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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2024-01-15 阅读 2631

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油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供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油罐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油罐室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油罐的运行操作:

1、油罐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填写签收单。进油后,油罐盖要及时上锁。

2、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3、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5、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7、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8、注意掌握用油动态,油库应储备足够油量,保证工程用油。三.油罐室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1、坚持对油罐室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2、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3、对油罐室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油罐室的消防及安全措施:

1、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外露钉子的鞋进入库区,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油库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

3、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如电石、氧气、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

4、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5、高温天气做好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气及其恶劣情况,必须随时注意安全动态并及时上报。

6、油库指定的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账,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存油量。

7、在装卸油作业中,未经允许,机车不得入库。车辆进入库区后应停在指定点,禁止在装卸油场地修理发动机。

8、严格遵守油库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加油、贮油设施,坚决杜绝在装卸和调驳油的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9、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消防灭火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备足配齐,定期检查、更换。

10、油罐室管理区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1、防火标志,显眼明确。油罐室管理区内严禁吸烟,禁止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油库区。

12、油罐室区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

13、严禁高压电线跨越油罐区,在油罐区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一切电气设施采用防爆型。

五.油罐室的卫生要求:做到设备清洁,场地清洁,工具清洁;无漏油、无杂草、无其它易燃物;废纸、废布、棉纱头等应放入专用铁箱内,并及时清除。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库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进入库区人员要严格遵守入库规则和库内各项安全制度,严禁将烟火带入库区内。

二、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罐区,不得使用设备。进入库区的车辆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三、库区内严禁使用移动电话、摄影、绘画、打猎、放牧、爆破和投物取闹。

四、加强火源管理,库内禁止动火,油气场所确需动火,必须事先填写动火申请报告,经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库领导和消防员的监护下,由有关技术人员实施。

五、严格用电管理,库内有油气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不防爆手电筒。油罐区等爆炸危险场所的上空不得有任何电气线路跨越。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管理使用均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六、按规定对设备、建筑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修理。

七、及时清扫库内场地油污、易燃易爆物等,坚持作业后清扫和每周清扫制度。

八、库房、油罐和各项设施周围十米内不准种地引水,五十米内不得种高杆作物。

九、各项设备、建筑按规定装避雷针、静电接地。搞好防洪排水。

十、库区管理要有长远规划,行政生活、作业、储存区的划分要明显,消防道、排水沟畅通,按规定绿化伪装。

篇3: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码头管理,保障装卸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以及《长江干线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长江港监局)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2条?凡与码头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装卸、运输有关的单位及进入危化品码头的所有船舶、车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3条?危化品码头属企业重点部位,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执行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4条?在码头装卸危化品,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在每次装卸危化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在装卸危化品作业过程中,若管线和(或)静电接地点进行了更换安装,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

第5条?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核定的作业范围内,从事危化品码头作业。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二章?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第6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保证危化品码头装卸、转运安全。

第7条?物管处(十四车间)对码头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码头现场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由物管处现场作业指挥长负责),并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按照部门安全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作业许可证;

2、做好码头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码头固定泡沫灭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以及应急运行管理,确保在装卸作业期间随时可迅速有效投入运行;

3、做好码头及码头库房的防火及用电安全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

4、加强码头汛期检查、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8条?安全部门、消防部门、仪电管理部门、供运(运管)部门负责共同审批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应经常性对码头及危化品装卸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提供相应技术和管理支持。

第9条?供运(运管)部门负责码头各种相关手续的办理,对船主、承运方、转运单位等企业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并敦促其遵守本制度。

第10条?船主、承运方、转运单位等企业相关方应遵守本制度,服从企业对口管理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全部责任。

第四章?船舶的停靠及申报管理

第11条?船舶到我厂危化品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取得我厂相关部门同意,并由厂相关部门通知物管处危化品码头管理员。

第12条?危化品码头管理员应根据码头作业情况,合理安排船舶停靠位置,船舶停靠码头后应妥善系泊,并根据水位涨落情况调整系泊缆绳。

第13条?船舶系泊完毕后应带上相关船舶资质证书到厂供运处验证船舶证书并进行复印存档。

第14条?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向区“港航管理处”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申报。

第15条?货方与船方分别向区长江海事处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申报。

第16条?厂供运处应将第十四、十五条所涉及的三种“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申报单复印件交厂物管处,物管处收到申报单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第17条?危化品码头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船舶,在作业期间,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应显示红光环照灯。

第五章?码头作业区的安全管理

第18条?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及管理:

1、码头的设备设施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参照JT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2、码头应疏散其它船舶,划定作业区域。作业区的划定以船和装卸设备为中心,半径不小于50m的范围,并以醒目告示牌公布,设置警线和警戒标志,严禁闲人进入。

3、码头作业区内严禁烟火。进入作业区的人员严禁穿带金属钉的鞋以及穿戴易引起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严禁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关掉手机,严禁使用移动电话、非防爆电筒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物品。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装在警戒线外。

4、码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和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配置足量与危化品化学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沙箱等),并保持完好有效。

5、码头道路场地应清理,停止其它无关的作业,进出码头的道路、倒车场应无障碍物。

6、应配备污水、废弃物及防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器材(围油栅、江边围堰等),并保持完好。

7、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内,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防爆工具,并定期检查。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并保持完好。

8、液体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作好防静电处理,并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地面及其它设备设施之间的磨擦碰撞产生火花。

9、装卸有毒有害、腐蚀性危化品作业现场必须配置冲淋装置,相应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以及与危化品的特性相应的急救药品。

第19条人员的要求及安全防护

1、码头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2、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人员不得少于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最低在岗人数。

3、码头作业人员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4、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船上作业人员须穿戴好救生衣。

5、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非工作需要人员禁止上船。作业人员禁止在长江游泳、洗澡。不得在作业区内及作业过程中进食。

6、在危化品装卸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该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第20条?进入码头的船舶,必须服从码头管理、指挥,在装卸作业期间,禁止进行以下工作:

1、检修和使用电瓶、无线电发射机(注:若用船电可使用电瓶)。

2、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3、在船上使用各种炊具。

4、其它船舶靠离码头及其它影响船舶、装卸货安全的作业。

第21条?运输车辆必须听从码头现场管理者的指挥,按码头安全作业要求限量进入码头,并做好以下工作。

1、车辆必须戴好火星熄灭器,在到达指定位置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总电源。

2、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转运车辆的静电消除链(带)应着地。

3、驾驶员不得远离作业区,严禁在危化品作业现场修车。

4、在有坡度的场地,必须有防止车辆滑坡的措施。

第六章?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22条?危险货物装卸的设备、管道,必须与所装卸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符合安全标准的规定,并经厂设备、能计、技安、消防部门的确认。

第23条?从事危险货物装卸时,船-岸电源必须是同一系统,严禁船电、岸电同时使用。

第24条?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转运前,必须对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检查、试车,保证在装卸、转运时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随时可以迅速有效启动。

第25条?作业人员必须对设施、设备、管道的安装进行认真检查,并由专业人员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经现场安全负责人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申请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作业。

第26条?装卸液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裤。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控制灌装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中,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4、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车体、船体、泵体、管线作等电位连接;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达到静置时间,封闭罐盖以后进行;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规范、牢固好用。防雷装置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防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5、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船体、泵、管线连接程序,为先连接接地线后接管线,拆除程序为先拆管线最后拆接地线。

6、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时,注入管伸入槽罐底部,距离罐底不得大于20cm,在注入管未侵入液面前,基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灌装流速小于3m/s(灌10t至少18min以上);灌装量就低于罐体人孔颈底部5cm。

7、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或取样前、灌装完后必须静置规定的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静置时间不低于5分钟。

8、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现场监护人员要定时用可燃气体监测仪测试现场可燃气体浓度。

9、30~35℃装卸作业,运输车辆和包装物品必须用水降温后,方可作业。

10、遇雷暴天气、气温在35℃以上必须停止装卸作业。气温以现场测试为准。

第七章?应急救援

第27条?由物管处组织制定码头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报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作好演练记录,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28条?危化品灌装、转运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漏,准备好防漏桶,并采取靠江边垒适当高度的河沙围堰等防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

第29条?灌装、转运车辆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第30条?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巡回检查危化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第31条?装卸作业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它按安全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向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支援。

第八章?责任与处罚

第32条?本厂人员违反本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厂《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33条?非本厂人员违反本制度,现场作业人员有权进行制止或处理,因制止或处理不及时造成后果,作业人员应负相应连带责任。对不听制止或处理者,报厂保卫部门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若有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35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2006]44号文《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许可制度(试行)》、重长风化[2006]76号文《危化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第36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篇4: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展和气体燃料资源的不断发展,城镇燃气事业日益发展,发展燃气事业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工农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减少交通运输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具有最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昭通市丰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中发展起来,其具有远在发展前景。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要求和目标,为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管道燃气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的各种管理,构建“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按章监管,责任单位(部门)全面负责,全体员工遵章守纪”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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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公司安全生产守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遵章守纪、杜绝三违;

上岗持证、三不伤害;

事故隐患、险于明火;

立足防范、胜于救灾;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常抓不懈、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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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规定,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在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必须有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坚持安全生产,避免重大事故,表彰和奖励在抢救事故有功人员,及时总结并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事迹。

2、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2)组织制订、修改、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劳动保护、要害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并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切实履行。

(3)在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设计时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符合劳动保护、安全技术、防火和环保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在施工、安装过程中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时验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三废治理措施等项目。

(4)负责检查、督促经上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完成情况。

(5)负责新工人和换岗人员的教育。

(6)召开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落实整改。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8)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签证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10)加强对明火、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的保养和使用管理工作,并加强对保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动火报告审批工作。

(11)加强对槽车、减压橇、变电室等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做到安全运行,发现有影响安全运行的因素时,有权责令暂时停止运行,并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12)健全防火组织,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布置及完好情况,组织防火、防爆知识和消防知识教育和训练。

3、安装队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现场踏勘,检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和充实。

(2)检查落实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工具,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按要求使用,工程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3)现场开挖前要根据现场情况备足支撑工具、板桩、对于易塌方的地段加围,严防塌方。

(4)吊装管件时,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5)施工用电设备必须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才可使用,必须有持证电工专职操作和管理。

(6)带气操作前,要做好各项准备、人员配备齐全,防止中毒、燃烧和爆炸事故,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7)施工区域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有红灯信号,交通路口铺设钢板,防止坠入沟槽,造成伤亡事故。

(8)有毒物质必须的专人管理,对于现场设备要有专人管理,防止损失和失窃。

(9)在整个施工教程中,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切实做到以防为主,对事故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10)施工时,必须与沿线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做好安全工作,在交通主要地段,须与交警取得联系,并派人维持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11)中低压天然气管道在抢修前必须预先填写降压、停滞和带气申请报告,确定抢修方案,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人员配备,现场专职监护,各种机械设备和抢修工具等准备工作。

(12)施工单位在抢修时(特别是带气抢修和挖土)必须在漏气区域的附近做出明显的安全标志,确保周围无明火。

(13)检漏禁止动用明火,发现漏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通知附近居民采取防范措施或派人到现场临时监护。

(14)抢修前必须检查所有的电机设备、照明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带气和停气抢修,操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且采取轮换操作,防止中毒。

(16)管道抢修、带气作业,必须严格按天然气管道抢修操作工艺进行操作,整个抢修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用户管理科安全职责

(1)参加户内燃气安全工程的审核验收。

(2)按各安全生产的规程要求进行挂表安装和户内燃气管道设施的检修。

(3)搞好天然气用户安全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安全检查监督。

(4)加强对公福用户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根据公司指令,及时做好停气和恢复供气对用户的通知宣传工作。

(6)协助安全职能部门处理有关事故。

5、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供气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对本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负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发生各类事故应按事故管理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分析调查和处理。

(3)做好公司机关建筑物、食堂里的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及卫生污染。

(4)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工作。

(5)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如:机动车辆、打印机、复印机等)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所属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负有管理、教育、督促和检查的责任。

(6)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公司《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6、财务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做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使用工作。

(2)保管好本部门的财务档案和现金,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配合好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安全责任的扣罚和奖励工作。

(4)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经济合理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和评价。

7、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工程技术部是公司管道天然气新建工程、拆改工程、零星其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对公司工程施工安全负主要管理责任。其主要安全职责是: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安排检查。

(2)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3)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作项目,涉及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设施及配套工程,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必须在投入生产前组织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达不到验收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交付使用。

(4)签订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合同时,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施工方案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制。

(5)负责检查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施工中发生的种类事故,要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分析、调查、处理,其中涉及天然气公司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按公司的《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和办法处理。

8、职工岗位安全职责

(1)、自觉搞好安全生产,努力学习安全知识,电气专业知识及各项安全制度,熟练掌握生产技术。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违纪作业和蛮干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违纪操作,做到持证上岗。

(3)、按照电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全站供气、配电工作,保证生产。

(4)、切实做到文明生产、搞好本岗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和发生事故时,要及时进行紧急处理,并立即报告站长或现场直属领导。

(6)、正确使用和认真爱护劳保用品,安全用具,安全装置,信号仪表,器材和生产工具。

(7)、上岗和下岗前必须对本岗位设备、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指示,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五同时”,抓好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全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立即组织贯彻落实。

(3)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组织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4)对新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各项工程,必须坚决贯彻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竣工、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

(5)对发生和各类重大事故,必须亲自组织调查,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坚持安全生产避免重大事故和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必须总结并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对他们进行表彰和奖励。

(6)审查和编制全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审批指导重大设计,科研项目必须按国家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领导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公司内的防火安全负全责,贯彻执行上级对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定期听取所管辖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指导所辖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检查所管辖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督促及时认真整改处理。

(5)负责组织所管辖部门安全年度总结,并向总经理报告。

3、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1)具体负责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方案,组织设计施工时,在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时,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及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政策和法规。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及时解决施工、输配工作中重大疑难的安全技术问题。

(3)开展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的科研工作,采用先进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领导检查督促布置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6)参加公司各种类的安全生产检查。

4、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地做好安全供气工作,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有检查和督促的责任。

(2)经常深入生产和施工现场,了解并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组织每月进行月检,安全分析等安全活动,并根据季节特点和施工的具体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有事故隐患的地方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发现有违章作业指挥的情况,有权指令暂停作业,汇报领导并及时妥善处理。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工人和转换岗位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并认真做好各站(所、队、班)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和安全考核工作并将情况记入有关台帐。

(4)负责工伤事故,交通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提出意见,总结交流经验,主动向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5)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督促执行,积极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活动。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技术交底会议,查看现场,提出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部门的职工在工作、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及安全管理制度。

(3)认真教育本部门职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纠正“三违”现象,防止事故发生。

(4)把安全生产贯彻到各生产和工作之中,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5)对本部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无力解决时须及时向上级报告。

(6)保证本部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备齐全可靠。

6、储配站站长安全职责

(1)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做好“五同时”工作,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对危险作业和不良倾向要制止和批评教育。

(2)组织本站工人经常检查和维修各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确保安全正常运转,并对工作场所经常进行检查,保持整洁安全,在大、中、小修前和动火前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监护指导。

(3)经常教育本站员工,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学习和考核,检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对新员工、换岗人员、实习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随时给予安全操作指导。

(4)具体组织开展把安全生产列入接班的必要内容,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教育督促每个员工做好安全检查和原始记录。

(6)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并加以排除,发生事故时,除组织力量抢救外,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好本站的防火工作,落实防火措施,加强督促本站区职工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保证本区域内消防器材完好,发生火情,积极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并协助领导及时查处。

7、各部门(班组)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经常教育站(所、队、班)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并记录好相关台帐。

(2)经常深入现场作安全检查、督促本部门人员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坚决禁止各种不正常的冒险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报告有关人员检查,不准带病作业。

(3)每天班前、班后要检查所有使用的设备、电气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做到不带病作业。

(4)积极协助领导按计划完成各项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检查。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向调查人员提供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参加分析事故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向员工进行安全防火宣传,督促班组人员按防火操作规程操作,纠正不安全行为,确保动火安全,平时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8、生产人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2)经常检查自己使用的设备的完好情况,并正确使用和爱护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主动及时地向有关人员反映,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

(4)本部门或周围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降低事故损失,对伤者进行救护,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向领导报告,把他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

(5)积极参加各种消防灭火知识和学习、培训,根据本岗位的生产特点掌握防灭火知识,保养好消防器材,做好班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报告、发出火警、火灾扑救。

(7)做到“三懂”、“三会”。

9、三级防火职责

(1)公司领导防火职责

①、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消防政策。

②、领导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全公司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季一次)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③、定期召开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防火安全问题。

④、研究和审查有关减少和杜绝生产中火灾危险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⑤、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必须有可靠的防火措施,认真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各部门(科室)、储配站领导的防火安全职责

①、认真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②、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③、熟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级的划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

④、努力学习各项消防技术,督促职工遵章守纪,杜绝事故的发生。

(3)、公司员工防火职责

①、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按时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类安全活动,坚守岗位。

②、以“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精神,努力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③、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则、制度。

④、努力学习各项防火技术,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消除事故隐患。

⑤、做好生产过程的劳动防护工作,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指令。

⑥、对责任范围内发现的各类事故苗头或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在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未完全消除之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⑦、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或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10、重点部位防火负责人职责

(1)、防火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学习各种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2)、认真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

(3)、加强巡回检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检查、督促一切人员在防火区内严禁明火和可能发生明火现象。

(5)、有权制止一切人员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6)、经常对辖区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督促对其进行维护。

11、配电室防火责任制

(1)、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立即抢救。

(2)、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者1211灭火器扑救,禁用泡沫灭火器和水扑救,必要时立即报警。

(3)、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动物入内,室内要清洁通风。

(4)、动力配电盘、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器设备附近不准放各种易燃、易爆和潮湿物件,不准堆放金属件,防止倒翻造成电气短路。

(5)、必须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12、一般仓库防火责任制

(1)、库内及仓库周围严禁烟火,防止火灾,并注意通风。

(2)、工具和零部件不能放在电器开头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3)、货物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0.5米,距离柱或货物之间不得少于0.2米。

(4)、必须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精心维护,熟悉使用方法。

(5)、下班前,必须详细检查,有无火种或不安全因素,并随时处理。

(6)、发生火灾时,立即发出火警,报告领导,并充分利用现场灭火器材,奋力扑救。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场所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查思想。“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牢固树立、是否付诸行动,安全工作的责任心是否强。

(2)、查制度。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程是否严格,有否制订适应本部门生产特点的安全规定。

(3)、查纪律。有否经常检查生产工作岗位的劳动纪律情况,对于脱岗、睡岗、串岗有否进行教育和处理。

(4)、查领导。有否认真贯彻单位颁发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程,对安全生产的功过是否做到赏罚分明,有否贯彻“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5)、查隐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厂房建设、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工作环境是否达到安全文明的要求。

2、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

按照公司级别的大小来分可以:

(1)、公司级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月查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2)、部门级检查:每周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进行。

(3)、班组级检查:班组每天都检查,由班长负责进行。

按照专业性来对其进行划分可以分为:

(1)、每年对天然气设备、厂房建筑、电气装置、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工作分别进行1-2次的安全检查。

(2)、对防暑降温、防冻保暖、防台风、防雷电、防暴雨等进行季节性检查,应由公司责成部门组织进行。

经常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种有效措施,其方式可以分为:

(1)、交接班检查。交接班检查必须实行当面交班,接班者必须认真检查,遇有问题立即提出或汇报,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负责。

(2)、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都必须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按时进行巡回检查。

(3)、建立干部值班检查制,干部值班的必须认真负责,要敢于制止违章现象。

3、隐患整改

(1)、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上报部门级,部门能整改的不上报公司级。

(2)、对于易解决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解决,一般隐患结合小修解决,重大而难解决的问题制订出计划,落实资金和人员限期解决,应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由安全部门报送公司。

(3)、一般隐患问题,部门级可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解决,重大问题可上报安保部门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一切隐患和重大问题均由专职安全员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经主管部门签字后生效。

(4)、《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存档备查。

(5)、对查出的隐患,要执行“三定”原则。即:定隐患项目和消除方案;定消除隐患完成时间;定消除隐患的负责人。

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方式,安全教育必须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之内,教育工作要扎扎实实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1、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

(1)、落实经办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简报工作,定期刊出安全信息,及时沟通公司内外安全动态,在明显地点张贴安全宣传挂图,对于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2)、影视教育:组织职工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电视。

(3)、设立警句牌:在公司内及岗位上设立警句牌,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2、新进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职工必须进过“三级”教育工作,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岗位。

(1)、一级安全教育

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结合公司编写教材进行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关安全制度、条例和标准、法规,和公司员工的实际特点,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防火、防爆等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育等。

(2)、二级安全教育

①、由各公司部门负责编制,由负责人或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主要是本部门的生产、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的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②、受教育面必须100%,经考试合格,在指定师傅带领下参与学习操作,在未取得安全操作合格前不得独立操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师傅对所带员工负责,对部门、公司负责。

(3)日常安全教育

①、企业每年都要对职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公司级干部不少于24小时,工程技术干部、生产工作人员不少于48小时。

②、日常安全教育由安技部门负责,事先要有准备。

3、特殊工种教育

本公司涉及的电气、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均属特殊工种,公司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输送教育、培训。

4、安全教育的考核

安全教育情况由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对各部门的教育情况进行年终考核,作为有关干部和职工的业绩、晋级、奖励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正常开展安全活动、协调各个方面的安全工作,特制定安全活动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初召开例会,通报公司安全供气情况及内部安全形势,以及事故分析。

2、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法规。

3、针对生产中的各种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办法。

4、组织有关部门到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演示,组织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的比赛活动。

5、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讲座,不断深化专业安全知识。

6、结合上级有关专项安全活动,认真落实,积极开展。

7、对名项安全活动要有记载。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搞好安全防火管理至关重要,公司对安全供气相当重视,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部门的消防安全。

2、公司、部门、班组逐级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有逐级防火责任制。

3、实行定期和经常性防火检查,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在重大节前、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季检查、部门月检查,班组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项目、定资金、定日期、定负责人的“四定要求”认真落实。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防火设计规范,并向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新进公司的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要根据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进行防火教育,确保教育的质量。

6、对临时性动火要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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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同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为:

(1)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

(2)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保养和更换情况;

(3)禁火、动火制度执行情况;

(4)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照明装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5)易燃物的保管是否良好,道路是否畅通。

3、结合每月例行安全检查,部门每月一次自查,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

4、检查后对检查情况须认真汇总,发现隐患,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加以整改,对托延、隐瞒者,由公司发出整改通告书,责令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或由于不抓紧整改的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

5、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记录在台账之中,并按“四定”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三、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必须按指定地点放置(放在明显、方便、干燥地方,防止日晒雨淋)。

2、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专管人员要有明显挂牌标志。

3、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活动部位经常擦洗上油,外部保持清洁。

4、训练或使用后的灭火器(机)要及进充气、换药。

5、严禁把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或随便搬移位置。

6、在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7、对电动消防泵经常起动,定期试运行,保持机械性能良好。

8、对按规定定期检查的消防器材,要认真做好上次检查时间、质量、充电量、换药等的相关详细记录。

四、火险隐患登记整改制度

火险隐患,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为使检查出的火险隐患能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1、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登记立案,记录于《火险隐患检查记录》之中。

2、采用边查边改方式,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求部门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3、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火险隐患,检查人应逐件登记,按“四定”原则限期整改,执行改一件销一件制度。

4、对一些重大火险隐患,部门或单位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向消防监督机关及主管领导机关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

5、每次检查记录,要有检查人和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

五、火警、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育,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保证安全供气,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的事故管理由企业领导负责,按各类事故的业务分工,各有关职能部门设专人管理,月初将上月事故汇总上报公司,同时抄报工程技术部、办公室等部门,以便综合统计上报。

2、企业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企业领导可按指定某一部门为主,组织调查、上报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要亲自参加或组织调查,上报处理。

3、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根据事故“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告时间:普通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报企业主管部门。

4、企业对有多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除按规定格式上报外,填写专题报告书,在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领导机关。

5、凡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单位事故责任。

6、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内容详细、字迹清晰,事故的时间、事故地点(部位)、事故发生的原因、情节严重程度、损失数据等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程度,责任要明确,并按月上报,不得无故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若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可先讲明原因,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除限期补报外,还应该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者进行严肃处理。

7、事故调查

(1)普通事故或性质恶劣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一天内,以基层单位领导为主,有关人员参加,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措施,并填写事故报告书。

(2)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企业领导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参加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各基层单位要建立事故档案,登记入册,对事故调查分析原始资料(包括现场检查、旁证材料、技术鉴定、分析化验、会议发言记录、照片、综合调查材料等)、事故统计表、专题报告,事故档案应有专职人员妥善保管。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事故单位(部门)职工讨论,基层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企业领导批准,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机关批准。

9、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由事故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六、消防奖惩条例

1、公司对消防工作有成绩和贡献的,平时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成绩和贡献的大小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2、对在抢险灭火中有特殊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先由本单位(部门)上报总结材料,经安全小组评议,提交公司行政部门,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3、消防评比,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不断总结经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对违反有关制度、规程或规定、擅离职守、操作失误和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后造成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责任者的态度等情况,给予适当的处分。

5、处分种类分为: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公司察看、开除等处分,对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7、对蓄意纵火破坏者,应严加惩处,必要时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篇5: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管理方面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程部要对现场所有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全部登帐,建卡、编号。

2、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气瓶技术检验工作可委托气体生产厂家或专业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3、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且不得任意涂改。

氧气瓶:外表面色为:兰色,字样色为:黑色;

乙炔瓶:外表面色为:白色,字样色为:红色;

4、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不得小于两个大气压。

5、使用过程中不得使氧气瓶气门沾染油脂、沥青等物。使用单位退空瓶时必须保持瓶帽和橡胶圈的完整,保管员接收空瓶时要认真检查。

6、氧气瓶与乙炔瓶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而气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

7、必须按照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

二、运输、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气瓶时应检查瓶帽与橡胶圈是否完整;

2、用汽车运输气瓶时,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运输气瓶应用棚布遮盖,以防止烈日曝晒;

4、气瓶押气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车厢内严禁坐人;

5、运输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6、严禁把氧气瓶与乙炔瓶同在一车运输,也不准与其他物资混装运输;

7、装卸搬运气瓶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向下滑动,抛掷和地面滚动,避免剧烈震动、冲击。

三、储存气瓶应符合下规定

1、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专库储存,不准与其他物品混存,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准储存于同一仓库,空瓶与满瓶在库内要分开存放,应标志明显;

2、气瓶卧放时要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三层;

3、储存气瓶的仓库,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