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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1-15 阅读 3399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二、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三、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五、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指定专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①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②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

③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

④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⑤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情况。

二、作业负责人职责

一、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二、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三、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三、监护者职责

一、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二、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三、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四、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五、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六、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七、现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四、作业者职责

一、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二、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三、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四、严格按照“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五、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六、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七、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五、禁止以下作业

一、无办理“有限空间作业”手续的作业。

二、与“有限空间作业”手续内容不符的作业。

三、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四、超时作业。

五、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六、应急物资

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

七、承包管理

一、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三、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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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仓库等。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检测】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5ppm)。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3、【通风】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4、【防护设备】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6、【应急救援装备】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作业审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危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6、【临时作业】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7、【培训】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8、【应急救援】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事故报告】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开展的审批工作;落实作业时间、地点、人员、工作内容及环境条件等作业情况后进行审批工作;8、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二、作业负责人职责:1、作业前应到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审批,汇报作业时间、地点、人员、工作内容及环境条件等作业情况;2、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3、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4、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三、作业者职责: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2、作业时应持有由主要负责人签批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3、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4、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5、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6、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7、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四、监护者职责: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2、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3、作业时应持有由主要负责人签批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4、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5、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6、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7、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五、在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六、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篇4:民爆物品仓库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场所要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督,严防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

第二条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离库门不应小于2.5米,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

第三条装卸作业的场地严禁明火和一切带电的设备;

第四条同一作业场所不准同时装卸二种民用爆破器材,也不应与其它货物同时装卸;

第五条老、弱、病、残和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破器材。作业前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衣物或穿钉子的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第六条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第七条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用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第八条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和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第九条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用爆破器材;

第十条如包装破损需更换包装时,必须经专业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

第十一条装卸雷管只能由本公司保管员和保卫人员和押运员搬运,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