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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职责

2024-01-15 阅读 4701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职责

一、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及操作手册。

二、组织并实施对实验室各类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

三、有责任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同时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相关的程序化文件,并督查实验室全体人员严格按照标准的操作和规程进行工作。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四、不定期检查各专业组实验室消毒、样本收集保存、废弃样本及一次性耗品处理情况,抽查各组相关记录表格的记录情况,并督促整改。

五、定期向全科同志通报生物安全检查情况。

六、负责并协调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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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检验科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1.目的

采取安全保卫措施,防止因人为因素、突发事件和灾害等原因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及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标本丢失、盗抢、泄露和扩散。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保卫管理。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制度的修订;实验室组长负责监督本室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实验室任何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来自任何级别的不符合生物安全保卫制度要求的指令。

4.具体要求

(1)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电击等安全防范工作。

①实验室要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的消防设备,并有协助全体人员从失火现场及其附近撤离的通道。一旦发生火灾,要按《实验室消防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切断电源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②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实验室要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若出现触电事故,要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

(2)标本接收、检验、保存及灭活处理要由经手人做记录,备查。严格按《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的要求保存和处理菌株。

(3)废弃标本灭活后方可装入医用垃圾袋送医院统一处理。

(4)检验前的标本和检验后未灭活处理的标本要储存在带双锁标本存放室的冰箱或冰柜中,钥匙由两人分别保存,取出标本时两人在场同时开启。标本存放室的窗户要装有防盗栏杆,要有防盗报警装置和监控录像设备。

(5)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6)一旦出现标本或菌株被盗,要立即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尽快查明被盗数量,估计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7)每年应对工作场所至少检查2次,以保证:

①应急装备、警报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正常;

②用于危险物质泄漏控制的程序和物品状态;

③对可燃易燃性、可传染性和有毒物质的存放进行适当的防护和控制;

④污染和废物处理程序的执行情况;

⑤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状态;

篇3:检验科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

1.目的

使实验室工作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所从事工作面临的病原微生物的危害,了解生物安全知识、传染病流行趋势及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法规,掌握意外事故时的处理程序。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和培训后的评估;实验室组长负责本室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和具体指导。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科室组织的所有生物安全培训。

4.具体要求

(1)所有实验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须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达到合格标准。已在实验室工作的同志要按科室的要求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2)所有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参加生物安全相关的培训。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告知新到岗位工作人员所从事工作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进行生物安全防护操作技能指导,使其达到上岗要求。

(3)实验室组长必须对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工作前要认真学习《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所有项目与仪器的SOP文件。

(4)检验科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生物安全培训,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实验室标准操作技术、操作规范、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验操作技能。

(5)培训要有计划和可持续性,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至少要包括:

①个人防护知识

②病原微生物知识

③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④与季节有关的传染病及相关病原体常识

⑤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

⑥本实验室的《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6)根据传染性疾病的流行情况,实验室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临时性培训与考核。

篇4: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定制定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负责一级动火点的申请,审批二级动火,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11、组织对本车间有毒有害岗位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12.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

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1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支持工会、共青团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和岗位能手活动。

14.深入班组,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

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15、本车间发生事故,由于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负有管理责任。

篇5:车间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车间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和设备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改方案,设备检修、保养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生产、设备和与其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查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制定装置、停工、开工、检修的安全技术方案,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作好设备异动和检修安全措施交底工作。

8、对负责的工作方面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对制定方案出现错误、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