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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管理制度

2024-01-15 阅读 6600

燃油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目的为有效管理车辆燃油,节约能源,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车辆的燃油管理。

2、职责

车辆管理员负责每月油耗计算,每周、每月填写燃油报表及加油IC卡相关业务。

财务部负责与加油站的账目核对、结算。

驾驶员、押运员负责加油现场的监控,确保加油真实性。

出纳负责加油IC卡充值、发票开具。

3、工作要求

(1)正常加油(包括公司其它部门使用燃油)

(2)公司所属营运车辆每趟执行任务完毕回公司时凭IC卡加满燃油,严禁出车前加油。

(3)加油过程中,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在加油现场监督加油作业,确定加油数量,并对加油数量的准确性负责。加满燃油后索取加油凭证,拈贴后按月上交。

(4)在外加油

(5)因长途运输、油箱储量不足时,可在外加油,规定如下:

a.在外加油时尽量选择能使用中石化IC卡之加油站。

b.若确无上述规定之加油站,而油量不足必须加油时,应先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行加油作业。

c.加油时遵循尽量减少在外加油数量的原则。

d.在外加油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记录加油情况,由随车者签字确认。

(6)中石化加油IC卡使用方法与规定

(7)加油IC卡充值、发放圈存与领用

(8)驾驶人员向车辆管理员提出IC卡充值要求,由车辆管理员通知财务部充值。

(9)IC卡实行每车1卡,由主驾驶员负责领用保管,并记录到IC卡使用记录簿。当IC卡余额低于下次需使用的金额,由驾驶员向车管员员提出充值要求。

(10)根据中石化规定设定密码,限定车号、油品等信息。

(11)加油IC卡使用

(12)驾驶员持IC卡到指定加油站,将加油卡插入油机的读卡器内,如果显示卡余额即可进行加油,加油结束后须等油机显示屏显示“扣款成功”后拔卡,否则会损坏IC卡。

(13)对于有密码的加油卡,必须先输入密码,密码连续三次输错后,卡将被锁住,因此连输二次不对,必须及时与车管员联系确认密码。

(14)插卡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必须将此次加油情况记录到IC卡使用记录簿,由押运员或随同人员签字确认,同时需对扣款与实际发生金额及余额进行比对,以防电脑出错。

(15)加油IC卡失落、挂失、损坏的处理

(16)IC卡失落应在第一时间上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立即通知财务部办理挂失。

(17)IC卡失落未造成损失,赔偿IC卡工本费;若驾驶员未及时发现,而造成损失则承担全部费用;若车辆管理员未及时办理IC卡挂失,而造成损失则承担损失费用(除IC卡工本费外)。

(18)IC卡在正常损坏的情况下,应及时上报车辆管理员更换;若是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IC卡工本费。

4、其它规定

对于抽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作开除处理直至送交公安机关。

加油作业过程中责任人不得离开现场,确保加油数量真实可靠,违者扣罚100元/次,直至送交公安部门。

在外加油时,因责任人不负责造成错过使用IC卡机会时,造成增值税浪费,由责任人承担所损失的增值税费。

对于在外不能使用IC卡的加油情况,回公司后写情况说明并说明异常加油原因。

车辆管理员根据加油和形势里程,形成每周、每月燃油使用报表。

若遇驾驶员在外使用时金额不足(小于500元),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进行充值。若驾驶员不及时通知造成的增值税损失有驾驶员自行承担。

正常充值的周期为接通知后2个工作日。建议金额小于500元时立即通知。

周五12点以前通知,周五办理,12点以后通知下周一办理,在此期间造成的断油损失和税务损失由驾驶员承担(主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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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燃油接卸车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燃料汽车运输卸油联系管理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燃料接卸车联系制度

2.1.1燃化部燃料专工接到物资供应部进油的通知,确定进油车辆及数量。

2.1.2燃化部燃料专工立即通知化验室班长对油车进行油质取样检验工作。要求:进油车辆出示本车次出厂检验报告单,化验室依照油车出厂检验报告单对油质进行检验。

2.1.3燃化部燃料专工应通知当班班长及燃油泵值班员做好卸油前的准备工作。并通知燃化部安全员做好卸油监护及安全检查工作。

2.1.4燃化部化验室班长应及时向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油质化验的情况。当接到燃化部化验室班长油质合格通知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地磅员、物质供应部人员共同对油车进行重车的过磅登记。要求过磅单一式三联。油车司机应主动出示本车次出厂过磅报告单,交地磅员核对。当接到燃化部化验室班长油质不合格的通知后,燃化部燃料专工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人员,拒绝卸油,并及时汇报燃化部领导。

2.1.5当油车过重磅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应及时通知班长及燃油泵值班员。燃油泵值班员接到“油质合格并已过衡,可以卸油”的命令后,才允许进行卸油。

2.1.6卸油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地磅员、物资供应部人员共同对油车进行空车过磅登记,地磅员计算出卸油数量。经各部门签字认可。

2.1.7当油车过空磅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燃油泵值班员说明卸油数量,值班员应按规定做好卸油记录。

2.1.8燃化部化验室班长应及时将油质检验报告单交到燃化部燃料专工,燃料专工负责存档。燃料专工及时将公司过磅单交到燃化部综合事务员处,进行结算。

2.2接卸车的安全管理

2.2.1打开并固定好南侧油库门。

2.2.2严禁油车司机及外人进入油库。

2.2.3油车进站时,协助行车人员对好车位,检查油车必须有接地线,并已做好油车防溜措施和接地装

置。

2.2.4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2.2.5卸油管及油车接头应无泄漏现象,发现泄漏现象应立即停止卸油,进行处理。

2.2.6参与卸油工作的所有人员,禁带火种,严禁吸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2.7打开油车上盖,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应轻开,人应站在侧面。

3检查与考核

3.1由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按本标准进行检查。

3.2按《事故、障碍、异常定性标准》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篇3: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汽油柴油稀料氧气乙炔乙醇丙酮硫酸盐酸碱类油漆

3.职责

安环处负责监督检查;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实施、保证工作

4管理要求:

4.1人员管理:

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对具体的物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轻易放过一个不安全因素。

4.2采购管理:

4.2.1各单位根据生产和生活所需的易燃油品及化学品,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的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在实施采购时一定要遵守国家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规定,选择有国家认可的,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厂家和单位,尤其是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的要求,优选低含硫量、低污染、低毒性、低腐蚀性的产品。

4.2.2采购时应向供方索取所购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等相关材料,并将信息传递给使用部门。

4.3搬运及储存管理:

4.3.1库房管理: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库房附近应当配备消防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专用库房不应与生活区及其它设施在一起,库房内应阴凉、干燥、通风,地面应是硬质地面并具防渗措施,库房员要经常检查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情况,发现渗漏、破损等及时采取措施,库房内要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2氧气、乙炔具体管理要求:验收中应查看钢瓶上合格标志,有无安全帽,气阀处不得沾染油脂和油污及有机粉末(高压氧遇油脂及有机物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不漏气,必要时用橡皮管插在气阀上,一端插入水盆,检查是否漏气。搬运时不得顺道滚动,拖拉。装车时应平放,瓶口向一方空隙处填紧密,以防滚动撞击发生危险,搬运人员不要戴油污手套操作。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专用库房(棚),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最好直立存放在木格或铁格架内,室温不宜超过38度。瓶口螺丝禁止上油,不能和油脂和可燃物接触。

4.?3.3乙醇是一级易燃物,无色或淡黄色,有酒精闪点14度,易燃、易挥发,其蒸气易着火爆炸,验收时应查看容器是否密封完好无损。

4.3.4丙酮是一级易燃物,闪点—10度,易燃、易挥发,有毒和麻醉性,应查看容器是否密封完好。

4.3.5硫酸、盐酸为强酸类,腐蚀性极强,注意不要沾染皮肤、衣物,坛罐、桶口必须密封,分别存放于危险品专用库房或露天料场,不可与有机物、易燃物、氧化剂、盐类、电石、烧碱共储。露天存放时,硫酸、盐酸坛口可用石膏密封,并用碗盖好,以防雨水进入发生爆炸,稀释时只能将酸慢慢倒入水中,切忌将水倒入酸中。

4.3.6烧咸:为碱性腐蚀品,白色略带青色,如呈灰黑色或黄棕色或溶化都是不正常现象,容器要完好,储存于一般库房,专用料区,但不可与酸类共储,防止受潮,与有机物、引火物隔离,消防可用水。

5.对油品的具体管理:

主要在车辆用油管理及油库的管理;具体办法应执行《能源节约管理规定》和《相关方控制程序》。

6.紧急情况的响应:

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在运输、贮存和使用中发生危险和重大影响时,应执行《应及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7.检查与考核:

公司主管部室每年定期检查二次,分半年度和年度检查。其它时间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