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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2024-01-15 阅读 8967

某学校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更好的做好教室财产的保管工作,特制定教室财产管理条例如下:

1.由班组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师或班级财产保管员负责检查,并做好清单检查记录。

2.教室所有财产、财产代码编号(票贴)由各班包干管理。财产代码编号不能随意撕下。如有掉下应报总务处,重新补上;对撕下编号不报者,按损坏公物赔偿。

3.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重视爱护学校财产。

4.对无故损坏公物的学生,除教育或违纪处理外,要求该生按原价或修理价酌情赔偿;当公物损坏,查不出损坏者,则有班级集体赔偿。

5.班主任或班级财产保管员,应对教室所有财产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如需修理,应立即到总务处报告,由总务处派人及时修理。

6.学生在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安全;放学后应关好门窗和日光灯,积极配合学校"清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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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某公司财产的管理制度

一、财产的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凡价值超过2000元的设备;价值超过1000元、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财产,均属固定资产。

2、其它资产:未达到固定资产条件的低值易耗品及物料消耗品。

二、财产分类

1、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

2、其他财产:办公家具、电话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

三、财产管理的部门

1、运营中心技术部负责办公设备(计算机及其外设、附属配件、投影仪、集团电话及线路等)。

2、运营中心综合部负责其他财产(办公家具,电话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

3、各部门负责使用财产的保管、维护,要求设专人管理财产并负责配合公司财产管理。

四、财产购置程序

1、购置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由申请部门将计划提交运营中心技术部,再经各级领导批准后由技术部负责购置;

2、购置其他财产,由申请部门将计划提交运营中心,由运营中心负责统一购置;

3、凡购置各类财产,必须及时验收入库,经办人持入库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4、凡应入库而未办理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5、凡领用物品,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凡在公司范围内可调拨的财产,不得重新购置;确需添置的财产,由运营中心或技术部核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2、办公耗材(打印纸,菲林纸,传真纸,墨盒,硒鼓,电话卡等)购置计划,每月初须提交至运营中心。

3、专业设备及其他财物,可根据需要由各部门自行购置或由运营中心配合购置,但必须到运营中心进行出入库登记。

4、凡领用办公设备(计算机及外设等),均需填写《计算机配置表》,本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使用者留存、运营中心技术部留存、财务部留存。

5、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进行编号,编号按财产分类不同,分别顺序编号;再由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帐及卡片,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运营中心建立表格。

6、运营中心技术部对设备建立档案,并制定出设备的使用规范,每月定期对全公司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查病毒、检查机器的运行及使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办公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7、部门财产责任人离岗,必须由财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核实部门财产,确定财产完好程度;部门财产责任人变更,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以保证财产管理的连续性。

8、员工调离公司,运营中心验收并回收资产。

9、个人对所用资产承担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和辖区共用资产承担责任,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责任,落实不到人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六、财产使用中的规定

1、公司每位员工都应爱护公司财产。

2、部门财产不得随意转移、拆换。

3、财产使用中发生故障、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应由部门财产责任人认真填写《设备报修单》或《报废单》,于三日内及时通报技术部或后勤部门进行维修。负责维修的部门应限期修复损坏的财产。

4、凡造成财产流失、损坏者,照财产原价值进行赔偿。同时,公司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肇事者处以罚款、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罚。

七、财产调拨

1、使用部门内部调拨财产或员工调换座位等,财产责任人应及时通知运营中心更改使用记录;

2、使用部门间调拨财产,填写《财产转移单》,本单一式三联分别由财务部、使用部门、运营中心留存并依此相应更改卡片及表格内容;

3、本公司财产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调拨至外单位。

八、财产出售或报废

1、财产发现坏损,确实无法修复时,填写《财产报损单》,本单一式三联,经各级领导批准后,分别由财务部、使用部门、运营中心留存,并依此销相应卡片及修改表格内容,报损财产统一由财务部处理。

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将报废的固定资产上交运营中心,由运营中心进行清理或出售,并将出售收入交财务部,同时变更固定资产卡片。

3、财产使用部门发现财产丢失,必须在三日内上报运营中心。

九、财产清查

1、运营中心应会同财务部,每年中、年底盘点一次公司财产。

2、运营中心应每季度对固定资产产进行抽查。

3、运营中心每月对办公耗材库进行清查盘点。

篇3:大酒店财产管理制度

某大酒店财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一节财产的划分

第四条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第二节财产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

第九条酒店各单位部门在用、在库财产、物资由财务部设置专职会计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分管;在用财产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管理。

第十条财产专职会计的职责

1.负责掌握酒店全部财产账务和增、减变化情况,贯彻执行财产管理制度,按期编制财产采购计划,督促采购人员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2.认真办理各种物资的购进、验收、保管、领发、调拨、报销、赔偿、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续,以及催收归还工作,做到手续清楚,账务处理及时。

3.负责记好各类财产账,每月与库房管理员核对库存,每季与使用部门(班组)核对帐卡,通过盘点,核对账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

4.负责指导并协助库房管理员和部门(班组)财产管理人员搞好财务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发现账物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进行调整和处理。

5.保管好财产账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期装订备查。财产账单不可遗失,不能私自销毁或涂改,逾期需要销毁时应报经理批准。

6.要熟悉财产使用、保管时间、数量和规格,对闲置的财产要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积压。对储存不足的物资及时提出申购,以确保经营活动需要。

第十一条库房管理员的职责

1.根据每年(季)的物资流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财产物资的购置和追加计划,认真办理财产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损、租借等手续,帐目清楚完整,及时核对账物,做好存档以防丢失。

2.坚持执行管理制度,掌握管理业务,随时掌握财产数量、规格、定价、用途、性能和使用时间等情况。库存物品要适量,做到不积压浪费,又保证营业部门用量。

3.定期(每月)清点库房存货,保持账物相符。发放货物按期分部门核算汇总列表转账,每月与各级财务部门核对帐目,以保证帐帐相符。

4.坚持各项手续,不合手续者不予办理。主动发放定额物品,严格审批超定额物品,以免浪费。

5.库房物品存放要分门别类,清洁整齐;要防止积压损坏,防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并要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或兼职)职责

1.负责管理本部门班组的财产、登记帐卡,每季度与负责财产的专职会计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保持上下的帐与卡相符。

2.办理财产领用、交回、调拨、报损、借用、归还、赔偿等手续。及时登记帐卡掌握财产增减变化和使用完好等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处理意见。

3.妥善保管本部门班组的财产,外借财产要及时催还,以防丢失,损坏,财产物品一律不得给私人。

第三节财产的请购、审批、验收、入库规定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请购计划的编制

财产专职会计要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请购计划,交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酒店管理班子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经酒店集团报集团总部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具体安排执行。没有列入计划者不准采购,临时追加计划要按规定报批

第十四条酒店之间可以通用的经营物资(如布草、一次性客用品及其它由酒店集团指定的品种),由仓库或相关部门提出请购单经采购部、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酒店集团。酒店集团统一采购调配,统一安排付款。

第十五条采购

1.酒店所有财产物资的采购一律统一由采购部按采购制度办理,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2.任何物品无购置计划或未经财务部同意采购的财产物资,库房应拒绝验收,财务部不予报销。

3.若使用单位在品种规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与采购部人员共同选购,或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由采购部办理入库报销领用等手续。

4.采购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财产管理制度,发票、支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报帐要及时,一律不准跨月,要按酒店规定财产划分填写入库单,送库房管理员签收后,附在进货发票后一齐送至财务部报帐。

5.采购备用金要经常核对,公私要分开,严禁套购,转卖,严禁挪用公款和代私人采购。

6.要按使用单位的要求采购物品,并注意规格质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十六条验收

1.收货部接到采购员购进的财产和物资,要根据订单与原始发票进行验收、点数、检查规格、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本酒店的财产名称填制收货报告,签收后一联交供应单位,凭此向财务部结算。

2.遇有下列情况,收货部可以拒绝验收,或报请上级处理

2.1未按计划批准购进的或与合同不符者不验收;

2.2购进的财产、物品与原始发票不符者不验收;

2.3供应单位的发票未开抬头,发票无盖公章,抬头不符,字迹不清楚有涂改者不验收;

2.4属于贵重物品和需要经过技术鉴定的物品,应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2.5如属于物品先到而发票未到的,收货部可点清实物,开无发票收货单,一联交供应者,等发票到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2.6遇有发票先到而物品未到时,不予办理验收手续,若外地托收无承付进货,由采购员报经理批准做预付款,待该物品到达后,补办验收手续并正式入帐冲预付款。

第十七条审批

1.基本建设工程、零星基建、改建扩建、建筑大修,固定资产更新和购置等,须经店务会议讨论后按规定制度审查报酒店集团批准,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处理等须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制度审批。

2.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品购置计划经店务会讨论且按规定制度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收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内零星购置及大批购置财产物品,按规定程序报批。低值易耗品成批处理变卖,须报酒店集团审批。

3.物料用品(消耗品)按班组领用时,须经部门经理与酒店财务负责人审批。

4.物品丢失、霉坏、变质、盘亏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签署意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方能作账务处理。

第四节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库房财产管理

1.酒店购进的一切财产和物资,一律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列支有关部门的费用(大批分摊时,通过"待摊费用"科目逐月摊入费用)并作为在用财产处理。凡属备用、多余及机动部分,应集中存放在库房保管。

2.财务部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全酒店的财产。各类财产按规定分类,并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在库和在用的地点,分别独立立帐,控制库房的进、销、存数量。凭入库、领物、调拨单据等凭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调整帐卡,以保障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部门班组财产管理

1.各使用部门的在用财产应实行定额配备,部门经理负责,指定一人为部门财产保管员具体保管并做好登记帐卡工作。

2.部门保管帐卡,要按财务部保管总账分类、编号,根据领取、调拨等单据及时登记。部门经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部门财产进行核对,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规定办理手续,调整帐卡,以保证帐物相符。

3.部门财产保管员不宜经常调换,若必须调换,要事先通知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并由财产管理小组监督在部门内办清移交手续,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财产领发、交回手续

1.使用部门领用在库财产时,要按规定审批权限做批准手续后,持领物单、报损单或赔偿单(领取补充报告或赔偿的财产时,需交旧领新,赔偿单要有财务收款签字)一式三联,凭此向库房领取,一联作部门记帐,一联作库房记帐凭证,一联作会计记帐凭证。

2.多余财产要交回库房,在查明原因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用红笔填写领物单(代替交库单)一式三联,连同实物交库房管理员签收,三联分别作为部门、库房、会计记帐凭证。

3.使用部门向库房领取、交回财产时,要持部门保管帐卡和单据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手续,双方及时登记帐卡,以保证帐帐相符。

4.酒店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报销规定,一些大型临时活动,在领用此类物品时已作费用报销。但是,由于活动任务已经完成,而非日常使用的物品又不宜存放在部门班组,为了妥善保管,此类物品可以退回库房,在财产帐上的存放地点变更为库房"代保管"。下次需要领用时,则不再报销金额,而是存放地点由库房代保管减少,增加新领用单位的数量,以避免重复列支费用。

第二十一条财产调拨、报销手续

1.使用部门之间财产调拨,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必须通过财务部办手续。调入、调出部门将帐卡连同财产调拨单到财务部调整帐卡,同时调整总帐的存放地点,以保证帐帐相符。

2.凡自然损耗、日久使用失效的财产,确认无法修复者,可以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报酒店集团审批报销并按规定程序做财务手续处理;低值易耗品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报销。报销财产实物一律上交到废品库房登记入帐,未交废品实物者不准领新物品。处理废品时,由废品库房列出清单经批准后处理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租借财产手续

1.凡向外单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财产,要按权限审批并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

2.酒店财产一般不借给私人,如属特殊需要必须得到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库房不办理未得到批准的借用手续,未经批准的借用物品不允许带出保管部门或酒店。

4.租借物品要及时催收,不得留作长期使用,更不能转租,转借。

5.对外租借成批物品要按标准收费,借用物品被损坏,要照价赔偿(特殊物品要加倍赔偿)。

第五节物料及用品、专用基金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库房的管理

1.物料及用品一律由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统一建帐管理。

2.购进的物料用品,凡属体积过大,占用面积过多而不能入库者,如煤、砖、瓦、灰、沙石、木材等,存放库外不作入库,但必须验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品名规格建立保管帐。控制进、销、存数量,凭购进、领出单据登帐,做到帐帐相符。

第二十四条领发和调拨手续

1.物料及用品必须实行领取制度,不得以存计耗。各使用部门领用物品材料时,要填写"领物单"并由部门经理和酒店财务负责人批准。

2.库房管理员发放时,要按领物单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不得顶替,如因库存物品不足由领用部门另填领物单,不得更改数字,管理员不得擅自修改领物单上所列的项目数字。

3.各部门领用物品如有多余或有适用时,应及时退回库房,退回时,以红笔填写"领物单",凭此双方记帐。库房要按月汇总领物表,并交会计记帐进行帐目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4.库房物品不准出售给个人,如遇外单位调拨时,先到财务部办理交接款后,凭财务签收货款单据和出库单发给物品,未经财务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准出库。

第六节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的一切废旧物资及包装应及时交库房保管,其它部门不准自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废旧物资要立帐登记管理,可分为报废的固定资产、报损的棉织类、其它报损财产和在修建进程中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材料等四类。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若需领用旧物资使用时,按库房的领用手续办理。

第二十八条库房对废旧物资或成批的废旧物品,要定期造表上报,按规定权限得到批准后,统一处理。

第七节棉织品的使用、保管和洗涤规定

第二十九条工作制服和营业活动服装是为了服务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只准许工作时间内穿着,非工作时不得使用。工种变更,应将旧工服交回制服室。

第三十条按财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使用棉织品都应采取定额管理办法,洗衣房只备定额数量作为周转用。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班组要认真执行送洗和领取棉织品手续。

第八节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第三十二条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3损坏之公物虽能修复,但影响整体美观和原有价值者,应赔偿修理费和财产减值部分;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的1.5或2倍赔偿。

第三十三条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1.因工作疏忽同时又有某些客观原因使公物受到损失时,全赔或部分赔偿;

2.非因公或打闹使财产遭受损失时,令其全部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3.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公物者,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严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因财产遭受损失后互相包庇隐瞒不报,嫁祸于人或一贯不负责,任意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应全部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赔偿手续

5.1宾客或职工损坏或遗失公物并确定赔偿时,由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保管员开出"赔偿单",一式四联分别作为部门班组存根、收款收据、财务收入凭证、财产报损和领发凭证。

5.2部门财产保管员向赔偿人收款后,应连同四联赔偿单交送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加盖收讫章;再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3宾客当时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前台收银待结帐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4职工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人事部待发薪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第九节会计科目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按会计科目的规定设置有关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用品"等一级科目,并分设有关的二级科目的分类帐,以反映酒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金额变化情况。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库房应按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设置三级明细账,并与总账科目一致。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库房要建立借出、借入、租出、租入等财产登记卡片,及时、正确地反映租借财产的变化情况,以避免财产混乱。

第三十七条正确使用《固定资产盘点表》和《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表》。

1.固定资产盘点表

1.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固定资产实际盘点数并与移交数量比较。

1.2盘点表的内容包括:资产保管及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及盘点日期;资产保管及盘点人员姓名;资产编号、名称、规格、来源及移交日期,移交及实际盘点数量。

1.3盘点表使用说明:盘点表以保管使用部门为核算单位,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移交数量在第一次盘点核实后,由存放使用地点的财产保管员签字负责,申领、转移与报废必须遵守制度和程序,移交数量根据申领、转移与报废加以调整;盘点时由财产保管员与财务部盘点人员同时进行,在盘点数量栏填写实际盘点数量并由保管使用部门主管签字作实。

1.4其它:为了便于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的盘点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适当时候轮流进行盘点,每个存放地点的固定资产每年最少要盘点一次,移交与盘点数不符时,调查后以书面形式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处理。

2.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

2.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存放及使用地点。

2.2记录表的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存放地点;入库、领用、转移、报废及库存在用余额数量,低值易耗品的名称及规格。

2.3记录表使用说明:低值易耗品的申领、转移、报废必须按规章办理并在记录表摘要记录;财务部要定期对低值易耗品的库存及在用数量进行盘点,并记录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及盘点人姓名。

3.4其它

:盘点数量与实际库存,在用数量不符时,要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办理。

篇4:酒店康乐中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酒店康乐中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财产设备管理

(1)根据财务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康乐中心使用的各种财产设备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康乐中心财产二级明细账,各部位使用的财产设备由各部位建立财产三级帐,以便随时与财务部相互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部门使用的各种财产设备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按照使用说明准确使用,并切实做好日常的维护和清洁保养工作,做到物尽其用,正确使用。

(3)财产设备的调拨,出借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填写财务部印制的固定资产调拨单。私自调拨、出借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4)财产设备在酒店部门之间转移,由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并办理设备帐、卡的变动手续,同时将其中一联转移单送交财务部备案。

(5)设备因使用日久损坏或因技术进步而淘汰需报废时,必须经酒店工程部进行鉴定和财务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6)新设备的添置必须经酒店批准,会同财务部和本部门共同验收,并填写财务部印制的财产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后,登记入账。

(7)康乐中心每季度应对各部位使用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核对,每年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帐物相符,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并填写财务部印制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报财务部处理。

2、物料用品管理

(1)物料用品主要是指供客人使用的各种物品,包括布件和毛巾类用品、卫生保健用品、文具和服务指示用品、包装用品以及工具类物品、办公室用品和清洁洗涤用具等低值易耗品。

(2)各部位应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上述物料用品的管理工作,按财务部物资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和定额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年度物料用品消耗计划;按物料用品的分类,建立在用物料用品台帐,掌握使用及消耗情况;办理物料用品的领用、发放、内部转移、报废和缺损申报等工作。

康乐中心领班负责督导和检查。

(3)各种物料用品的领用,应填写财务部印制的物料用品领用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向财务部仓库领取,并及时登记入帐。布件和毛巾类用品以及工具类物品,除因业务发展需要增领外,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并填写物料用品领用单和财务部统一印制的酒店低值易耗品报废单。报废的物品,应先经部门经理审批,并由财务部统一处理。各种物料用品在内部转移,由相关部门物资管理人员办理转移登帐手续。

(4)各种物料用品的消耗、领用和报废、报损每月底由各部位物资管理人员统计、清点一次,并填物料用品耗用情况月报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确保统计数字准确,数、物和台帐相符。

(5)各部位领班应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物料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做到准确使用和合理使用,杜绝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