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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2024-01-15 阅读 2416

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会费,使之在工会的各项活动中有效地发挥保障作用。依据《工会法》、《会计法》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上级工会财务部门下发的有关政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院工会经费收入来源:

1、拨缴经费收入:学院行政根据《工会法》按全员工资总额的2%拨付的工会经费。

2、会费收入:会员依据工会章程按基本工资的0.5%缴纳会费,由学院计财处统一从工资中代扣代交。

3、行政补助收入:工会可向学院申请必要的活动补充经费。

4、上级工会补助和接受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

5、其他收入。

二、院工会经费使用的管理原则:

1、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相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遵纪守法。

2、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严格按财务法规操作,院工会经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每笔开支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两人以上签字,最后由院工会主席审批报销。部门工会所管经费由部门工会主席审批报销。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人为出,收支平?”的原则。确保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培训和各项文体等活动。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工会各项开支均应按工作计划安排纳入预算,并按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如需预算外支出,由主席办公会审定。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在学院年度“双代会”上作出工会财务工作书面报告,并认真听取代表们对经费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省教育工会和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省教育工会和院经??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7、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暂借、经费担保和抵押。

8、坚持按章办事原则。工会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不合理开支予以坚决抵制。

三、院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l、上解经费:院行政按政策规定拨给院工会的经费,其中40%上解到省教育工会。

2、教职工活动费支出:用于教职工教育、文体、宣传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院工会按每个部门工会一年l500元的基数和每个会员100元的标准计算,下拨给各部门工会开展集体活动。

3、维权支出:用于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护、法律援助等其他维权支出,开展送温暖工程、帮扶困难教职工等支出。

4、业务支出:用于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举行会议、外事活动、专项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等)。

5、资本性支出: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信息网络的购置;大型修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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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4、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指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

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篇3:某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维护财会工作的程序,使各项经费的使用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财政制度,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的原则

(一)机关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树立效益、节俭、遵纪的观念,根据经费的来源,合理安排使用。

(二)经费管理实行专项经费预算管理,预算外经费纳入统一管理办法。

(三)经费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财务报销有关规定

(一)单据要求

1、原始凭证(发票)要符合会计法规定,即由国家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

2、原始凭证(发票)要合法、真实,书写整齐、清洁,记载准确、完整、大小写要一致。

3、一般原始凭证(发票)所具金额在壹仟元以下的,由现金支付;超过支付限额的,由转帐支票支付。

4、自制原始凭证要符合财政规定。

(二)审批要求

1、所有原始凭证(发票)、自制凭证都要注明用途,并有经办人签名。

2、所有原始凭证(发票)、自制凭证都要经主管日常工作的局长签名同意后,财务科方可给予报销。

3、单项超过伍仟元的支出,需经局党委集体讨论通过,经主管日常工作的局长签名同意后,财务科方可给予报销。

4、车管科的驾驶员日常出车补贴,车管科科长根据实际情况,签名同意后,财务科给予报销。

三、商品采购、领用有关规定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一般商品采购,由本局总务人员办理。

(二)商品采购审批要求:

1、商品采购必须事先由申购科室填写《购物采购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由局总务人员凭单采购。

2、单次采购金额在壹佰元以内的用品,由各科室的负责人向总务人员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购物采购单》后,总务人员凭单采购。

3、单次采购金额在叁佰元以下的用品,由各科室的负责人向科室分管领导提出购物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交与总务人员凭单采购。

4、单次采购金额在叁佰元以上的用品,由各科室的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主持日常工作的局长同意后,总务人员凭单采购。

(三)商品采购

1、总务人员采购商品,需按财务规定开具有效凭证。

2、总务人员发票报销,经有关人员(职能科室负责人)证明,主持日常工作的局长签名同意后,财务方可报销。

(四)领用物品规定

本局同志向总务人员领用物品,应在物品领用登记表中签名,总务人员定期(半年一次或每季一次)向主持日常工作的局长汇报商品采购、领用情况。

(五)总务人员采购商品,应坚持公正、公平、节约的原则,把好质量关,若有违反规定采购的行为,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篇4:二小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街道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财务中心,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凡是需要购置物资必须经校长审批方可购置。

(三)、财会人员职责

1、会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学校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3、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学校会计人员入帐;

4、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由于凭证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发生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另编记帐凭证以红字冲错误凭证,重新编制正确凭证,任何人不得通过其他操作对机内帐簿作无痕修改。

5、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6、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篇5: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财务管理规定

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高校财务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预算的所有经费,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2、处上的重大开支必须经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2000元以上的开支都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为离退休老同志办福利、慰问品预算的经费,严格按规定程序,通过学校招标采购确定。

4、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必须用于离退休职工的各类活动,凡采购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活动奖品、纪念品、慰问品,必须经处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组成采购小组集体在全面考察和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商务谈判定购,确保采购物品质量,尽可能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审批财务支出在集体领导、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行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和集体审议联签相结合的责任制度。但具体报销票据审批签字,应先由经手人注明情况签名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核实注明相关开支内容要点并签名,最后由处长审批签字报销。

6、财务支出审批应“依规据法,先审后批,收支并重”,审批责任人及联签预审的相关人员都要熟悉本单位财务状况,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制观念和财务管理能力,能模范遵守财经纪律。

7、财务审批责任人及联签预审的相关人员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性原始票据反映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财务审批责任人及预审联签人员对审批的财务支出负有领导责任和连带经济责任。

8、差旅费报销:汽车驾驶员差旅费每季度按登记出差天数每季度报销一次,每周不报用车登记单的不得报销差旅费;处领导及工作人员出差根据车辆使用登记情况及办公室登记情况由处综合办公室统一填写每半年报销一次;处理丧葬事宜的差旅补助,每次事务处理结束后由相关人员及时填写登记报表交办公室存查,由办公室核实后每季度造册填表审批报销一次,否则未报办公室备查单的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去外地开会等的差旅费按会议通知要求审批报销。

9、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凡正常公务用车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登记用车时间、里程、事由及用车人等,驾驶员每周必须把登记表交处综合办公室备查。凡涉及车辆维修事宜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及处长同意后到指定4S店检修,检修费用的报销必须附检修工时费及供料单和收费正式发票,按有关制度审批报销。检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维修,必须经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再到指定4S店进行维修,否则不予以报销。

10、其他有关报销事宜严格按《**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支出审批若干规定》和《**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

11、本规定自处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1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