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规范公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各类行车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安全科在做好其他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搞好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结合公交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宣传活动。由安全科具体负责。
二、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以下形式:
(一)、六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七月份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十一月份组织开展省交通系统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
(三)、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监督管理规定》。
(四)、一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百日竞赛活动;
(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订阅杂志、定期分发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安全宣传材料根据不同季节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制发。
三、所有活动必须做好记录,记录活动的过程,并搞好活动总结。
第二条、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一、安全科负责安全宣传和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教育、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
三、参加人员:公交公司安全科成员及驾驶员。
四、对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驾驶人进行重点培训
(一)、对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培训。
(二)、发生大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安全培训。
(三)、发生一般事故(小事故、轻微事故)的驾驶人,写出书面检查,由公司领导进行安全教育。
五、新招聘的驾驶员,在对驾驶人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六、利用每月月末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在及时传达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行车安全教育。
七、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驾驶员的正规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计划明确有针对性,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适时修正计划,更新或补充内容。
八、驾驶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选择相对稳定和适应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十、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安全教育,都要做好相关记录。
把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确保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档案。
**县***公交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一日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篇2:汽车服务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工、临时工。(下同))以及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其他相关方等。
3.内容与要求
3.1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3.3凡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关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4公司级(一级)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4~8学时。授课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B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运营的相关规定;
C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D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安全行车事故防范教育;
F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5分公司级(二级)安全培训由分公司负责,培训时间为4~8学时。授课人员持有上海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分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工作环境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B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规定;
C事故救援程序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D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E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F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行车事项;
G相关事故案例等。
3.6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由各分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为4~8学时。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营运服务的相关要求及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B班组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及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C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跨省运营)及专用校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9在新车型、新技术、新装置投入运营前,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培训。相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10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分公司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公司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岗中教育)。安全学习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公司安全部门对班组安全学习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对活动形式、学习内容及要求应有明确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3.12工参加班组安全学习活动每月不少于2学时,分公司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席率。对因故不能参加安全学习活动的员工,分公司要及时安排补课。
4.其它
4.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2本制度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年四月八日
篇3:安全行车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真实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和参加的其他安全活动正确考核和奖惩驾驶员以及年度审验、安全教育、分析交通事故规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驾驶员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应具有如下真实记录内容:
1、驾驶员登记资料;2、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记录;3、驾驶员违章、肇事记录;4、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记录;5、驾驶员奖励和惩罚记录;6、驾驶员审验记录;7、驾驶员心理、生理检测(包括生物节律)及健康状况检查记录;8、对驾驶个人和所驾车辆安全记录。
四、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的格式由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并装订成册。
五、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由安机科资料员负责保管和填写,并统一保管。
六、安机科资料员在填写安全技术档案时要及时,准确和连续完整,使驾驶员的安全技术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
篇4: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为确保学生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学生校车驾驶员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学生校车驾驶员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学生校车驾驶员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学生校车驾驶员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学生校车驾驶员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学生校车驾驶员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学生校车驾驶员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学生校车驾驶员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学生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学生校车驾驶员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学生校车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学生校车驾驶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7)晚间学生校车驾驶员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学生校车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学生校车驾驶员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学生校车驾驶员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学生校车驾驶员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学生校车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学生校车驾驶员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学生校车驾驶员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2013年8月31日
篇5:安全行车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检查
1.擦拭玻璃、清洁车身、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处理,检查燃油、机油液、冷却液是否加足。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情况;
4.检查电动机有无异响,电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5.检查灯泡是否完好;
6.查看上班行车记录,是否有行车故障,如有故障,严禁出车。
二、行车时检查
1.注意车辆行驶状况,如有异动、异味,应立即下车检查,严禁开
故障车;
2.检查转向装置和脚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3.检查仪表和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
三、收车检查
1.清洁车身外部驾驶室,收拾好携带物品,检查车身状况;
2.收车时将车辆停放到位,关闭所有电路系统;
3.检查胎压,清除胎间及表面异物,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损坏,检查各转动体系有无过热现象;
4.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处理;
5.做好行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