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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财产账务管理制度

2024-01-15 阅读 8121

中学学校财产账务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账务管理制度

一、账簿和托管账、卡、表的设置:

1、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固定资产账。

2、托管财产部门必须设置托管账、卡、表:有专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托管账和托管物品卡,有兼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托管物品卡。

3、会计账簿应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用以记录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化。

4、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借用物品登记表。

二、账务要求:

1、对购入、调拨或自制的教学设备,无论是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或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财产管理员签字验收。

2、财产管理员取得凭证后,应当根据凭证上的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3、各类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发现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注销字迹,必须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线注销,然后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盖经办人章。

4、年终应对财产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是账物核实工作。

三、记账凭证:

1、规格统一用设备站统一印发的《固定资产增减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和《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

2、用法统一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一律使用《固定资产增减表》,固定资产属于报废等一律使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本区内物资调拨一律使用《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记账。

3、会计及财管员,有关责任领导、经手人签字的发票及增减表各一份,会计据以做连锁会计分录记入会计总账。

四、记账要求:

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按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分类,账目要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总数量、总金额,同时必须随时反映该物品的具体增加或减少的数量与金额。

五、账务处理:

1、经盘点确属漏账的,要以实物为准,进行补登记有关账目。

2、对于固定资产的调出或购入,要做好《固定资产增减表》,凭此表反映记账凭证。

3、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注销以《财产报废注销表》为凭证做好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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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长领导、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保管入账

2.新购、调入或自制的财产,须先经过验收统一编号登入各类账册,然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3.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账、报销手续。

4.总务处及部门账册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5.学校房屋、设备、家具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6.学校的一切仪器、教学用具等不得借给个人,个别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要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出借手续。

7.各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对国家物资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才可离职。

8.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9.财产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原则上因故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报组室负责人签具意见后报有关领导审批方可报损,无故损坏的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要酌情赔偿。

10.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11.每学期各部门财产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资产或材料物资运出校门要凭学校签发的出门证。无证运出,传达室人员对无证携出物品有权扣留。

篇3:学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学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6

会计电算化制度是对会计人员操作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电算化微机是会计电算化专用机器,只能财会人员使用,进行有关记账、统计、做工资等整理会计资料工作使用,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计算机,会计电算化应专机专用,计算机内不得安装与财务管理无关的软件。

2.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会计电算化系统,由系统管理员授权的人员也只能在所给定的权限内使用电算化系统,不得越权操作。

3.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保证其“口令”(密码)不为他人知晓,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本人“口令”。

4.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不得用本人的密码进入系统而由他人代为操作。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逐级退出电算化系统,不允许在没有退出系统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室。未经系统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5.定期保养计算机硬件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注意通风、防火、防磁、防雷击、防鼠害、防静电,保证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6.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处理。

7.健全必要防病毒措施,安装防病毒卡或使用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版本升级。使用所有外来软盘时,必须先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

发生数据丢失、混乱等情况,应使用会计软件中的索引功能,或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无法自行解决时,做好故障记录,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解决。

篇4:中学学校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制度

中学学校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红桥教委财务科的要求,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具体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2.记账凭证的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经有关人员签字,字迹清楚,装订整齐。

3.对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原始凭证必须退回、纠正。

二、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

1.各项日常费用的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后,由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交主办会计审核并由出纳办理报销。

2.由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由会计对已输入电脑的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和记账工作。

4.月末进行结账,编制会计报表。

5.对数据进行备份。

6.打印记账凭证。

7.会计人员将有关凭证、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篇5:财务对账管理制度范例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包括会计账核对、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

第五条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企业形象。

第七条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第二章会计账核对

第八条会计账核对,是指每位会计人员在月度终了,要对各自负责的账务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

第九条核对流程:

1、每位会计人员日常做好账务处理,并定期(如:每星期一)通过“查询功能”或“设置检查功能”自我检查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但最迟在次月5日前应当检查完毕。

2、次月7日下午主办会计应当对会计账进行全面核对,对存在的差错应当及时要求修正。

3、次月8日在出报表前,主办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第十条会计账账核对主要包括:

1、损益科目方向检查:检查一级损益科目是否记错方向。

2、收入成本数量检查:检查每个品种的收入数量与对应的成本数量是否一致。

3、明细科目检查:检查末级科目在归属二级三级科目时是否有串户。

明细科目串户是经常的事情,比如应收应付款项,如果设置多层分类,容易造成一个单位有几个往来,会影响与客户或供应商的对账工作。所以,应当经常检查。

4、存货移动加权平均价检查:通过日常掌握成本信息和自己的判断力,检查每个品种的移动加权平均价是否合理,尤其是不允许存货出现负数。

5、待摊预提项目检查:检查每月待摊预提项目是否待摊预提。

6、科目辅助项目检查:检查科目辅助项目(末级科目)是否重复设置,尤其是新增的末级科目一定要慎重检查是否重复才能新增。

第三章监控账对账

第十一条监控账对账,是指会计责任人应当定期(如:每星期一)与仓库、车间、销售会计(内勤人员或开票员)、出纳、行政部及各部门核对存货账、车间领料台账、销售台账、货币资金账(出纳账)、固定资产台账和各部门费用台账,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监控账的格式设置、编制要求,以及日常的数据变动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制定和执行,以便于对账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监控账对账时间:

1、销售台账:销售会计与台账会计每星期对账一次,次月2日前对上月的销售台账全面核对确认。

2、存货账:会计与仓管员每旬对账一次,次月4日前对上月的存货账全面核对确认。

3、车间领料台账:会计、仓管员与车间统计员每旬对账一次,次月4日前对上月车间的领料数量、消耗数量和在产品数量全面核对确认。

4、货币资金账:财务经理主要是主办会计每月至少4次不定期突发盘点出纳员管理的货币资金账,并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在月终后6天内根据银行对账清单,通过编制银行余额变动情况表进行对账确认。

5、固定资产台账:报表编制完毕后5天内,由会计与行政部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固定资产台账”,并跟踪、反馈行政部对资产实物管理的状况。

6、各部门费用台账:次月9日向各部门提供费用明细账,并进行核对确认。

第十四条对账流程:

1、由会计主动提供资料给对方确认。

2、会计对存在的差异或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向上级领导请示处理意见。

3、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章应收款对账

第十五条应收款对账,是指会计人员于报表完成后主动与客户或通过有关部门或人员核对往来账,并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

应收款对账包括应收账款对账和其他应收账款对账。

第十六条应收账款对账流程:

1、由销售会计于报表完成后2天内负责编制“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交由销售部负责安排与客户对账。

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确认工作:传统通路的客户在次月月底前对账完毕,现代通路的客户每季度确认一次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底前对账完毕。

3、负责与客户对账的人员,在对账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往来等情况,直接向台账会计咨询;台账会计应当积极配合或会同销售会计主动配合对账工作。

4、销售会计负责跟踪对账管理,并负责收回“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

5、对账发现的问题由销售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第十七条其他应收款对账流程:

1、由主办会计或要求其他会计于报表完成后2天内,主动与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账确认。

2、其他应收款对账确认后,主办会计或其他会计应当将其他应收款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催款。

3、对账发现的问题由主办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第十八条每位销售经办人是对账责任人,应当设置账簿,及时登记客户往来明细账,并经常、主动地与客户、台账会计对账,以深化往来对账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五章应付款对账

第十九条应付款对账,是指会计人员于报表完成后配合或主动与供应商或通过有关部门或人员核对往来账,并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

应付款对账包括应付账款对账、预收账款对账和其他应付账款对账。

第二十条应付款对账一般应对方

要求而开展对账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积极应对;同时,在应付款单位或个人没有要求对账的情况下,会计人员每月应当自我检查,重点检查应付款账面出现负数的项目和大额应付款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未对账确认的应付款在付款时,不得超过未确认额度的50%。

第二十二条如果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已达三个月没有主动与企业对账,会计人员应当主动或通过采购部门与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对账确认。

第二十三条应付账款对账流程:

1、每季度报表完成后2天内由采购会计或通过采购员通知供应商提供对账明细资料。

2、采购会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明细资料逐笔给予核对,并保存好明细资料,同时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对账确认表进行双方签字确认。如果供应商未能提供对账确认表,企业可以设置“应付账款对账确认表”进行双方确认,并与供应商提供的明细资料一并存档。

3、对账发现的问题由采购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第二十四条其他应付款对账流程:

1、由主办会计或要求其他会计于季度报表完成后2天内,主动与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账确认。

2、其他应付款对账确认后,主办会计或其他会计应当就对账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监督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