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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安全交底

2024-01-15 阅读 8751

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安全交底

  1. 一般要求

  (1) 阴暗和夜间时,应设充足的照明。

  (2) 在高处和斜面上作业应支搭作业平台,上下必须走安全梯或斜道。

  (3) 池内有水时,夏季应采取排水和防溺水措施,冬季尚应采取破冰措施。

  (4) 在斜面上支脚手架时,立于斜面上的杆件底部必须固定牢固,防止滑移。

  (5) 结构上的预埋管、预埋件应固定牢固,其突出物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6) 作业现场通风应良好,通风不良时应采取送风措施,在封闭、狭窄场所作业前应按要求检测作业环境空气质量,并在作业中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安全。

  (7) 综合性水池的水处理工艺结构相邻施工点同时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相互影响的安全措施;多工种施工时,应采取防止作业人员相互影响的安全措施;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安全状况时,除检查作业现场外,尚须检查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相邻水池相应部位的环境安全状况,确认安全。

  (8) 池体内部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应按先内后外、先下后上的原则安排施工工序;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机具供应、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规定施工方法、程序、机具和安全技术措施。

  (9) 分布在平面、斜面等危及人员安全的溢流、排放,进水的孔、洞、堰口必须封闭;作业中需临时敞口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作业后必须立即恢复封闭设施。

  (10) 上下交叉作业时的下作业层顶部和临时通行孔道的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防护棚应支搭牢固、严密;防护棚应坚固,其结构应经施工设计确定,能承受风荷载;采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防护棚的长度与宽度应依下层作业面的上方可能坠落物的高度情况而定,上方高度为2m~5m时,不得小于3m;上方高度大于5m小于15m时,不得小于4m;上方高度在15m~30m时,不得小于5m;上方高度大于30m时,不得小于6m。

  (11) 施工通道应畅通,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合格,设置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道上方有施工作业的区段,必须设置防护棚。

  2) 上下层通道中有高差的部位之间必须设防滑坡道或安全梯;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

  3) 在水池、管渠底部和顶部结构面上设通道,宜避开结构上的预留钢筋、孔洞等障碍物。

  4) 通道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5) 脚手架通道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必须固定牢固,不得悬空放置;通道两侧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和高18cm的挡脚板;进出口处防护栏杆的横杆不得伸出栏杆柱。

  6) 通道的宽度应据施工期间交通量和运输车辆的宽度确定;人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陡于1∶3;行车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车辆宽度加1.4m,且坡度不得陡于1∶6。

  2. 预制构件安装

  (1) 构件安装后,应割除吊环或弯平处理。

  (2) 安装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3) 给水厂的防腐材料不得污染饮用水水质,有碍人体健康。

  (4) 采用起重机吊装时,现场作业空间应满足机械作业的安全要求。

  (5) 人工传递小管时,应速度缓慢,作业人员协调配合,防止砸伤手脚。

  (6) 人工抬运小构件时,作业中应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配合协调,动作一致。

  (7) 在现浇混凝土和砌体上面安装预制构件时,应待混凝土和砌体砂浆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安装。

  (8) 预制构件采用结构上预设的锚环做吊点进行安装时,作业前应查阅设计或施工设计图纸,经外观检查,确认安全。

  (9) 需在水池内运输或移送构件时,运输道路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道路应畅通,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10) 安装作业应设信号工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机具、吊索具、各岗位作业人员、周围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11) 悬挑结构,安装后处于不稳定状态时,必须对构件采取临时支承或拉结措施;在结构未稳定前,严禁拆除临时支承或拉结设施。

  (12) 热塑性塑料板材下料不宜在低于-15℃温度的环境下进行加工、安装,不得使用高速机具切割和打磨坡口;采用电热烘箱或气热烘箱等加热设备加热或成型时,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进行操作;采用热风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

  2) 焊接使用空气压缩机的压力不宜大于0.5mpa。

  3) 焊接现场必须有良好通风环境,通风环境不良时,应安设通风设施。

  4) 焊工和热风系统机械工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 压缩空气必须经滤清器过滤,待储气罐稳压后,方可送至热风焊枪加热使用。

  6) 焊接前,应检查机电设备,确认完好,热风系统的送风管路应连接牢固、严密,焊枪把线应绝缘良好,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并经试运行,确认合格。

  3. 现浇混凝土与砌体施工

  (1) 水泥混凝土施工及砌体施工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 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应由专人操作;作业前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3) 脚手架的支搭与拆除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4) 设计文件中规定混凝土墙顶安设栏杆等时,宜在混凝土墙脚手架拆除前完成安装工作,并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力缆线必须由电工引接与拆卸;使用前应经检测,确认不漏电。使用中应维护缆线,发现破损或漏电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电工处理。

  (6) 钢筋采用电弧焊接连接时,电力缆线的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钢筋采用螺纹等机械连接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

  (7) 预埋件、预留孔洞宜在浇筑混凝土或砌体砌筑时完成;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埋设位置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应牢固;预埋件外露部分较长、稳定性较差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或拉结措施。

  (8) 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设模板工、架子工对模板、架子进行监护,确认安全;作业中,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遇坍塌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处理。

  (9) 施工中需支搭脚手架做混凝土、砌体施工材料的运输通道时,脚手架结构应进行设计,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支搭完成,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10)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设计;侧模板采用螺栓拉结时,其直径、间距应根据浇筑混凝土的侧压力计算确定;模板支设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4. 滤料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

  (2) 滤料铺装时,不得将污染物洒落在滤层中。

  (3) 冲洗滤池前,应检查排水槽、排水管,确认畅通。

  (4) 向池中输送滤料时,池上、池下人员应密切配合,池下作业人员应避离下料方向。

  (5) 无烟煤、活性炭等干燥滤料的运输、筛分,宜采用湿法作业,且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

  5. 加氯、投药间

  (1) 设备安装期间,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加氯、投药间;设备安装完成后,加氯、投药间应实行封闭管理。

  (2) 使用氯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止水或潮气进入氯瓶。

  2) 氯瓶的阀门任何情况下不得被淋水。

  3) 瓶内氯气必须留有余气,其值不得小于原瓶装量的1%。

  4) 使用氯瓶加氯,必须配有台秤,液氯消耗量应以质量为准。

  5) 宜选用小储量的液氯瓶,每个液氯瓶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6) 正在使用的、备用的或已用完的氯瓶,不得被日光直晒、淋雨。

  7) 当气温较低时,可采用温水喷淋氯瓶提供气化热量,严禁用火烘烤。

  8) 使用中的氯瓶上应挂'正常使用'的标牌;空瓶应挂有'空瓶'的标牌。

  9) 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放在氯瓶附近。

  (3) 投氯消毒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氯管道应2~3个月清理和检修一次。

  2) 投氯人员必须熟悉加氯设备和操作规程。

  3) 氯瓶阀门的开启活动间隔时间不宜超过20天。

  4) 加氯系统应配备台秤、压力表、加注计量仪表和氨水瓶。

  5) 每日应用氨水检查加氯系统接口等处严密状况,确认不泄漏。

  6) 加氯间和氯库内应配有防毒面具,并置于明显的、固定的位置。

  7) 开关氯瓶阀门应配备固定扳手,且应置于明显的、固定的位置。

  8) 施工前应建立加氯系统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并建立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和氯瓶使用登记记录。

  (4) 加氯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氯系统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安装。

  2) 严密性试验介质应使用氮气,不得使用空气试验。

  3) 检查加氯管道泄漏应用氨水,严禁用水溶液检漏。

  4) 加氯管道与加氯设备连接前,应使用氮气对管道进行吹扫,清除管道中的杂物。

  5) 加氯系统各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密封可靠,严禁漏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加氯、加药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药点应进行安装验收,确认合格。

  2) 调试前管路系统应用氮气吹扫干净。

  3) 氯库、加氯间应有氯气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4) 向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5) 供电、自动化仪表应进行单机系统试验,确认合格。

  6) 调试前,管道系统应进行压力与严密性试验,确认合格。

  7) 调试前,加氯、加药的设备应进行单机空载试验,确认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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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厂区屋顶防水作业施工安全交底

  施工方: 施工项目:

  交底方: 安全培训/交底人:

  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1)动火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需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书,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品,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2)用电焊机作业的焊机地线不得接在易燃易爆的设备或管道上。

  3)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监控中心。

  4)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督,施工人员须将《动火作业申请表》明示以备检查。

  5)动火作业过程中监火人不能离开现场,必须时刻监督动火情况。

  2、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动火前先通知现场监火人员。动火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2)动火前“八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未排除残有的油质不动火;

  e凡有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f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排除易燃、易爆物的不动火;

  g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其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h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的“一清”,即:动火作业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现场。

  3、高处起重作业要求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4)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6)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抛送工具。

  7)交叉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8)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9)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10)在起吊过程中,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1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并须经领导批准;

  12)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

  13)在起重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14)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4.安全注意事项:

  1)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2)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使用喷灯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先申请动火证,经允许后方可施工。

  3)防水卷材彩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输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配有灭火 器材或洗衣粉n袋,灭火时严禁向油火中浇水,应使用消防器材和沙土,周围2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4)现场应有安全及防火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5)作业时禁止从楼上随意向下抛扔任何东西,材料及物件。

  6)用塔吊上料时,要有专人指挥,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暂停作业。

  安全作业交底人:

  施工方交底确认签字:

  施工方员工确认签字:

  交底时间:

篇3:砌砖工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项目

  班组名称

  施工日期

  1.施工前准备

  1.1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积极准备和检验进场的各种材料。

  l.2对施工部位进行清理及基线复核。

  l.3提前搭设并检验脚手架的牢固和安全使用要求。

  l.4做好皮数杆的分配设计工作,定出标高和抄平控制点。

  l.5中小型砌块砖砌筑前一天,应将砌块和原结构部位接合处浇水湿润,确保砌体粘结。

  2. 操作工艺要点

  2.1砂浆拌制

  2.1.1根据试验室提供的砂浆配合比进行称量配料,水泥用量精确度应控制在±2%以内,砂石灰膏等配料精确度控制在±5%以内。不准使用粘土掺与拌和。

  2.1.2砂浆应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先砂、水泥、掺合物后加水,搅拌时间自投料完毕算起,每槽不得少于1.5min。

  2.1.3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搅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

  2.1.4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留足强度试块。

  2. 2砌筑方法

  2.2.1砖墙厚度在一砖或一砖以上,可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砌法。砖墙厚度为3/4砖时,采用二平一侧砌法,并设双面拉线控制,每砌一程不得超过二皮和平三皮砖拉线(240、180),砖墙厚度为1/2砖或1/4时,采用全顺砌法,但要挑选同厚度块料,使双面持平,并每皮砖缝间错平齐。弧形砖墙可采用全顺的砌法。 空斗墙仅适用于一砖墙,采用平砌和侧砌相结合,依其立面的砌筑形分别有一斗一卧,二斗一卧,三斗一卧和全斗等四种砌法。

  2.2.2使用新型砌块时,一般为烧结粘土空心砖、粉煤灰砖、陶粒砖、珍珠岩砖、加气混凝土砖等,其砌法与l/2砖墙相同,但砂浆宜用灰刀挂抹,特别是垂直灰缝,应挂足砂浆,如是空心砌块时,门窗洞边、转角、接槎宜用实心砌块配合,砌筑时宜挂二皮砖线或一皮砖线砌筑。

  2.2.3砖墙(砖砌体)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接,灰缝平直,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2.2.4砖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实心砖墙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如临时间断处留斜槎有困难时,除转角外,也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阳 砌砖工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卡

  no:3第2页共3页 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数量按每12cm(半砖)墙厚放置一根ф6的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cm,埋入长度从墙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少于50cm末端弯成90°钩。

  2.25墙与柱的拉结筋在浇砼时留设,如漏设时应用膨胀螺丝焊接。砌筑钢筋砖过梁时, 如设计无要求时,底层应铺3cm厚1:3水泥砂浆,钢筋埋入砂浆中,两边伸入支座不应少于240mm,钢筋两端并设弯钩。

  2.2.6砌筑平拱过梁应按1%起拱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并砌成锲形,灰缝的宽度,顶上不应大于15mm,底面不应小于5mm,应用mu7.5以上的砖,不低于m5砂浆砌筑。

  2.2.7砖砌体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以下数值:墙、柱端垂直度,全高10m内10mm,1 0m 外20mm,每层5mm。表面平整度:清水墙、柱5mm,混水墙、柱8mm。水平缝厚度(10皮累计数)士8mm,水平灰缝平直度l 0米计清水墙±7mm,混水l 0mm清水墙游丁走缝20mm,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mm,门窗洞口宽度上下5㎜。

  2.2.8木砖预埋:木砖应在砌筑时压砌,但木砖必须经防腐处理,砌压时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木纹顺砖走向。数量按洞口高度确定:高度在1.2m以内者,每边2块, 高度2~3m者,每边4块。须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下四皮砖处开始,中间均匀分布。

  3.安全规定

  3.l砌筑基坑砖时,砖块及浆料应离坑边0.5~1.om地方堆放,不允许站蹲在墙上做划线转角,清扫墙面等操作。

  3.2砂浆机要置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进料口上应装上铁栅栏,传动带必须装护罩,机械运砖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内,检查机械或停电下班休息时,要拉开电掣、 电箱上锁后方可进行工作,电箱内不准存放任何东西,电源线及开关、插座、防 漏电开关等必须有专职人员安装。

  3.3手推车进笼及装载材料不准超荷,材料装载不得超出车斗之上。车子放置要平稳,车把不得伸出吊笼外,在楼层间,人员或手推车进笼前先挂钩,落笼前先除钩,方可打讯号降落。严禁人员乘吊笼上落,严禁站在平台口或钢井架口观看。

  3.4不准向上或向下抛掷物件,如人力传递砖块时,架子要稳固,传递人员位置对齐,上传下接时要抓稳后放松。

  3.5脚手架搭设(临时)要牢固,桥、枋要搭好,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板不得少于两块,不得使用朽废的脚手板,架子高于2m时,应加横杆斜撑,加强联结,脚手架升降用的小铁山,不得小于中9mm,要横贯内外管孔,严禁用铁钉代用,桥枋不允许同时站两人或多人,人员上落要设木梯,不得攀爬上下。

  3.6材料堆放要稳固,楼面堆放砖块及材料不得过分集中,不允许超过设计要求的荷载,运桥脚手架,堆放砖块不准超过三皮侧砖。材料堆放及人员不准过分集中。

  3.7每层段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剩余材料,机具转移运走,不应留余垃圾,做到场地干净。

  4.本卡无规定者按gbj203--98《砌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砌砖工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卡 5.本工艺的特殊要求:

  单位工程责任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年月日

篇4:沥青面层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广州南沙开发区创业冷库项目配套道路
承包单位 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分包单位 /
交底单位 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日期 2009年9月12日
交底范围 沥青面层 交底人

  交底内容:

  一、混合料的拌和

  (1)粗、细集料应分类堆放和供料,取自不同料源的集料应分开堆放,应对每个料源的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并应经工程师批准。

  (2)按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验证三个阶段进行试拌、试铺后,进行大批生产。

  (3)每种规格的集料、矿料和沥青都必须分别按要求的比例进行配料。

  (4)沥青材料采用导热油加热,加热温度在160-170℃范围内,矿料加热温度为170-180℃,沥青与矿料的加热温度应调节到能使拌和的沥青混凝土出厂温度在150-160℃,不准有花白料、超温料,混合料超过200℃者应废弃,并应保证运到施工现场的温度不低于140-150℃。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见下表所示。

  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沥青加热温度:160-170 矿料温度:170-180 混合料出厂温度:正常范围150-165超过200废弃 混合料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0-150 摊铺温度正常施工:低于130-140,不超过165低温施工不低于140-150,不超过175 碾压温度正常施工:130-140不低于120低温施工140-150不低于130 碾压终了温度:不低于70

  (5)热料筛分用最大筛孔应合适选定,避免产生超尺寸颗粒。

  (6)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以混合料拌和均匀、所有矿料颗料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并经试拌确定,间歇式拌和机每锅拌和时间宜为30-50s(其中干拌时间不得小于5s)。

  (7)拌好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料分离现象,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调整。

  (8)出厂沥青混合料应按现行试验方法测量运料车中混合料的温度。

  (9)拌和沥青混合料不立即铺筑时,可放成品贮料仓贮存,贮料仓无保温设备时,允许的贮存时间应符合摊铺温度要求为准,有保温设备的储料仓储料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

  二、混合料的运输 (1)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放料时,应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尽量缩小贮料仓下落的落距。

  (2)当运输时间在半小时以上或气温低于10℃时,运料车用篷布覆盖。

  (3)连续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在摊铺机前10-30cm处停住,不得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档,靠摊铺推动前进。

  (4)已经离析或结成不能压碎的硬壳、团块或运料车辆卸料时留于车上的混合料,以及低于规定铺筑温度或被雨淋湿的混合料都应废弃,不得用于本工程。

  (5)除非运来的材料可以在白天铺完并能压实,或者在铺筑现场备有足够的可靠的照明设施,白天或当班不能完成压实的混合料不得运往现场,否则,多余的混合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三、混合料的摊铺

  (1)在铺筑混合料之前,必须对下层进行检查,特别应注意下层的污染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处理,否则不准铺筑沥青砼。

  (2)行车道宽分两幅摊铺,用摊铺机进行摊铺,摊铺机两侧配置8.6m自动找平平衡梁。

  (3)正常施工,摊铺温度不低于130-140℃不超过165℃;在10℃气温时施工不低于140℃,不超过175℃。摊铺前要对每车的沥青混合料进行检验,发现超温料、花白料、不合格材料要拒绝摊铺,退回废弃。

  (4)摊铺机一定要保持摊铺的连续性,有专人指挥,一车卸完下一车要立即跟上,应以均匀的速度行驶,以保证混合料均匀、不间断地摊铺,摊铺机前要经常保持3辆车以上,摊铺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换速度,避免中途停顿,影响施工质量。摊铺室内料要饱料,送料应均匀。

  (5)摊铺机的操作应不使混合料沿着受料斗的两侧堆积,任何原因使冷却到规定温度以下的混合料应予除去。

  (6)对外形不规则路面、厚度不同、空间受限制等摊铺机无法工作的地方,经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人工铺筑混合料。

  (7)在雨天或表面存有积水、施工气温低于10℃时,都不得摊铺混料。

  (8)混合料遇到水,一定不能使用,必须报废,雨季施工时千万注意,中面层、表面层采用浮动基准梁摊铺。

  四、混合料的压实

  (1)在混合料完成摊铺和刮平后立即对路面进行检查,对不规则之处及时用人工进行调整,随后进行充分均匀地压实。

  (2)压实工作应按试验路确定的压实设备的组合及程序进行。

  (3)压实分初压、复压和终压三个阶段。

  a、初压:摊铺之后立即进行(高温碾压),用静态二轮压路机完成(2遍),初压温度控制在130°-140°。初压应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碾压时应将驱动轮面向摊铺机,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突然改变而导致混合料产生推移,初压后检查平整度和路拱,必要时予以修整。

  b、复压:复压紧接在初压后进行,复压用振动压路机和轮胎压路机完成,一般是先用振动压路机碾压3-4遍,再用轮胎压路机碾压4-6遍,使其达到压实度。

  c:终压:终压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终压采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消除轮迹(终了温度大于80℃)。

  (4)初压和振动碾压要低速进行,以免对热料产生推移、发裂。碾压应尽量在摊铺后较高温度下先进,一般初压不得低于130℃,温度越高越容易提高路面平整度和压实度。要改变以前等到混合料温度降低到110℃才开始碾压的习惯。

  (5)碾压工作应按试验路确定的试验结果进行。

  (6)在碾压期间,压路机不得中途停留、转向或制动。

  (7)压路机不得停留在温度高于70℃的已经压过的混合料上,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料、润滑指、汽车或其它有机杂质在压路机操作或停放期间洒落在路面上。

  (8)在压实时,如接缝处(包括纵缝、横缝或因其他原因而形成的施工缝)的混合料温度已不能满足压实温度要求,应采用加热器提高混合料的温度达到要求的压实温度,再压实到无缝迹为止。

  (9)在压实时,如接缝处(包括纵缝、横缝或因其他原因而形成的施工缝)的混合料温度已不能满足压实温度要求,应采用加热器提高混合料的温度达到要求的压实温度,再压实到无缝迹为止。

  (10)摊铺和碾压过程中,要组织专人进行质量检测控制和缺陷修复。压实度检查要及时进行,发现不够时在规定的温度内及时补压。已经完成碾压的路面,不得修补表皮。施工压实度检测可采用灌砂法。

  五、接缝的处理

  (1)纵、横向两种接缝边应垂直拼缝。

  (2)在纵缝上的混合料,应在摊铺机的后面立即有一台静力钢轮压路机以静力进行碾压。碾压工作应连续进行,直至接缝平顺而密实。

  (3)纵向接缝上下层间的错位至少应为15cm。

  (4)由于工作台中断,摊铺材料的末端已经冷却,或者在第二天恢复工作时,就应做成一道横缝。横缝应与铺筑方面大致成直角,严禁使用斜接缝。横缝在相邻的层次和相邻的行程间均应至少错开1m。横缝应有一条垂直经碾压成良好的边缘。

会签栏 参加单位(部门、班组) 参加人员
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沥青施工队

篇5:电焊工施工安全交底2

  电焊工施工安全交底(二)

  交底人:

  被交底人:

  杭州**地基基础有限公司

  ⒈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⒉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⒊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⒋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熔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⒌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⒍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外须用轧头固定。

  ⒎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⒏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⒐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⒑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⒒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