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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区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5-12 阅读 6441

运转区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第1条矿灯充电工必须熟悉充电设备的构造、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掌握配液技术。

第2条值班人员值班时,对矿灯架充电情况及每盏矿灯的完好情况做好详细检查。

第3条每个充电架都要实行责任到人、维修到人。加强工作责任心,精心维护和维修矿灯,红灯率控制在5%以下,把完好率提高到95%以上。保证矿灯的使用寿命,矿灯使用期满及时进行更换。

第4条每班上岗后要对收回的矿灯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头开关、灯圈、灯面玻璃、灯头壳及灯线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有无红、灭灯现象,短路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第5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不看小说、不睡岗、不干私活,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

第6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矿灯发放、考勤、领用制度,对矿灯延点和丢失者如实上报。

第7条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必须认真填写运转日志、事故登记等有关记录,不准损坏、丢失和乱写乱画。

第8条坚持文明生产,保持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第9条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凡上级检查、兄弟单位参观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填写参观登记后,方可入内。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在岗人员应严守纪律,服从生产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12条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活动日学习,签名并做好学习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3条不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影响的值班员负重要责任。

第14条由于值班员管理不善造成矿灯的丢失、损坏等,当班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如矿灯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松动,玻璃破碎等严禁发放,否则充电工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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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运转区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第1条矿灯充电工必须熟悉充电设备的构造、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掌握配液技术。

第2条值班人员值班时,对矿灯架充电情况及每盏矿灯的完好情况做好详细检查。

第3条每个充电架都要实行责任到人、维修到人。加强工作责任心,精心维护和维修矿灯,红灯率控制在5%以下,把完好率提高到95%以上。保证矿灯的使用寿命,矿灯使用期满及时进行更换。

第4条每班上岗后要对收回的矿灯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头开关、灯圈、灯面玻璃、灯头壳及灯线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有无红、灭灯现象,短路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第5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不看小说、不睡岗、不干私活,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

第6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矿灯发放、考勤、领用制度,对矿灯延点和丢失者如实上报。

第7条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必须认真填写运转日志、事故登记等有关记录,不准损坏、丢失和乱写乱画。

第8条坚持文明生产,保持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第9条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凡上级检查、兄弟单位参观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填写参观登记后,方可入内。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在岗人员应严守纪律,服从生产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12条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活动日学习,签名并做好学习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3条不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影响的值班员负重要责任。

第14条由于值班员管理不善造成矿灯的丢失、损坏等,当班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如矿灯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松动,玻璃破碎等严禁发放,否则充电工负直接责任。

篇3:充电工岗位安全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灯操作规程》,了解矿灯的结构、性能、充电方法及故障处理方法,对本班安全负责;

2、经常检查矿灯、电屏、充电架的使用情况,及时做好维护保养,保持在用矿灯处于完好状态;

3、如果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不得发灯,发出的矿灯应能连续使用18个小时以上;

4、补充电液或蒸馏水时,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带口罩、防护眼镜和橡胶手套,并系上橡胶围裙和穿胶鞋;

5、调和、贮存电液时,必须使用有盖的瓷质、玻璃质等容器,调和酸性电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房间内必须备有中和电液用的溶液,以备电液烫灼时使用;

6、灯房值班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两小时内发现有人没有交灯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

7、坚守工作岗位,当班时间不做非工作范围内的事情,不准他人代替工作,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出入制度,做好本班纪录。交接内容必须包括充电情况,如在用灯数、是否加过蒸馏水或调整过比重;本班检修情况及存在问题。记录的内容必须包括领灯交灯人数、姓名、职务或部门、时间、灯号,以及补水、补液、维修、新灯充电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