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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科研制度

2024-01-15 阅读 7507

安全生产科研制度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是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企业经济实力的具体体现。

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各部安全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司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选厂、矿山部安全科做好生产安全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7.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8.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9.负责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事故档案;

10.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1.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12.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负责组织对进行新进厂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4.对生产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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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研部门在公司技术部的直接领导下,对科研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做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安排安全技术、职业危害防治的科研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小试、中试、扩产都需经有关专家评审通过;

(4)提供原料、产品(包括中间产品)的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救援预案;

(5)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