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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溜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1-15 阅读 2643

电溜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种配件齐全,随时检查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病运转。

3、司机要站立开溜,精神集中,不准坐靠板。

4、信号要齐全、灵敏、可靠,喷尘设施到位有效。

5、及时清理杂物、浮煤,确保机头前后20米干净、整洁、畅通。

6、负责该处转载点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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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负责所管水泵及附属设备的保养,协助检修人员搞好水泵维修工作。

2、开泵前先检查水泵各部件是否正常,密封是否良好,油箱油量是否充足,并进行试运转。

3、开泵后要精神集中,并做到勤查、勤看、勤检,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泵进行处理。

4、经常检查、更换密封,填料及润滑油量,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5、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节水泵排水量,无水及时关泵。

6、严格按《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水泵运转期间不能擅离岗位干其它工作。

7、严格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班前不喝酒,班中不睡觉。

篇3:耙装机司机岗位责任制范本

耙装机司机是耙装机设备安全状况的直接责任人,对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耙装机司机必须掌握专业技术知识,熟悉避灾路线。

岗位职责:

1、耙装机司机必须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2、熟知耙装机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以及一般故障处理。3、耙装机启动前要认真检查前方顶板,回头轮固定情况是否有障碍物,耙装机各部位是否正常以及钢丝绳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操作。4、耙装机操作过程中司机要精力集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耙装机不准带病运转。5、严格执行好“不安全不生产原则”,自觉遵章守纪,搞好业务保安。6、要与其它工种搞好配合、协作,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总结操作经验,提高操作水平。

责任追究:

1、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主要责任。

2、记录填写不认真或记录本损坏,耙装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3、设备检查检修不认真,造成机电事故,耙装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

4、不按章操作,违反“三大规程”,造成机电事故或人身事故,耙装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

5、各种安全保护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耙装机司机未汇报造成事故的,应负直接责任。

6、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4:耙装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耙装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学习和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监狱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的安全指令、指示。

第2条在带工队长和班组长的带领下,干好扒装机司机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3条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扒装机的操作方法,能处理一般故障,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4条使用扒装机无机载照明时,在工作面作业区前方必须有良好的防爆照明,否则不准使用。

第5条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扒装机的固定情况,绞车绳、护绳板和尾轮是否可靠,扒装机前是否有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第6条熟悉扒装机性能和结构原理,操作中发现问题及异常声音,要停止操作并停机停电,查明原因整修好后再使用,搞好自主保安。

第7条遵章守纪,搞好自主保安,严禁“三违”。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监区扒装机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他人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9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监区扒装机司机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

第10条未按照《作业规程》扒装的,扒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扒装前未认真检查扒装机导致事故的,扒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施工时未对作业地点认真检查、或发现隐患未及时处理、或空顶作业的扒装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3条作业时遇有特殊情况,未及时向监区汇报的,负主要责任。

第14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伤害或损失的,扒装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发现作业地点顶板情况、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及规定要求,但未采取相关措施的,扒装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

篇5: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监区刮板输送机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采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2条开机前,必须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刮板输送机各部件、防护装置是否合格,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妥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3条开机时,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离开机器转动部位,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启水泵。

第4条运行过程中,认真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意外情况时,立即停车处理并汇报,不得隐瞒隐患及事故。

第5条运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6条本班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第7条经常保持运输机周围的卫生,特别是机头和机尾处要及时清理,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监区刮板输送机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他人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9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监区刮板输送机司机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

第10条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或无证上岗的,采煤监区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1条未经检查开输送机导致事故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2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隐瞒隐患及事故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刮板输送机出现故障,不按规定操作进行检修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主要责任。

第1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