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1-15 阅读 6327

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上岗,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增强业务保安和自主保安能力。

第2条负责井下日常瓦斯巡回检查和其它气体检查,认真按照瓦检员技术操作规程和瓦斯设点计划、瓦斯巡回路线检查瓦斯情况,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对当班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3条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查看巡回路线上的各种通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局扇停风,采掘面或其它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有关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汇报监区或调度室,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

第4条检查高冒地点、采煤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由低向上检查,严防窒息事故发生。负责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及密闭外的瓦斯情况,要在栅栏外检查,不准进入巷道检查。

第5条完成承担的恢复通风任务,协助救护队完成排放瓦斯安全工作。烧焊时按规定检查瓦斯,参与瓦斯鉴定工作,及时完成监区安排的应急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如实准确填写瓦斯牌板、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报表,做到“三对口”。

第7条爱护瓦斯检测仪、温度计等测量工具,确保测量的准确性。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未严格遵循瓦斯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测,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的,以及未按要求程序进行检测,造成数据,出现明显错误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9条不熟悉井下通风系统,对检查发现的局扇非正常停风,瓦斯超限等情况未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按调度室要求进行处理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严格遵守瓦检“操作规程”,瓦检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三违”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在电气焊及恢复通风时按规定检查瓦斯,造成重大瓦斯责任事故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按要求及时填写瓦斯牌板、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报表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因人为原因造成瓦检仪、温度计等测量工具缺失、损坏的,瓦检负赔偿责任。

第1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防爆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对新购进的机电设备、五小电器、电缆负责全面验收防爆检查。

2、对新购进的机电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电缆)进行三证及防爆性能完好验收,并及时把三证存档。

3、对机修厂维修过后的机电设备、五小电器、电缆要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后发放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

4、对待入井的设备、五小电器、电缆进行防爆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5、对新安装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并配合安监部发放准运证。

6、每周不得少于两次对全公司机电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对失爆设备按规定处罚。

7、指导各队防爆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并督导各区队防爆检查员做好防爆检查工作。

篇3:安监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检查员是井下安全生产和主要场所安全检查的主要责任者,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的要求监督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员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避灾路线,保证安全。

第1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第2条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4条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

第5条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熟悉检查范围现场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检查范围的安全质量标准。

第6条熟悉掌握入井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入井前不喝酒,入井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斜巷行车时严禁行人。

第7条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发现和督促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对危及安全的隐患立即令其停止作业整改,并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制止“三违”。

第8条井下发生停风、停电、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迅速向矿调度室、安监科汇报。

第9条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如实向矿调度室、安监科汇报,并组织或协助组织抢救。

第10条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积极自救、互救。

第11条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

第12条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对现场存在的较大问题要专门向值班领导汇报。

第13条严格按规定交接班。

第14条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因监督检查不力造成的事故负监督检查直接责任。

篇4: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本矿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对当班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操作规程地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监督、检查职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规程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和结果进行验收。

五、协助矿长开好班前班后会。

六、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七、根据本矿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状况巡回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安全矿长或主管矿长,并将检查处理情况记录备案。

篇5:安全检查员兼瓦斯检查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安全检查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从事本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到敬岗爱业,认真负责,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措施,熟悉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岗位的业务知识,熟悉采煤、掘进、提升、运输、通风、瓦斯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制度和相关业务知识,对本矿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有一定了解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现场工作指挥能力;3、监督检查各作业场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作业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在所管辖范围内,有权对任何作业场所和任何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停止作业、敦促整改,有权对任何“三违”行为进行直接处罚;4、监督检查全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其改正;5、督促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填写检查记录;6、熟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各类事故预防与处理措施,熟记各类灾害事故的撤退路线和紧急救援与自救方案,在万一发生灾害事故时,能有效组织撤退、救援与自救,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7、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瓦斯检查制度,熟记《规程》中各种情况下对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限制规定(如停电、停工、复电、复工、报警浓度)。低沼气矿井(或区域),对采掘工作面和作业地点附近的硐室、栅栏、设备设施附近10米范围、进回风巷、老塘、采场上隅角等地点,每班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不少于两次,高沼气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并作好记录;8、熟练掌握瓦斯检定器的构造、性能、操作及一般故障处理。在检查中,每次做到读数准确,正确反映瓦斯情况;9、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将每次检查结果都记入班报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做到井下检查记录本、检查地点记录牌板、瓦斯班报表“三对口”;10、发现工作面瓦斯超限、积聚时,应首先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会同有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协助处理;11、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瓦斯,同时必须坚持“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每次放炮时,必须有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三人同时在场。起爆前,放炮员最后一个离开现场;起爆后,瓦检员首先进入现场检查瓦斯;12、熟悉《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和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汇报制度,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都应及时、依次向班组长、队长、调度室汇报,并督促当班人员及时处理,直至消除隐患;13、完成领导和本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