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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劳动纪律处罚规定

2024-01-15 阅读 4301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劳动纪律处罚规定

1.工作面循环进尺每班不低于1.2米,不够严重扣罚,定期校正后给予处理。

2.工作面要求棚距最大不超过0.7米,凡超5公分以上每棚处罚20元。

3.机头机尾''四对八梁''的要求,要求对距0.2米,棚距0.6米,交替迈步使用,凡悬殊5公分以上罚款50元。

4.要求工作面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重罚100元,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矸石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重罚50-100元。

5.工作面发现坏单体坏铰接顶梁必须当班转运到指定地点,发现一棵不转运出去,每颗处罚20元。

6.工作面所有支护材料不准放在底板上,要求必须站立靠老塘侧摆放整齐,发现有一根不站立罚款20元。

7.每棚要求两块木批,少一块罚10元。

8.工作面要求单体液压支柱与铰接顶梁配合支护,一梁一柱,三梁三柱铰接使用,在操作时凡少一棚铰接支护罚款50元。

9.工作面回料要求不准丢料,丢一根单体罚款1000元,丢一根铰接顶梁罚款500元。当班少回一根料扣罚200元。

10.现场组工程质量评估太差,出现柱子不齐,角度不够,梁子不平,注压不够等工程质量太差情况每组罚款100-200元。

11.如出现下班放炮倒棚现象,说明注液撑力不够,给予上一个班有关现场组人员每棚50元罚款。

12.工作面机尾机头的压柱一次不打罚100元,由机头机尾现场组人员负责。

13.工作面机头机尾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一次不通罚100元。

14.机尾超前支护由当班班长负责安排处理,要求超前支护不低于20米,低于20米罚班长100-200元。

15.工作面上隅角回料不准滞后,滞后一棚罚50元。

16.工作面老塘侧按要求必须打戗柱,在单体充足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打戗柱,少一根罚50元。

17.工作面要求单体三用阀的规定,要求注液孔对机头方向,单体柱把手方向对煤壁,发现一根不合格罚款10元。

18.工作面要求单体铰接顶梁正悬臂支护,梁头垂直煤壁,出现倒悬壁支护每架罚款50元。现场组开始作业之前必须先挂超前支护,正确使用水平楔,凡不挂粱者,空顶作业每次罚100元。

19.工作面要求注液枪用完后必须悬挂,一次不挂罚款50元。

20.当班出现问题必须当班解决处理,不准拖到下班处理,否则罚款跟班领导100-200元。工作面运输溜子、平运输溜子的管理属于采煤管理范围,工作面范围内出现电机烧坏每出现一台,罚跟班矿长100元,班长100元,打放组200元,跟班机电100元,机电科长100元。

21.凡下井职工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不请假罚款50元,入井前做到签字''三对口'',出井和交灯时必须签字,一次不签罚款30元,入井作业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不准带烟火入井,不准穿化纤、迷彩等衣服下井,禁止酒后下井,凡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22.下井职工不准井下随处大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不准私带矿灯上下井,出井后及时交回矿灯,否则罚款50元。

23.凡井下职工必须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准入井。跟班区长负责监督执行,否则发现一人给予班区长100元罚款。

24.打放组人员严格火工品的管理,发现丢失一发雷管,一管炸药,一次不上锁,火工品一次不入箱不入盒罚款200-500元,禁止违章放炮,放炮必须设好警戒,违反一次规定罚款200元。

25.凡下井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安排不干,私自随便上井,或破坏生产,野蛮施工,根据情节严重性罚款100-500元。

26.发现蹬车或爬皮带上井,以及发现严重违章行为的给予扣发工资开除矿籍的处罚。

27.严禁酒后闹事打架行为,禁止赌博,禁止出现偷盗行为,禁止出现一切违法行为,严重者重罚、扣发工资、开除、或追究刑事责任。

28.凡违反以上要求和规定者在受到严厉的处罚,同时各班区长、跟班矿长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性质情况也将受到连带责任的处罚,希望各有关人员认真安排贯彻督促执行。

201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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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违处罚制度范本

1、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反“三违”,并及时填写“三违”通知单或汇报安监站,由安监站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处理。

2、“三违”处罚权属于安监站,安监站根据“三违”情况,严格按照矿务局和矿的“三违”处罚规定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对于要进行处罚的“三违”现象,由安监站及时开据违章罚款通知书(一式三份,安监站、矿财务科、被处罚单位、区队、部门或个人各一份)并及时送达三方手中。

4、财务科必须按照违章罚款通知书中的处罚金额对被处罚单位、区队、部门或个人进行及时追缴,否则由财务部门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填补。

5、“三违”罚款一律进入安全奖励基金专帐,不得挪作他用。

篇3:严重三违行为处罚规定

为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无规程措施或未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的。

2、安全设施不全或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组织或强令职工施工的。

3、违反集团安全指令强行组织施工的。

4、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岗位作业的。

5、安排未通过岗前培训及未通过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并考试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的。

6、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殴打恐吓的。

7、因措施贯彻不力、执行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质量及非人身事故的。

8、作业时个人防护不到位(如:保险带未按规定佩带生根、习惯性不按规定穿戴安全帽、手套、工作服、劳保鞋等)造成人身事故的。

9、酗酒后上班或作业的。

10、禁止范围内擅自无措施烧焊、使用明火、或私自拆卸矿灯、携带烟火、吸烟的。

11、垂直交叉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

12、重点防火部位、设施,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的。

13、爆破、起重、吊装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14、未按停送电制度规定停送电作业、私自接电、带电检修、带电移动电器设备的。

15、提升系统未按规定检测、试验就投入使用的。

16、机电设备不按规定安装保护装置或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发现保护装置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17、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带病运转或使用报废淘汰、“三无”设备器材的。

18、随意拆除、挪动、损坏安全防护装置的。

19、严重违章放炮(如:放明炮、糊炮、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等,不按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的。

20、放炮后未按规定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浮砰、空顶作业或擅自修改支护参数(锚杆、锚索、药卷等)的。

21、无风或微风作业、瓦斯(有害气体)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有突出预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高定监控报警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的。

22、不按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三专两闭锁”失效,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一通三防”主要设施的。

23、检测人员、安监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一风吹排放瓦斯的。

24、工作失职造成火工品遗失或私藏、私存、偷盗火工品的。

25、斜井提升,不按规定安设、使用保险装置,不安设声光行车信号,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

26、违章搭乘运输设备(扒车、蹬钩头、坐皮带机、坐链板机)的。

27、主提升、立井悬吊提升作业无监护的。

28、重要施工设备、站房,特种设备及压力管路系统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

29、在带压的管路、设备、容器等设施上处理焊缝、敲打或拆除法兰盘及阀门的。

30、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残液气体未处理的设备、容器、管路等设施进行维修的。

对触及以上三十种严重“三违”行为之一的主要责任者或直接责任者,未造成人身事故的,给予500一5000元罚款;造成人身事故的,给子解除劳动合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矿井“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加大反“三违”、反事故的力度,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行为,制定《“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标准

1.无规程措施施工、事故隐患未处理冒险作业的;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或喝酒后下井、上岗的;

3.瞒报、谎报事故(人身或非人身事故)的;

4.严重空顶作业、违章进入采空区的;

5.爆破拉线距离不够的;

6.掘进工作面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套打残炮眼的;

7.违章进入耙装机工作时耙斗运行区间内的;

8.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

9.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10.强行送电、约时停送电的;

11.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12.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13.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骑刮板输送机的;

14.上下山行车时行人的;

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不带电放飞车、多挂车、不使用安全设施的;

16.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17.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

18.使用刮板输送机或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的;

19.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

20.甩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

21.无措施进入无风区域的;

22.放明炮、放糊炮、违章处理拒爆的;

23.不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不站岗的;

24.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的;

25.在一个采掘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

26.井巷煤尘堆积超过规定的。

(二)一般“三违”标准

除上述行为外的其他“三违”属于一般性“三违”。

(三)被上级领导查处的“三违”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矿安全办公会议决定进行处罚。

“三违”处罚

(一)一般“三违”

井下“三违”给予100元罚款,地面“三违”给予50元罚款,并在本单位接受一般“三违”人员过“三关”帮教。

(二)严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200元的罚款,并根据集团公司〔2006〕74号文、矿〔2006〕13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及电视和大屏幕公示、亲情教育、区队帮教、喊话警示、安全培训、安监处谈话监督“过六关”。

(三)“三违”人员必须在5日内到“三违”罚款收缴处现金交纳罚款,逾期不缴的月底加倍进行扣罚。

区队安全管理考核

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包括“安全活动”、“技术课”和一般“三违”人员过“三关”。

(一)安全活动

1.活动时间

安全活动定于每周的周一12时30分至13时,时间30分钟。

2.主要内容

(1)认真传达近期矿、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

(2)进行矿及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的教育;

(3)认真总结本区队上一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一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4)剖析近期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

(5)部署下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6)根据矿有关安排,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讲座或宣传片。

3.有关要求

(1)必须由区长或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并签字。

(2)安全包挂人员必须到包挂单位参加该区队的安全活动,向职工传达矿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通报本矿及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讲话的内容必须写在领导讲话栏内。

(3)三班班长必须亲自填写本班实际出勤人数并在班长栏内签上自己的名字,安排工作时必须向职工详细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

(4)区队安全活动的主持人应在安全活动内容栏内做好活动记录。

(二)技术课

1.技术课时间

技术课定于每周的周二12时30分至13时,时间30分钟。

2.技术课主要内容

(1)认真传达近期矿、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规定措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认真总结本区队上一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执行规程措施方面的情况,提出下一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执行的规程措施;

(3)从技术方面剖析近期本区队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

(4)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煤矿综合安全技术应知应会知识,并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试等。

(5)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技术措施等工作。

(6)根据矿有关安排,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讲座或宣传片。

3.有关要求

(1)每周二的安全技术活动必须由区长或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并签字。

(2)技术课必须由本区队的主管技术员上课,课前技术员应做好备课记录。

(3)技术课的授课人应在技术活动内容栏内做好活动记录。

(三)“三违”人员过“三关”

“三违”人员过“三关”是对“三违”人员帮教的有效方法,各单位必须由区长、党支部书记或安全副区长认真组织。

1.区队分析关。组织人要帮助“三违”人员深刻分析发生“三违”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一般“三违”分析记录。

2.区队谈话关。谈话人要和“三违”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摆事实,论危害,真正使“三违”人员接受教育,保证按章作业。并填写帮教记录。

3.班组检查关。由区队主要负责人或值班人员主持,让“三违”人员在班前会上现身说法作检查,讲原因、谈认识、论危害、教育自己、警示他人。

4.防范措施。区队领导要帮助“三违”人员制定出严防“三违”行为出现的具体措施。

5.“三违”人员要写出检查或保证书,深刻分析自己“三违”的原因,接受的教训和今后的措施,内容不得少于200字。

篇5: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一、安全员做到上班前开好班前会,违者一人次处罚款50.00元。

二、安全员必须做到上班在前、下班在后,搞好当班期间现场管理,交接班清楚。交接班不清楚的,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50元。

三、当班安全员作业面,支护不合格。检查发现一次,处安全员罚款200元。

四、巷道危石、悬石未清理干净,发现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100元。

五、当班安全员必须搞好“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做好瓦检原始记录,发现一次未做到的处罚款200元。

六、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技术质量标准施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必须责令返工,确保安全基础工作。在当班安全员未检查到位、把关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150元。并追究其损失赔偿责任。

七、认真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自觉参加矿里每月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一人次处罚款50元。

八,现场及时查处并整改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