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人车安全规定范本
1.在斜井内,只准乘坐专门的人车、乘人架空装置(吊挂人车、猴儿车)或经上级批准可以乘人的钢丝绳胶带输送机(胶带运送)。不准乘坐矿车上下斜井、斜坡或上下山。
2.在乘坐乘人架空装置时,乘坐间距不小于5m,严禁乘坐人员用手扶牵引钢丝绳。
3.乘吊挂人车时,上下车要提前做好准备,做到稳上稳下,手要扶好吊杆,不要扶摸绳轮,每个座位限坐一人,不准超乘。在运行中,严禁左右摆动。
4.乘坐钢丝绳胶带输送机时,一定要在升降平台处上下,人与人之间的乘坐间距不小于4m,不得站立或仰卧,人应面向行驶方向。不得携带笨重物品和工具,不得用手扶摸胶带边缘。下胶带前要做好准备,下胶带时,要冷静、沉着、动作灵敏。在卸煤口下胶带时,要特别小心,以防坠人煤仓。
5.在平巷内要乘坐专门运送人员的人车或由矿车组成的单独列车。不准乘坐底卸式、侧卸式矿车,也不准乘坐平板车或已装煤、矸石或物料的矿车、材料车等。
6.在人车到来之前,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候车室候车。乘坐人车时,等待人车停到规定区段、机车头调头后,必须听从跟车人员或司机的指挥,排队按次序上车入座,挂好安全链,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车外,人车在行驶和未停稳时,不准上下车,不准坐在车缘上或在车内站立、睡觉。不准晃灯。
7.严禁在电机车头或在任何两车之间搭乘人员。
8.严禁在车辆行走中蹬车、扒车、跳车。
9.不准超员乘车,如果车已满员,要自觉等下一趟车。
10.人员乘坐时,在车开动以后,无论什么东西掉落在车外,都不要立:即去捡,以免发生意外。
11.长工具由专门车辆运输,不得携带长工具乘坐人车和吊挂人车。携带一般工具乘坐人车时,上下车时要注意防止接触架空线或碰伤他人或撞击巷道帮伤及自己。
12.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13.严禁在车上或车内躺卧和瞌睡,更不准在车内打闹嬉戏和摘掉安全帽。
采编:www.QiquhA.com.com篇2:井下行走安全规定范本
(一)井下大巷行走安全
1.一定要精力集中,多注意来往车辆,要注意听声音,前后多观察,随时防范突发情况。行走时更不能互相打闹或讲闲话。
2.在井底车场要走绕道,不准从立井或斜井井底车场穿过。
3.在大巷行走时,一定要走人行道,不要在轨道中间走,也不要随便横穿轨道。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巷道内行走时,要在车辆接近前迅速进入躲避硐室暂避,等到车辆驶过后再出来行走。当遇到来往车辆通过时,要等车辆过去后再行走,以防跌倒撞车。
4.严禁扒、跳运行中的车辆或在停放车辆内穿行和休息。
5.遇到交叉道口要先观察,再行走。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6.路过车场、有人工作和巷道维修的地点时,一定要先联系,经允许后方可通过。
7.严禁进入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或硐室内。
8.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要先同上方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请他们暂停工作,然后才能通过。
9.在巷道行走时,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注意围岩的支护与顶板情况。要注意脚下的路,防止掉人煤仓溜煤眼、水沟等。
(二)上下山行走安全
1.行人要走专用上下山道,因工作需要走绞车道时,必须听从蹬钩工的指挥和看红绿警示灯的警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如遇上绞车道正在拉、放车时,要先在躲避硐室内等待,等车拉放完再行走。凡是挂有“只准行车不准行人”的巷道不得通过。
2.严禁扒、蹬矿车。严禁乘矿车上下。
3.要走巷道较宽的一侧,行走时还要注意观察顶板和两帮是否有突出物或浮石,以防刮伤和垮落伤人。
4.从巷道一帮到另一帮,如果绞车的大绳正在运行,千万不能跨越,防止绞车的大绳弹起崩伤。
5.走下山绞车道时,一定要注意先把保险门关上后再往下行走。进入车场前,确认无放车后再继续行走。
6.跨越钢丝绳时要小心谨慎,无论如何都不准骑着钢丝绳行走,通过弯道时,要走钢丝绳外侧。
7.通过弯道、交叉口、风口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车辆往来。
(三)在胶带输送机道、刮板输送机道行走安全
1.要走胶带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人行道一侧,行走时注意刮板和胶带运行情况,防止胶带和刮板上面木料和大块煤、矸石等伤人。
2.严禁蹬刮板或乘坐胶带。
3.要跨越胶带时,必须从胶带过桥上通过。
4.严禁在溜煤眼的放煤口处停留。
5.严禁跨越搪瓷溜槽,必须从人行道上通过。
(四)通过风门安全
1.不准同时打开相邻的两道或一组风门,以免造成风流短路。特殊情况时,必须采取措施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
2.凡是不需要使用的风门必须立即取掉;凡是使用的风门必须关上。通风区调风过程中需打开风门时,必须有人在风门处站岗。
(五)工作面行走安全
1.在上下立眼时,要走行人立眼,手要抓好扶手,不许抓电缆。
2.在工作面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准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
3.溜煤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人,不准在溜煤眼的放煤口停留。
4.携带长件器具行走时,要集中精力,避免碰伤人或碰坏安全设施,避免碰到支架或巷帮顶反弹砸伤自己。
5.多人扛抬设备或物料行走时,要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待停车再行人,扛抬行走要协调配合,相互照应,安全抬运。
6.携带火工品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保持一定距离,中途不准逗留。
7.在采掘工作面要时刻注意周围的支护情况,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8.班中餐时,要先关闭生产设备,到指定地或安全地点就餐。
9.不准随意骑跨越胶带、刮板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应行走行人过桥或打招呼停机后再通过。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措施。
10.不准随意进入无支护的煤墙旁,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防护措施。
11.不准在工作面互相打闹嬉戏,不准钻进采空区作业、休息,更不准井下睡觉。
12.采掘工作面因故停风或瓦斯超限,要自动停止工作,并在班组长的指挥下及时、有序地撤离工作面。
(六)其他井下行走安全
1.所有下井员工都应熟悉行走路线,特别是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各种信号、巷道标志等。
2.井下人员行走应有序地结伴而行,并不要乱动沿途设备,要爱护各类设施。
3.通过设有挡车栏、挡车门地方时,打开通过后要随手关闭。
4.已经设置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或硐室,严禁擅自进入。
5.通过个别负压较大的风门时,应先打开卸压孔,要两人以上合作打开风门,等人员通过后,要及时先关闭风门后关闭卸压孔。
6.从有人工作的立体交叉巷道上面通过时,要先联系再通过。
7.行进中接近爆破警戒区域时,必须停止行进,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
8.沿途发现支护、设施有问题或设备、电缆有明火失爆以及有特殊烟雾和透水预兆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做好自我保护。
9.无论乘车或行走时,非紧急情况不准任何人随意乱发各种信号。
10.井下员工班中、班后乘车、行走、乘罐都必须遵守本“基本行为规范”。
篇3:采掘机械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节?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修工地面安全操作规程
㈠上岗条件
1.采掘机械检修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液压基础知识及电气维修基础知识。
3.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好标准》、《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4.应熟练掌握所检修机械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液压部分及电气部分原理。
㈡全注意事项
1.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时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在地面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安全措施。
4.采掘机械修理工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5.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杜绝三违。
6.特别的生产项目要制定专项安全生产措施。
㈢检修准备
1.根据修理内容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量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2.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修理的杂物,尤其是修理液压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3.对机械进行外部清洗,除出煤泥,煤尘等污物。
4.检查机体外部零部件有无损坏、丢失。
㈣检修顺序
1.检查修理场所的安全状况。
2.试机并了解故障的现象,判断故障原因,确定修理部位。
3.切断电源、打开离合器。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4.关闭冷却水路。
5.清理机体上浮煤、矸石及阻碍物。
6.修理故障部位。先电气,后机械,先外部,后内部,先简单,后复杂,先传动系统,后液压系统。
㈤检修过程
1.?用起重机起吊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定的机件,必须支承牢固,垫稳后再进行作业。安装时应先拧好连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2.?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栓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3.?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他们的用途、相互位置关系,必要时做出标记。
4.?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5.?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叶片等要做出标记,防止安装时装错。
6.?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不得损坏领部件。
8.?对按规定需要检测的部件,如液压泵、液压马达等要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详细记录。
9.?部件的检测:根据检修质量标准,对每个零部件进行检查、测试,分出可用零件、报废零件及可修复零件。
10.?零部件应根据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压件的检修、测试最好在无尘车间进行。
11.?部件装配前,其相互配合的表面必须擦洗干净,涂上清洁的润滑油。润滑和液压等系统的清洁应用干净的棉布进行,不得使用棉纱。零部件装配后,各润滑处必须注入适量的润滑油。
12.?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3.?整体组装后应检查有无漏装、错装。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可靠,应做安全性能试验的必须先进行试验。
14.?要求加油、排气后对整机性能进行开机试验,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鉴定验收。
15.?鉴定验收完毕后,对各部位紧固件应重新紧固,并在机件表面涂防锈油漆,在油缸外面涂耐油油漆。
16.?采掘机械大修出厂前要喷油漆。
㈥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2.?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3.?将修理记录、测试数据存档保存。
4.?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修理场地。
5.?设备运转正常后,检修工作结束。
二、检修工井下安全操作规程
㈠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采掘机械检修工。
㈡上岗条件
1.采掘机械检修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液压基础知识及电气维修基础知识。
3、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4、应熟练掌握所检修机械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液压部分及电气部分原理。
㈢安全注意事项
1、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时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在地面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安全措施。
4、采掘机械修理工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5、采掘机械起吊时应按起重工操作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
6、试车前需要盘车时,修理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
7、井下修理采掘机械时,修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入井的各项规定。
8、井下检修前,工作面运输机必须停机、断电、闭锁,液压支架停止工作,并通报有关人员。?
9、修理前除原有装置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10、井下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修理采掘机械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作业。应清理煤壁顶板悬浮煤层,在煤壁、顶板之间加设防护措施,加强特别支护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11、当井下修理现场20m以内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12、在机身上检修其它部件时,必须切断电源,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13、对泵、液压马达、各种阀等液压元部件,按实验报告进行校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㈣检修准备
1、根据修理内容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量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2、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修理的杂物,尤其是修理液压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3、对机械进行外部清洗,除出煤泥,煤尘等污物。
4、检查机体外部零部件有无损坏、丢失。
5、井下检修工作地点周围要洒水灭尘,要有足够的照明。
6、采掘机械开箱前顶部要布置帆布接尘。
㈤检修顺序
1.检查修理场所的安全状况。
2.试机并了解故障的现象,判断故障原因,确定修理部位。
3.切断电源、打开离合器。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4.关闭冷却水路。
5.清理机体上浮煤、矸石及阻碍物。
6.修理故障部位。先电气,后机械,先外部,后内部,先简单,后复杂,先传动系统,后液压系统。
㈥检修过程。
1.拆装时,敲击部位应使用铜棒。
2.拆卸锈蚀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3.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处乱放,以防污染。
4.更换零部件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测,核实后,方可使用。
5.浮动油封的密封环,不得有裂纹、沟痕,并必须成对使用或更换。
6.“O”形密封圈不得过松或过紧,装在槽内不得扭曲切边保持性能良好。
7.骨架油封的弹簧松紧适宜,按相关规定调整。
8.零部件装配前,其相互配合的表面必须擦洗干净,涂上清洁的润滑油。润滑和液压系统的清洗应用干净的棉布进行,不得用棉纱。零部件装配后,各润滑处必须注入适量的润滑油。
9.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10.恢复送电前,修理人员应清理现场,拆除工作帐篷,清点工具,撤到安全地点,修理负责人向相关人员发出送电开机的命令,方可送电,并由司机按规定开机试车。
11.液压系统在井下修理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2.液压件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措施。
13.更换滚筒和截齿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
14.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15.电气部分的修理按电气设备修理操作规程进行。
㈦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2.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3.将修理记录、测试数据存档保存。
4.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修理场地。
5.设备运行1小时,确认无故障,加载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篇4: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规定
一、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禁违规组织施工。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工作前全面检查作业地点,严禁违章指挥。
三、必须熟练掌握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合理分工,确保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四、必须按计划有序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作业。
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出现险情立即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
六、必须随时掌握作业人员的身体思想状况,严禁职工带病上岗。
七、必须经过安全和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
篇5:煤矿井下一般从业人员保证安全规定
一、必须熟练掌握作业场所和本岗位生产工艺、“三大规程”,确保工作质量,严禁违章作业。
二、必须保障身心健康,严禁身体不适、带病上岗。
三、必须掌握作业地点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四、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损坏或失效的设备、设施。
五、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六、必须遵守安全制度,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严禁隐患未排除继续作业。
七、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