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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井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2024-01-15 阅读 5952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1严禁350mm以上的大块倒入溜井;

2严禁排空溜井,存碴高度不小于10m;

3做好块碴与粉碴的搭配工作,防止由于块碴或粉碴过多进入溜井造成溜井堵塞;

4严禁水流入溜井;

5严禁废钢丝绳、杂物、钎杠等入井;

6溜井生产应遵循“计划倒碴、均衡输出”的原则;

7加强溜井放碴过程监督工作;

8生产人员准确掌握溜井存碴高度,发现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石灰石矿电加热取暖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确保我车间电加热装置使用安全,避免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现下发电加热装置使用管理规定,请各工序、班组及时向员工传达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山各工序、班组及外来驻厂单位;

三、管理要求及考核

1、各工序、班组电加热装置的使用由使用部门进行具体管理;

2、电加热装置的维护由本工序、班组全面负责;

3、为保证安全,电加热装置不得随意挪动,电暖气上不得喷水,电加热装置上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违者扣罚直接责任人200元,扣罚当班班组长50元;

4、电气室、控制室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电加热取暖装置,确需使用的,必须经本工序负责人上报,由安全科登记审核,报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扣罚直接责任人200元,扣罚当班班组长100元,扣罚工序负责人50元;

5、电加热装置的使用时间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连续使用不得超过6个小时,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6、电加热装置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当班班组负责人每天检查,当班组长和当班具体使用人为本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电加热装置使用的安全管理,使用人员严禁做与取暖无关的事情,如烘衣服、烘鞋、热饭等,违者扣罚直接责任人100元,扣罚当班班组长50元;

7、每次送电前,检查电源线和插座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严禁送电;

8、电加热装置在室内无人时,不得使用,并保证电加热装置电源线与插座分离,做到室内无人必须切断电加热电源。

9、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任何电取暖器(含非生产电热设备),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与本部门班组、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使用的电取暖设备责成安全科进行没收。

10、电暖气使用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使用期限过后由本部门负责人检查,将电加热装置电源进行拆解,电加热装置进行封存;

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石灰石矿

2015年1月6日

篇3: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检修维护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我矿生产矿井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第三条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主管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响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第四条矿井作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第二章矿井设备安全设施的范围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1.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3条至第710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2.矿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下列安全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3.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至第739条规定,设置下列保护装置:(1)超温保护装置;(2)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3)断油断水保护装置。4.主排水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水位报警装置,相应配电系统符合电气设备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有条件的矿井应装设泵房无人监控集控系统。5.主通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超温保护装置,机房内必须安设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等设施。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灵活可靠。7.矿井采掘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并确保灵敏可靠。第六条矿井设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安全保护,由维修工每天试验一遍,司机每1小时巡检一次,交接班时必须对内外过卷、脚踏开关等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存在安全隐患时可以拒绝开车。对于钢丝绳楔形连接装置,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抽检,发现断丝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每个月有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必须组织机电、地测等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全面检查,写出报告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解决。第七条对其余各岗点,必须根据岗点设备的性质和要求,定期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签字。对于更换的安全设施备品备件,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记录清楚,检修周期符合相关规定。第三章检查试验规定第八条矿井主要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维修工每天检查试验一遍并将检查试验结果认真填写清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汇报,检查处理结果必须签字,实行责任负责制;每月矿井的机电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签字,做出结论性意见。正常使用的提升绞车,提升人员的每年进行技术测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第九条空气压缩机和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岗点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按照设备本身的要求和电气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必须在相关记录上签字备查。第十条各个岗点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定期进行上岗、查岗以及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检查。上岗的内容和发现、解决的问题必须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上岗的,则必须在外出前指定专人代其检查,并说明原因。第十一条对于安全设施的检修检查,必须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严格执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检修中的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更换配件、测量数据等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填写清楚,以便为以后的检修留做参考。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资料室和相关设备,设定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定员定编,所有资料必须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学,并有专门的借阅制度。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的维护保养第十三条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绞车(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绞车和所有提人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和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第十四条大型固定设备改变其主要技术性能、结构及其系统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第十五条大型固定设备的值班司机和维修工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周期表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影响安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第十六条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照《检修周期表》的内容和周期,实行强制性的检修,要严格执行每天两小时检修制度,每年的停产检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检修计划要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和申报:1.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科编制、上报和发至各有关单位;35KV系统检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2.停产检修计划在检修前五天,由矿机电矿长带领机电科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和安监科分管人员向总部分管领导汇报,停产两天及以上的检修项目要提前15天报张能公司审查;3.停产检修项目和时间不准随意变动和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分管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检修完毕,设备必须试运转。4.大型固定设备的关键部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探伤,探伤报告存档备查,对在探伤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处理。第十七条合理选用润滑油脂,其型号、牌号和更换周期,要符合设备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化验,压缩机油要经过闪点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八条固定设备硐室要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张挂)、交接班制(张挂)、操作规程(张挂)、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领导干部上岗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检查标准和周期、润滑油脂和其它润滑材料的检验制度;主提升机要建立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等。第十九条固定设备机房要建立以下记录:1.设备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的结果以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其中主提升系统要记录每天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载设备、天轮、提升机滚筒、制动系统、调绳装置及深度指示器传动部分等维护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亲笔签字;2.设备检修记录主要记录设备部件的更换、修复、探伤和电气控制部分的调试、整定数据;3.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主要记录司机每班在交接班时的交接情况并进行交接签字;运转日志记录中所列入的记录项目,凡是有数字显示者,均要真实记录具体数字,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机在接班后要对过卷保护开关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4.干部上岗记录各分管干部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的每月上岗次数上岗(分管机电矿长至少每月上岗一次,机电科长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岗一次,区队干部、科室管理人员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岗一次,区队主要领导要至少每旬上岗一次),并做好记录,主要记录在上岗时对设备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5.主提升系统还要建立月检记录,由机电矿长每月组织机电科长、分管技术人员等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统月检表”进行检查并填好月检表;6.要害场所入内登记记录除值班司机、维修人员以及按规定定期上岗的干部、技术人员外,其余人员进入机房均须登记记录,并有值班司机签字;7.事故记录主要记录设备各系统所发生的异常运行状态、各种保护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情况;8.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主提升装置主要记录每天对《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电气保护装置等检查、试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签字;空气压缩机主要记录安全阀、释压阀、断水、断油保护的试验情况和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主排水泵主要记录水仓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的试验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情况;9.钢丝绳日检记录主要记录主提升钢丝绳的悬挂、更换、定期试验日期和维修人员在现场每天对在用钢丝绳断丝数、锈蚀、磨损情况及其位置和其它异常状态的检查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滚筒上缠绕2层或3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有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每半个月打开抽绳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要有检查人员签字。分管人员要定期上岗抽查签字,其中分管技术员不超过七天一次,机电科长不超过半月一次,机电矿长不超过一月一次。10.立井提升系统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要建立日检查、试验记录主要记录井上下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日检查试验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第五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机电科编制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计划,报总部机电处,并按计划协助实施。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由总部负责。第二十一条固定设备技术测定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技术测定报告由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应测试的设备及要求如下:1.主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试,检查验收和测试的内容,必须包括下列项目:(1)现场拍摄提升机运行速度图;(2)天轮(导向轮)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无轮缘变形和轮辐弯曲现象;井架的变形、损坏、锈蚀和震动情况;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况;(3)检查盘式制动器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并验算其制动力矩;(4)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条件验算资料,验算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5)测试保险闸的贴闸压力;(6)机械、电气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情况;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和精密程度;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解决。2.主通风机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五年内,如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也要做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1)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风机装置静压特性曲线,对离心式风机,应把全压特性曲线转化为静压特性曲线;(2)计算出正常运行工况时的静压效率和轴功率。3.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1)水泵性能曲线,应在不同流量值的情况下进行绘制,测点不少于5个;(2)计算出水泵运行工况下的效率、排水系统总效率和吨水百米电耗。4.使用中的空气压缩机应每年进行一次测试,要测试压缩机的排气量、各级排气温度、压力并计算出压缩机的比功率和排气效率。第六章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第二十二条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维修工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分管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由分管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第二十三条冬季要天天对立井井筒进行检查,坠冰隐患不排除,严禁提升。第二十四条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全矿使用的钢丝绳,新绳到货后,应由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供应科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提升钢丝绳必须经有资质的钢丝绳试验站试验合格后,方可悬挂使用。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副井摩擦轮绞车用的主钢丝绳及平?尾绳、Φ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2.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由维修工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磨损必须用专用量具。要将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等情况认真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3.连接装置处的钢丝绳必须每半个月拆卡抽绳检查一次,钢丝绳使用到后期或发现断丝较多、发展较快时,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要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4.在钢丝绳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钢丝绳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有记录,如发现异常的突然变化,必须立即更换。5.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2年,平?尾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年。6.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为10%;(3)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为25%。7.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缩小量提升钢丝绳达到10%时,必须更换。8.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2)断丝或直径缩小量超过上述规定;(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9.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10.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第二十五条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都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的主井不得超过10年;四绳提升的副井不得超过15年。第二十六条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用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第二十七条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对副井提升罐笼的防坠器,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第二十八条信号、操车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种闭锁关系。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连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井口、井底摇台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要连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2.主、副井从井下信号工发给井上信号工和从井上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以及备用信号装置要灵敏、可靠。井上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第二十九条主要通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其中一台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起来;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机壳、风门不漏风,不锈蚀。叶轮安装角度要一致,应保持平衡,且无积尘,机电工区至少每年清扫、防腐一次;2.反风装置的每个机构必须灵活可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通风机的供风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装有防爆盖的井口要封闭严密,防爆门由机电工区负责,每六个月检查维修一次,并留有记录。3.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由反风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4.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必须有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必须每小时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第三十条压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1.设备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风,性能要良好;2.电机和电控设备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3.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和压力调节器要齐全,指示准确,动作可靠;4.滤风器要至少每三个月清扫一次,空气压缩机的进风管和风包至少每年清扫一次,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压风机工作压力作水压试验。第三十一条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认真填写检修履历簿存档备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和所有水泵的技术测定工作必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达到以下要求:1.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闸阀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体无裂纹,各闸阀使用正常,操作灵活不漏水;2.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3.有可靠的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4.水泵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做到经济运行。第七章其它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第三十二条认真执行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施、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操作证,方能上岗。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条?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进行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人员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工程技术人员与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维修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第八章机电设备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第三十五条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各单位使用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方可领取设备。做到帐、卡、物、牌板四相符。第三十六条承担设备器材检修的单位未经机电科同意不得发放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设备,使用单位次日必须到设备组登记报账,补办手续。第三十七条机电科每月下达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承修单位要认真履行设备检修计划,入库管理规定,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1.凡使用机电设备器材的单位均要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送交机修厂及机电工区进行检修。2.井下、下闲置设备、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内交回租赁站。机电科下达闲置设备通知单之日即为有效。3.凡申请继续留用的设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电科备案。4.设备配件升井后,升井单位要清理好设备配件的表面卫生,按机修厂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机修厂不得经任何理由拒绝接受。5.机电设备升井后,由机电科质量验收组人员与送交单位机修厂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对设备零配件的损坏、丢失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同时送交单位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第三十八条工作面在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移交生产之前,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方可同时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特殊条件下,生产单位直接进入工作地点,即具备设备移交手续的条件,不得拒绝拖延签字时间。第三十九条各生产单位由于工作地点变化,需要交接设备,矿组织机电科会同移交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在现场检查验收清点无问题后,方或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交出单位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机电设备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设备的移交手续必须在当天完成。对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第四十条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检修的设备,在矿牵头下由机电科各专业组参加会同交接双方清点数量,确认损坏程度办理移交手续。机修厂对损坏设备的考核以机电科出据的设备交接情况为准。第四十一条现场使用设备的单位,负责把更换或撤下来的设备在三天内并到机修厂并按指定地点存放,由质量验收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安泰分公司源丰煤矿2012年1月5日。

篇4:采煤机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一、?采煤机安全操作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采煤机的性能,各种按钮的功能,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员,不得操作采煤机。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现场交接班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采煤机所有电气保护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特殊情况下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但不允许长期无保护运行。

4、采煤机司机要坚持“八不割”的操作原则。即:无水不割;顶板破碎采面移架跟不上不割;溜槽内的大块矸石,物料未处理不割;风量不足不割;瓦斯浓度超限不割;瓦斯涌出异常不割;停溜子不割;煤机滚筒卷入器、物不割。

5、操作采煤机时应做到“平、直、匀、净、严、准、细、紧、勤、精”十字准则。

平:割煤时保持顶、底板平整;

直:煤壁要割直;

匀:采煤机牵引速度要均匀;

净:采煤机用的油质要保持绝对干净,存、运、装、换油都必须专人专桶;

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不得开快车,不准无证开车;

准:在采煤机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及时进行分析、处理,找故障点要准确,操作动作要准确;

细:检查要仔细;

紧:各部连接螺栓要经常处于紧固状态;

勤:勤检查,勤维护,使采煤机经常保持在完好状态;

精:采煤机是综采设备中比较复杂的设备,因此要想发挥采煤机的作用,就必须对采煤机的结构、性能精通,做到精心操作、精心维护。

6、不准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他物件,更不准用采煤机破矸石和其它铁器。

二、?开机准备

1、检查支护情况,注意采煤机周围有无障碍物,杂物及人员。观察煤层的变化情况,以及顶底板的起伏、工作面输送机运行及挪移情况。

2、检查控制手把、按钮与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准确,可靠;各部润滑及油位是否符合要求,联接件是否齐全,紧固;截齿是否齐全、锋利;电缆、水管固定是否可靠;供水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工作面信号系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好。

3、检查各电机、电缆阻值是否符合要求,当电机受潮、淋水,阻值降低时,不得开机。

4、检查电缆卡是否完好,电缆卡子坚固是否合适,严禁电缆受力运行。

5、在检查机器特别是滚筒时,必须将电机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方可进行工作。

6、每班开始工作前,应脱开滚筒和牵引链轮,在停止供水的情况下空运转10min-15min,使油温升至40℃左右时,再正常开机。空运转及正常开机时,注意观察滚筒及各部状况,倾听运转声音,观察液压系统和冷却喷雾系统的压力是否正常,有无渗漏,喷水雾化是否良好。

7、检查无误后,清除机道障碍物,确认采煤机完好时,方可开机、牵引。

三、?运行操作

1、检查工作结束后,发出信号通知运输系统由外向里按顺序逐台启动输送机。

2、待工作面输送机启动后,方可按下列顺序启动采煤机:

①合上电动机、隔离开关;

②点动启动按钮,待电动机即将停止转动时,合上截割部离合器;

③打开水阀总闸,供给冷却喷雾水;

④发出采煤机启动预警信号,并注意机器周围有无人员及障碍物;

⑤按启动按钮,观察滚筒转动方向是否正确;

⑥操作调高按钮或手柄,把挡煤板翻转到滚筒后面再把滚筒调至

所需高度。

3、操作调高按钮或手柄,把滚筒调至所需高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切实掌握好采高,随时注意顶、底和煤层的变化情况,割平顶、底板。

4、牵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渐增加,不许猛增。要根据顶底板及煤层的构造情况随时调整采煤机的牵引速度。

5、随时注意采煤机各部的温度、压力、声音和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检查并处理好,否则不许继续开机。

6、运转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冷却喷雾水的压力、流量及雾化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无水不得开机割煤。

7、专人随机清理电缆槽,随时注意观察跟机电缆、水管。

8、在割煤过程中,要始终观察煤帮及架间支护情况。

9、割煤时,两滚筒上、下5m内不准有人,人员确需通过时,必须停止采煤机,人员过后再开机割煤,采煤机割至上、下端口时要设专人把口,防止外部人员突然闯入,发生意外。

10、采煤机不得带负荷启动,也不准在过载的情况下强行割煤,如发现过载要仔细分析原因,必要时脱离滚筒,退出割煤,停机检查。

11、发现操作手把不灵或动作有误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12、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要注意割直、割平并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工作面出现过度弯曲或顶底板出现台阶式状况,注意防止割到支架顶架梁或输送机铲煤板。

13、工作面瓦斯、煤尘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割煤,必要时按规定断电,撤出人员。

14、工作面倾角较大时,要采用有效的防滑措施。

四、?停机操作

1、一般应选择顶板完好、无淋水的位置停机,采煤机停止运转后,司机必须将所有的操作手把、隔离开关手把打在中位或断开位置上。

2、停机时,坚持先停牵引后停电动机。无异常情况,不允许在运行中直接用停电动机的方式停机,更不准用紧急停机手柄(或按扭、换向手把)直接停机。

3、临时停机时,在隔离开关未停,滚筒离合器未脱离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其他各手把应恢复到中立位置。

4、非特殊情况下,不准用直接断电的方法停机,正常情况下要先停牵引再停主机,同时关闭冷却水路。

5、停机后如司机要暂时离开,必须将隔离开关打在断开位置,滚筒离合器手把打在脱离位置上。

6、采煤机必须在空载情况下停机。

7、停机分为正常停机和紧急停机两种情况。

A、正常停机操作

正常停机操作的原则是:先停牵引机构,后停电动机。

(1)将牵引调速手把到零位(或将开关阀手把打回零位,电动机恒功率开关回零位),停止牵引;

(2)待截割滚筒内余煤排净后,用停止按钮停电动机。

(3)把离合器及其操作手把打回零位,关闭进水截止阀;

(4)操作人员离机或长时间停机时,要将两个滚筒放到底板上,断开离合器、隔离开关,并闭进水截止阀。

B、紧急停机操作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操作急停开关或停止按钮,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紧急停车:

?(1)当采煤机负荷过大,电动机被蹩住(闷车)时;

?(2)采煤机附近片帮冒顶,危及安全时;

?(3)出现重大人身事故时;

?(4)采煤机本身发生异常,如内部发生异响、电缆拖曳装置出槽卡住、采煤机掉道等。

五、采煤机在特殊条件下操作

(一)、在破碎顶板工作面的使用

顶板破碎开采时,一般都采用铺金属网的办法,从而形成一种人工假顶――金属网假顶。其主要是使垮落的岩石胶结成再生顶板。

采煤机在这种条件下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经常维护假顶,保持假顶的完整性,采煤机司机要掌握好采高,力求使支架梁与顶网保持同一平面上,以减少金属网所受拉力,防止因过渡弯曲而发生崩落事故。

?(2)在金属网下割煤时,采煤机的滚筒不应靠近顶板截割,以免割破顶网。一般要求留200mm-300mm厚的假顶。

(3)在金属网下割煤时,底板是煤而不是岩石时,采煤机一定要割平,不能出现台阶式底板,否则会给推溜、移架造成困难。

?(4)当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时,采煤机司机要及时掌握和调整采高,以免造成采高过大或偏小,从而给采煤机截割时带来困难。

?(5)当片帮煤大量塌落时,尤其是大块煤掉落到溜槽或采煤机滑靴附近堵住采煤机时,应先进行人工破碎,然后再装煤。

(二)、采煤机过断层

?①采煤机过走向断层

(1)当断层位于工作面中部、落差小、附近煤层厚度大于滚筒直径时,一般可使工作面平推硬过,采取留底煤的办法。也就是在底板上留下一块三角煤(增加了煤炭损失)。如不留底煤,也可以在底板上垫坑木矸石,使其保持一定坡度,以保证采煤机及输送机顺利通过。目前较多的是采取留底煤的办法。

(2)当工作面的断层落差较大,附近煤厚小于滚筒直径时,一般用拉底或挑顶的办法,使采煤机顺利通过。

(3)当断层靠近上下平巷、落差较大、难以处理时,则可采用另开一段平巷,用联络眼与原平巷连通的方法,将工作面缩短,躲开断层。

②?采煤机过倾斜断层

(1)对落差等于或小于煤层厚度的倾斜(与工作面斜交)断层,一般采用让采煤机硬过的办法。

(2)工作面采煤机通过断层时,如果煤壁方向与断层线互相平行或相交的角度太小,则断层的暴露范围将很大,会引起顶板压力,急剧增加,顶板维护将十分困难。因此,为了使断层与工作面交叉面积尽量小,应在通过断层以前预先调整好工作面方向。一般在工作面距断层15m左右时进行调整,使工作煤壁与煤层保持一定的夹角,夹角越大,交叉面积越小,顶板的维护越容易,但通过断层的时间相对延长。根据经验,一般认为交角为25?-40?之间较好。

(3)采煤机通过断层时,要特别注意底板坡度的变化、顶板破碎和坚硬岩石等问题。普氏系数在4以下时,可采用采煤机直接割的办法;如果岩石硬度再高时,则要采用开松动炮的方法。顶板破碎时,支架移动要和采煤机配合好,应在采煤机前滚筒割煤后立即移架支护。

(4)当采煤机通过工作面断层时,不论断层是在工作面上部或下部,一般应采用起底的办法,尽量不要采用挑顶,以避免破坏顶板岩层的稳定性,增加维护上的困难。由于断层的顶板比较破碎,支架应采用擦顶移架的方法。

③?采煤机过全岩断层

(1)煤机截岩石时,根据现场控制煤机牵引速度,牵引速度不得大于2m/min,并及时检查滚筒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机刀、刀座、喷头,确保喷雾雾化效果良好。

(2)在全岩断层中部靠下点,用钻机打眼装药开松动炮,以使坚硬岩石松散,便于煤机切割。

(3)处理大块煤矸时,严格按规定破碎,严禁大块矸石强行过煤机或进入转载机。

(4)断层区段要顺平底板,以防出现局部较大起伏倾角大于15°,

造成局部支架歪斜。跟班人员要根据断层延展方向,及时确定

具体的割矸厚度和范围。

(5)开炮时,将采煤机停放在距放炮地点大于30m顶板完好的地段,相应开关停电挂牌。如果停放距离无法满足要求时,煤机必须用皮带遮掩保护。工作面全面洒尘。

(三)、采煤机在倾斜煤层中的使用

(1)使用链牵引采煤机时,若倾角大于15?,必须使用液压安全绞车,并有可靠的防滑装置;使用无链牵引采煤机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2)在倾角大于30?的工作面,从减少运输设备和电力消耗考虑,

应采用自溜运输方式为好。

(3)采煤机在运行中一旦发生断链,输送机应立即停转,防滑杆随

即插入输送机刮板,防止采煤机下滑。因此,要求采煤机断链

和输送机停转要有安全连锁装置。

(4)对于倾角大、煤质硬的煤层,采煤机应采用单向割煤,也就是沿工作面下行割煤,上行跑空刀,往返进一刀的割煤方式。这样可以避免上行割煤时采煤机打滑、牵引速度太慢,尤其要避免煤质坚硬时前滚筒割下来的大块煤卡住采煤机等现象。

(5)倾角大的煤层,采煤机下行割煤时,上平巷的张紧装置要保证

牢固可靠,并有足够的张紧力,特别是平链轮传动的采煤机,

本身吐链就不快,会因卡链、馈链而发生断链事故。

(6)倾角大的煤层,使用平链轮传动的采煤机下行割煤时,采煤机机身一定要坚固的导链装置,防止牵引链把导链轮拨出。

六、注意事项

1、顶底板不好时要采取措施,不许强行切割,也不准甩下不管。对

矸石、夹矸、断层空巷等要提前处理好。

2、不许在电动机开动的情况下,操作滚筒离合器。

3、不允许频繁启动电动机(处理故障时除外)。

4、发现截齿短缺要及时补齐,不准在少截齿的情况下工作。

5、电缆、水管不得受拉、受挤压,不许拖在电缆槽或电缆车外。

6、工作面遇到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动爆破措施处理,

严禁用采煤机强行切割。

七、检修

?(一)日检

1、检查所有连接紧固件是否完整、紧固、齐全,发现松动要及时紧固。

2、检查电缆、水管、油管有无挤压和破损。

3、检查各部件油位、各润滑点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各部件手把、按钮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准确。

5、检查喷嘴有无堵塞和损坏,水过滤器是否堵塞,水量和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截齿、齿座有无损坏和丢失,若有应及时更换和补齐。

7、检查各仪表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

8、检查各部件运转有无异常音响、温升和振动。

(二)周检

1、检查各工作油液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和处理日检不能处理问题,对整机大致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3、检查司机对采煤机的日常维护情况。

4、检查并清洗粗过滤器。

(三)月检

除周检内容外,对周检处理不了的问题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对采煤机司机的日检、周检的工作进行检查。

(四)大修

采煤机在完成一个工作面后应升井大修,大修要求对采煤机进行解体清洗检查,更换损坏和磨损严重的零件,测量齿轮啮合间隙,对液压元件应按要求进行维护和差些清洗,电气件的检修必要时应做电气试验。

篇5: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溜井安全管理,确保井下生产安全,特制定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二、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一)采用简易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保护平台必须牢固可靠;

2、工作平台下2米左右必须设置保护平台;在具备条件时,要在最接近工作面的联道处再架一层保护平台。

3、临时梯子用ф16螺纹钢或L40×4角钢制作,每架梯子长度不大于3.0m,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脚踏间距不大于0.3米,每架梯子必须有4根锚杆固定,与上部相邻梯子搭接长度不小于0.3米,且搭接牢固,梯子与井壁平行,距离保持0.2~0.3米;

4、天井、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在各副中段水平,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0m的工程;

5、天井掘进距上部中段7m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护栏;

6、工作人员在搭设平台及上下时,严禁手持物品;

7、施工前应检查通风,梯子安全等情况,安全带挂在锚杆上并系好,先搭保护平台,再搭工作平台,撬清井上端及侧壁的浮石。

(二)采用普通法掘进天、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2、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米;

3、掘进大于45度倾角的天、溜井,其高度超过7米时,应装梯子间,碴子间等设施;掘进45度~35度的天井,应设上部有安全棚的梯子;

4、天、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不应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但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可在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米的工程;

5、天井掘进距中段7米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

6、溜矿格矿碴不准放空,应保证存放一槽炮的矿岩量高度。

(三)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上罐前必须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联接、保护盖板、钢丝绳、风水管接头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损坏或故障,须经处理方准作业;

2、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总根数的5%,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

3、吊罐升降时,应认真处理卡邦和浮石;处理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得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绑紧制动装置;

4、吊罐必须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开关绞车应装设电磁抱闸;

5、信号通讯线路不准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

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从吊罐钢丝绳孔和吊罐往下投掷工具和材料;

7、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铁轨断开;吊罐检修,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吊罐天井与上部巷道贯通时,上部中段必须加强通风和警戒;天、溜井施工过程应首选吊罐法,其次用普通法,在上述施工方法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简易法施工;施工中应加强局部通风,在通风条件较差的地点,可辅以动力风强制通风,并为施工人员配备有害气体报警器;起爆材料尽量采用长导爆管,在中段水平起爆;天、溜井设计应尽量选择稳固岩层内,如发现天、溜井岩石不稳固,可采用锚、网、钢支架等进行临时支护,施工完后采用砼进行永久支护。

三、天、溜井安装的安全规定

(一)人行井安装要求梯子间的布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1、梯子安装的倾角一般不应大于80度;

2、相邻两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应大于6米,且保证每个副中段(中川)有梯子平台,与巷道底板相平;

3、平台梯子口尺寸不应小于0.6×0.7米;

4、梯子的上端应伸出平台一米;

5、梯子下端与井壁的距离不小于0.5米,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脚踏的间距不大于0.3米;梯子间的构件材料有木材的和金属的两种,其构件尺寸按下列参数选取:

1、木梯子间的平台铺板可用宽100~160毫米、厚30~50毫米的木材制作;隔板可用宽100~180毫米、厚15~25毫米的木材制作;梯子柱可用40×50毫米或50×60毫米的方木制作。木梯子间的主要问题是腐蚀严重,使用期限短。通常采用金属梯子间;

2、金属梯子间的平台铺板常用6毫米厚的花纹钢板或普通钢板(但必须进行防滑处理);平台与材料间要制作1.5米高的护栏;梯子柱可采用└40×60的角钢或“-”12×80的扁钢制作;脚踏采用└40×4的角钢制作;梯子梁一般采用8~14#的槽钢制作;

3、梯子平台的钢梁一般采用└63×3的角钢和直径为16毫米的螺栓连接。梯子梁与角钢之间采用固安装置焊接;

4、管道间、管路、线、缆要求固定牢固,且要求电缆线与管路距离不小于0.3米。

(二)溜井安装要求

1、振动漏斗及简易漏斗安装要符合技术要求,且安装牢固;

2、各出矿水平要有护栏,警示牌及照明,防止车辆及人员坠入溜井;

3、未出矿的副中段溜井联道要求用木板或竹排密封,并挂:“溜井危险,禁止停留”的警示牌。

四、天、溜井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人材井内须照明好,风、水、电管线悬挂整齐规范,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2、人材井梯子要牢靠,梯子平台干净,无泥无毛石,井内无明显淋水;

3、各副中段有水流入天、溜井的,在中段水平天、溜井入口砌筑挡水墙,并在人材井内设水管将水引至主中段水沟内;

4、天、溜井口必须设有标志、照明(36V)、护栏或格筛、盖板;

5、严禁将不合格大块、废旧钢材、木材和钢绳等杂物放入井内;

6、严禁将矿(废)石溜井放空;

7、溜井放矿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出口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矿车上和漏斗的下面放矿;8、严禁人员进入溜井内处理堵塞;

9、溜井多中段倒矿(废)时,倒矿前上下中段须进行联系(喊话等),在下中段人员、设备避让后再倒矿;

10、严禁手持利刃工具上下井,须将刀尖包好,装入工具袋内或工具箱中;

11、严禁在天井内单人作业;

12、严禁在天井下方和不安全地点作业;

13、严禁在溜井格筛上或运输平巷进行二次爆破作业;

14、严禁在矿仓卸矿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15、在溜井口、井筒等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16、严禁在人行梯子上绑扎电缆或电线。

17、天、溜井使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维护与维修,不再使用的天、溜井要及时进行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