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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班段长安全奖金考核办法

2024-01-15 阅读 7345

采掘班段长安全奖金考核办法

矿属各生产采区: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一线班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一线班长现场管安全的特殊作用,提高班长安全责任意识,调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生产一线班长安全奖金考核办法。

一、安全奖励考核小组

组长:吴启山、张玉贤

副组长:解贵仁、孟祥平

成员:安监处、工资科、财务科、组干科、考核办

二、安全奖励范围:采煤跟班队长、掘进班长。

三、安全奖励标准(分公司月安全奖励)

1、采煤跟班队长每月奖励900元。

2、掘进班长每月奖励700元。

四、安全奖励考核条件

1、每月出勤工数必须达到21天。

2、按照“三零”安全目标管理,当月无工伤、无“三违”行为。坚持兑规作业。

五、安全奖励具体考核细则

当月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奖金:

1、当月本班出现工伤(以办理工伤卡片为准)。

2、采煤工作面发生一次推倒压垮切顶线支柱连续10组的冒顶事故。

3、工作面明火放炮、动力线放炮、放糊炮,不使用炮泥和化学炮泥。

4、探放水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5、揭煤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6、工作面空顶超过规程规定。

7、贯通措施落实不到位。

8、遇特殊地质构造措施不落实。

9、明火操作或工作面电缆有明头。

10、绞车小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

11、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无风、微风作业。

12、严重积尘厚度10mm,连续长度10m以上。采煤机组风水联动、入回风净化水幕、各转载点喷雾不使用或使用效果不好造成煤尘飞扬。掘进工作面炮前炮后不洒水消尘。

13、破坏井下“一通三防”安全设施。

14、支风门。

15、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16、采煤面、掘进面班长脱岗不在现场带班。

17、掘进工作面掐风筒,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使用防炮崩风筒或风筒长度低于9米。

18、监测探头不按规定位置悬挂,包蒙探头或人为造成探头误报警。

19、采掘带班班长因违章指挥造成未遂事故。

20、作业现场隐患不处理或有其它严重违章行为。

新建煤矿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编辑:www.qiquhA.com.com

篇2: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安全管理绩效,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奋斗目标。根据公司1号文件精神,依照《×××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奖罚办法》,经公司研究,特制定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奖罚办法。

一、组织领导

安全风险抵押工作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煤业公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指标、抵押原则、奖罚办法,负责对抵押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煤业公司安全监察部(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煤业公司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每月、季、年度根据考核指标及奖罚办法对参抵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汇总、整理、上报、落实执行情况,同时对所属煤矿个人安全风险抵押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2011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1、年度内消除工亡事故。

2、杜绝3人(含3人)以上重伤事故的发生,杜绝瓦斯、煤尘爆炸等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3、矿井不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

4、参抵人员下井次数符合煤业公司有关规定。

5、千人重伤率控制在季度1人以下(包括1人),千人轻伤率控制在季度5人以下(包括5人)。

6、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规划目标。

7、完成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8、完成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以上1、2、3、4、5条为否决指标,其中:第1条为年度考核指标,第2、3、4为月度指标,第5条为季度考核指标,第6、7、8条为季度及年度加奖指标。

三、抵押兑现原则

1、坚持在职在岗抵押兑现的原则。

2、坚持全员抵押,突出一线的原则。

3、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突出责任、落实到人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

依照《×××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奖罚办法》的考核方式,煤业公司对所属矿井(公司)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考核,风险抵押,逐月考核,逐季兑现”的考核办法。

×××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比照煤业公司《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奖罚办法》制定本单位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奖罚办法,报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一)参抵范围

1、煤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集团公司个人安全风险抵押。

煤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指:经集团公司任命的如下职务:董事长、副董事长、经理、副经理、书记、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煤业公司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指:经煤业公司任命的如下职务:经理、副经理、书记、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3、煤业公司及×××公司其它职务及员工:调研员、总经理助理、业务部室正、副职、及员工参与本矿井(公司)内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不参与集团公司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

4、凡兼职人员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在一个职位上抵押。

5、凡参与上级公司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的人员,不得在本矿井(公司)内部抵押。

(二)参抵人员抵押标准

1、×××公司其它职务及员工的抵押标准由本单位内部确定,并报煤业公司安全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2、见习期员工按见习岗位抵押标准进行抵押、考核兑现,见习期满后下个月按所在部门、岗位抵押标准重新抵押,考核兑现。

3、一线部门为:安全监察部、调度室、一通三防部、生产部、机电物资部、总工办、工程部,其它的为二线部门。

4、个人安全风险抵押标准详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1、采用“月考核、季兑现”的考核办法。

2、每月15日前,由安全监察部对参抵人员上月的指标完成情况认真考核,并收集、汇总出月度考核结果。

3、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由安全监察部对参抵人员上个季度(年度)的指标完成情况认真考核,并收集、汇总,人力资源部按照安全监察部的考核结果制定出季度(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表。

4、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考核兑现表具体执行。

5、所有参抵人员的抵押金,交财务部统一管理。

6、×××公司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结果报煤业公司安全委员会审批。

五、奖罚办法

(一)奖励办法

每个交纳抵押金的人员,在其任职考核期间内完成安全考核指标,每月按安全抵押金总额的20%进行奖励(季度兑现),每季度按安全抵押金总额的30%加奖一次,全年再按安全抵押金总额的50%加奖一次。

(二)处罚办法

1、月度考核:

(1)当月发生一起1人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事故责任人以及责任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抵押奖励减扣50%。

(2)当月发生两起1人以上(包括1人)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事故责任人以及责任部门全体人员当月不受奖。

(3)当月发生一起1人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全员当月不受奖;当月发生两起1人以上(包括1人)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全员当月不受奖,并扣除50%的抵押本金并补齐。

(4)当月发生一起工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以及2人(包括2人)以上重伤事故,全员当月不受奖,并扣除100%抵押本金,且重新抵押。

(5)参抵人员下井次数,按照《×××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实施细则》中“第二章: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指标”规定进行考核,每缺1次减扣当月兑现金额的5%。

2、季度加奖考核:

(1)季度内千人轻、重伤率有一项超标,扣除全员季度加奖金额的50%;发生一起2人(包括2人)以上重伤事故,扣除全员季度加奖金额的100%。

(2)季度内发生一起工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以及考核指标第6、7、8条其中有两条以上完不成的,取消季度加奖。

(3)参抵人员下井次数按季度内累计应完成下井次数进行考核,每缺1次扣季度加奖兑现金额的5%。

3、全年加奖考核:

(1)发生一起3人(包括3人)以上重伤事故,取消全员全年加奖。

(2)年度内发生一起工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以及考核指标第6、7、8条其中一条完不成的,取消全员全年加奖。

(3)参抵人员下井次数按年度内累计应完成下井次数进行考核,每缺1次扣全年加奖兑现金额的5%。

(三)本奖罚办法中的月度奖励、季度加奖、全年加奖的奖励金额,均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参抵人员,将根据相应考核指标逐项减扣奖励金额,直到扣完为止。

(四)相关要求:

1、参抵人员,从抵押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之日起,必须在20日内补交齐抵押金。

2、参抵人员,拒不交纳抵押金或抵押金被扣除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补交齐抵押金者不予兑现奖励,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未完成时,与交纳抵押金者同等处罚。

六、抵押兑现基本条件

1、参抵人员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全体参抵人员出勤标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省外员工季度内累计出勤一律不得少于66天(特殊情况除外);省内员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

3、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公司安排的放假,视为出勤数。

4、公司安排因公出差按正常出勤考核。

5、新聘员工在当月10日前上岗的按全月进行抵押、考核、兑现,在当月10日后上岗的当月不予抵押;上岗期不满季度或年度的员工,其季度、全年加奖按月份平均予以累计兑现。

6、因调动、离职等原因调离×××煤业有限公司的人员,在考核期内安全风险抵押至当月期满,于下月返还本金余额,并于当季考核期满后兑现在岗月份抵押考核。

7、全体参抵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在第四季度考核期满后,公司将考核后的本金余额返还个人。

8、无故旷工的人员,取消当月奖励资格。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八、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篇3:机电系统管理考核办法范例

一、机电“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分管机电负责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免职、撤职处分,并对矿罚款5-10万元。

1、主副提升设备无保护或保护不起作用;主副提升、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地面压风机等大型设备带病运行;

2、井下存在严重电气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明接头);

3、矿井及井下单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机电设备;

4、井下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5、井下存在明火操作、带电检修或带电搬迁机电设备的;

二、经营指标考核

(一)设备三率考核

第一条: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每降低1%罚煤业公司集体10000元,机电矿长1000元,机电副总500元。

第二条: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有1台不完好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包括本安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出现一次失爆,罚矿10000元,机电矿长1000元。

第四条:井下电缆(含控制、通信、照明等小电缆)选型合格率100%,电缆的接头合格率100%,选型不合格或接头不合格发现一次罚机电矿长200元;电缆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5%,吊挂合格率低于95%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五条:在用矿灯完好率不低于100%,低于100%,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六条:设备待修率不高于5%,每超1%,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七条:机电事故率不高于1%,每超1%,罚机电矿长500元。

(二)回收复用考核

第八条:设备配件回收管理

①损坏的设备实行以旧领新制度,特殊情况要经机电矿长批准,可先发放使用,并在三天之内交回旧设备配件。

②设备配件组设专人负责回收与管理,并设专库存放建立台帐,台帐写清交回单位、姓名、时间、配件、名称、数量等。

③除密封件、液压管接头类、U型销类不要求交旧件外,其它件一律交旧。

④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一周内出井交机电科。

达不到上述要求,每出现一次罚款机电矿长500元。

第九条: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原则:最大限度的发挥各煤业的自修自制能力,能自制的不外购,能自修的不外委。

①未成立修旧利废组织机构的,罚矿10000元,罚矿长500元。

②未建立修旧利废台帐,罚分管矿长200元。

③对修复设备未进行验收,罚机电副总200元。

④要求各煤业公司每月上报修理计划时,将新品价格注明,当月修复总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每降低10%,罚矿1000元,机电矿长100元,依次类推,未达到10%的按10%计算。

⑤需外委修理的设备修理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公司机电部核实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委修理。否则每出现一次罚矿1万元。

⑥外委修理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修理,如发现委托无资质单位修理,罚机电矿长1000元。

⑦修理设备到矿后,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进行验收,因把关不严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并要求修理单位无偿返厂修理。

(三)供用电管理及考核

第十条:指标控制:按照2015年电力指标及有关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由于负荷增减对用电量及电费产生的影响,各矿要在每月25日前报机电部,包括:项目、增减功率、需用系数、开机时间、投运时间、产生的电量、电费、原因报机电部核实、核准后,方可对电费指标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每月28日前各矿要将当月收入总电量、总电费(计税)、设备变更增减电量、电费、项目部抵扣电量、电费;并将当月所发生电费发票及用电清单、项目部用电抵扣清单复印件报送公司机电部。

第十三条:电费超支处罚,按超出部分罚矿30%。

第十四条:各矿要合理安排生产检修时间,采掘队组二班检修,确保18:00-22:00峰值低负荷运行;主排水系统要合理调节时间,无特殊情况18:00-22:00期间不得排水,避峰运行,发现一次罚机电科长500元。

第十五条:要确保无功补偿正常运行,功率因数不能低于90%,低于部分产生的费用扣罚矿方产生费用的20%。

第十六条:井上、下电气设备严禁空转,发现一次罚矿10000元,使用单位负责人500元。

第十七条:各矿要对项目部地面施工设施及生活用电装表计量,收费考核。

三、机电事故考核

第十八条:出现下述情况扣除责任单位20-50万元,扣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3-5万元,事故直接责任人1-3万元,并根据事故情节给予事故责任人免职、撤职、开除处分。若发生谎报、迟报特别重大机电事故情况,追加扣除责任单位10-20万元;发生瞒报特别重大机电事故情况,追加扣除责任单位20-50万元;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免职、撤职处分。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100万元以上;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矿井生产达10天以上;

3、主通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的;

4、提升设备发生断绳、严重过卷等;

5、主斜井胶带断带或撕裂达200米以上的;

6、井下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7、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

8、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淹泵;

9、全矿井井下供电系统无计划停电30分钟以上;

10、因供电系统设备的原因造成局扇停电、停风引起瓦斯超限。

第十九条:出现下述情况扣除责任单位10-20万元,扣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1.5-2.5万元,事故直接责任人0.5-1.5万元,并根据事故情节给予事故责任人免职、撤职、开除处分。若发生谎报、迟报特别重大机电事故情况,追加扣除责任单位5-10万元;发生瞒报特别重大机电事故情况,追加扣除责任单位10-20万元;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免职、撤职处分。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包括100万元);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矿井生产达5天以上,10天以下(包括10天);

3、大型物体坠入井筒;

4、矿井主通风机扫镗;

5、主通风机停止供风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包括30分钟);

6、主斜井胶带出现滑带或撕裂100米以上,200米以下(包括200米);地面主煤流运输胶带断带或撕裂;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每查出3台以上失爆的;

8、掘进工作面及均压通风工作面未装设“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均压通风工作面没有专供线路和可靠报警装置的;

9、井下供电系统存在2处超长供电现象。

第二十条:出现下述情况扣除责任单位5-10万元,扣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0.8-1.5万元,事故直接责任人0.3-1万元,并根据事故情节给予事故责任人免职、撤职、开除处分。若发生谎报、迟报、漏报较大机电事故情况,追加扣除责任单位3-5万元;发生瞒报特别重大机电事故情况,追加扣除责任单位5-10万元;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包括50万元);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矿井生产达2天以上,5天以下(包括5天);

3、主斜井胶带撕裂100米以下(包括100米);

4、主通风机停止供风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包括20分钟);

5、综采、综掘设备事故造成工作面停产48小时以上的;

6、井下每查出3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装而未装的或甩掉不用的;

7、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包括短路整定和熔断器选择),每查出3处以上不合格的;

8、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极或辅助接地极每查出3处以上不合格的;

9、掘进工作面及均压通风工作面有1处超长供电作业的。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述情况扣除责任单位3-5万元,扣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0.5-1万元,事故直接责任人0.2-0.5万元,并根据事故情节给予事故责任人免职、撤职、开除处分。若发生谎报、迟报、漏报一般机电事故情况,追加扣除责任单位1-3万元;发生瞒报一般机电事故情况,追加扣除责任单位3-5万元;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矿井生产达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包括48小时);

3、综采、综掘设备事故造成工作面停产12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包括48小时)。

四、机电干部上岗制度及考核

(一)上岗制度

上岗地点:副井绞车房,主扇风机,主排水泵房,压风机,井上、下变电所,主井皮带机及各配电点等机房(硐室)。

上岗次数:机电矿长、副总每旬至少一次,机电科长每周至少一次,分管副科长每周至少两次。

上岗内容:检查机房(硐室)系统及设备的使用,运转性能,维护检修等情况;检查运行维修记录;检查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环境卫生、文明生产情况;检查司机、维护人员岗位状况,精神状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及不安全隐患。

(二)上岗要求:

1、各单位机电干部上岗次数必须达到规定数量。

2、上岗时,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干部上岗记录。

3、上岗时发现的问题,要通知责任单位按“三定”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将问题处理完毕后,向检查人反馈处理结果。

4、上岗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处理,并与责任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毕后,检查人员要到现场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5、各煤业要详细制定各级干部上岗安排,逐级检查干部上岗情况。

6、对于机电干部上岗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整改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处理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罚款。

7、各煤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煤业机电干部上岗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各矿机电干部未按照规定次数上岗的,每缺一次罚相关人员200元。

第二十三条:各矿机电干部未按规定填写干部上岗记录的,每缺一次扣相关人员100元;记录不全,无检查问题,整改措施,处理意见的,每缺一次罚相关人员100元。

第二十四条: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未闭合整改的,未制定整改方案的,每缺一次罚相关人员200元。

第二十五条:弄虚作假,未上岗由他人代替签字的,发现一次罚相关人员200元。

第二十六条:上岗后24小时内若系统或设备出现故障,造成设备损坏的,除按造机电事故追查外,另罚相关人员500元。

第二十七条:上岗时,违章指挥或对违章作业不制止的,发现一次罚相关人员500元。

第二十八条:上岗时,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隐瞒不报或迟报一次,罚相关人员200元。

五、机电干部培训制度及考核

(一)培训制度

培训对象:机电系统各级管理人员,机电各工种操作人员。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培训,现场实践培训,脱产培训,业余培训,职工夜校等。

培训重点内容:突出实践操作,岗位操作,技能提升,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机电事故的处理,机电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指示、指令、文件、传真,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的原理,性能,操作,维护检修,事故处理,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等。

(二)培训要求:

?1、制定年度机电员工轮训计划,不漏项,不漏岗,并按计划执行。

2、机电系统各级干部,包括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副科长,技术员,班组长等根据工作分管业务分工,都要组织培训,做到“人人上讲堂,人人搞培训”。

3、组织培训人员必须提前备好课,准备充分,对所培训内容要先熟知掌握。

4、除现场实践操作培训外,机电矿长每月组织集中业务培训不少于两次,机电副总每旬一次,机电科长或技术员每周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5、各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应及时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复训时间及要求,接受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

6、各煤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煤业机电干部培训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矿井未制定机电员工轮训计划,罚矿集体2000元,机电矿长300元,机电副总200元。

第三十条:未按规定组织集中业务培训,每缺一次罚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各200元。

第三十一条:培训无教案、无记录,缺一次罚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各200元。

第三十二条:机电员工每季培训后要有考试试卷,对未参加考试人员,缺3人以上罚机电矿长300元。

第三十三条:未持证上岗者,罚机电矿长300元。

第三十四条:新招收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管理人员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8小时,未按规定执行,罚机电矿长、分管培训矿长各300元。

六、现场管理考核

(一)五检制考核

第三十五条:检修时间:

必须严格执行机电设备“五检制”规定。

班检:生产班开工前进行检修时间不少于0.5~1小时;

日检:每天检修班进行检修,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

旬检:每隔10天进行1次检修,时间为6~12小时;

月检:每月进行一次较大检修,时间为24小时;

年检:每年进行一次较大检修,时间为7天。

第三十六条:检修组织:班检由跟班队长负责,司机和小班检修工参加;日检由机电队长组织,包机组长和检修班工人参加;旬检由机电队长组织,机电技术员提出检修内容,机电科派人参加;月检由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组织,机电队长和机电技术人员参加检查,检修时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或机电科长在场监督;年检由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组织,检修计划提前报公司机电部审核,对重点项目编写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核。

第三十七条:检修考核:①未制定检修计划的,罚机电矿长500元。

②不按规定时间检修的,罚机电矿长300元,机电副总200元。

③检修时未按规定组织或检修人员不到位的,出现一次罚机电矿长500元。

④检修记录填写不完整,出现一次罚机电副总200元。

⑤月检时间定在每月最后一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擅自变更时间的,罚机电矿长300元。

⑥机电设备检修不执行月检图表的,罚机电矿长500元。

⑦月检时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或机电科长不在现场督查的,罚机电矿长300元。

⑧因检修不到位发生机电事故,罚机电矿长1000元,并由同生公司机电部组织事故追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规章制度及图纸资料

第三十八条: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必须装订成册,否则罚机电副总500元。

第三十九条:①电气试验制度;②操作规程(装订成册);③岗位责任制(装订成册)④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⑤设备定期检修制度;⑥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⑦设备管理制度;⑧安全活动制度;⑨事故分析追查制度;⑩设备包机制度;⑾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⑿电缆管理制度;⒀小型电器管理制度;⒁油脂管理制度;⒂配件管理制度;⒃阻燃胶带管理制度;⒄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等制度健全,缺一项,罚机电副总200元。

第四十条:健全技术档案,实行专人管理,大型设备图纸资料不全、档案不健全、各种记录不完善,罚机电副总500元。

(三)?井下电气部分

第四十一条:照明信号综保、电动机综保、岩石电钻综保、低压真空磁力启动器,凡按规定已装用而又甩掉不用的,罚矿10000元,机电矿长500元;保护不起作用的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四十二条:对用铜、铝、铅丝代替熔丝的,罚矿10000元,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四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一证罚机电矿长300元。

第四十四条:井下低压供电,过流保护整定校验不合格一处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四十五条: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真空接触器,未使用发现一处罚机电矿长300元。

第四十六条:凡按安全规程规定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必须装设齐全,如缺一处,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四十七条:过流保护装置(包括短路整定和熔断器选择),每查一处不合格者,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四十八条:漏电保护应装而未装或装又甩掉不用的,同生公司通报,罚机电矿长500元;对漏电保护不能及时排除故障的,发现一台次,罚机电矿长500元;变电峒室值班人员,不能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按记录考核)和填写后试验记录者,每发现一次罚机电矿长100元。

第四十九条:机房峒室,卫生不好或一处电缆排列不整齐,有锈蚀,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五十条:凡系统及负荷发生变化,三天内未变更图纸的,每发现一次罚机电副总300元。

第五十一条:井下在用电缆,必须明确其责任单位。如发现无责任单位,扣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五十二条:井下电缆必须配置电缆标志牌。未配置标志牌,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五十三条:防爆组的供电系统图与实际必须相符,否则,罚机电副总300元。

第五十四条:机电科要加强变电硐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供电;变电硐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每发现一次,罚机电矿长500元。

(四)五小电器部分

第五十五条:五小电器编号管理,每发现一台无号小型电器入井,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五十六条:对井下使用单位无故损坏和销毁编号的,按原值扣罚使用单位,并扣机电矿长200元。

第五十七条:对丢失小型电器的单位,照价赔偿。

第五十八条:每台小型电器有管理单位,对无管理单位的,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五十九条:小电器入井前要严格检查,达不到防爆要求一律不准入井使用,不检查或检查不细的对机电矿长罚款500元。

第六十条:井下使用五小电器要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不得超压、超限使用,否则每发现一处对机电矿长罚款500元。

第六十一条:五小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吊挂打印好的五小电器设备责任牌、防爆检查合格证、入井许可证、完好设备牌。吊挂在五小电器设备上。否则对机电矿长罚款100元/台(件)。

第六十二条:五小电器都必须吊挂,除(通讯、保护及网络等小型电器设备)外,高、低压接线盒,按钮、电铃、照明灯都必须吊挂。通讯、保护及网络等小型电器设备除特情况外都必须上架。检查发现一次罚机电矿长200元。

第六十三条:备用(闲置)五小电器设备严禁喇叭嘴处剁头(电缆从喇叭嘴处截割、锯断)发现一次罚机电矿长200元。

(五)停送电部分

第六十四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如不按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好,罚矿5000元,机电矿长500元。

第六十五条:停送电要有电工专人负责,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执行停送电安全措施。未执行安全措施的,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六十六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或闭锁措施,并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除停电人员外,任何人不准解除闭锁或摘下警示牌擅自将设备送电。有一项不执行的,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六十七条:如有两组及以上人员在同一条线路上工作时,应分别悬挂各自的警示牌。一组工作结束,其它警示牌尚未摘除前,禁止合闸送电。已经挂地线或合接地刀闸的开关应悬挂“已接地”牌,未解除接地前,严禁进行合闸操作。违规操作者,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六十八条:有人值班的配电点,开关停电后应派专人看守,看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如无人看守,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六十九条:严格执行工作负责人专人联系停送电制度和停送电命令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或借他人的停电时间进行电气检修工作。如发现约时停送电,罚机电矿长1000元。

第七十条:严格执行工作票审批手续,需机电、调度批复;涉及到停电停风的,还需有总工及通风部门批复,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罚机电副总500元。

第七十一条:无计划停电,罚机电矿长1000元。

(六)大型设备部分

第七十二条:副斜井提升要配齐电制动,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要配齐二级制动装置,凡欠缺或不符合要求的罚矿10000元,机电矿长500元。

第七十三条:提升机制动系统未按标准规定定期检修的,钢丝绳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罚矿20000元,机电矿长500元。

第七十四条:对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阻车器、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认真按时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不按图表检修或检修后无记录者,每出现一次罚机电副总300元。

第七十五条:主扇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表、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规程》要求的安全仪表和设施,如少一项或一项失灵的,罚使用单位100元,多项失灵累计算罚款。

第七十六条:矿用空压机应符合《规程》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风包内的温度应保持在摄氏120度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在风包出口管路上应加装释压阀,凡没有安装或虽安装但不起作用的,有一台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七十七条:主排水泵必须安装真空表和压力表,并确保灵敏可靠,凡没有装设或不起作用的,有一台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七十八条:大型设备减速机漏油的,罚矿20000元,机电矿长1000元。

第七十九条:大型设备未取得验收准运报告,擅自操作运行,罚矿20000元,机电副总1000元。

第八十条:主斜井皮带未按标准规定对逆止器及制动器检修的,皮带接头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的,罚矿10000元,机电矿长500元。

第八十一条:各机房环境应符合要求,如发现机房内有杂物、或物品未按要求地点存放、或摆放不整齐等现象,每有一处罚100元。机房内图牌板、指示牌、(照明、通讯、防灭火)设备设施等缺少或不起作用,每有一处罚200元。使用或存放禁用物品、设备,每有一处罚300元。机房内有烟头,地沟、电缆沟有杂物,每发现一次罚500元。

第八十二条:人员行为应符合规范,有证件但未持证上岗或着装不整齐、行为散漫的,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元。未按军事化行为要求规范进行岗前宣誓、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的每发现一人/次罚200元。上岗期间抽烟、睡觉、打电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酒后上岗的,没发现一人/次罚300元。

第八十三条:一个机房在一次抽查过程中有上述罚款累计达5处的,或罚款金额累计达1000元的,罚矿方30000元,罚机电矿长5000元。

(七)运输部分?(做到安装位置准确,动作灵敏可靠)

第八十四条: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综合保护装置(温度、烟雾、自动洒水),转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栏,机尾装设护罩,行人需跨越处装设行人过桥,如装设不齐全或保护不起作用的,罚矿10000元,使用单位负责人500元。

第八十五条:采掘工作面延伸或缩短皮带时,每次增减皮带长度不得低于储带仓容量的90%,如增减长度低于90%,对使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第八十六条:各生产队组在稳装或日常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运输带的维护保养,如因使用不当导致运输带在一个月内刷边超过10mm,或造成扯带现象,对使用单位责任人罚款1000元。

第八十七条:严禁将在用运输带割短节挪作他用,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第八十八条:输送带宽度不得小于原宽度的80%,小于原宽度80%仍在使用的,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八十九条:盘区及采区工作面调度绞车存在无排绳装置、无绳皮、无淋油装置及用钢丝绳代替三环链连接等问题三处(含三处)以上的,罚矿10000元,机电矿长500元。

第九十条:盘区及采区工作面调度绞车不完好,存在无声光信号、护绳板变形、钢丝绳打结、螺丝短缺问题三处(含三处)以上的,罚矿10000元,机电矿长500元。

第九十一条:综采、综掘运输设备减速机漏油的,罚矿5000元,机电矿长500元。

第九十二条:绞车信号系统要声光具备,准确可靠。如无声光信号的,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九十三条: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可靠,绳卡不少于两付。如不符合要求,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九十四条:绞车钢丝绳断股、断丝、不合格,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九十五条:绞车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无短缺三处(含三处)以上,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如不符合要求,罚机电矿长500元。

(八)采掘部分

第九十六条:综采、综掘工作面电机烧毁,损坏严重的,按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考核。

第九十七条: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达不到31.5Mpa或乳化液配比浓度达不到3%~5%的,罚矿10000元,机电矿长500元。

第九十八条:综采工作面支架因现场管理不完善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罚使用单位30000元,机电矿长负责追查,拿出处理意见。

第九十九条:采煤机牵引部需在井下开盖检修时,必须制定有机电负责人签字,有效的措施,防止粉尘和杂物进入机壳内,否则罚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各500元。

第一百条:综机的保护元件,不得甩掉,否则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一百零一条:采煤机与运输机必须实现电气闭锁,否则罚机电矿长1000元。

第一百零二条:采、掘工作面必须装设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回采工作面电话应装在转载机头处,工掘工作面电话应装在距工作面不大于100米处,并及时移动跟进。发现一处罚机电矿长300元。

第一百零三条:综采工作面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泵站压力的80%,液压系统跑、冒、滴、漏发现三处(含三处)以上,罚机电矿长500元。

七、其他部分

第一百零四条:如果隐患到期未按“三定”时间处理,对责任人按照考核规定进行加倍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每月依据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打分表对各煤业机电安委会、质量标准化进行打分。依据得分情况每月对排名前两名的煤业公司各奖励3万元。对排名最后两名的煤业公司各罚款3万元。

第一百零六条:各煤业机电设备管理检查存在的问题属于项目部管理的,对照以上标准对项目部集体及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按年度机电工作计划对每月、季度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按文件要求进行考核奖罚。

第一百零八条:集团公司机电处等部门对煤业公司查处隐患进行的处罚,机电部还将根据对应的考核依据进行追罚。

第一百零九条:本规定未提到的执行原《机电管理制度汇编》规定及各种文件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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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循序渐进、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狠抓井上、下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以强化专业组动态检查、深入开展“红黄绿旗”竞赛活动、推广样板头面、线路、皮带走廊、“两堂一舍”窗口、推广样板区队、科室评选为手段;以规程、措施、资料、制度为突破口,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抓好生产技术管理和职工培训工作,为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指标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1、消灭工程质量不合格品,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在2007年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年底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各类工程验收移交,抓好文明生产管理,消灭文明生产死角。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他副矿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指挥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通风管理部以及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选煤厂单位正职。

四、管理职责及业务分工

1、管理职责

领导组组长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常务组长具体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副组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成员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标准化的区(队)长具体负责本区(队)标准化工作;班长是当班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各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过程负责。

2、业务分工

2.1生产技术部负责矿井综合管理专业的管理考核;负责掘进专业中所属普掘组单位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牵头辅助组所属单位的标准化管理与考核(包括辅助运输业务、通风部下属队组和井下运行工区所属队组的文明生产)。

2.2机电管理部负责矿井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运输专业的主运及机电设备、设施方面管理业务;对其分管的通讯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

2.3安全监察部负责矿井掘进专业中的综掘组所属队组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省级及其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对外接待工作。

2.4调度指挥部负责矿井采煤、矿区铁路、调度标准化的管理考核。

2.5通风管理部负责全矿通风标准化的管理考核。

2.6地质测量部负责地测防治水的管理考核;负责矿压管理及矿井地质与矿压资料的管理工作。

2.7企业形象专业分为四项,由企业管理部总牵头,其中矿容矿貌标准化工作由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职工培训、劳资管理标准化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财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由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

2.8洗选标准化管理工作由选煤厂具体实施,并对口集团公司洗选加工处。

3、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主任:李河清

成员:由各专业组组长、办公室成员及生产技术部分管综合管理的人员组成。

办公室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规划、实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全矿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考核奖惩;负责组织召开每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等具体问题;负责组织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活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标准化大检查和抽查;牵头“三大环节”优化、美化工程。

4、参加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的专业共十二个,分别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调度、矿容矿貌、职工培训、财务管理、劳资管理,洗选、铁路专业不参加矿井评分排名,以上14个专业均由办公室总体牵头、考核。并下设采煤、综掘、普掘、机电、辅助、通风六个检查组和地测防治水、调度、铁路、综合管理、洗选、企业形象六个标准化专业管理组。

5、综合管理组归属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各专业及相关部门的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资料的管理进行考核。

6、办公室下设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与各专业组另行商定。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1、完善、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

1.1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对照集团公司颁发的《晋城煤业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企业一级标准制定、完善本组相关制度。

1.2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要主动与对口处室联系,确保制度可行,达集团公司标准要求。

1.3制定的各项制度、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在该文件下发后10日内制定完毕,并报办公室。

2、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

2.1由办公室牵头制定培训方案,指定专职教师授课,必要时请处室人员讲课。重点对井下各专业、各部室检查人员、区队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低于90分的,每低一分,罚款50元;对考试不及格者先自学后补考,直至考试达90分及其以上。凡补考一次罚200元。.

2.2在全员全过程培训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竞赛,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3、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3.1办公室每月5日前召开一次质量标准化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计划。

3.2各区(队)每周都要有工作计划和目标,每半个月要召开一次讲评及考核,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3.3各区(队)对计划的每一项工作要有安排、有措施、有负责人、有时间要求、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4各区(队)的计划考核资料分类归档。

4、以技术资料管理为切入点,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

4.1生产技术部牵头对各类设计审查、上报,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专项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及区队作业规程复查、评优、自检、互检等进一步完善制定办法,本文下发5日内制定完毕并下发。

4.2对技术资料、检查资料分门别类建档,计财部要按办公室的要求给各部室、区(队)将办公用具配备齐全,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5、企业形象专业分别由各相关部门对所分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进行自检,每旬检查一次。企管部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对其它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办公室每季对各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并现场提问抽考专业标准,企管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每月末前一天将本月部门专业得分按集团公司要求的表格进行定级打分整理后报办公室,迟交的单位扣专业绩效分5分,不交扣100分。同时确保四项专业必须动态达到企业一级标准,集团公司检查时定级得分不低于97分,每低0.1分,扣相关部门绩效分5分,办公室检查每发现一条问题扣20元,三个部门每月27日前必须向办公室送交一份标准化工作总结。

6、各检查组要实行包队,经常深入现场,查找标准化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每月上、中旬由各检查组分别组织一次活动,下旬由办公室于每月27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统一组织检查(机电、通风下旬可单独组织),上、中旬为专业自检,下旬为互检,每次检查必须上尺上线,检查结束后将三旬检查结果于27日报办公室,每次检查分别按企业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定级。

7、地测防治水、调度、铁路、洗选四个标准化管理组每旬自检一次,存档保存,每月将三旬平均打分定级及三定表于27日前将结果报办公室,迟交的组扣专业绩效分5分,不交扣100分。资料管理必须动态达标,办公室将组织不定期检查,每扣0.1分,扣管理组绩效分1分。集团公司检查不低于97分(97分),每低0.1分扣管理组绩效分5分。

8、综合管理组每月对各施工队组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互检复查,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一次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前报办公室,考核结果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

9、集团公司到矿检查时,相关专业组必须派人陪检,并在检查当天将结果报办公室。

10、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成员由六大部室(除机电、地测外)各派一人组成,重点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保证检查客观公正。

11、加强三定问题的复查力度,实现封闭化管理,所有三定一式四份(本部门、被检查队组、安监部、办公室各一份),三定问题要进行跟踪复查,坚持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对逾期没有处理的问题要重新下三定,复查后的三定表注明整改情况、复查人、复查时间后及时返回办公室。同时将三定表未整改的条数于每月27日前报办公室,所有复查未整改问题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

12、下旬检查或集团公司检查,凡采用锚喷支护施工的队组必须在工作面预留两排锚杆以备检查。

13、对从事零星工程作业的队组进行检查时,只下三定,不定级,按两种方式打分,第一种根据现场检查的所有工程质量文明生产问题打分。工程质量问题按点内检查标准扣分。第二种是取当旬检查同组其它队的平均分。专业组在检查前要根据零星工程的施工内容等情况确定出打分方式,并及时告知受检队组,确保检查公平合理。

14、对于有两个及其以上头面的队组检查时,所有头面一律检查进行定级打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为该单位得分。

15、各专业组对本专业当月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及下月计划安排在每月月末一天前交办公室。

16、“六大部室”、选煤厂、基层区(队)每月20日前向办公室和政工部各交一篇关于标准化方面的通讯报道。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专业的主管科室、矿正规队组、选煤厂每月设置标准化宣传板报,并及时更新(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牵头)。

17、将区队工资总额的10%与标准化绩效挂钩。一线、二线单位基础分为95分,低于95分,每低1分下浮5%;每高1分上浮5%。

18、各区队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移交的管理规定,确保各项工程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不留尾巴进行移交,其考核结果将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职能部室各类工程移交后,将一份移交单报办公室留存。

19、各区队、各部室要明确一名标准化分管副职,并在该文件下发后三日内将名单交办公室。

20、为强力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将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特别小分队,队长由办公室主任指定,小分队成员由各部室派人组成,小分队不少于5人。每月二期,每期下井8个,查问题以三定表为准,每人不少于30条,停产整顿不少于2次。特别小分队有权到井上、下任何作业场所或办公地点进行检查。

21、井下各区队现场检查打分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晋城煤业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标准;停产整顿标准执行赵煤生字2006第(35号)文关于下发《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六、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实施“三大环节”工程,进行优化、美化,提升标准化档次

1、每半年评选出采掘样板头面各一个,一条标准化皮带走廊,一条运输路线,一个文明窗口,一个样板机房和一个样板硐室。

2、力争在2007年向集团公司推荐出一个精品样板并获奖,打造赵庄特色、赵庄品牌。

3、采掘样板及运输线路(含盘区运输及队组轨道运输路线)评选标准由办公室和各自专业组研究另行出台具体办法;皮带走廊(含选煤厂和运行队)、样板机房、硐室由机电管理部出台具体办法。

4、由企管部牵头文明窗口,以“两堂一舍”为切入点,以职工关注为热点树立服务窗口,并制定下发考核办法。

5、“三大环节”优化、美化工程由办公室牵头,逐步实施,逐步提升标准化档次。

七、红、黄、绿旗竞赛管理办法

1、红、黄、绿旗竞赛分组

红、黄、绿旗竞赛组分为采煤专业组(综采一队)、综掘专业组(包括机一、机二、机三、机五、机六)、普掘专业组(开拓一队、开拓二队、开拓三队、开拓服务队、江苏一处下属队组、宏圣综掘队)、辅助组(包括运行队、辅运队、瓦斯抽放队、防尘队、炮检队)、机电专业组(地面运行工区、水暖队、浴管队、安装队、机修厂)和洗选专业组(选煤厂各车间)。

2、采煤组综采队得分在96分及其以上得红旗,得分在94-96分之间不得旗,得分在94分及其以下得黄旗,低于90分得绿旗。综掘、普掘、辅助、机电、洗选各专业所属队组标准分低于95分取消得红旗资格。小组最后一名得黄旗,若得分低于90分均得绿旗,为不达标单位。井下运行工区下属二个队有一个队得绿旗,井下运行工区得黄旗,两个队都得绿旗,井下运行工区得绿旗。通风部下属三个队有一个队得绿旗,通风部得黄旗,两个或三个队得绿旗,通风部得绿旗。通风部和井下运行工区所属二级单位有一个单位得红旗,其它单位得分均在95分及其以上,通风部和井下运行工区得红旗。选煤厂下属车间均不得红旗,厂部得黄旗,有一个车间为绿旗,厂部得黄旗。

3、红黄绿旗竞赛每月进行一次,以每月各单位标准化绩效考核进行排名,见附件三。

4、凡每月获得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胜红旗的单位,干部当月奖金系数上浮0.2;获得黄旗警告的单位,干部当月系数下浮0.2,获得绿旗不达标单位,干部当月系数下浮0.3。凡得红旗的单位奖励3000元,得黄旗的单位罚款3000元。得绿旗的单位还要按二级停产整顿处罚标准进行考核。(获得红旗的单位在授旗仪式上领取办公室给予的奖励单,获得黄旗的单位在授旗仪式上领取办公室给予的罚款单。所有单据一式三份,计划财务部一份,获奖或被处罚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获奖单位凭奖励单到计划财务部领取现金。)

5、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要具体明确本组的检查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在该文件下发后6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下发执行。

6、授旗仪式在下月第一周周五调度会上进行,由矿领导主持授旗,矿政工部摄像并报道。

7、各区(队、车间)必须将所得旗悬挂在接班室醒目位置并保持整洁,每月末最后一天交办公室。

8、凡连续两个月被评为黄旗的单位,单位正职要向分管矿长做出书面检查,该单位分管标准化的负责人向办公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标准化例会上做检查。

9、凡连续三个月被评为黄旗的单位,凡评为绿旗(不达标)的单位正职要在授旗仪式的调度会议上做检查。

八、达行业一级、企业一级考核办法

1、明确井下七大专业达行业一级、企业一级的标准,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系统分专业培训,使职工知标准、懂标准、干标准、快弥补。

2、元月份通过下发关于《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行业一级工作安排》的通知,元月底,采、掘、机、运、通、地测全面达到行业一级标准,并巩固提高完善至6月底。

3、凡在1-6月份动态不达行业一级,即生产、机电、通风标准化得分低于90分的责任区队,按二级停产整顿停工整改。

4、上半年各专业,各区(队)在达到行业一级的基础上要向企业二级标准逐步迈进,每月末打分定级为两个级别,即行业级和企业级。

5、7月份下发达企业一级的工作安排(指井下七大专业)。

5.1各专业、各区(队)对照企业一级的标准自查整改、摸底期限一个月。

5.2各专业、向分管区(队)进行交底、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期限二个月。

5.310月份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综合管理全面达到企业一级标准,11月、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

5.4凡达不到企业一级标准的区队、部室,区队按标准化一级停产整顿考核并停产整顿,区队、部室的第一责任人按过失论处并进行电视讲评,同时处罚责任部室2000元。

6、洗选专业、矿区铁路、企业形象(包含4个专业)2007年1月达到企业一级,并巩固、提高,以上专业各自牵头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办公室实施,按照企业一级标准规范运行,集团公司检查达不到企业一级的牵头部门罚款2000元,单位正职按过失论处并电视亮相。

九、考核

(一)奖励

1、季度质量标准化绩效奖

1.1奖励范围

1.1.1采煤、综掘、普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的管理人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办公室登记注册,井下六大部室职务在副部长及副部长以上人员除外)。

1.1.2、接受集团公司当季度标准化检查的矿属各单位区队区长、队长、书记、分管标准化的副区长、副队长。

1.2资金来源:矿安全奖励基金。(每季度4万元)

1.3得奖条件

1.3.1当季度无原煤、基建死亡事故。

1.3.2前三季度井下采、掘(机掘、炮掘)、机、运、通、六大专业达行业一级,其它专业达企业一级。

1.3.3四季度所有专业达企业一级。

1.3.4季度内都必须得矿生产奖。

1.4奖励办法

1.4.1集团公司未进行正式排名时

1.4.1.1各专业基础奖

采煤专业1200元,综掘专业4000元,普掘专业5200元,机电专业5000元,运输专业2000元,通风专业4000元,地测专业1200元,调度专业1200元,企业形象(4个专业)4×1000元,办公室(含综合、洗选、铁路及相关人员)7000元。

1.4.1.2个人最高得奖额为600元。

1.4.1.3根据管理绩效确定奖励额

1.4.1.3.1专业组得奖额=本专业基础奖×季度绩效考核平均分/100;

1.4.1.3.2办公室得奖额=办公室基础奖×矿标准化领导组绩效考核分/100。

1.4.2集团公司进行全公司正式排名时,执行集团公司奖励,奖励办法另行下发。

2、季度文明生产奖

2.1奖励范围:职能部室包巷人员。

2.2奖励条件

2.2.1所包巷道检查总分在95分以上,完成办公室的指令任务。

2.2.2文明生产职责,区域划分明确,不出现扯皮。

2.2.3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及时,不留尾巴。

2.2.4包巷人员每月自检,达标后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验收,凡不提申请视同验收不合格。

2.2.5办公室每月对所有巷道进行检查一次,进行打分排队,排名最后两名免奖。

2.3奖励标准

2.3.1每季度8000元。(个人最高得奖额为500元)

3、标准化红、黄、绿旗竞赛奖

3.1资金来源: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

3.2奖励范围:参与红黄旗竞赛的所有单位及部室相关人员。

3.3奖励条件

3.3.1根据每季度红黄旗竞赛(标准化绩效考核分计算其平均分)平均分达95分及其以上(基层单位)。

3.3.2集团公司检查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四季度达企业一级。

3.4奖励办法

3.4.1在季度红黄旗竞赛均分在95分的基础上,各专业奖励为:综采队奖5000元;不达95分罚4000元,综掘组排名在一、二、三、四名时;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最后一名或均分低于95分罚款4000元,普掘组排名一、二、三、四、五名时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500元,最后一名或均分低于95分罚款4000元(一个单位有两个及其以上头面时以所有头面的平均分计算单位得分)辅助组排名在一、二、三、四名时分别奖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最后一名或得分低于95分时,扣2000元;机电专业组排名在一、二、三、四时分别奖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最后一名或得分低于95分时扣2000元;选煤厂各车间,第一名奖2000元,最后一名扣1500元,以上各专业组最后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下(不达标)的单位,罚款加倍。

3.4.2个人得奖额最高400元。

3.4.3各专业组包队人员所包队组季度排名最后或不达标,包队人员免于奖励。

4、标准化智力竞赛奖另行制定办法。

5、标准化特殊奖:对标准化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进行特殊奖励。

(二)、处罚

1、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营私舞弊者与现场严重失真被检查出,扣检查人员每人100元,并取消当季度质量标准化绩效奖得奖资格。

2、检查人员未认真按标准化打分,每查出一次扣50元。检查人员检查不全面每次扣50元。每旬检查,必须在现场将问题敲定,三定表现场签字认可,杜绝扯皮,不执行此规定每发现一次扣检查人员100元。

3、各种标准化活动或会议迟到者扣50元。无故不参加者扣100元。

4、科室管理人员对工程验收移交把关不严,遗留问题得不到落实处理,可不报工程量,直至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凡造成工作扯皮每次扣负责人50-100元。

5、业务人员(包队人员)所分管区队出现被矿井办公室或特别小分队停产整顿(除业务人员自己停产整顿)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6、区(队)拒签三定,从月度标准化总分中扣1分;同一条问题经复查第一次不整改,从月度标准化考核总分中扣0.5分,凡区(队)同一条问题连续二次不整改,从月度标准化考核总分中扣1分(依此类推),并建议对分管标准化的副职组织处理。

7、区、队、车间每发生一次一级、二级、三级停产整顿,各罚款5000元、4000元、3000元,其中区(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分管标准化的副区(队)长罚款400元,其他干部、验收员和当班班长每人罚款300元。

8、对各类报表、通讯报道未及时报送,每次罚所在单位行政正职50元。

9、所查三定工程质量问题每条罚款50元,文明生产问题每条罚款20元;集团公司检查、办公室抽查、标准化特别小分队检查时加倍处罚。

10、标准化小分队成员每有一项任务完不成,罚小分队队长200元,成员每人50元,同时株连部室部长100元。

11、各类工程移交未将移交单交办公室,每次罚100元。

十、本办法从二OO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原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废止。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篇5: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严肃安全考核,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昶达煤矿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控制指标

(一)矿井控制指标。

1、坚决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

2、地面杜绝3000元以上火灾、交通、失盗事件。

二、管理目标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领会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的精神内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并完善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现场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掌握员工身体状况、情绪变化特点,针对性的调整工作任务。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强化体系日常管理,针对生产过程人、机、环、管协调运作实际,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

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养成,深入分析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切实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规范安全行为的目的。

4、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创新和完善班组管理机制,提升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素质,实现现场动态达标。

5、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建立以隐患排查的激励、落实及责任追究三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做到本年度无重大安全隐患;无新增重大安全隐患;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按期完成。

6、加强班组建设,完善考评体系,健全班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高标准的准入办法,规范班组长任命、权利、义务及待遇执行,进一步提升班组整体素质,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生产根基。

7、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学习,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对应急救援物资的检查和管理。

8、鼓励创新。充分调动责任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总结和提炼在安全生产实践中最本质、最具有代表性和规律性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并把它升华为理论,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创新。

三、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安检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综合办等单位负责人

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

办公室主任:安检科科长

(二)考核范围:全矿井下、地面、责任单位,负有井下安全管理职能的科室及地面、责任单位。

(三)考核对象:由矿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

1、安全控制指标(20分);

2、企业安全文化(10分);

3、安全管理落实(10分);

4、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10分);

5、班组建设(10分);

6、安全隐患排查(10分);

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10分);

8、职业病防治(10)

9、奖励分(10分)。

(五)考核方法:

1、考核组织

由考核领导组牵头组织,进行季度考核,实行考核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整体考核结果负责,成员对各自考核项目负责。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完成季度考核。

2、考核依据

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检查采取地面查资料、台帐、现场抽查和日常掌握的方法,对照评分标准(详见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

四、奖罚办法

1、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所有人员本季度个人安全帐户全部清零,并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20%。

2、发生1起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事故的单位,扣除所有人员个人安全帐户当月存额的20%,并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10%。

3、安全指标超控核减事故单位当月工资基数的5%。

4、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管理人员当月个人安全帐户全部清零,该单位集体按事故追查结果执行处罚。

五、目标签订

矿与责任单位签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要按照责权利统一、分口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考核目标逐级分解量化下达。

六、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昶达煤矿的安全规划、目标和思路,把思想、行动、管理、制度统一到全矿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上来,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为着力点和落脚点,认清形势,履行职责,实现与昶达煤矿安全目标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完成。

2、实现全员参与“一通三防”管理。

3、认真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注重培训效果,努力提高员工安全业务素质和现场处置安全隐患的能力。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层层渗透,实现对员工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转变,真正使安全理念、安全制度贯穿到现场管理细节中和员工行为养成中。

4、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想长远、看当前、干眼下”工作方法,瞄准隐患治理的关键,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配齐基础装备,完善基础设施。要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突出重点专业、区域、对象、时段的超前防范,确保隐患发现及时,防控到位,整改有力。

5、加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抓两头带中间、逐步升级、典型引路、重奖重罚”的工作原则,以狠抓现场的质量管理为主线,以强化标准的现场落实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从组织、制度、标准、责任、考核五个方面入手,加强执行“标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6、坚持把班组建设作为企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严格执行以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建设实施办法,提高班组的约束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班组、岗位的管理作用,严格执行工艺、工序的管理标准,切实提升对基层班组重视程度,从源头和根本上强化安全管理。

7、强化地面、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完善地面危险源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8、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安全目标管理体系,把昶达煤矿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位员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闭合安全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