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巡逻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巡逻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2024-02-25 阅读 9407

巡逻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第一条:巡逻队是执行炸药库安全保卫和警卫的重要力量,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巡逻职责。

第二条:负责炸药库库区和煤矿地面库区安全巡逻,随时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第三条:巡逻时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排班巡逻,并严格巡逻标准和巡逻质量,管好每位巡逻队员

第四条:巡逻必须按规定路线对库区四周和周边环境进行详细巡视巡查,不放过任何可疑之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遇到盗贼要立即制止,无法制止或力量不足时,要拨打110报警,并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请求支援。巡逻间隙遇到库房值班警卫事故报警求援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进行支援,并对事故进行有效控制。

第五条:巡逻要搞好工作督查,巡逻期间必须同时对库区工作人员、警卫值班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脱岗、离岗、睡觉、干私活、私带外人入库或工作失职的,要及时规劝和制止。不听劝告的,要将情况记录在巡逻记录中,并上报主管部门和矿领导进行处理、处罚。

第六条:巡逻每班不少于3次,并如实做好巡逻情况记录。巡逻记录每月上交审查一次,并报资料室存档备案。

第七条:自觉接受工作监督和工作考核,积极主动纠正存在的错误和问题,确保巡逻工作成效和炸药库安全保卫实效。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炸药库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第一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规程》等各项法规,认真切实抓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清退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爆炸物品在储存、使用中不发生问题和安全事故。

第二条:制定、健全、落实本单位的各项涉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涉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对“四员”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他们认真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非持证人员进行涉爆作业。

第四条:经常检查炸药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及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第五条: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会议,随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奖惩激励机制和考核评比机制,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常抓不懈、工作有效、措施有力”。

第六条:负责组织实施炸药库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各类重大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抓好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不断加强炸药库安全基础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登记制度和监控机制,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引入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轨道,确保工作显著成效。

第八条:炸药库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达到现场,迅速投入工作,做好抢险救援的具体组织和指挥。

篇3:炸药库主管人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规程》等各项法规,切实抓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清退管理工作,确保爆炸物品在储存、使用中不发生问题和安全事故。

第二条:负责建立健全本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四员”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经常深入炸药库现场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国家有关爆炸物品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第四条:认真组织本单位涉爆人员学习国家爆炸物品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按时组织涉爆作业人员参加公安机关的年审学习。

第五条:教育督促库管员、押运员、爆破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送、乱存、乱放爆破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六条:加强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和涉爆各管理环节的安全监控,督促各涉爆人员和爆破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严密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正确行使监管职权,有效制止一切违章、违规、冒险作业行为,并对重大违章、违规行为和制止无效的行为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第八条:定期汇报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成效。

第九条:炸药库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和矿领导报告,并组织好应急工作。

篇4:库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第一条: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规程》等各项法规,切实抓好爆破器材保管、发放和清退工作,确保爆炸物品在储存、保管、发放、清退中不发生问题和安全事故。库管人员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防爆炸物品错账、丢失、损坏、被盗或受到其他破坏。

第三条:收存爆破器材必须严格审查相关手续,根据相关手续认真清点品种数量,凡发现手续不清、品种数量不符的必须立即报告。

第四条: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坚持“五不发”:

1、未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查签批的领料单不发;

2、运输条件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无持证押运员押运的不发;

3、不是爆破员亲自领取并签字或爆破员未用爆破器材领用箱装箱上锁领取爆破器材并认真填写“双向查验”记录的不发;

4、品种、数量与领料单不符不发;

5、过期失效或变质的爆破器材不发。

第五条:收、发爆破器材必须建立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旬结,帐物相符,发现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矿领导和公安机关。

第六条: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查看爆破器材堆放是否牢稳,温度、湿度是否正常,所存物品有无失效、变质,物品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防火、防盗、防雷等硬件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库房建筑围墙及门锁是否完好等,及时清理易燃物品,杜绝鼠害,保持库内整洁安全。

第七条: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对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安全监督,严防将火种、火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库区。

第八条:认真执行“双向查验”制度,督促爆破员将当天领用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清退回库。第九条坚持原则,不转借、转卖、转送、私拿、私用爆破器材。对违规、违法的领导指示和命令要坚决拒绝,强令执行的,事后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篇5:爆破材料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第一条:熟悉爆炸材料特性,了解和掌握安全押运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押运制度,不断提高安全押运技能和押运管理能力。

第二条:每次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坚守岗位,坚持全程监护运送。

第三条:每次押运爆炸材料前,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装箱情况,查验核对材料清单,确保押运材料无误和装箱及运输工具安全合理。

第四条:监护运送过程中,必须抓好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的监控,并坚持制度和原则,做好指导、指挥和监督工作。对运送人员出现的违规行为,必须立即规劝和制止;对途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和妥善处置。

第五条:监护运送过程中,除了抓好爆炸材料本身的运送安全外,还必须抓好运输途中的运输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每次押运结束后,押运员必须做好押运记录和情况汇报,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自觉接受工作监督和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