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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修队工会主席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024-02-25 阅读 4409

通修队工会主席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按照“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对所分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2、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活动,搞好工会工作的决策、布置、检查和落实工作。

3、参与区队重大决策,搞好企业民主管理,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4、协助队长、书记搞好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参与重大事故的追查和处理,不触碰安全管理红线及重点,做好薄弱环节管控管理。

5、严格工会财务管理,合理安排好工会经费,经常检查工会财产的保管使用情况。

6、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积极组织职工参与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等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推动生产的发展。

7、协助行政管好、用好福利基金,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按照标准审批困难救济,努力改善职工生活福利条件。

8、深入班组,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会工作。

9、负责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主持同级职代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检查职代会有关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

10、定期向上级工会、队汇报工会工作。

11、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井下出勤达到公司规定要求。

12、跟值班期间,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触碰安全管理红线及重点,做好薄弱环节管控管理,并及时处理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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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会主席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煤矿工会主席是煤矿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要努力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煤矿工会主席应积极配合、监督矿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监督矿长开展工作,认真组织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必须代表广大干部职工,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

第3条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

第4条经常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督察活动,不断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监督煤矿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7条监督煤矿企业足额为干部职工进行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的保险。

第8条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表决。

第9条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第10条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11条开展“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强化“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责任追究

第12条没有对矿长等负责人进行有效的群众监督,在矿长负直接责任的重大事故中,煤矿工会主席应负重要责任。

第13条煤矿企业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不能够有效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的,煤矿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

第14条不能够有效监督煤矿企业足额为从业人员进行工伤、养老、医疗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的保险,煤矿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没有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未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的,煤矿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没有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导致工会对煤矿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煤矿工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煤矿工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18条未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的,煤矿工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19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煤矿工会主席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煤矿工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20条在分管部室领导人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煤矿工会主席负领导责任。

第2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党内处分和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3:掘进队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

2、负责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组织,每月组织群监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积极落实人员进行整改。

3、监督和参与队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积极组织职工提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负责筛选,协同行政整改落实。

5、监督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组织职工开展争创“三无”活动,努力减少“三违”。

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7、督促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8、在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受到侵犯时,要与本单位行政进行交涉,并进行协商调解,因此发生劳动争议时,支持并代表职工向上一级组织反映。

9、监督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十项权利、集团公司职工六项权利的贯彻落实情况。

10、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对安全薄弱人员和“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11、协助队长搞好职工队伍建设,合理制定工资分配方案,建设“四有”职工队伍,争创“六好”区队。

篇4: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全责任制

1、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重点负责管线及支护、后路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党员及职工的政治思想、安全思想教育,做好“11种安全隐患人”排查帮教转化工作。协助区长开展安全自主管理,落实相关制度,逐步规范职工行为。

2、及时宣传贯彻矿上的安全有关文件规定、政策和区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全区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岗位位自我保安”的思想。

3、对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环节失控以及工程质量低劣等情况,要按照“五级”问责制度进行问责。监督落实五项制度,严格监督落实、执行管技人员跟班、值班制度,从严要求,严格执行矿相关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五定”闭合处理。认真检查小班班前预想、安全确认、班中巡查和班后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走动式巡查管理过程中,把班前礼仪、井下乘车、安全确认、动态达标、手指口述、班后评估、走动式安全培训作为巡查重点加以检查落实,认真开展走动式安全培训。

5、发现区队领导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于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应及时个与教育和处罚;

6、关心职工生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为职工排忧解难,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为职工办实事,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7、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群安监督”、“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活动。

8、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岗位自我保安、班组自我控制、区队自我管理、系统自我监督”的安全自主管理模式,

9、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认真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10、出现事故按规定及时汇报积极组织抢救,发现隐瞒事故不报的,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做好事故受害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11、带头执行、落实严格落实《事故应急调度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开工许可制度》、《零星作业人员汇报制度》、《隐患汇报制度》等五项制度。严格要求全区管理干部认真遵守五项制度及值班安全确认汇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2、切实抓好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完成矿上下达的质量和任务计划。

篇5:企业产销部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产销部工会主席在产销部支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产销部工会工作,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如下:

1.参与修订(编)、审议产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参与审查分管班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召开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4.组织听取基层职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意见或建议。

5.参加党支部会议或相关会议,就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6.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文化计划,安全生产技术队伍建设规划。

7.组织或督促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提案。

8.参与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群监员、协安员安全督查活动。

9.监督《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

10.依法开展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工作。

11.组织检查安全生产企务公开工作。

12.参与研究班队长的选聘、任免。

13.参与矿井安全群监协管队伍建设工作。

14.参与或督促核查群众举报的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15.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16.参与目标考核工作,坚持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17.参与研究对本单位事故责任人的处分意见。

18.参与推荐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