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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掘进二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024-02-25 阅读 6638

某矿掘进二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根据公司领导要求,结合掘进二区自身实际,为加强工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实施,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掘进二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请工区个管理人员及员工遵照执行,形成“大家一起找隐患,隐患治理齐参加”的良好局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区管理人员下井去现场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上井后及时填入掘进二区隐患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表上,要详细填写隐患地点、内容、整改意见、时间等内容。

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回报工区值班,能当天处理的当天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注明原因,并汇报相关领导,在领导做出处理指示后,相关人员及时落实整改。

三、工区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发现5条安全隐患,并负责落实整改及复查。

四、工区员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工区值班领导,每月底进行统计,对发现安全隐患数量多,且积极参与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职工进行奖励。

五、管理人员未完成安全隐患排查任务的,每少一条罚款50元。

六、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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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区长

一、在总经理、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所管辖区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七级”、“三定”要求有效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二、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煤矿“三大规程”及兖矿集团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时传达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制度等。

三、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本区队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和措施,对公司下发的安全隐患认真组织本区队职工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规程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四、有计划的组织本区队人员参加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提高职工对安全隐患的认识水平和整改能力,使职工做到遵章守纪,操作规范。

五、对公司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按期整改,确保隐患按期整改率及治理监控率达到100%。

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事故分析制度。

七、监督检查副区长、工长、技术人员以及各种岗位(工种)人员执行安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的情况,并进行严格考核。

八、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当周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及整改措施。

九、负责组织制定本区队安全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并督促实施。

篇3: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技术主管

一、在公司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区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七级”、“三定”要求有效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本区技术管理工作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健全、规范,做到安全隐患排查系统不留死角。

二、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煤煤矿“三大规程”及兖矿集团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时传达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制度等。

三、负责编审本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四、协助区长制订安全隐患排查培训计划,对本区干部、职工的安全隐患排查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不断组织技术人员总结、学习、推广先进经验、科学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安全的要求,负责及时编制施工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编写补充措施。

六、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加强现场技术管理,严肃认真,制止“三违”,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负责对本区工程进行技术管理和监督,负责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生产中发生的安全隐患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责令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的班组限期整改,并向区长或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篇4: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生产副区长

一、在公司分管领导、区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区长抓好全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二、协助区长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工作制度,配合其他区队干部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七级”、“三定”要求有效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带头学习施工作业规程、措施,清楚了解掘进巷道与周围巷道的空间关系,通风、排水、运输等生产系统,清楚所掘巷道地质水文预测情况;严格按规程指挥生产,遵章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

四、坚持跟班作业,与工人同时上下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一先(上班第一个到迎头)、一后(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岗位)、三带头(带头出满勤、带头执行制度、带头不违章违纪)。

五、在工作现场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制止“三违”,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做到隐患不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确保跟班期间不出现事故。

六、对现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或撤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安监等部门和区队值班人员汇报。

七、当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调度、安监部门和区队值班员进行汇报,并积极组织处理,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八、对各级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出的安全、质量等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要按要求组织整改。

篇5: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班长

一、在区长、技术主管、分管区队的领导下,组织本班开工前及生产期间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本班开工前及生产期间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是本班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三大规程”及兖矿集团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时传达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制度等。

三、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措施,清楚了解掘进巷道与周围巷道的空间关系,通风、排水、运输等生产系统,清楚所掘巷道地质水文预测情况,严格按规程指挥生产,遵章作业,严禁违章指挥。

四、严格执行公司和本区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负责好本掘进迎头的考核落实工作。

五、按作业规程组织施工,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及时解决分析存在的问题,抓好事故分析处理工作。按时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及工作安排。

六、注重发挥各班组长的作用,积极采纳职工合理化建议,根据本掘进迎头的实际,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做到分工明确,劳动力搭配合理,班子团结,劳动组织合理。

七、对于现场及上级领导提出的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整改,对于不能整改的问题,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提出要求安排整改。

八、当本掘进头发生各类事故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当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线路撤离现场。

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分工不细、指挥不利或把关不严等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