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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调运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024-02-25 阅读 9298

油品调运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油品调运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z延长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形成一套既根植于企业文化、又遵从企业人力资源哲学的全面薪酬方案,为公司积累潜能,使员工聚焦职能,并有效激发效能,促进油品调运分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和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第二条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将分公司的薪酬体系构建与发展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薪酬体系成为实现分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杠杆;

2、外部竞争性原则:保证薪酬水平对员工具有充分的吸引力,从而保障分公司员工队伍的稳定;

3、内部公平性原则:保证薪酬水平充分体现岗位相对价值和职务相对价值;

4、绩效导向原则:激励员工创造更高绩效。

第三条付薪理念

为员工个人的基本能力、所在岗位价值与绩效表现付薪。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油品调运分公司聘用员工。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经理办公会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薪酬结构及水平

第七条薪资结构

根据工作及人员性质,分公司聘用员工实行两种薪酬结构:自有车辆驾驶员薪酬、机关及驻站人员薪酬。

自有车辆驾驶员薪酬=基本工资+补贴+其他薪资,具体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四节。

机关及驻站人员月度薪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其他薪资;其中,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岗位工资为员工的固定薪资,绩效工资为经过绩效考核后的浮动工资。

(一)岗位工资:主要反映岗位的价值和员工的岗位适应能力。以岗位价值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等级的依据,按员工的岗位适应性确定其岗位工资档位,鼓励员工不断取得更好的绩效表现,从而获取更高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一节。

(二)绩效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绩效表现。鼓励员工积极提升个人绩效,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获取更高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二节。

(三)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以及对企业的忠诚度,是依据员工的能力素质和工龄等确定的个性化工资单元。公司鼓励员工提升个人职业技能,倡导员工忠诚于公司,从而获取更高的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三节。

(四)其他薪资:包括奖金、津补贴及社保等。见第三章第五节。

第一节岗位工资

第八条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岗位设置,可以将分公司岗位划分为三个序列:管理序列、行政序列和生产序列。具体岗位的等级分布见附件1。

第九条岗位基础工资

聘用工每级岗位基础工资均对应5个档次的工资标准,各档详细工资标准见附件2。

第十条对档规则

对于2017年1月1日之后入职的新员工,岗位基础工资一律对应至岗位所在级别的第一档。对于2017年1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适应性,将其岗位基础工资对应至岗位所在级别的适当档位上(所在层级的1-3档),驾驶员(小车班和车辆管理部救援车)直接对在所在级别3档,有兼职情况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对档。

第二节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

绩效工资基数以岗位工资为基准,以发挥管理层经营能动性及倾斜一线员工为导向,具体比例关系见表1。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方式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1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基数比例关系表

岗位类别岗位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高层经理、副经理55

中层部门负责人(正职)64

部门负责人(副职)73

员工全体员工82

第三节工龄工资&职称工资

第十二条工龄工资&职称工资。

(一)工龄工资:在分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有工龄工资。通过招聘途径进入分公司的员工,工龄按照其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认定;通过调动进入分公司的员工,按照其入职时认定的连续工龄认定工龄;复转军人以入伍通知书签章时间认定工龄;劳务派遣工工龄确认依据为与分公司连续签订用工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职称工资:分公司员工取得经劳动局、人事局等机关认定的与所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自聘任之日起享受。具体事项按照工贸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见表2、表3。

表2工龄工资发放标准表

连续工龄阶段工龄工资标准(元/年)

10年以下12

10-19年18

20-29年24

30年以上30

表3职称工资发放标准表

类型一专业技术等级标准类型二专业技能等级标准

职能管理类正高500工勤技能类高级技师500

高级300技师300

中级100高级工100

助理50中级工50

第四节自有车辆驾驶员工资

第十四条基本工资

石脑油司机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液化气司机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

第十五条补贴

自有车辆司机的补贴主要包括三部分:公里补贴、生活费补贴和安全补贴。

(一)公里补贴:公里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29元/公里);

(二)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15元/公里);

(三)安全补贴:安全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15元/公里)。

第五节其他薪资

第十六条综合奖金

油品调运分公司综合奖与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挂钩,是在分公司取得一定的整体经营效益基础上根据绩效表现对员工的一种激励。综合奖中一部分按照综合奖系数每月进行发放,月度综合奖基数为500元/月,月度奖金发放额=月度综合奖基数×公司级指标考核分数×员工绩效考核系数×综合奖系数,各岗位综合奖系数见表4。剩余部分在年终进行发放,发放总额由工贸公司确定,分公司内部进行二次分配,由经理办公会确定公司内部发放方案,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发放。

表4岗位综合奖系数

岗位综合奖系数

经理3.0

副经理2.4

部室/驻站正职1.4

部室/驻站副职1.2

员工1

第十七条津补贴

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津补贴。津补贴包括:夜班津贴及其他津补贴等。

(一)夜班津贴。夜班津贴按照陕油工贸人函2014【02】号规定执行,具体为大夜班每人每班次30元,小夜班每人每班次15元。

(二)其他津补贴。其他津补贴根据工贸公司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

(一)分公司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为劳动合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社保缴纳实行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缴费基数及比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

第四章薪资调整

第十九条岗位晋升及降级

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影响晋升或者降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工资升一档,直至本级的最高档:

1.连续两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前5%;

2.连续三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前10%;

3.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认定,对分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工资降一档,直至本级的最低档;或者调至级别较低的岗位:

1.连续两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后2%;

2.连续三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排名后5%;

3.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认定,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给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重大不利影响的。

第二十条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调整

(一)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员工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发放标准进行年度调整,每年12月为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窗口期;

(二)工龄工资于每年12月份进行全员调整,于次年1月执行调整后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在员工获得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后,经申请、鉴定,确认无误后,于次月执行调整后的职称工资。

第二十一条新入职员工薪资标准

(一)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其定岗薪资总额80%发放。若低于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发放;

(二)内部调岗员工,入职新岗当月,按照新岗对应薪资全额发放。

第五章薪资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并建立“员工考勤卡”,按日记录员工的出(缺)勤情况,员工考勤卡及工资表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以月为周期按时足额支付,每月的工作天数为21.75天。

第二十四条薪资支付日期为每月20日前,所发放的薪资为上月1日至最后一天的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发放。员工工资条于工资发放次日在综合办公室领取。

第二十五条员工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时,将在下月工资“其他”项进行补、扣。

第二十六条以下各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三)员工缺勤应扣除的部分;

(四)绩效考核制度中规定应予以扣除的部分;

(五)员工受到分公司处罚的应扣除部分;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减发的工资;

(七)依法赔偿给分公司的部分;

(八)法定需扣除的部分。

第二十七条因误算而超付或少付薪资,公司或员工均可行使追索权。

第一节假期薪资支付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绩效工资及奖金)。

综合办公室必须在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完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

间的工资收入。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按85%发放。

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按85%发放,发生工伤的当月正常发放,次月开始每天扣除绩效工资及奖金的1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执行。

第三十条病假工资支付

(一)请病假不满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的,病假工资按本人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的50%扣发;病假满1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工资发给本人职级工资、岗位工资及各类津补贴(正式工为基本工资及各类津补贴)的50%,绩效工资及奖金不予以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超出规定医疗期,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事假工资支付

事假当月假期不满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按日扣发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连续事假假期满10个工作日以上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可使用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第二节加班薪资支付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班后视加班时间予以调休,无法进行调休者,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在次月工资中兑现。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生产任务和经营活动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一)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内,生产(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检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实行倒班制度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公休假日出勤时;

(二)员工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因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从生产施工工作岗位上抽调从事非生产性工作,如文体活动、执勤、出差等,一律不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七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总额。

第三节其他情况薪资支付

第三十八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履行法定职责参加社会活动,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第三十九条职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日奖金的50%;累计3次以上扣发当月奖金,并且责令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职工旷工一天,罚款本人两天工资(职级、岗位、绩效和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并通报批评;连续旷工7(含)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含)天的,予以待岗;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原工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

1.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2.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附件1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岗位类别层级岗位

管理序列G1经理

G2副经理(分管生产)

G3副经理(分管行政)

G4部门负责人(正职)

G5部门负责人(副职)

行政序列*1总账会计、小车班班长、业务开发岗、合作单车开发管理岗、物流承运商开发管理岗

*2统计结算岗、统计核算岗、商务管理专员、绩效管理专员、信息管理专员、驾驶员(综合办公室及车辆管理部救援车)、人事专员、文秘

*3出纳、后勤管理专员、纪检干事、工会干事、党团干事

生产序列S1数质量监督员、石脑油监督员、液化气监督员、聚丙烯监督员、专职安全员(安全质监部、驻站、车辆管理部)、质量监督员(驻站)、充装工、GPS监督员

S2调度员、收费员、设备员、开票员(调度管理部、驻站)、押运员

附件2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岗位类别层级一档二档三档四档五档档差

管理序列G

G

G

G

G

行政序列*

生产序列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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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矿井瓦斯管理制度范本

一、组织领导

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牢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有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矿井防灭火检查等内容。瓦斯巡回检查指瓦斯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时间所进行的常规瓦斯检查;一炮三检指采掘工作面定放炮过程中,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查包括对密闭内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的气体成份与温度等项目的检测。

(一)、瓦斯巡回检查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点设置要求如下:

(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需在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设置瓦斯检查点;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需在被串联面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残采或带采帮煤等回收煤柱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密集处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的进风流中。

(4)其它地点:包括可能涌出瓦斯的炮眼、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回风流中使用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处、栅栏处、有人作业的其他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具体地点设置由总工程师确定。

3.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要求使用好瓦斯巡检系统。通防科要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不得空班漏检或弄虚作假。不准进入3%以上浓度的瓦斯区域内或氧气浓度低于18%及有害气体达到最高容许浓度区域内检查。

4.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不大于2.5小时;采区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掘工作面配点等地点每班检查三次;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气体情况。特殊情况变更瓦斯检查次数要由通修队长或技术员决定并汇报通防科,并在瓦斯记录中注明理由。采掘区队当班班组长必须了解掌握本作业地点范围内的瓦斯情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后要现场将检查结果和注意事项告知班组长,并由班组长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

5.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地点的瓦斯检查结果要填写井下瓦斯牌板、检查员手册和瓦斯检查班报,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实现“三对口”、“三签字”。填写时要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每次对瓦斯检查地点要设“迎头标”(工作面迎头显著位置做明显标记,包括姓名、时间等),设置要实事求是、字迹清楚。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按规定进行处理。

6.瓦斯检查员除完成负责范围的瓦斯检查外,还要负责对分工负责区域内通风巷道、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局部通风、防灭火、通风安全监测等“一通三防”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防科和调度室汇报处理;对可能导致通风、瓦斯煤尘事故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破坏安全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

7.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汇报请示,正常情况下班中至少汇报3次,瓦斯异常区至少汇报3次。检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调度汇报,请求解决办法。如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直接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后再汇报调度。通防调度和公司调度室必须对汇报情况作好记录,并有相应处理措施。

8.矿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队长、通修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瓦斯检查员、安全监测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查瓦斯。采掘工作面工长、班组长要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到达作业地点后悬挂到指定地点。采煤工作面悬挂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范围;掘进工作面悬挂地点距迎头不超过5米处,且必须挂在风筒出风口不能直接吹到的巷道另一侧地点。

9.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范围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和甲烷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三者读数误差大于0.1%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当读数超过规定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或通修工区调度。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并将结果记录瓦斯检查手册。

10.所有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增设、撤除,都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查、签字确定。

11.非正常情况的处理:①发现瓦斯超限和积聚未处理完,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要等接班瓦斯检查员到现场后,把情况交代清楚交下班处理。②排放瓦斯工作未结束,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要等接班瓦斯检查员到现场后,把情况交代清楚交下班处理。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止运转,要及时停电撤人,设置好警标,派专人站岗警戒,禁止人员进入,并及时汇报;未查明原因和未及时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④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⑤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

(二)一炮三检

1.所有地点的爆破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员、班组长、安监员〈瓦斯异常区增加瓦斯检查员〉)。同一作业地点每次爆破前后都要进行瓦斯检查,并同时填好爆破时控卡,数据与现场相符,安监员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煤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瓦斯异常区内每次爆破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炮眼内的瓦斯情况。

(三)矿井防灭火检查

1.所有发火煤层密闭每周必须进行一次防灭火检查。检查内容:密闭内、外的气体成份,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温度、内外压差等,同时检查密闭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灭火检查同时填写密闭检查记录、检查员手册、防灭火检查记录(地面台帐),并做到“三对口”。每周检查结束后,通修队长、技术员要审查防灭火检查记录并签字。检查箱记录和检查员手册要保存一个季度以上,防灭火检查记录要保存到密闭报废注销。

3.进一步完善束管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对可疑地点要及时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篇3:民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使民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炸药的正常发放,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爆信息系统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环节岗位责任制。

(一)有关部门职责

1.爆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没有按《民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进行实施的,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严格兑现罚款,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发放药品任务。

2.生产技术部通防组要严格监督检查井下库管员工作情况及手持机使用工作,并随时提供技术工作。

3.武装保卫部负责对爆破作业与管理有关人员的资格审核、验收工作,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对爆破从业人员许可证和民爆管理系统IC卡的办理。负责火工品运输的全程监护,并定期对火工品材料的储存、使用和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火工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不流失、不丢失。

4.供应科要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接货,办理接货手续,写好接货单,确保对井下炸药的供应。

5.通修工区负责井下运输、炸药的发放及入库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数据。

6.库管员发放放炮员物品时,要严格按照手续及使用系统流程程序发放物品,确保炸药正常发放。

(二)检查与考核

1.库管员因操作失误影响正常发放工作,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2.因没有及时上报数据造成后果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没有及时安排专人现场保卫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4.因没有及时给供应公司联系,对井下药库没有及时供应炸药的,罚单位总额3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5.各单位要相互配合,确保爆炸物品按时发放的,否则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分管人员考核处理。

篇4:非煤矿山工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工余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树立矿山员工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工余时间的相关注意事项、行为规范和社区文化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及外协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管理和考核,设立工余管理机构,由综合部、安环部及相关科室组成,单位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各单位安全科负责对员工工余管理的调查、汇总和考核。

第五条各单位要将各车间主任、班组长纳入管理机构范围,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行使对员工的工余管理权利,及时了解员工工余时间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员工上岗后工作范围和要求,保证员工安全工作。

第三章工余安全管理

第六条实行员工家庭监督卡制度,每半年填报一次,由员工家庭按监督卡内容填写签字后,由家属或员工交(邮)本单位安全部。填报对象主要包括主体单位一线岗位员工和维修岗位员工及辅助单位的维修岗位员工,其他看管岗位及其他人员各单位可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要求员工家属填写员工工余时间监督卡。

第七条***矿业公司要不定期召开员工家属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员工工余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制定措施,加强教育。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不定期走访街道、居民委,对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表现进行了解,发现违纪或违反规定的按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第九条***公司要健全工余管理监督网络,把工余管理延伸到社会,在员工所居住地聘请监督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把员工工余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第十条各单位发现或者有反映员工在工余时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及时向矿业公司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要及时开展工余安全宣传,发放或张贴工余安全宣传资料及图片,包括家庭和社区。条件允许,可在矿业公司宣传媒体设专栏,广泛进行宣传。

第十二条***公司要对员工工余时间的事故进行分析,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制定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宣传内容应包括如何预防工余意外,并要针对如何预防工余意外,年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工余时间要合理调整休息时间,有效杜绝疲劳过度、情绪低落、酒精麻痹及使用麻醉品后上岗作业,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情绪、思想状态及安全意识,保证上标准岗、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和矿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保证矿业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顺畅。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

篇5:掘开工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的消除和控制掘开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危险危害因素,进一步落实工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提高我工区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我公司及集团公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实行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主动加互动等形式,在事故预防上坚持做到“一个中心,两个贯穿,四个结合”(即以消灭人身伤亡事故为中心;把安全意识贯穿于员工头脑,贯穿于生产环节的全过程;做到专管与群防结合,员工之间自检与互检结合,管理人员定检与巡检结合,督促与整改结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体系,充分发挥全员参与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做到生产无事故,作业无“三违”,设备无缺陷,环境无隐患,制度无缺陷,教育无遗漏,使全员、全过程以及每道工序、每个环节的安全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1、员工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开展隐患排查,做好自查自检,坚决做到“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生产)

2、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到“一想、二查、三严”,即想当天生产、工作中有哪些不安全问题,如何处置;查工作场所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隐患,查本身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人员的安全,如何防范;严格遵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值班人员以及班组长要认真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观察安全生产动向。要通过对现场设备动态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员工情绪变化情况、文明生产情况、环境因素等进行检查,从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4、2人或多人以上的作业班组,应实行联保互保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和互查互检活动,以有效排查和预防事故隐患。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即员工自检、上下工序或相邻工序互检、班组长或安全员巡检),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并监督别人不伤害别人)。

5、隐患排查实行各作业区域分段包保负责制,班组长、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员应对所辖区段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对本区域(段)设备危险源点分布情况定时、定期按检查路线和要求进行重点检查,以掌握危险源点的控制情况和变化情况,使每一源点每时每刻都在日常的监控之下。

6、加强班组基层建设,强化班组现场管理,积极推行和实施班组内部的安全“三查”(即查安全思想、查安全措施、查安全工器具)活动,消除一般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⑴查安全思想

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侥幸心理,是否有习惯性违章的苗头,是否有严重影响精力集中的思想因素,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疲劳、饥饿、饮酒等有关情况。

主要作法:自查:在接受作业任务后,由作业人员在进班会上汇报自查的主要情况。互查:在汇报自检情况以后,由参加班会的员工特别是同一作业任务中工作的员工或联保互保对子通过简明扼要的询问、讲评等对自查情况补充完善;再由作业负责人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对;最后由班组长、安全员确认并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作业。使参加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就具有安全意识强、精力充沛的良好状况。

⑵查安全措施

主要内容:清楚明白自己担负的作业任务以及和自己作业任务有关的其他作业内容。完成该项作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预想、反事故措施等有关内容。

主要作法:自查:由作业人员检查自己担负的工作以及与自己作业有关的其他人员的作业内容;在作业前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考虑周全、已经落实;重大作业项目,是否作了事故预想并制定了反事故措施。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班组长组织参加作业的人员互查互帮;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逐一核对,包括在作业现场一一落实,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⑶查安全工器具

主要内容:按作业内容应该配备的安全工器具是否一一准备妥当,有无遗漏;安全工器具是否经过预试、检验合格,是否良好;规格型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作业人员是否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主要作法:自查:由作业人员分别对所需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清点、核对、检查和确认。互查:由班组长或班组长指定人员再次检查确认,以确保作业中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7、队组队干出井后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进行登记;工区职能人员必须在写实本上登记。

8、隐患整改

⑴安全主任坚持开好矿每周1次的安全例会,对当天、当周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⑵凡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经安全主任签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及安全质量要求和整改复查负责人,“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整改负责人,一份交整改复查负责人,一份留底备查。由整改复查负责人对整改情况作信息反馈报安全主任。

⑶凡未按期限整改安全隐患的,对责任者一项一次罚款100-50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责任。

?⑷班(组)长负责当班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若矿查出不应出现的安全隐患,将给责任者一次30-100元的罚款。

二、主要灾害预防

1、“—通三防”

⑴瓦斯灾害预防。①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②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④紧紧围绕《阳煤60条》开展工作;⑤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⑥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⑵火灾预防。①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②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③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⑤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即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即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矿上汇报

?⑶煤尘预防。①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②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③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邦的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⑷顶板事故预防。

①消除井下裸体巷道,如个别地段围岩完整可以不支护,必须有专门报告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护参数,支护质量都必须按设计支护,防止支护质量不合格而片帮冒顶伤人;③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岩破碎,要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专设临时支护;④严禁任何人在空顶下作业;⑤强化巷道维修,尽最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⑥工作前,工作中严格敲邦找顶制度;⑦严格支护材料的材质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2、机电事故预防

⑴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严禁入井;⑵杜绝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灵敏;⑶停送电必须是专人,禁止随意停送电;⑷安装、搬移、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⑸机电完好率达到质量要求。

3、提升运输事故预防:

?⑴提升设备质量,提升能力达到要求,严禁设备带病提升负荷提升;⑵每班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作中设备运输情况都要清楚掌握,并作好运行记录;⑶加强日常维修、注油、超期服务设备进行大修;⑷斜坡一坡三档、声光信号,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⑸斜坡和上下车场的轨道质量应满足运输要求;⑹人力运输必须严格煤矿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推车。

4、水害事故预防:

?⑴准确掌握周边小窑水,采空区积水和本矿井涌水情况;⑵井下水池容积应满足涌水量要求,必须保证定时清掏;⑶水泵排水能应大于涌水量,现场必须要备水泵作备用;⑷保证水沟畅通,不积水。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工区每月不少于两次,由安全主任负责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分班次上、下午不脱产参加)。教育内容:主要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及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指出我矿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学习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培训:工区每月不少于一次,由技术主任负责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内容:“煤矿三大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安全规程,矿井灾害知识及预防、处理、措施等。

3、工区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后的考试或测验,全矿职工参加,对优胜者给予100-300元的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4、安全教育,培训纪律规定:每少组织一次对负责人及主持人罚款100元,其它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20元,全月累计2次及以不参加者,将停工教育并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