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调运分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根据(陕油工贸发【2013】160号)及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驻站。
第三条人力资源配置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控制总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管理实际需求,做好“四定”工作(定编、定岗、定责、定员),盘活人力资源现有存量,严格控制人员增量。
(二)优化结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实际,应继续坚持“面向生产一线、稳定生产一线、充实生产一线”的原则开展人力资源配置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水平。
(三)广开渠道。按照人力资源规划和岗位要求,通过院校招聘、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改善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的素质水平。
第四条新增新设部门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工贸公司审批后,确定所需岗位,再进行人员配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是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人事专员负责具体事宜。
第三章招聘
第六条招聘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用人需求所开展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一定工作经历的技术型、技能型人才或者面向相关院校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公司招聘须将招聘方案上报工贸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社会招聘
社会招聘应优先从公司内部进行人员选调,在不能满足需求时方可向社会招聘,但需向工贸公司审批备案后,得到工贸委托招聘之后实施。社会招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适用情形
1.因员工辞职、调动、转岗、晋升而出现日常性岗位空缺需进行人员补充的,部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提交用人申请,公司综合办公室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2.因新建或扩建项目需增加人员时,依据立项报告批复编制用人计划,经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并上报工贸公司批准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用人部门予以配合,按照社会招聘规定程序开展社会招聘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拟定方案:根据用人计划拟定招聘方案或方式,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实施。
2.发布信息:利用报纸媒介、招聘网站、公司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资格审查:综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进行审核,初步筛选出应聘人员。
4.人员甄选:通过笔试、面试、行为测试、综合评价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人员甄选。
5.健康检查:通知拟录取人员到相关防疫机构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明。
6.公布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意见经理比准后予以公布,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程序
1.经招聘录用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2.与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组织新入职人员进行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
4.试用期满,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工作考核鉴定,考核合格,正式履行劳动合同,经考核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聘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院校招聘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站根据本单位情况拟定年度需求计划报公司企业发展部,经公司审核汇总后上报工贸公司。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批复,在工贸公司的统一组织下,按批复方案开展院校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招聘结果上报工贸公司审核备案。
第三章调动、借调
第九条调动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在公司内部跨部门进行的人员流动、或向公司外调出、向公司内调入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一)由本人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调出和调入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部门章提交综合办公室人事员处。
(二)公司综合办公室依据编制余缺、岗位资格、素质要求等因素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经理审批。
(三)经经理批准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手续。
(四)若向单位外调动按《工贸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调入公司人员审批程序
急需人才或因特殊原因需要从公司以外调入职工时,由部门上报意见,经公司研究同意报公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调出公司人员审批程序
(一)本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调出书面申请。
(二)调出人员所在单位审定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拟调入集团公司系统内操作型单位人员,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研究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四)拟调入集团公司系统内非操作型单位或系统外单位人员,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研究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及办法:
借调指为满足临设机构、专项工作、新建单位、筹建项目等短期用人需求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借调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用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提交公司综合办公室。
(二)公司综合办公室对用人申请审核同意后,向需借调人员出具《员工借调审批表》履行相关程序。
(三)经经理批准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办理借调手续。
第十四条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原则上不再办理工作调动。
第四章退出
第十五条公司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职工,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职工绩效考核管理,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要及时转岗培训,对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及时予以解除。
第十七条公司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按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应严格遵行年度用工总量计划。对于突破用工总量计划的单位,将在月度、年度经济目标考核时扣减相
应的考核分数,如影响到工贸对公司的经济目标考核,将进一步追责。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力资源管理员
一、是本岗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以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主线,制定本矿劳动工资涉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矿规和实施细则,并监督落实。
三、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法律法规、定额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制定本矿定额、定员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双赢。
四、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
五、各级管理人员在抓好经营管理的同时,严抓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有权扣减其中工资、奖金,对不合适在井下工作的人员有权向本矿有关领导建议调换工种。
六、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三违”人员,做到处罚一名,教育一片,罚当其错,处罚法定、有据。
七、根据生产的需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制定统一劳动定额,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八、在确定各区(科)队工资承包基数和定员标准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劳动法规,确保安全,保证职工合法权益。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力资源科科长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对新上岗及转岗的工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二)严格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三)负责组织对伤病员工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做好记录,档案齐全。
(四)了解井下的生产情况,在必须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制定好劳动定额,合理配备劳动力。
(五)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六)参加全矿性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及重大事故追查处理等工作,对领导做出的决定,要认真执行。
(七)负责本部门的防火、防盗等保安工作。
(八)认真抓好夜班考勤员的信息卡收集、反馈等方面的工作。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力资源科科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认真做好员工的考勤,及夜班工人的信息卡收集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矿有关部门领导。
(三)经常深入井下,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制定好劳动定额,为领导起好参谋作用。
(四)积极参加井下查“三违”等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的资料保管、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
篇5:Y矿人力资源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定期检查安全卫生制度,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组织各科室检查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及安全使用情况。
(四)定期组织对工伤及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及健康检查。
(五)经常深入井下,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各科室制定好劳动定额和人员管理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任务及事故的追查。
(六)负责协调各科室搞好新工人转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未经培训不准分配工作。
(七)负责各科室人员的自主保安意识的教育及防火、防盗工作。
(八)做好本部门的业务保安管理工作,负责传达贯彻有关劳动纪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与检查其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矿干部、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及考勤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