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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酒店劳动力调配管理制度

2024-02-25 阅读 5577

A酒店劳动力调配管理制度

酒店劳动力调配管理制度

1、酒店劳动力调配权属于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均不得擅自对外招聘人员和进行跨部门之间的调动。其职责是:

(1)负责员工的统一调配管理。

(2)负责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调动及向外流动。

(3)负责招聘员工、安置退伍军人及吸收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新进员工。

(4)为各部门工作需要,借用或招用临时、季节性的劳务工。

2、劳动力调配的原则和方法

(1)坚持"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各部门按编制定员组织生产服务,如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人员分布不平衡,应先在部门内部平衡,如无法解决,报由人力资源部先在店内调整,如仍无法解决的,则由人力资源部实施对外招聘。

(2)确保经营部门有足够的劳动力,不得随意把劳动力调往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或从事非生产服务性的工作。

(3)充分考虑劳动力的技术等级和劳动力强弱等因素,量才使用,人尽其才,人事相宜。

(4)提倡全局观点,反对本位主义。由于工作需要抽调编制定员范围人员时,部门应坚决服从。

(5)员工工作调动时,部门应逐渐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调入部门报到,拒不报到后不服从分配者,按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6)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安排,一律按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调入通知单上写明的工种进行安排,不得擅自变动。技术工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工种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告,待批准后,按调整改行后的新工种待遇执行。

(7)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人员的增加、专业人员的调动、关键设备和要害部门的人员变动,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商量并报酒店领导批准后执行。

(8)酒店职能部室因工作需要,须借用经营部门员工,一般应在借用前的三天内提出申请,提出借用原因、对象、人数及起讫日期,经酒店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员工借用通知单办理借调手续。

借用员工期满后,应立即回原部门,如需继续借用应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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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公司财务人员调配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EE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

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EE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3:药房药品调配差错事故预防规范

药房药品调配差错事故预防规范

1.药品贮存

1.1各药房的药品存放必须有固定的货位。货位可按药品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的顺序或药理作用系统分类,以利于调配。

1.2相同药品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应间隔存放。

1.3包装相似或名称相似的药品应间隔存放。

1.4药品货位和盛药品的容器应有标签注明药品名称和规格。

1.5只允许受过培训和训练的人员给药架补充药品,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参与药品补充药品。

2.药品调配

配方前先读懂处方上所有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有疑问时不要凭空猜测,可咨询上级药师或电话联系处方医师。

2.1调配好一个处方的药品后再调配下一个处方(以免发生混淆)。不可因强调速度而忽视调配的准确性。调配中完成配方的一个步骤前,无特殊情况不可进入下一步骤。

贴服药标签时再次与处方逐一核对。

2.2调配人调剂完毕应核对后交发药人,发药人应仔细检查调配好的药品后再发给患者,不可相互依赖,麻痹大意。

2.3如果处方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调配人,以示提醒。

3.发药

1)确认患者的身份,以确保药品发给相应的患者。

2)对照处方逐一向患者交待每种药的使用方法,可帮助发现并纠正配方及发药差错。

3)对理解服药标签有困难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耐心仔细地说明用法并辅以服药标签。

4)在咨询服务中确认患者/家属已了解用药方法。

4.药房管理的有效措施

1)制订并公示标准调配操作规程,有助于提醒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注意操作要点;

2)保证轮流值班人员的数量,减少由于疲劳而导致的调配差错;

3)及时让工作人员掌握药房中新药的信息;

4)发生差错后,分析和检讨出现差错的原因,及时让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如何避免类似差错发生;

5)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接受关于差错隐患的反馈意见,讨论提出改进建议。

6)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工作高峰时适当增加调配人员。管理工作应安排在非高峰时间。

4.药房管理

4.1药房所有药师都应在工作高峰时参加调剂工作,负有管理责任的员工(室主任、主管)应将管理性工作安排在非工作高峰时间。

4.2调剂室主管应经常提醒工作人员在调剂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工作要点。

4.2.1关键:你仔细审核处方了吗?你澄清所有模棱两可的问题了吗?收费正确吗?你正确进行处方确认了吗?你在处方上签字了吗?

4.2.2调配:你仔细阅读处方了吗?你核对处方和药品上的标签了吗?你已正确调配所有的药品了吗?你给药品贴上正确的标签了吗?你对处方做最后的核对了吗?你在处方签字了吗

4.2.3发药:你核对处方上的各个项目了吗?你核对处方和药品上的标签了吗?你确认患者的姓名和详细情况了吗?你给患者进行用药指导了吗?你在处方上签字了吗?

4.3保证值班人员的数量,禁止12小时以上的连续工作,杜绝因疲劳而导致的配方差错。

4.4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发布信息并接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工作质量评价。

4.5及时让药房工作人员掌握新药信息和知识。

4.6定期对调配药品的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和修订。

5.差错事故的处理和报告

5.1严格按照《药品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和报告。

5.2发生差错事故的药房主管应调查差错事故的经过和原因,应重点关注如下问题:药房是如何发现该差错的;确认差错发生的过程细节;确认导致差错发生的原因;事后对患者的处理;对杜绝再次发生该类差错的建议;发生差错的处方复印件。

药师在调配药品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将正确的药物和准确的数量发给相应的患者。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减少和预防调配差错的发生。

篇4:医院药品调配差错应对原则报告制度

医院药品调配差错的应对原则和报告制度

(一)所有调配差错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院长报告。部门负责人还应调查差错发生经过及原因,分析出现危害的程度和处理结果。

(二)差错处理应遵守下列步骤

1.建立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

2.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错发了患者,药师应立即按照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3.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4.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三)改进措施

1.药房主任应修订工作流程,以利于防止或减少类似差错的发生。

2.药房主任将所发生的重要差错向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报告,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协调相关科室,共同杜绝重要差错的发生。

篇5:医院处方调配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调配及审核管理制度

一、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审方人员应由具有药师或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四、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待用。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六、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七、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八、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九、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十、处方药中的粉针,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和麻醉中药,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并做好记录,处方留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