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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综治协管员考评管理办法

2024-02-25 阅读 7838

村级综治协管员考评管理办法

村级综治协管员考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村级综治协管员队伍建设,激励综治协管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根据武委〔20**〕58号关于《E市村三农服务站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方式

将综治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任务逐项分解并量化,按总分100分核定(奖励分除外),进行半年一评,年终总评,并作为市三农服务中心考评八大员的业务部门评议分(按35分折算)。

二、考评内容及量化标准

(一)队伍建设(10分)

建立由平安中心户长、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组成的村级综治工作网络,并督促、指导平安中心户长、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开展工作。未建立网络的不得分;不够健全的,每少设一名平安中心户长、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的各扣1分;未督促、指导中心户长、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开展工作的扣2分;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0分)

每月进行一次排查,重大节日和其他敏感时期进行集中排查。未进行排查不得分,少排查一次扣1分,排查不彻底酌情扣分;本村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要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调处成功率每下降8个百分点扣1分。

(三)信息报告(20分)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信息每月向乡(镇)、街道综治办报告,并执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少报告一次的扣5分,报告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对本村的重大纠纷尤其是群体性纠纷及隐患要及时报告。未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每起扣10分,报告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四)宣传工作(10分)

综治协管员联系卡分发到户。未分发的扣5分,分发不全面的酌情扣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综治宣传、平安建设宣传和交通安全宣传。宣传要有实效,未宣传或宣传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五)内业资料(10分)

按“1217”的软件要求,规范工作内容,逐月填写清楚,缺一项扣1分;对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均应规范入档,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六)参加例会及培训(10分)

必须按时参加乡(镇)、街道举行的例会和培训,缺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酌情扣分。

(七)遵守守则(5分)

必须遵守履职守则,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投诉,经查实的酌情扣分。

(八)其他工作(5分)

认真办理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九)奖励分(20分)

工作经验被本市以上总结推广的或被本市以上政法、综治刊物采用的,奖励10分;成功处理或排除本村重大治安事件或其他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奖励10分;其他成绩突出的,酌情给予奖励。

本办法由乡(镇)、街道综治办解释。

(说明:1、某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该款基本分为限;2、奖励分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3、本办法中所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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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A公司绩效考评制度及程序

公司绩效考评制度及程序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的实际工作奖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加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依据。为准确评定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以此确定员工升职、加薪、转正、调职等人事变动的依据。考评内容侧重“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

1.试用考核: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满(一般为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经理/总监签字认可。无论考核通过是否部门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人力资源部。延长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被考核人员要向考核者提交工作总结。

2.平时考核:

A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技能随时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B主管人员,对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供考核的参与。

3.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进行,但经决议无必要可以取消。

4.年终考核:

A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B考核时,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人力资源部复审。

5.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A试用期内的员工。

B实习生。

C兼职、特约人员。

D出勤率不满95%以上者。

6.有关规定:

A.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B.所有人事变动:培训、转正、加薪、晋级、奖励等均需考核;

C.考核过程及方法:被考核做工作总结,直属主管、部门经理和有关人员共同民主评议,确定该员工是否进行人事变动。后由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考核表经部门总监签字认可后交人力资源部。

D.力资源部经理在三天之内对拟变动人员进行复考,通过后依次逐级审批。

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后的表格通知有关部门做变动或奖惩。

篇3:A公司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某公司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经营单位内部、集团部门间、集团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

第三条各单位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符合集团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

3、干部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1、按现有专业人员数的3%--5%比例进行轮换;2、按10%--15%的比例对中高层干部进行轮换。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第一类在外协、采购、广告、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资金结算等关键、敏感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第二类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干部优先。

第六条每年12月初,进行下年度的轮换安排。专业人员的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轮换自我申报表》(附表一)。集团总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部长审批;经营单位由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与各单位拟定本单位参加轮换的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名单。其中,各经营单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进行轮换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附表二),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工作、培训情况,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九条工作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内部调动程序执行。

第十条每年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针对本单位轮换员工的情况,做好轮换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对安排轮换的员工,根据其培养方向及集团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排其相关工作。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企划、品牌管理、营销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等工作为主;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开发、品质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市场营销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

第十二条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关员工进行跨部门、跨单位的轮换。

第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轮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轮换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在符合轮换原则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拒收。

第十四条参加工作轮换的员工必须遵守新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的领导,接受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作为奖惩、培训、晋升、轮换的依据。

第十五条对轮换人员新岗位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其直接主管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每次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其所在单位与轮换员工进行面谈,评价其长处与不足,并商讨改进方案及提出培训建议。

第十七条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C及以D者,可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安排其调岗、培训或降职。

第十八条各单位及集团开发中心应积极对轮换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各方面的素质,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上。

第十九条由人力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组成岗位轮换管理体系,负责轮换工作的运作和管理。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集团总部员工轮换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对各单位轮换工作的指导与监控;负责对跨单位轮换的审批等。

第二十一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轮换员工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11月底,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人力资源委员会提交上年度轮换工作总结,接受人力资源委员会的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中。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A公司培训中心管理办法

某公司培训中心管理办法

(一)凡经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三)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四)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1.迟到、早退达四次者,以旷职半天论。

2.迟到、早退达四次以上八次以下者,以旷职一天论。

(五)受训期间以在本中心膳宿为原则,但因情况特殊经本中心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受训学员晚上十时以前应归宿,未按时归宿者,以旷职半天论。

(七)本中心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并由公推的班长指派值日员负责维持。

(八)本中心寝室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喧闹等事件发生。

(九)上课时间禁止会客或接听电话,但紧急事故除外。

会客时间定为:

1.中午:12时至14时

2.下午:17时至20时

(十)本办法由培训中心依实际需要制定。

篇5:K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L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3、1、1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附件一),并依《分层负责办法》的核决权限呈核。

3、1、2公司职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3、1、3试用期职员或未签定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七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3、2、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直属主管填写《奖惩申请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3、2、2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2、3有关辞退条款,依《员工奖惩办法》执行。

3、3离退休

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退休办法另订立。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人事课发给《离职通知书》(附件二)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后(附件三),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人事课备查。

4、3移交事项

4、2、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4、2、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4、2、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2、4其他应交办事项

4、3监交

4、3、1副课长级以上主管及同等人员由处(副)长或厂(副)长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总经理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4、3、2组长级以下同等级人员由直属主管监交。

5其他:

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人事课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本办法由人事课制定,奉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7、2参考文件

《员工奖惩办法》

7、3附件名称:

附件一:员工离职申请书

附件二:离职通知书

附件三:移交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