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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2024-02-25 阅读 3153

八一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第一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为加强医学装备管理,监管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执行情况,根据本科室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医学工程部的相关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二、考核周期

定期考核:每季度一次。

不定期考核:科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不定期考核。

三、考核办法:

根据考核细则,每次抽岗位职责、制度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为必考核项目,采取百分制,根据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具体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二。

四、考核细则

1、考核内容分为制度、岗位职责、笔试考核三部分组成。

2、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一。

五、改进措施

医学工程部应严格执行监管考核制度,每季度考核后应将考核内容予以汇总整理,并做好记录。分析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将改进措施落实到新的工作周期内执行。

医学装备相关制度与岗位职责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备注

岗位职责医学工程部部长职责

是否履行部长职责,违反一次扣1份

医学工程部付主任职责

是否履行付主任职责,违反一次扣1分

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是否履行工程技术人员职责,违反一次扣1分

氧气库房管理员职责

是否履行库房管理员职责,违反一次扣1分

管理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制度

违反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计划购置制度1

违反计划购置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安装验收制度

违反安装验收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使用人员岗位考核及培训制度

违反岗位考核及培训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维修保养制度

违反维修保养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应用分析与使用评价制度

违反应用分析与使用评价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安全控制与风险监测管理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安全保障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报废管理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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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二医院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制度

第二医院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传染病以及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进行至少一次以上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及近年来卫生部下发要求学习的相关文件和我市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和近几年未发现的传染病又重新出现时的培训。

二、每年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疫情报告的培训,对培训结果考试合格后进行录用。

三、每年对实习医护人员进行至少一次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及近年来卫生部下发要求学习的相关文件和我市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和近几年未发现的传染病又重新出现时的培训。

四、每次培训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必要时进行考试,并及时打分。

五、保存培训通知、签到册、课件或讲义、培训效果等记录。

篇3:附一医院住院医师导师制度

附属医院住院医师导师制度

各科室:

住院医师导师按病区或部门设立,负责轮转到该科室所有住院医师的指导工作,指导对象为第一阶段培养的住院医师。

一、导师资格:

1、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个别科室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同意(书面意见)也可为高年主治医师。

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及强烈的临床教学观念。

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过硬的临床能力(包括接触病人、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常用诊疗操作、临床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导师或导师组,也可视不同学科情况不分阶段(只带教第二阶段)或分阶段(特殊学科带教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一位导师带教不同年资的住院医师不超过3名。

二、导师职责:

1、住院医师导师在科主任领导下执行带教任务。

2、配合医院职能部门落实接受指导的住院医师的专业培训计划,导师与住院医师共同依据《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要求结合培养对象和临床实际制订培养计划。

3、按《大纲》规定的学习病种,落实住院医师诊治一定量的病种和病人(包括操作)。

4、指导、督促住院医师学习《大纲》所规定掌握的基本技能,尤其是操作考核选项,要达到一定数量和熟练程度。

5、指定住院医师阅读专业资料(中、英文),修改住院医师的译文和论文。

6、落实培养计划及了解、检查、督导住院医师计划执行完成情况(临床实践、业务工作和学习情况)。

7、关心住院医师思想、生活情况,培养敬业精神。

8、负责住院医师日常工作考核,听取科室医护人员及病人对住院医师的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三、导师选定:

导师由教研室主任或科主任指定,包括科室导师的数量和人选。

导师制实施从20**年毕业的住院医师开始执行。

篇4:附一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为做好医院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临床医技部门。

二、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三、职责

(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三)各临床医技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四)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一)职能部门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各临床医技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医护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对合同制、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三)各临床医技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四)各临床医技部门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五)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六)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七)各临床医技部门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

篇5:附一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护士科学管理,促进护理队伍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扎实推进我院护士岗位管理工作的实施,依据《护士条例》、《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30号)、及卫生厅优质护理服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岗位设置

1、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提高管理效率。

2、护理岗位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

3、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总数95%以上。

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1、建立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分级进阶管理制度,根据护士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等要素,分层4个层级:

1)N1(基础层护士)

①1-3年护士、注册护士

②经试用期考核及格

③经科室对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合格

④通过护理部N1级别考核合格(理论和操作考核)

2)N2(中坚层护士)

①4-6年护士、1-3年护师,本科室工作时间>6个月

②经科室对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合格

③通过护理部N2级别的理论和操作考试

3)N3(骨干层护士)

①4年以上护师,1-3年主管护师,本科室工作时间>1年

②经科室对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合格

③通过护理部N3级别的理论和操作考试

4)N4(提升层护士)

①4年以上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本科室工作时间>3年

②获得专科护士资格

③经科室对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合格

④通过护理部N4级别的理论和操作考试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建立健全护士进阶考核标准,对于工作能力强的护士,破格进阶。

3、不同岗位护士的配备要求:

1)病房应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备护士,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实际床位比为0.4:,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

2)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患者比为2.5-3:1。

3)新生儿监护护士与患者比:重症室为1.5-1.8:1;普通病室为0.6:1。

4)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比为3:1。

5)复苏室护士与床位比1:2。

6)产房护士与产床比为:2.5-3:1.

7)血液透析室护士根据透析机和患者数量及透析室布局等合理安排。

8)消毒供应中心人员(注册护士、消毒员、工人)与床位之比应至少达到2.5:100,且注册护士不少于总人数的1/3。

9)门(急)诊应当根据门诊治疗量及急诊室工作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4、根据不同专科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实行弹性排班,动态调整,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专业护理。

5、制定《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成立护理应急小分队,确保突发事件以及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人力的应急调配。

三、加强护士岗位培训

1、建立并完善护士培训制度。制定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理人员培训计划,突出专业内涵,注重实践能力,提高人文素养,以适应临床护理发展的需要。

1)加强新护士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规范化培训制度。

2)重视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培训。鼓励护理人员积极参加在职继续教育,提高学历结构。

3)加强专科护士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按照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建立护理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管理岗位培训,包括护理管理知识、护士长领导艺术、沟通技巧、法律法规、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安全管理等。提高护理管理者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管理素质。

四、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护士积极性

1、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护理绩效考核方案,根据护理工作业绩、工作年限、职称、护理工作量等进行考核,体现个人工作的绩效水平和差别,提升护士的素质和能力。

2、建立护理人员考试、考核制度。根据每年的教育培训项目,定期组织理论及技能操作考核:每年组织理论考试2次或以上,包括护理三基理论、专科理论知识,护理技能操作则采取每月抽考的形式。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护士的奖惩和职务晋升挂钩。

3、考试考核成为护士的收入分配、奖励、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与绩效考核结构挂钩,并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五、保障护士权益

1、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不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

2、根据服务规模、床位数量和床位使用率等因素,动态调整护士配置数量,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

4、建立健全支撑保障系统,关心护士的身心健康,加强职业防护管理。

5、护士职称晋升与临床工资紧密结合,向高风险、工作量大、技术难度大的护理岗位倾斜。

6、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和参加继续教育权利,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保障合同制护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