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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粮食局机关干部考核制度

2024-02-25 阅读 8937

某粮食局机关干部考核制度

粮食局机关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了正确评价我局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弘扬先进,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级机关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本局机关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公开性和民主性。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考核要注重实效,易于操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是指廉政建设要求执行情况。

五、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方法

(一)根据市人事局的部署,成立在局长领导下的局考核小组,人事监察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分为半年测评和全年考评,实行首长负责制,一级考一级,对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

(三)半年测评

1、由被考核人根据《量化考核测评表》所列的项目自测打分,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对下属打分及作出书面评语;局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的负责人打分并作出书面评语;经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后,将测评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2、量化测评的基本分值为100分,“德”“能”“勤”“廉”各占15分,“绩”占40分,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酌情打分。

3、测评分值不满60分者,视作不称职,由局领导进行警告谈话;

(四)全年考核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2、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局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对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和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局考核小组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局长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名认可。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按《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2、年度考核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八、本规定由人事监察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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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镇小学中层干部考核评议实施办法

镇小学中层干部考核评议实施办法

中层干部是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的贯彻者和执行者,是学校干部的后备力量。对中层干部进行准确、客观全面的考核和评议,有利于中层干部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后备干部的培养。

一、考核评议的内容:

对中层干部的考核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

二、考核评议的程序和方法:

1、成立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评议方案。

3、被考核的中层干部在认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向全体教职工作述职报告,内容为目标达成情况、任期工作态度及个人素质提高情况等。

4、全体教职工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5、考核小组汇总教职工评议意见,进行考核评定,确定考核等第。

6、考核小组将群众评议结果和考核等第向中层干部反馈。

三、考核评议工作要求:

1、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明确意义,认真开展。

2、坚持实施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全面。

四、考核评议结果和待遇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第。凡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的第二年岗位津贴不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第二年享受原岗位津贴的70%,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职务。

学校中层的岗位津贴、考核奖标准等按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zz镇小学

篇3: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我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建立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处级干部。参加年度考核的处级干部还应符合《z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中的相关规定。院直和系(部)督导员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撰写书面述职报告,不进行口头述职。

二、考核基本内容

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立场、观点、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等。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全局观念;民主作风、群众观念;个人修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能:是指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业务专长、服务水平等。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与理论水平;决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开拓进取、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和勤奋敬业的表现。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投入精力、真抓实干;办事效率;劳动纪律等。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及突出的工作成绩和突出的贡献等。

廉:是指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内履行自身职责的情况。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

三、考核组织

学院设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由院党政领导组成。其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审核确定考核结果。院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处级干部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各系(部)、部门应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四、考核时间、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末或下一年年初进行。

(二)考核方法: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方式进行。处级干部本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参加会议的同志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学院党政领导、中层干部、被测评干部所在系(部)或部门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分为A、B、C三种票。学院党政领导填A票,中层干部填B票,被测评干部所在系(部)、部门人员填C票。A、B、C三种票分别占民主测评结果的30%、30%、40%。

(三)考核程序

1、院党委召开各考核组长会,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各系(部)和部门召开全体人员大会。被考核人根据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本单位职责及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密封,由院纪委、组织部派人收取。

3、学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全院处级干部进行测评。

4、院党委组织部汇总民主测评结果,并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进行公示。院考核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院党委审核。

5、组织部对干部考核结果进行书面反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院考核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由院考核工作委员会最终审定考核结果。

6、院党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7、考核工作结束后,组织部负责将《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及花名册移交院档案室。

8、考核中发现处级干部有违纪问题的,由院纪委查处。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评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民主测评优秀率和合格率之和超过50%且优秀率列在前12%的,确定为优秀。民主测评基本合格率和不合格率之和超过50%且不合格率超过10%的,经考核,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确定为基本合格。民主测评基本合格率和不合格率之和超过50%且不合格率超过20%的,应进行重点考核;群众反映强烈、确有问题的,确定为不合格。其余民主测评情况均确定为合格。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处级干部实行奖惩、聘任、调整、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之一。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发给岗位津贴和年终奖,符合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按上级规定晋升一级工资。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当年年终奖和岗位津贴,并视具体情况,做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的处理,或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干部,应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暂不兑现年终奖和岗位津贴;待诫勉期满,再作处理。

六、本办法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z学院委员会

篇4:某学院试用期干部考核办法

学院试用期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试用期满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考核的办法。院党委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对处级干部考核,科级干部由其所在单位党总支负责考核。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试用期满1年的处级、科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内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自6月中旬开始,7月底结束。具体程序是:

1、个人总结。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写出述职报告,同时填写《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2、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被考核对象进行公开述职。各系听取述职的人员为本系所有教职工;机关各部门听取述职的人员为相关机关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和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听取述职的人员根据述职者的述职内容及实际表现填写《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个人述职时间每人10分钟左右。

3、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考核组将选择与被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同时征求纪委和分管领导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及运用

考核工作组汇总考核材料,形成考核意见,报院党委讨论决定。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各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组织部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院各党总支相应成立科级干部考核组,负责科级干部的考核工作。

八、考核纪律

1、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考核人和被考核人)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防止用感情和偏见代替政策,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负责考核工作的主管领导、考核工作组成员、参加考核的所有人员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意发挥考核工作组的集体作用;

4、对在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z学院委员会

档案管理制度

篇5: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写实考核制度

根据省煤炭工业局吉煤安管字(2005)28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井下,及时了解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入井写实制度如下:

一、入井次数:

1、(集团)公司正职领导每月不少于3次。

2、(集团)公司分管生产、安全、机电、技术等副职每月不少于6次。

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业务部门正职每月不少于9次,副职每月不少于10次。

二、要求:

1、入井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升井后及时填写好记录,对重大隐患要在现场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2、公司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领导干部入井写实记录原则上自己填写,特殊情况可指派他人代填。

3、干部入井写实记录放在公司生产调度室进行填写,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建立档案备查。

4、对因工出差、培训等原因未完成规定入井次数的,要有书面说明,并附在记录内。

5、(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入井写实记录保存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