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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企员工管理规定范本

2024-02-25 阅读 6139

厂企员工管理规定范本

某厂企员工管理规定

1、目的:规范公司的办公、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办公、工作形象。

2、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

3、内容:

3.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参照****行政人事字〔2008〕1号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出勤管理办法》执行,无故不得迟到或早退;

3.2、上班时应保持高昂的工作情绪,不得无精打采,委糜不振;

3.3、按程序做好自己岗位职责内的工作,讲究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3.4、办公桌、工具台上文具、文件、工具应摆放整齐,注意整洁;

3.5、人离开办公桌、工作台应将椅子推入桌下;

3.6、工作场所内服装要整齐、仪容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女士不得浓妆艳抹;

3.7、按规定使用电话、空调、电灯、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工具设备;

3.8、工作人员不得长时间离岗、外出,如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门或者公务外出,应告知本部门或者本组人员所去何处及预计回来时间,厂部生产部员工超过10分钟以上(不含10分钟)的,统一到公司设在生产车间的生产部办理外出登记,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能外出;厂部(仓库、品管部、工程部、采购部)全体工作人员、厂部生产部(经理、助理)人员、办公室职能部门(行政人事部、业务部、财务部、研发部)全体工作人员离岗、外出在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的,统一到前台办理外出登记,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3.9、上班时间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聊,更不允许大声喧哗;

3.10、工作时间内如无工作联系不得串岗,打扰他人工作;

3.11、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

3.12、不准在工作场所内玩电脑游戏、看电影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13、不可随地吐痰,废纸屑等应丢入废纸桶内,不得随地乱丢;

3.14、危险品不得带入办公室内;

3.15、工作场所内禁止吃东西;

3.16、上班时间禁止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应在三分钟内结束通话,一天内不得超过二次;

3.17、不允许长时间用手机发送短消息,与朋友聊天;

3.18、与客户通话时,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闲杂事务,浪费工作时间;

3.19、上班时间不得使用互联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更不允许网上聊天;

3.20、因工作原因使用INTER网时,不得借机下载歌曲、游戏、图片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内容或软件;

3.21、外线电话应在响三声之内接听,接听外线电话时,应使用标准普通话讲“你好,z光电”;

3.22、外线电话如遇被叫人不在时应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被叫人;

3.23、下班时应注意关好门窗、整理好桌面及工作台并关闭电脑、空调、工具等办公设备及工具设备电源;

3.24、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非工作场所内操作电脑;

3.25、上下班打卡,严格按顺序排队打卡;

3.26、本管理规定所列管理事项,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专职人员每天进行稽查,各部门负责人作好监管与督导,一经查处,负连带罚款;

3.27、员工离岗、外出审批权限:

厂部生产部员工:组长(领班)审核批准

厂部生产部组长(领班):助理审核批准

厂部生产部助理:经理审核批准

厂部生产部经理:厂部厂长审核、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厂部仓库员工:主管审核批准

厂部仓库主管:厂长审核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厂部品管部员工:主管审核批准

厂部品管部主管:厂长审核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厂部工程部员工:主管审核批准

厂部工程部主管:厂长审核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厂部采购部员工:主管审核批准

厂部采购部主管:厂长审核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办公室职能部门员工:经理审核批准

办公室职能部门经理:行政人事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

备注: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免于办理外出登记;

2、以上仅限员工离岗、外出;不包括员工请假。

3.28、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条款,如有违反《规定3.6-3.25》其中任何一条均罚款5元,其中3.8条按《出勤管理办法》执行;

3.29、本管理规定从2008年7月26日―7月31日试行,2008年8月1日开始执行。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员工工服管理规定范本

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步伐,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发放:

1、工服数量:员工工服分夏装和冬装,夏装短袖2件,冬装长袖2件,冬装外套2件。

2、建立台帐:

2.1、厂部仓库建立领用记录台帐,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将备用服装的储备情况反馈给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申请予以及时补充;

2.2、行政人事部建立工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各单位人员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2.3、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工服管理明细台帐,应可追溯到每件服装的发放人、使用人姓名、性别、岗位、领用时间、等;

3、工服规格:工服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套码而定。

4、工服发放:

4.1、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依据需领用工作服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到仓库领用;

4.2、员工领用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4.3、新员工入职需试用期满(即转正)后方可配备工作服;

4.4、转正员工在配备工作服六个月内辞职的,公司将其服装制作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辞职的,公司将扣除其百分之五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一年以上辞职的,公司将不扣除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4.5、员工因个人原因被公司开除或辞退的,配备工作服六个月内,公司将其服装制作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公司将扣除其百分之五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一年以上的,公司将不扣除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4.6、以上日期统一从2008年8月18日开始计算。

5、工服价格:夏装34元/件;冬装50元/件;其他类服装(夹克、西服等)暂不公布价格,以后根据实际制作费用予以核算价值。

6、费用:所有工服按正常手续发放不收取任何押金。离职、辞退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员工工服限于上下班途中及工作期间穿着;

3、工服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工服穿着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配合进行日常管理;

2、春、夏、秋季节有工服者在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违者罚款10元/次;

3、冬季视工作环境温度,在室温允许的情况下,必须着工作服。

4、工服(短袖和长袖衬衫)预计使用期限为一年。经查证确为正常磨损损坏的,可收回并根据价格发放其他可穿着的工服。

5、工服若因保管不善致使损毁的,将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照公布价格双倍重新申领发放。

6、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直接管理者承担连带处罚责任。

六、其他:

本管理办法从2008年8月18日----8月24日开始试行,2008年8月25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篇3:港务集团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港务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篇4:后勤企业员工编号工牌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员工编号及工牌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员工的身份识别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与z后勤集团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为后勤集团员工,均应进行员工编号。

二、员工编号

1.员工编号采取阿拉伯数字编号形式,包括单位序号、部门序号、员工序号等。

2.员工编号长度为:2位单位序号+1位本单位部门编号+3位员工序号,共6位数。

各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编号位数的,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3.单位序号:集团统一对各单位编订单位序号。序号如下:

单位名称单位序号

集团机关01

物业管理公司02

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03

园林与环卫服务公司04

餐饮服务公司05

接待服务公司06

商贸服务公司07

z幼儿园08

社区物业管理部09

信息综合服务公司通八达10

新增单位,序号顺延或按集团党政办公室规定排序。

4.部门序号:各单位统一对本单位的下属部门进行编号,序号共1位;编号顺序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员工序号:各单位统一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编号,为3位。

各单位进行员工序号编号时,不应出现跳号、空号。

6.各单位所辞退或辞职的员工编号保留,并存档备查。

7.新聘用员工的编号从其所在部门的员工编号末位进行续排。

集团每两年梳理、修订一次员工编号,并对原员工编号存档备查。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员工编号的实际情况,对于空号等现象进行统一处理。

三、工牌

1.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员工编号统一制作员工工牌。

2.员工上岗工作时必须佩带工牌,工牌佩戴于左前胸。

3.工牌只准员工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或转让。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重新申领。

四、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5:大学后勤总公司员工请假管理规定

师大后勤总公司员工请假管理规定

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师院人(20**)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病、事假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

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

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

二、产假

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

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三、哺乳假

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

四、婚、丧假

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

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3、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六、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七、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在编员工,非在编员工的请假可参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