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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服务标兵评选实施办法

2024-02-25 阅读 1139

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服务标兵评选实施办法

“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服务标兵”评选实施办法

按照《后勤集团班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部署,特制定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后勤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树立文明、和谐、高效、务实的服务新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满意的后勤保障服务。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班组”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后勤集团成立的58个班组均有资格参评。

2.评选基本条件:

(1)必须是考核验收为合格的班组。

(2)必须有工作日志记录、“三会”记录的班组。

(3)服务宗旨明确,工作效果显着。

(4)班组团队精神鲜明,工作中能够密切合作,表现出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班组队伍思想稳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严谨,行为规范、生产操作规范,无违章违纪违法现象。

(6)班组环境好,服务文明周到,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班组环境整洁有序,待人热情、服务周到,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窗口形象。

(二)“优秀班组长”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后勤集团所属的正式职工、劳服职工和劳务代理职工。

2.评选基本条件:

(1)必须是考核验收为合格的班组的班组长。

(2)政治觉悟高。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执行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爱岗敬业,勤奋奉献的精神。

(3)班组管理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管理,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服务意识强。全心全意地为师生服务,工作踏踏实实、任劳任怨,服务态度良好,师生评价高。

(5)人际关系融洽。顾全大局,能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本班组成员,深得全班组同志的信赖和领导的信任。

(6)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充分调动班组人员的积极性。

(三)“服务标兵”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后勤集团所属的正式职工、劳服职工和劳务代理职工。

2.评选的基本条件:

(1)职工思想进步,遵守劳动纪律,有良好的行为规范,听从指挥。

(2)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3)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

(4)工作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高,没有影响集团形象和不良投诉。

(5)团结同志,人际关系和谐,工作中以身作则,乐于助人。

(6)工作作风扎实,具有拾金不昧的职业道德。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优秀班组申报及评选程序

班组申报、所在部门推荐、分管领导审核、民主测评(演讲)

(二)优秀班组长申报及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班组推荐、所在部门推荐、分管领导审核、民主测评(演讲)

(三)服务标兵申报及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班组推荐、所在部门推荐、分管领导审核、民主测评(演讲)

四、评选数量及奖励

(一)评选数量

优秀班组数量为10个、优秀班组长数量为10名、服务标兵数量为10名。

(二)奖励

评为模范班组一次性奖励1000元、颁发奖牌;优秀班组长、服务标兵

将组织获奖人员外出参观、学习。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5月15日星期二截止。

(二)评选时间:定于5月中下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六、组织领导

按照《后勤集团班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领导执行。

七、评选要求

(一)各中心(公司)要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争当“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服务标兵”的浓厚氛围,推动集团创先争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为了体现评选的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各中心(公司)要让全体员工了解评选办法,监督评选过程,通过自荐、推荐等形式,保证评选工作健康开展,在员工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各中心(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评选工作,把推选过程当成宣传和弘扬班组建设的一次机会,激励本中心(公司)员工向先进榜样学习,努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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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规定

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和管理规定

专业带头人建设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紧密衔接。为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创造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学术氛围,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作用的高素质专业带头人,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示范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要求,为专业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基本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评选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专业相关的第二个中级以上职称或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二)专业负责人评选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专业相关的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二、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公开选拔、保证质量。

三、岗位设置

以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依据,在我院已开设的专业中设置专业带头人岗位。若某专业暂时没有符合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的人选,则该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临时负责该专业的专业建设,履行专业带头人的职责。

四、认定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认定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高尚的师德;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精力充沛、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本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握本专业的发展方向,能够带领本专业全体成员完成任期内的专业建设任务。

3.近五年独立系统地讲授二门以上(含二门)高职高专课程,至少有三年完成教学工作定额。

4.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近五年曾获得院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方面的奖励。

5.在本专业的精品课程建设、专业申报、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有较突出的贡献。

6.主持过本专业教学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如项目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

7.积极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在“传、帮、带”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

8.在产学研等方面成绩显著,近五年曾获得院级以上奖励。

(二)专业负责人认定条件

1.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2.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作风正派、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4.近三年作为主要人员参与过本专业的精品课程建设、专业申报、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或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近三年曾获得院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或在产学研等方面成绩显著,近三年曾获得院级以上奖励。

五、组织领导和专家评审

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聘请院内外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人选的评审和业绩考核。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审阅个人申报材料,评定任职资格,推荐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人选。

2.审议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建设意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申请人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价。

六、评选程序

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评选,按个人申请、教研室及系(部)推荐、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进行资格和材料预审、专家组评审和推荐、院务会议审定和公示一周的程序进行。

七、聘期和待遇

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聘期为三年,由学院聘任,实行动态管理。聘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不合格则解聘。被聘为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对取得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资格的教师,学院授予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称号,颁发聘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同等条件下,专业带头人在职称、职务、工资晋升等予以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院级精品课程和教学名师,优先推荐参评省级精品课程和教学名师。

4.优先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和骨干教师培训,安排参加有关专业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

5.根据学院对专业带头人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年度考评结果给予一定奖励。专业带头人:优秀3000元

篇3:某公司月度优秀员工评选规则

公司月度优秀员工评选规则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弘扬力争上游、争当先进的企业文化,自本月

起公司开展每月一次评选“优秀员工”的活动;为此,特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评选范围:凡在捷科门工作连续工龄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第二条评选条件:参见《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的规定;

第三条优秀员工评选比列:

全公司共评出月度优秀员工10名,名额分配如下:

课长级(含)以上优秀管理干部:1名;

优秀工程主管:2名;

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7名;

优秀文员:1名;

第四条评选办法:

1、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由各车间员工提名;班组人数在20人以下的提名2人;20人以上的提名3人;由班组长组织召开本班组全体员工会议,以《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的规定为标准,讨论提出本班组当月优秀员工;被提名的优秀员工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例或突出表现,不允许空洞、无根据、不负责任的单纯提名;

车间员工可以对工程主管和课长级(含)优秀管理干部提出建议。

2、优秀工程主管由课长级以上管理干部和各工程主管共同提名;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的规定为标准;

可对课长级(含)优秀管理干部提出建议。

3、优秀文员由人力资源课组织召开职能部门全体员工会议,由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

4、优秀管理干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产生,参考车间员工和各工程主管的意见;

第五条优秀员工的审核:

1、各部门将评选结果按人力资源课发放的表格填写后报人力资源课汇总。

2、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和优秀工程主管),由有课长参加的总

经理工作会议审核确定。

3、优秀文员和课长级(含)以上优秀管理干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确定。

4、优秀员工的评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宁可缺额也决不降低标准。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员工:

1、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26天的;

2、当月请假超过1天或迟到、早退2次(含)以上的;

3、当月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被处罚款20元以上的。

4、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3个月的员工评为优秀员工,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人力资源课将逐渐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并对优秀员工的评选办法适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已经实施绩效考核的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优秀员工的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优秀员工的评选结果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依据。

第九条公司将每月召开优秀员工表彰大会,给荣获“优秀员工”者颁发奖状及奖金。

第十条本规则由人力资源课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某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依据学校《教师全员开发工程实施方案》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勇作排头兵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技能,引导教师向研究型、学术型和学者型转变,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开展第三届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

教育教研成果突出,符合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并申报校级骨干教师的在职一线全体教师。(不受年龄、职称、学科等限制)。

二、骨干种类

1.德育骨干

2.学科骨干(含教科研骨干)

三、评选程序

1.成立校级评选活动工作小组,面向全体教师宣传发动。(第9周)

2.教师自愿报名,填报申报表,上报业绩证明材料。(第10周)

3.评委审查申报表,并根据申报材料首轮打分。(第10周)

4.参加赛课活动,评委对赛课情况进行第二轮打分。(第11周)

5.根据两轮成绩总分排名,对初选结果予以公示。(第12周)

6.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书,学校颁发证书、表彰。(第13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①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即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普通话至少达到二级乙等。工作1年(含1年)以上。

②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无违反“三要八不准”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有效投诉。

③有较强的教学能力。07年以来,所任班级的期末考试成绩至少有2次不低于年级综合评估得分。

④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校级公开课。07年以来至少有2次五认真工作被评为优秀。

⑤有一定的科研意识。07年以来至少有一篇校级以上论文(案例)获奖。

⑥申报德育骨干的教师(班主任),07年以来所带班级至少有2次获得校级表彰(文明中队或优秀班级)。

⑦申报学科骨干的艺体、科学等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校及其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艺体、科技活动获校级一等奖及其以上。

2.破格条件:

①教学质量突出。07年以来,每学期所任班级的期末考试成绩均高于年级均分。

②教科研成果突出。07年以来,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区、市一等奖,或获省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③公开课层次高。07年以来,参加区级公开课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评选标准:见附表。

4.具体赛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待遇和职责

1.待遇:

(1)每月享受学校津贴100元。

(2)优先推荐外派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3)优先推荐参加区市学科骨干、带头人的评比。

(4)在职评、评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骨干教师给予优先考虑。

2.职责:

具体参见《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基本职责》

六、第三届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z

纪检:z

组员:业务部门行政、部分教研组长、教学骨干和教职工代表。

顾问:z

七、赛课的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量化评估与集体研讨相结合。

2.评分标准:课堂教学分共计50分。

z小学

篇5: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小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严格执行“三要八不准”,没有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与有效投诉,没有安全责任事故。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无缺席,无迟到早退;病假超过半个月、事假超过三天的教师不参加评选先进。

3、树正气,讲奉献,时时处处维护学校利益,服务学生发展与学校发展,服从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队合作意识强。党员、骨干教师能较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学校及部门组织的活动均能积极参加,并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学期中有公开课、中青年教师有论文获奖等区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老年教师有校级以上成果,成果明显者优先。

5、学科教师教学质量高,教学质量超过年级平均,联考超过校平均,抽测超过区平均;艺体综合学科教师辅导学生竞赛有区以上成果。

二、评选办法

1、教师对照评比办法,自主申报,于08年1月23日前填写表格报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助理与年级教师代表根据条件初评后,报校长室,数额不限。

3、校长室召集相关部门与教师代表集中评议,按照工作表现、实绩大小,按照在岗教师20%比例择优确定优秀人选。

3、初评结果反馈与公示。通过适当的途径、适当范围听取学生、家长及同事意见。

4、校务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5、获得校级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证书,给予100元奖励,并作为教师岗位竞聘优先聘任依据之一。

6、年级组优秀教师比例纳入年级组考核。

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