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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竟聘上岗岗位动态管理办法

2024-02-25 阅读 8152

公司职工竟聘上岗岗位动态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竟聘上岗及岗位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用人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职工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和发挥公司用人的最大效益。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是公司按照“四定”设置的岗位都要实行竟聘上岗。通过实施“三岗制”动态管理,真正地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为搞好“四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与管理局签定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下列人员不列入“三岗制”动态管理范围

1、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

2、休育儿假的女工;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人员;

4、新参加工作尚未转正定级人员;

5、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人员。

第三章工作目标

第四条岗位竟聘工作目标:

1、公司劳动用工总量控制在社区下达的劳动定员指标之内;

2、调整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实现劳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3、强化竟聘上岗机制,保持3%左右的下(待)岗比例。

第四章岗位竟聘原则

第五条竟聘岗位职工应具备岗位应聘条件。

第六条自愿申请,双向选择,组织批准。

第七条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第八条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岗位竟聘组织形式

第九条成立岗位竟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十条岗位竟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1、负责定岗定员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2、确定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成员名单;

3、确定竟聘者的竟聘岗位;

4、对竟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成立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

1、公司机关党支部组织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职工岗位竟聘综合考评。

考评小组由公司领导、机关科室长、大队代表一名和机关及直属职工代表组成(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在开展岗位竟聘时成立)。

2、各大队职工岗位竟聘综合考评由各大队分别组织。

考评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大队领导、机关科室长和大队职工组成(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在开展岗位竟聘时成立)。

第十二条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1、对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查;

2、协助经营办公室对申请竟聘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

3、对竟聘者竟聘岗位的认定。

第十三条经营办公室负责岗位竟聘工作的具体实施,联系电话:

第六章竟聘上岗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参加竟聘的人员,按个人意愿最多可参加公司内部设置的两个岗位的竟聘。

第十五条竟聘上岗采取岗位绩效考核和民主测评两种方式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六十分以上为合格(岗位绩效占个人得分的40%,民主测评占个人得分的60%);考核结果低于六十分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岗位绩效考核。岗位绩效考核是对职工现岗位的考核,公司全体职工采取逐级考核的办法,考核者原则上是被考核者的主管领导。具体办法是:

1、机关科室副主任由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本科室主任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3:0.3:0.4;

2、直属单位负责人由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5:0.5;

3、机关科室工作人员由公司分管领导、科室主任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5:0.5;

4、直属单位职工由公司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5:0.5;

5、项目组长由大队领导考核;

6、生产管理、综合管理、施工管理人员由大队领导、项目组长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6:0.4;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类别,公司所有岗位共分三类:

1、一般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采用《一般管理岗位考核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采用《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表》;

3、操作服务人员绩效考核,采用《操作服务人员考核表》。

第十八条民主测评前,经营办公室按照第十六条之规定按单位和部门,分别组织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民主测评

参加竟聘者,首先填写《岗位竟聘人员测评表》,交经营办公室。然后结合《公司2003年竟聘上岗职工岗位》等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在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组织下公开答辩,进行竟聘述职,由考评小组成员进行评分(职工个人竟聘述职时,应回避且不给本人评分)。

第二十条岗位竟聘述职程序

按《公司2003年竟聘上岗职工岗位》所述单位、岗位顺序进行竟聘上岗述职。

第二十一条民主测评分数的计算规则

测评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方法,计算汇总个人民主测评分数。

第二十二条民主测评地点及时间安排:

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统一在公司大会议室举行民主测评。

1、报名竟聘机关科室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0日8时;

2、报名竟聘一大队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0日14时;

3、报名竟聘二大队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1日8时;

4、报名竟聘三大队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1日10时;

5、报名竟聘直属单位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1日14时。

第二十三条竟聘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得分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列,然后报岗位竟聘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方可上岗。

第七章岗位动态管理

第二十四条上岗、试岗、下(待)岗人员的划分

1、上岗人员是指考核合格竟聘上岗人员或考核合格被劳动组合上岗的人员。

2、试岗人员是指考核不合格被劳动组合上岗的人员(岗位缺员被临时组合上岗)。

3、下(待)岗人员是指:

①考核不合格未被劳动组合上的人员;

②因单位或岗位撤消未能转岗的人员;

③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

④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等被停止工作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上岗人员的动态管理

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为试岗人员:

1、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10000元并负主要责任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连续旷工2―3天,年累计旷工4―10天的;

3、因本人原因,未完成当月生产(工作)任务的;

4、岗位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核的。

第二十六条试岗人员的动态管理

试岗人员工资按80%发放,不享受奖金,其他与上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试岗人员经岗位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的,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可转为上岗人员;

2、试岗人员试用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下(待)岗人员的动态管理

下(待)岗人员自下(待)岗次月起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

上岗、试岗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为下(待)岗人员:

1、生产(工作)岗位撤消未能转岗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

3、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的;

4、参加非法组织者;

5、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并负主要责任的;

6、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连续旷工4―10天,年累计旷工

11―15天;

7、试岗期满未取得上岗资格的。

8、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动法情节重大者。

第二十八条上岗、试岗者与公司签定《职工上岗合同》,下(待)岗者进行学习培训。

第二十九条公司实施“三岗制”动态管理,对职工的考核一般为半年一次,下(待)岗职工经过学习和培训可参加下一轮的竟聘上岗考核测评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经营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但须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检验检疫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集团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集团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员工招聘工作,为各部门输送合格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监级人员、部门正副经理、部门主管及普通员工的招聘管理。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集团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提出用人需求,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编制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招聘渠道。

?内部员工推荐;

?网络、电视广告等媒体招聘;

?招聘会招聘。

第六条招聘流程分为筛选简历、笔试、面试和体检。

第七条筛选简历。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筛选、审查应聘者简历(审查内容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语言等),确定笔试名单。

第八条笔试。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设计笔试题目;

?候选人参加笔试,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第九条面试。

?普通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部门主管及正副经理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初次面试;由集团总经理进行最终面试;

?面试记录人由人力资源部指定;

?面试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第十条通过面试者须在约定日期报到,特殊情况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可延期报到。逾期未报且未作说明者,视作自动放弃。

第十一条通过面试者应在集团指定医院参加指定项目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报到。

第十二条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十三条新员工试用期满后,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后即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四条在以下情况下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试用期表现优秀者,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试用期违反集团相关规定者,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要求离职者,不计工资。

第十七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转正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八条正式录用员工的工作关系须转入集团。

第三章轮岗

第十九条轮岗周期:驻外人员需定期参加轮岗;内部轮岗每两年一次。

第二十条用人部门提出轮岗需求,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编制轮岗方案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轮岗人员须参加岗位培训,实习期不得少于3天。

第二十二条轮岗人员基本工资不变,福利、薪酬津贴及效益薪酬随岗位变动,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等方面与其他人员同等对待。

第二十三条拒不接受岗位轮换者,根据集团《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章竞聘

第二十四条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竞聘工作。

第二十五条每年四月份举行竞聘。

第二十六条竞聘条件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由集团班子确定。

(一)竞聘条件

第二十七条员工可下行竞聘,但不可越级竞聘;同年度不得参加两个岗位的竞聘。

第二十八条主管岗位工作满两年,方可竞聘部门副职岗位;部门副职岗位工作满三年,方可竞聘部门正职岗位。特殊情况由集团班子研究确定。

第二十九条竞聘岗位需要专业资质、资格证的,竞聘者应持有该岗位相应的资质、资格证。

第三十条财务部管理岗位应具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

第三十一条技术部主管、副职岗位应具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正职岗位应具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第三十二条运输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岗位竞聘者,应具本公司司机或机动车修理岗位五年经历,年龄三十周岁以上。

第三十三条返聘人员不参与岗位竞聘。

(二)竞聘程序

第三十四条竞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公布竞聘岗位及相关具体要求;

?竞聘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资格审查及公布;

?岗位竞聘会;

?拟定聘任名单并公示;

?聘任公布。

第三十五条岗位竞聘会程序:

?笔试。人力资源部设计笔试题目,并组织竞聘者笔试,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岗位竞聘小组会同人力资源部;

?民主测评。竞聘演说:竞聘者陈述竞聘岗位工作设想和目标方案;聘任期满参加下一年度同岗位竞聘者,竞聘演讲内容应以上年度岗位述职为主。每人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竞聘答辩:竞聘者演讲结束后接受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参加竞聘会人员的质询,每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

?无记名投票选举,岗位竞聘者应回避其竞聘岗位的投票选举。其中,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投票权重为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为50%;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竞聘者条件、综合素质和民主评议、投票选举情况,研究决定聘任人选。其中,述职竞聘者考评通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竞聘者可以连任。未能达到60%为不合格,该竞聘者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重新进行竞聘。

(三)竞聘组织

第三十六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纪检人员组成。

第三十七条竞聘会参加人员包括各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和该竞聘岗位部门员工代表。

(四)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岗位聘任时间为一年,以聘书规定时间为准。

第三十九条聘任试用期三个月,满三个月由本部门全体员工评分,评分不合格者解除聘任职务。

第四十条竞聘后岗位发生变动的员工,须做好岗位交接工作,交接不完全或影响岗位工作正常开展者,予以解聘。

第四十一条弄虚作假、“拉票”、诋毁、损害其他竞聘者

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取消竞聘、聘任资格,并视情节予以降职、降级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解聘处分。

第四十二条因经营管理需要引进的特殊人才,首任岗位职务可直接聘任。

第五章返聘

第四十三条根据《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各岗位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各岗位择优返聘或离职年龄规定如下。

?部门管理岗位人员:指集团各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48周岁;

?技术岗位人员:指技术部、作业部门技术人员,50周岁;

?行政岗位人员:指各部门主管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和财务部外派收费员、市场与业务管理中心外派业务人员,45周岁;

?一线作业岗位人员:指从事现场作业工人,38周岁;

?二线作业岗位人员:各作业点人员,40周岁;

?后勤岗位人员:司机、仓库、后勤工作人员,45周岁。

?达到所在岗位工作年龄的人员,集团根据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岗位需求等综合条件及员工意愿,决定其返聘或离职。

第四十四条拟返聘离退休人员的部门,遵照以下返聘流程执行。

?部门提出返聘书面申请,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集团领导批准;

?经批准返聘人员,需与人力资源部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返聘期一届为一年(亦可数月),一人的返聘期不得超过五届。聘期中,原则上聘用部门与返聘人员双方不得随意中断聘期,若确需终止,须提前一周提出,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人事关系均在人力资源部,同时须接受聘用部门的管理,凡在职人员的各项活动均需参加。

第四十五条返聘人员待遇按照集团返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章规定作为合同附件添加到劳动合同书内。

第六章离职

第四十七条高层管理人员离职,须提前60日递交离职申请书;中层管理人员须提前45日递交;试用期员工离职须提前3日递交离职申请书;其他员工须提前30日递交。离职申请书实行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离职程序参见“离职流程”。

第四十九条因非自身原因离职者,须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岗位职务、工作表现和业绩及集团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离职补助。

第五十条员工无论何种原因提出离职申请,均应在批准之日起,继续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30日,同时做好工作交接事宜。

第五十一条离职人员自离职手续办完当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解聘

第五十二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聘。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工作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贻误工作,情节严重;

?连续旷工达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6日;

?员工年终岗位考核不称职,经考察试用两个月仍不合格者;

?拒绝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且补考仍不合格者;

?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违反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擅自使用集团各类印章、证书、证件,挪用公款公物;

?泄露集团商业、技术、管理机密或擅自为其他企业、单位工作者,在集团外从事检疫处理业务;

?擅自填写、改变、增删、下载、存储集团各类报表、业务和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擅自超越本岗位电脑使用权限者。

第五十三条工作之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聘。

?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生事、严重影响集团管理和工作秩序;

?酗酒赌博、擅离职守或工作时间干私活情节严重;

?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抗领导指令者;

?窃取、隐匿企业财物、重要文件资料者;

?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影响企业形象者;

?对集团、领导有严重欺骗行为者;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挟嫌报复者;

?打架斗殴者。

第五十四条解聘程序参见“解聘流程”。

?部门出解聘报告,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办理离职手续;

?被解聘员工须将本人工作、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向指定人员完整移交,不能一次交接完毕的,须在规定的交接期限满后方可离职;

?工作移交完毕的,财务部支付该员工工资余额。

第五十五条员工因自身过失被解聘者,无任何补偿,并取消当年福利。

第八章停职

第五十六条请病假3个月仍未痊愈者,予以停职。

第五十七条工作满1年者可停职3个月;工作满1年以上5年以下者可停职6个月;工作5年以上者可停职1年。

第五十八条员工停职期满,视集团业务需要由集团决定是否复职。

第五十九条停职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第六十条员工停职期间,原则上停发工资。

篇3:基建规划处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基建规划处职工考勤等管理办法

根据基建处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加强管理,特制定基建处职工考勤等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如下:考勤办法

1、基建处职工应严格按学院规定准时上下班

2、出勤上班按日由各科室考勤人员负责对本部门各个岗位人员进行考勤。

3、上班时间职工去向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4、凡利用上班时间参加学历学习的职工,应事先报科、处办理审批手续,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学习。

5、干部、职工如遇病假、事假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职工一天以内由科长批准,二天以内由处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人事处审批。副科长以上如遇病假,半天以上至三天报处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人事处审批。

6、每月末将当月考勤结清,次月三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将经科长签字后的考勤表如实上报处办。

7、病事假管理办法参照医学院规定。值班干部、职工均须参加学院规定的寒暑假、节假日和各项重大活动的值班,值班时间严格按学院规定执行。

加班:由于基建工作的特殊性,如遇寒暑假、节假日需加班的,须事先由科室申请加班计划,处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批准。

如遇临时性、突击性和连续性工作加班,须由科长审核,处领导审批。加班人员名单、时间、加班内容每周一以书面形式报处办公室汇总,并报人事处批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z医学院基建规划处

篇4:后勤企业离退休职工关怀工作管理办法

后勤离退休职工关怀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离退休处和校工会组织关于切实做好离退休职工送温暖工作的工作要求,使后勤关心离退休职工送温暖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级组织与干部要认识到关心老同志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进一步明确送温暖工作的程序和具体措施,切实把送温暖工作做好、做实,通过开展送温暖工作,要让后勤战线上的离退休老同志能够感受到学校党组织和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与关爱,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级组织要高度关注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送温暖工作

(一)各级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老同志工作,要通过关心、探访、慰问、座谈、发挥余热等多种形式,让老同志真正感受到各级组织的关心,建立多种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让老同志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情况。

(二)发挥后勤各退休党支部与原工作单位的联系与纽带作用,通过党的组织,加强各单位与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联系。

(三)建立老同志送温暖专项经费,使关心老同志工作制度化。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集团工会要加强与离退休工作处的工作联系,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以取得离退休处的工作指导;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要建立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详细信息登记,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各单位工会组织要关注本单位老同志身体状况和家庭困难情况,及时将党的关怀与温暖送到老同志家中。

(二)要充分认识到本单位老同志在后勤服务战线多年工作经验,是后勤各单位做好本职工作的宝贵财富,要注意发挥本单位老同志余热,通过他们中的技术骨干,及时解决各单位工作中或技术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对于身体健康又乐于后勤服务工作的老同志,各单位可以聘请他们为后勤服务“义务监督员”,发给聘书,以帮助后勤改善服务,监督服务过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集团工会负责定期召开集团范围内老同志不同方面代表的“座谈会”或“信息通报会”;各单位负责定期召开本单位的老同志“座谈会”或“信息通报会”,要多种方式为老同志创造“了解学校发展、为后勤工作献计献策”的沟通活动条件,使他们老有所为。

(四)及时开展送温暖活动,特别是后勤战线的老劳模、特困户,要关注他们的健康和合理建议、意见,集团范围内无条件解决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或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以取得支持。

对于老劳模,各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给予他们一些关怀与慰问,特别是要加强与他们的感情联络,获得他们的理解,真正体现出党对“劳动模范”的关心与爱护。

后勤系统的老劳动模范、老干部、老领导的送温暖工作,一般由集团工会负责具体落实;退休职工的送温暖工作一般由原单位工会负责具体落实。

(五)集团各党支部与离退休各党支部要保持经常联系,党支部开展活动也可以邀请退休党支部的同志参加,相互促进工作,增加交流机会。

(六)集团每年表彰大会活动应邀请老同志代表一同参加,要让后勤战线上的老同志亲身感受到学校后勤服务事业日益发展的大好形势,后勤服务事业后继有人。

(七)集团每年要建立老同志送温暖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此项工作的可持续性。

1.对待从后勤退休的劳动模范,每逢五年集团党政工部门联合为其开展集体祝寿活动一次;

2.集团各单位每年可以利用春节,为老同志创造“团聚”机会,同时,各单位党政工领导要介绍单位发展情况,听取老同志对单位及后勤服务的意见或建议。

3.老同志过世,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在离退休处指导下,做好丧事相关事宜;倡导老同志丧事从简办理,一般按照规定派中型面包车1辆,慰问金500元。

后勤岗位离休干部、退休副科长及其以上老同志、劳动模范过世,集团领导要派代表到家中进行慰问;

后勤其他退休老同志过世,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要前往家中慰问。

后勤各退休党支部书记过世,后勤集团分党委要派代表与其所属单位领导一起前往家中慰问;

4.老同志生病住院,各单位应和其所在单位领导一起,前往探视,由各单位送去慰问品,集团不再另行探望。

5.对于退休返乡老同志,各单位每年需发慰问信,并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探望,落实送温暖工作。集团分管领导也应一同前往探望慰问。

篇5:后勤企业员工送温暖工作管理办法

后勤员工送温暖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后勤员工送温暖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后勤员工的关心与体贴,切实保证各级组织与领导干部关注员工遇到的困难,增强员工凝聚力,通过送温暖工作,调动全体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送温暖工作的主要对象

(一)困难补助类

1.员工因家庭突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变故造成家庭无能力抵御需要单位给予照顾与关怀时,可以由其所在单位组织募捐活动以帮助员工度过困难期;单位要安排人员探望或发慰问信的方式体现关心。

2.员工患重大疾病,家庭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可以由员工所在单位审核,报集团审批后,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解决临时出现的困难。

(二)大病住院类

员工本人住院手术时,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探望。

(三)丧事类

员工本人去世或员工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亲等)去世,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慰问。

(四)春节慰问活动

对于春节期间由于工作等原因,不能回家过年的后勤值班员工,集团党政工团要组织员工吃集体团圆饭,以解除员工的思乡之情。

二、送温暖工作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员工突遇重大灾害,单位工会或集团工会将视灾害情况采取救助措施。也可向校工作反映给予支持。

(二)各单位要建立困难员工档案,员工家庭出现特殊困难需要申请补助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党支部审核,工会负责办理。申请补助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集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补助经费在1000元(含)以上的,上报集团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员工生病住院手术,由各单位工会牵头,代表本单位党政领导进行探望,开展慰问,慰问金额为200元/次。

各单位副总经理级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员工生病住院手术时,可由集团级领导一人代表集团其他党政领导前往探视慰问。

(四)员工家中遇到丧事,由各单位工会牵头,代表本单位党政领导进行探望,协助办理后事,发放关怀慰问金500元/人。

根据学校要求,由单位派车1辆,协助处理后事等事宜。

根据家属意愿,协助家属办理讣告及联系火化、殡仪等事宜。

各单位副总经理级以上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员工家中突发变故时可由集团领导一人代表集团其他党政领导前往慰问。如举行告别仪式,集团将送花圈以示对故人的吊念。

(五)春节期间对于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家团聚的员工,各单位采取组织吃团圆饭或举办年终文艺演出活动。

集团工会和集团党政办公室共同负责春节慰问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收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