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某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某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2024-02-25 阅读 2270

某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真正选聘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此,我校将邀请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参加此次选聘工作,加强领导并进行业务指导。

二、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层干部选聘各项工作,如请示,组织民主推荐和考察,干部任前公示,材料呈报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和中心学校班子成员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县教育局领导

成员:z

考察小组:

组长;z

成员:z

三、选拔聘任职数

总务主任一名

四、选拔条件及对象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廉洁勤政,办事公正、原则性强、遵纪守法、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在工作中能独挡一面,发挥职能作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在本乡任教五年以上,年龄在家35周岁以下的教职工(曾经当过完小校长或从事过完小出纳工作的教师优先考虑,对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1~2岁),且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被聘为小学高级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指导能力和学校理财能力。综合素质好、符合年轻化、知识化要求,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五、聘任程序

1、坚持走群众路线,实施民主推荐和考察,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召开校务班子成员、工会班子成员、小学校长及校本部教师会议民主推荐(包括书面推荐和口头推荐),得票率达到30%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实施考察。

2、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学校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上报选聘对象。

3、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任人选,中心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年龄、学历、现任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没有问题的呈报干部任免材料。

4、呈报材料,经县教育局人事股复核后,报局党组批复。

六、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给予解聘。

1、任期内不履行合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且教育无效。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天的。

3、损害单位政治、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执行学校决策或未能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5、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

篇2:职业学院班主任聘任条例

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的聘任条例

为加强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学院班级工作的全面开展,保证学生管理工作稳步提高,特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例。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道德素质,成为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上的向导。

2、作风正派,和学生建立并保持纯洁的师生关系。

3、具备较好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4、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5、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求知欲和钻研精神。

6、具备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

凡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可在每年六月份前向本系提出申请,基础部、体育部教师及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如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可直接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由学工处与有关系部协商后统筹安排。

2、系部审核

各系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者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审核,以确定其是否适合担任班主任工作。

3、学工处批准

各系部通过审核确定班主任人选以后,必须于6月20日前上报学工处,学工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批准。

4、学工处对各系上报的班主任人选批准确认以后,组织班主任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班主任聘书,聘期为一年。

三、续聘和解聘

1、班主任聘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考核在合格以上可予以续聘。

2、班主任因特殊原因或工作调动不能继续担任班主任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系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批准。

3、系学生管理部门认为班主任无法胜任其担任的工作,可予以解聘,但必须报学工处批准,并提出充分的理由。

4、班主任若认为客观条件使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可以提出辞职申请,但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经系部和学工处批准。

5、班主任若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不合格,该班主任即为自动解聘。

篇3:某小学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小学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1、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聘任小学高级教师。

2、每学年9月份聘任一次,聘任期为一年。

3、外校调进来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职称名额和其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由考评组讨论决定。

4、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学校工作需要,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5、病假一年以上或事假半年以上,未担任工作者,不能聘技术职务。

6、教职工要求在校内调换技术岗位工作,职称从相应的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试用,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才能聘用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和相应的职务挂钩。

篇4:学院后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

学院后勤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

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形成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风貌,根据江西省职称改革精神以及饶师院党发[2003]1号文要求,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二年(以学年度为单位);考核时限为受聘当年之前五年;科研工作按自然年度计。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方可受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凡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相应岗位职级的专业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要求。

三、专业技术工作与科研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专业技术工作

1、正高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具有领导本学科专业建设的能力;组织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创见性的科研成果。在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2、副高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中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参与学科建设或在本学科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4、初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在本专业工作中有良好的成绩。

(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标准

1、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均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正高级职务12分,副高职务7分,中级职务3分

2、按五年考核达不到科研工作总量的,如其中任选一年的科研工作量达到年定额标准,可视为合格(仅适用2003―2005学年度的聘任)。

3、科研工作量化按《上饶师院科研工作量化办法(试行)》和总公司“凡是在高校系统办的后勤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均可计算科研分每篇3―15分”(《中国高校后勤研究》每篇15分;《江西高校理论研究》每篇8分;《中国高校后勤通讯》每篇5分;其它报刊上发表的后勤理论文章,按级别相应计分)的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和科研工作考核必须同时符合要求方可受聘或续聘。凡不符合要求的则试聘,试聘期间待遇不变。试聘一年后,仍不符合考核要求的则低聘,并按相应的待遇执行。

五、专业技术工作、科研工作量考核由总公司负责。

六、专业技术职务由总公司聘任,聘任手续由院人事处统一办理。

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院本部同步进行。

八、本办法报院人事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九、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篇5: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聘任用实施办法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聘任(用)实施办法

一、聘任(用)原则

公开公平、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岗位确定

1、公司办公室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总人数的4%;

2、各餐厅对照就餐人数、人均营业额、经营性质三项指标确定岗位;

3、公司餐厅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岗位,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认可后实施;

4、各餐厅若需在原有岗位设置基础上增、减工作岗位的,需报公司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聘任(用)基本条件

1、热爱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观念,且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业务能力;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独立承担并完成相应岗位的各项工作;

3、能服从工作分配,适应公司按企业模式实行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制度,熟悉岗位工作流程;

4、公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须有较强奉献精神,双休日、寒暑假须值班;

5、招聘非在编员工一般要求文化程度初中(含)以上,男性要求45周岁以下,女性要求40周岁以下(有特殊专长的管理技术人员经公司同意后可放宽年龄要求),餐厅服务窗口岗位从严控制;

6、非在编员工须具有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健康证等,否则不予聘任;

7、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列入未位淘汰的员工,参照《总公司未位淘汰实施意见》执行。

四、聘任(用)程序

1、公布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公司公布相应轮次的岗位,岗位的责、权、利及具体的应聘条件;

2、每名应聘人员可填报两个应聘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表,每次聘任(用)采用自荐报名方式;

3、公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聘用,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并对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考核分上级对下级、同级对同级、下级对上级三类考核,形成综合评价,面试内容为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及实施对策,经集体讨论,按规定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请总公司核准;

4、各类服务、工勤岗位由公司办公室、餐厅主任组成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确定四证齐全,并对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最后由餐厅主任提交公司审定。

五、聘任(用)若干规定

1、实行全员聘任(用)制,所有干部、员工岗位均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并按公司责任任务书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全体员工聘期一般为一年,聘期内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志愿经公司集体讨论后进行微调;

3、公司组成由分管副总、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及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聘任(用)工作小组,每轮聘任(用)工作均在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接受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指导,接受群众的监督;

4、聘任(用)采用逐级分批聘任(用);

5、在上一轮聘任(用)确定岗位者不得参加以后各轮聘任(用);

6、聘任中,缓聘、待聘、拒聘、解聘,参照《总公司聘任(用)管理办法》执行。

六、聘后管理

1、公司对所有聘任(用)人员实行每年一次的考核,考核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个人的考核成绩,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2、公司考核、聘用实行末位淘汰制,师生满意率达80%(含)以上餐厅,考核成绩列入该餐厅员工后5%的人员,师生满意率未达到80%的餐厅,考核成绩列该餐厅员工后10%的人员,在下一轮聘任(用)中作缓聘、待聘处理;

3、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人员在下一轮聘任(用)中取消其应聘与原先岗位级别同级(含)以上岗位的资格。

七、聘任(用)纪律

1、聘任(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总公司的有关规定:

①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女员工应予聘用;

②精神患者、癌症等重病患者仍由原餐厅安排,不占餐厅编制;

③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一般由原餐厅聘任(用),不占餐厅编制;

④在上一轮考核中成绩未列入末位淘汰制的人员应予聘用。

2、实行人事回避制度,各部门管理人员不得聘用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在:

①本部门任职,招聘旁系亲属在本部门任职应从严控制,从严要求,本人须向公司作出书面保证;

②对聘用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正常渠道反映,不得干扰聘任(用)工作正常进行,否则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直至取消竞聘资格,作拒聘处理;

③聘用结束后,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移交工作,原岗位人员必须在完成工作移交,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以确保工作连续性,凡违反本条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待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