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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公司优秀个人团队评选奖励办法

2024-03-09 阅读 2224

制造公司优秀个人团队评选奖励办法

制造公司优秀个人及团队评选奖励办法

1、目的

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高效地为公司服务。

2、范围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3、必备条件

3.1优秀员工和优秀管理者:

本年度病事假不超过5天;本年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3.2优秀团队:

该团队内员工本年内无记过或相当于记过以上处罚;

该团队本年内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内容

4.1具体评选条件

4.1.1优秀员工的评选条件:

?直接生产人员:(具备条件之一)

(1)年生产效率、废品率其中之一列部门前三名且在设备保养及现场“5S”工作方面也有较好表现;

(2)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并能处置得当,为公司挽回较大损失者;

(3)在技术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稳定质量)等方面有突出成就者。

?其他部门人员:(至少其中之一表现特别突出)

(1)能积极、主动、认真、适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敬业爱岗、表现突出;

(2)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务周到、热情、互相协作事例突出者;

(3)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为公司挽回较大直接经济损失者;

(4)具备奉献精神,随时加班加点且毫无怨言,同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4.1.2优秀管理者评选条件:

?生产部门:

部门生产效率、废品率控制及部门质量投诉率、持续改善方面成绩显着且在人才培养、设备管理和“5S”管理工作等方面也表现较好者。

?其他部门:(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部门出色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且工作较上年有改善、创新和提高;

(2)在内部人才培养、部门员工能力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3)能严于律己、勇于负责,敢于正视问题,部门内部能做到公正公平;

4.1.3优秀团队评选条件:(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很好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或适时完成重大工作任务成绩显着或在某方面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重要贡献;

(2)团队工作氛围和谐,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能与其它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沟通;

4.1.4优秀项目评选条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项目成效显着,可以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或明显有益于提高公司效益;

(3)项目具有创新性,对公司长远发展有一定影响;

(4)项目小组克服较大困难,圆满完成项目任务,实现项目预定目标。

4.2评选名额

合乎条件,即可推荐评选,但宁缺勿滥。建议各类优秀人员推荐名额为:

4.2.1优秀员工:

市场部:不超1名;PMC部:不超2名;品质部:不超2名;采购部:不超1名;

研发部:不超1名;生产一部:不超2名;生产二部:不超3名;

装饰部:不超2名;玻璃生产部:不超4名

总经办、人事部:不超1名;总务部、机电部:不超2名;财务部:不超1名

4.2.2优秀管理者(主持部门工作的经理/主管及以上人员):

市场部、PMC部、品质部、采购部:不超2名

研发部、生产一部、生产二部:不超1名;

装饰部、玻璃生产部:不超1名

财务部、总经办、人事部、总务部、机电部:不超1名;

4.2.3优秀团队:总体不超2个,生产以小班组为单位。

4.2.4优秀项目:总体不超3个,项目以主要组织推行人员为单位。

4.3评选方法和程序

4.3.1优秀员工评选

(1)各部门在对员工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由部门经理/主管提出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

(2)分管领导对部门提出的名单进行初审;

(3)人事部审核基本条件并核实考评结果;

(4)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5)董事总经理批准。

4.3.2优秀管理者评选

(1)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对照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基本条件并核实考评结果;

(3)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4)董事总经理批准。

4.3.3优秀团队评选

(1)分管领导提名,并将团队突出事迹或项目情况书面报人事部门;

(2)人事部审核基本条件并核实考评结果;

(3)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4)董事总经理批准。

4.3.4优秀项目评选

(1)分管领导提名,并将项目情况书面报人事部门;

(2)人事部审核基本条件并核实考评结果;

(3)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4)董事总经理批准。

4.4优秀奖励标准

优秀员工奖励标准为:500元/人;优秀管理者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优秀项目奖励标准为:500元/人;优秀团队奖励标准为:300元/人

5、附表

《ABC公司公司优秀员工/管理者推荐表》二年

《ABC公司公司优秀团队推荐表》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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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务公司企业标识评选奖励办法

水务公司企业标识评选及奖励办法

根据公司《企业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方案》工作安排,目前企业管理处已完成企业标识征集阶段工作,进入评选阶段。

一、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作品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环节科学合理的设置,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评选过程与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

2.企业管理处整理出参赛作品分两个层级评选,一是职工评选环节,二是公司领导评选环节,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励。

二、奖励办法

本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评选标准

1.设计方案必须是原创,以及未曾发表或使用过的作品,并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剽窃使用他人作品,违者责任自负。

2.标识应该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够突出公司企业形象,富有艺术气息。

3.标识能够包含或体现“水”的特性、品牌释义和公司事业不断发展的前景。

4.标示图案设计健康向上、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时尚。

5.创意描述通畅、切合实际,附有设计说明,解释设计内涵。

6.完整的设计方案应为数字化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及创意说明。

7.标识形象要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

8.标识设计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如标贴、胸徽、T恤、广告机、网站、光盘等)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四、实施步骤

(一)作品评选

1.职工评选:从干部职工中抽取9名职工,组成职工评选小组。对所有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

2.公司领导评选:邀请公司领导对作品进行评选。

3.按照职工评选分值的40%和公司领导评选分值的60%确定最后结果。

(二)获奖作品公示与颁奖

1.获奖作品名单通过公司网站进行通报表彰,并向获奖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300元;三等奖5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优秀奖,每名奖励人民币100元。

五、工作进度安排

1.作品整理:20**年4月21日―4月27日。

2.作品评选:20**年5月21日。

3.通报表彰:20**年5月底。

企业管理处

20**年4月**日

篇3: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小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严格执行“三要八不准”,没有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与有效投诉,没有安全责任事故。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无缺席,无迟到早退;病假超过半个月、事假超过三天的教师不参加评选先进。

3、树正气,讲奉献,时时处处维护学校利益,服务学生发展与学校发展,服从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队合作意识强。党员、骨干教师能较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学校及部门组织的活动均能积极参加,并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学期中有公开课、中青年教师有论文获奖等区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老年教师有校级以上成果,成果明显者优先。

5、学科教师教学质量高,教学质量超过年级平均,联考超过校平均,抽测超过区平均;艺体综合学科教师辅导学生竞赛有区以上成果。

二、评选办法

1、教师对照评比办法,自主申报,于08年1月23日前填写表格报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助理与年级教师代表根据条件初评后,报校长室,数额不限。

3、校长室召集相关部门与教师代表集中评议,按照工作表现、实绩大小,按照在岗教师20%比例择优确定优秀人选。

3、初评结果反馈与公示。通过适当的途径、适当范围听取学生、家长及同事意见。

4、校务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5、获得校级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证书,给予100元奖励,并作为教师岗位竞聘优先聘任依据之一。

6、年级组优秀教师比例纳入年级组考核。

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