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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办法

2024-05-12 阅读 5147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体现“以人为本”,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企业经营理念,特制定本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员工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是工程达标投产的重要内容。努力创造一个施工组织周密、区域功能合理、现场整洁、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明显、劳动纪律严明、施工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就是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公司在工程施工中将大力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致力于全面推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形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化、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化、现场施工条理化、现场物资堆放定置化、成品保护经常化,创建一流的施工现场,树立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良好形象。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3.1公司安委会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公司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3公司安委会会同工会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ADSS在输电线路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1施工准备阶段

4.1.1施工前必须对工程进行认真调查,并有工程调查报告,工程调查完后三天内须将调查报告报送公司工程部存档。

4.1.2施工组织设计(措施)中,必须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专门章(节),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要求对所承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具体管理、监督、指导、检查、评比,并负责对不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整改。

4.1.3工地材料站应设在交通、通讯方便的位置,消防、防盗设施应齐全完善。

4.1.4库房和堆放场地应清洁整齐,有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材料堆放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识。

4.1.5不合格的设备、材料要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示,防止混用。

4.1.6项目部驻地、施工队驻点、临时材料、机具库房应清洁卫生、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领用手续要齐全。

4.1.7各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1.8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要与施工队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

4.1.9施工队长必须将施工队签订的集体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内容向施工人员宣讲,并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内容进行工作。

4.2施工阶段

4.2.1各项施工应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人力资源、安全设施的落实。

4.2.2各项施工必须按施工图和施工措施进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2.3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必须进行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并形成记录。

4.2.4施工场地布置合理,材料堆放必须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不能阻塞施工通道。

4.2.5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应挂牌施工,并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闲杂人员严禁进人施工区域内。

4.2.6施工人员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4.2.7施工队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做到有有目的、有要求、有记录。要经常进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文明、交技术)。

4.2.8现场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票内容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4.2.9特殊作业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0在林区施工时,所有可能引起失火的火种、火源一律不允许带入施工现场。施工全过程应保证每基塔位没有施工垃圾(包括烟头、烟盒和塑料制品等)。

4.2.11场地必须设置安全围绳和安全宣传、安全标识牌。

4.2.12严禁用扳手、钢丝钳代替榔头使用,严禁用白棕绳代替钢丝绳或安全绳使用。

4.2.13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4.2.14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使用后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机具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4.2.15重要的架线跨越(公路、铁路、带电跨越电力线、通讯光缆线)施工、特殊施工项目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工程部审批。

4.2.16架线所使用的施工机具要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形成记录,张牵机等主要施工机具现场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在张力场及牵引场使用中的绞磨、滑车、绳索、地锚及其他起重机械、工器具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4.2.17张力场及牵引场要设置安全围绳和安全宣传、安全标识牌。

4.2.18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3施工驻地

4.3.1施工驻地(含项目部、施工队、合同工)及宿舍,须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应摆放整齐。

4.3.2禁止私拉临时电源线,取暖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生活用的电源线应布局安全、合理、美观。

4.3.3严禁赌博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3.4现场项目部要求岗位职责、组织机构、形象进度表、晴雨表、工程路径图等上墙。

4.3.5安全管理台帐、安全会议(活动)记录、工程技术文件、规程、规定、上级有关文件应摆放整齐齐全,以备各级部门检查。

4.3.6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应干净且须清毒,不提供生冷和霉烂变质的食物,炊事员须体检,持健康证。

4.3.7施工驻地厕所卫生应清洁,并应有专人负责打扫。

4.4.2试运前,应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搭设的临时接地线。

4.4.3试运时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正确、齐全、醒目。

5过程:

5.1管理、检查与考核

5.1.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实行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管理。

5.1.2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宏观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评比。在开工条件审查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工程结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总结。

5.1.3施工项目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要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正常开展。

5.1.4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施工队负责人对自己责任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对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管理责任。

5.1.5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项目部),由公司安检部门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项目部),安检部门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1.6监督检查的依据是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5.1.7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凡年度内发生一次人身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则取消评比资格,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给予处罚。

5.1.9?经考核评比获优秀安全文明施工单位称号的,按公司责任制及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6?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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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对文明施工的管理。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

4.1文明施工: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5职责

5.1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标准》,依据该标准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效果进行定期考核。

5.2项目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规划,并负责贯彻执行。

5.3专业化分公司负责所属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

6具体内容

6.1项目部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6.2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以及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特点,制订出项目部文明施工规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6.3项目部划分出文明施工责任区,监督各专业公司对本单位责任区的管理。

6.4专业化分公司根据自身施工特点以及项目部所制订的文明施工规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将负责的文明施工区进一步细划至各施工班组,设置明显标识。

6.5项目部生活区及现场公共区域(如道路等)的文明施工管理由项目部统一协调安排。

6.6项目部对各专业化分公司的文明施工管理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6.7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考核其整改效果。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安全隐患通知单”

篇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条各工程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责任分解

第五条项目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项目内部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项目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各项目部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八条各工程处、项目部应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第九条?项目部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生产评估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争创“示范”工地。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参照执行。

第十条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起重及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由于其他原因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规定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极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立档案台帐,对过期的设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积极采用安全安全性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视、尊重和保障每个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领域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安全指令标准化活动,建立各岗位、各道工序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完整的安全生产台帐。

第十九条项目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为本项目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保险单交公司安全部门存档。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系统要灵敏可靠,施工临时用电应有持证的专业电工管理。严禁班组和个人私拉乱接;施工机械用电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制度。

第二十一条脚手架搭设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搭设,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模板安装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应按规定使用好“三宝”。做好楼层临边、通道口、楼梯口、坑道口及道路管网坑边和施工临时道路临边的防护,重要部位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四条龙门架应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架体安装拆除应有专项方案,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基础的地下施工应有支护方案,针对性要强,超过5米的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及上级审批;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现场临边应有防护。基槽开挖安全边坡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塔吊安装和拆除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安装,并应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安装完毕后应经过专业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