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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024-05-12 阅读 6659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构建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提高道路旅客运输的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职业道德、强化法制观念,引导广大道路旅客运输参与者关注安全、体会安全、改变意识、行为及价值观,自觉规范行为,让安全管理逐步向自主管理转变。

第二条宣传的对象

企业安全责任人、企业安全管理(含车辆检修人员、车辆动态监控人员、调度人员)、客运驾驶人、乘务员、经营者、广大乘客及社会公众。

第三条安全生产宣传的形式

1、制作宣传横幅、宣传板报;

2、编制和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3、组织观看安全宣传录像、电视或邀请安全相关专家和教授进行集中授课;

4、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先进评比表彰活动;

6、集中培训

第四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一、二、三责任人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每年度再培训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二)、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主要负责人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宣传教育培训时间要求

(1)主要负责人

按规定及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2)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年初拟定的计划,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每年度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培训纪律及要求

(1)严禁迟到或早退;

(2)遵守会场纪律,严禁大声喧哗;

(3)注重仪容仪表,穿着整洁,不得穿奇装异服;

(4)手机应置于震动状态,使用手机时不得影响他人;

(5)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严禁舞弊现象存在。

5、培训考核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后参加考试,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对考核中出现的错题必须100%进行纠正。

二、驾驶员教育培训见《驾驶人统一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三、其他道路运输参与者宣传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危险源辨识;

3、安全行车知识;

4、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6、安全告知知识;

7、应急处置知识;

8、乘客安全行车知识;

9、其他道路运输参与者应该了解的知识。

第五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周期

1、对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乘务员每年宣传教育至少两次;

2、驾驶人每个月宣传教育不低于2次;

3、在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等重大安全活动时期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册子、宣传单向乘客及社会公众宣传;

4、在春运、五一、国庆小长假前开展经营者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安全宣传的责任人

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牵头,安全科、办公室共同承办。

第七条安全经费保障措施

安全科年初制定安全宣传经费使用计划,经安委会讨论通过列入当年安全经费使用预算,

第八条企业要对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进行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3年。

篇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

2、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综合科统一布署,安全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