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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常用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2024-05-12 阅读 9950

建筑常用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各项部的安全管理,针对施工现场的常用建筑机械,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的要求。望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一、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批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变配电所、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6、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7、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

?二、动力与电气装置

1、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电气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2、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3、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性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三、起重吊装机械

1、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或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5、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6、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8、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9、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

10、施工电梯安装和拆装工作必须由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由有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施工电梯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在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鉴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土石方机械

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以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查。在修理(焊、铆)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2、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3、蛙式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4、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5、风动凿岩机严禁在废炮眼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以内,严禁钻孔。

五、潜水泵

1、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且保护装置灵敏,使用合理。

2、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六、砼机械

1、应有安装后的验收手续,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符合要求,有防雨栅和防砸棚,作业平台应平稳,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料斗有保险挂钩。

2、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3、插入式振动器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七、钢筋加工机械

1、各种钢筋机械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符合要求,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应有防雨栅和防砸棚。

2、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八、电焊设备

1、电焊机安装后有验收手续,有防雨罩、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且不得有绝缘老化现象。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气焊设备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水。电石粉末应在露天销毁。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气焊设备应有防晒措施。

九、木工机械

1、平刨安装后有验收合格手续,机械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有防护罩。

2、圆盘锯安装后有验收合格手续,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锯盘护罩、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有防护罩。

3、不得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械机具。平刨和圆盘锯合用完毕应切断电源。

十、手持电动工具

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做保护接零,使用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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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库车段机械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篇3:机械车辆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本程序旨在对公司机械及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区域的员工个人和相关方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消除或减少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风险。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械及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区域的员工个人和相关方的所有机动车辆。

3.职责

3.1本公司委派专门的机械车辆管理人员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3.2机械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公司机械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4办公室对机械车辆油料的使用进行控制。

3.5机械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机械车辆进行安全监察,安保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和指挥。

4.工作程序

4.1机械车辆管理

4.2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

4.3机械和机动车辆的使用及驾驶员管理执行《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4.4机械操作手必须经当地政府制定的部门培训,培训合格并经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上岗。

4.5机械机动车辆使用权变更时,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4.6机械车辆使用部门每季度对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4.7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对机械车辆建立档案。

4.8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应建立机械车辆操作人员、驾驶员档案,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

4.9所有进出公司的相关机械和机动车辆应遵守公司机械车辆管理办法。

4.10所有进出公司的相关机械和机动车辆应接受安保部的检查和指挥。

4.11机械车辆(吊车、叉车)要按定进年检和检查,并做好年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