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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现场安全工作措施规定

2024-03-09 阅读 2402

设备检修现场安全工作措施规定

1.有关部门在布置检修任务同时,指定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即为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制。

2.各车间对所负责的区域的动火审批、消防器材的使用等要进行监督,实行区域负责制。杜绝区域内的隐患存在。

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在交待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工作措施,如有外委检修项目的,也要向他们交待安全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职责。

4.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联系好停送电事宜,经有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工作。

5.检修时要挂检修牌,检修标示信号要明显。

6.各检修单位必须遵照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执行。明确安全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并有据可查。

7.各检修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保证在现场进行监护,做到任务明显,责任到位。

8.各检修部门必须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出工作对策及安全措施。对检修条件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9.检修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试车规程等。

10.使用行车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吊人员必须佩戴好指吊衬标,其他人员不准指挥。

11.拆下的设备零部件,要摆放有序,不准放在安全通道上。因检修时揭开的盖板,拆卸的防护栏杆,必须要采取临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用隔离线围好,检修好后立即恢复。

12.检修时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使用,作业时需要用的电、气源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擅自动用。

13.单机试车,局部联动或全线联动,必须经检修指挥组批准,按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

14.重点要害部位动火,必须按厂动火制度规定,到安环科办理动火手续,并做好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

15.轧线操作人员必须按检修停机位置停机,经确认后与检修人员共同进行停电、挂牌、关阀、插销等,方能开始检修。否则不准作业。

16.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必须遵守厂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17.检修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整洁,地面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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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低温作业之防护措施

1.高温

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是根据各地区对限制高温作业级别的规定(例如建设项目宜消除11、N级高温作业)所采取的措施。

(1)尽可能实现自动化和远距离操作等隔热操作方式,设置热源隔热屏蔽(热源隔热保温层、水幕、隔热操作室(间)、各类隔热屏蔽装置)。

(2)通过合理组织自然通风气流,设置全面、局部送风装置或空调降低工作环境的温度。

(3)依据《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935-1989的规定,限制持续接触热时间。

(4)使用隔热服等个人防护用品,供应清凉饮料。

解决高温作业危害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防署降温措施,主要是隔热、通风和个体防护。

2.低温

低温作业、冷水作业的防护措施有:

(1)实现自动化、机械化作业,避免或减少低温作业和冷水作业。控制低温作业、冷水作业时间。

(2)穿戴防寒服(手套、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3)设置采暖操作室、休息室、待工室等。

(4)冷库等低温封闭场所,应设置通信、报警装置,防止误将人员关锁。

篇3: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是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安全因素,危害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会造成生产被动或发生各种事故。为了预防或消除对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影响和各类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这些措施的综合叫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措施也称劳动保护措施,是为研究解决生产中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它针对生产劳动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予以控制和消除。其范围包括物理、化学、机械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突发性的人身伤亡事故。物理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有:强磁、放射性、声、光引起的急性伤害;火焰、热液、热气等引起的灼伤;储电量引起的电击和伤害;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的爆炸事故等。化学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有:火药、瓦斯、粉尘及化学物质的爆炸;石油化工产品的火灾;以及氰化物、一氧化碳、苯胺、汽油、沥青、强酸、强碱、磷、砷、汞、铅等物质引起的急性中毒。机械性的伤害有:机件转动和运行部件引起的绞、辗、冲压和工件引起的砸、割等伤害,以及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伤害等。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确定厂房、设备的合理布局,尤其是科学地规定防火、防爆的安全距离;选择安全无害的生产工艺,变危险、笨重的生产流程为安全、轻便;改造有事故隐患的设备;鉴定新产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电气产品是否有防触电的安全装置;设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系统等。

以上是消除危险因素的基本措施。实现这些措施还应具备一定的手段。如预防性试验,它是及早发现机械强度不足,灵敏度不够,防爆性能不良,电气绝缘不好等潜在危险的有效方法。检测技术是识别不安全因素,改造环境,防患于未然的科学手段。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安全技术

a.机械、机床、提升设备、机车、拖拉机、农业机械及电气设备等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在吊台、廊道上安设的防护装置及各种快速自动开关等;

b.电刨、电锯、砂轮、剪床、冲床及锻压机器上的防护装置;有碎片、清末、液体飞出及有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护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上下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c.锅炉、受压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器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如安全阀、自动空转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d.各种联动机械和机器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农业机器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启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e.为避免工作中发生危险而设置的自动加油装置;

f.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g.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h.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i.在各种机床、机器旁,为减少危险和保证工人安全操作而安设的附属起重设备,以及用机械化操纵代替危险的手动操作等。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械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施;

j.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k.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设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l.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通道及便桥;

m.在高空作业时,为避免铆钉、铁片、工具等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及防护网;

(2)工业卫生

a.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b.为采用合理的自然通风和改善自然采光而开设天窗和侧窗;

c.增设窗子的启闭和清洁擦拭装置。增强或合理安装车间、通道及厂院的人工照明;

d.产生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

e.为消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f.防止辐射热危害的装置及隔热防暑设施;

g.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计;

h.为改善劳动条件而铺设各种垫板(如防潮的站足垫板等),在工作地点为孕妇所设的座位;

i.在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增设或者改善防寒取暖设施;

j.为实行劳动保护而设置对原料或加工材料的消毒设备;

k.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置清凉饮料或解毒饮料的设备;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l.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及振动的设施;

(3)辅助房屋及设置

a.在有高温或粉尘的工作、脏污的工作和有害化学物品或毒物的工作中,为工人设置的淋浴设备和盥洗设备;

b.增设或改善车间或车间附近的厕所;

c.更衣室或存衣箱;工作服的洗涤、干燥或消毒设备;

d.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e.寒冷季节露天作业的取暖室;

f.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4)宣传教育

a.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准、幻灯及电影片等;

b.以举行安全技术安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c.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d.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e.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5)安全技术措施

a.安全技术的措施与改进生产的措施应根据措施的目的和效果加以划分。凡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但从改进生产的观点来看,又是直接需要的措施(即为了合理安排生产而需要的措施),不得列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而应列入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的其他有关计划。

b.企业在新建、改建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列入工程项目内,在投入生产前加以解决,由基本建设的经费开支。

c.制造新机器设备时,必须包括该项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由制造单位负责,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d.企业采取新的技术措施或采用新设备时,其相应必须解决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视为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解决,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e.安全技术措施中“辅助房屋及设施”所规定的项目,应严格区别与集体福利事项,如公共食堂、公共浴室、托儿所、休养所等均应列为集体福利项目,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f.个人防护用品及专用肥皂、药品、饮料等属于劳动保护的日常开支,按企业所订制度编人经费预算,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安全技术所列各项设备的一般维护检修和燃料、电力消耗,应与企业中其他设备同样处理,亦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篇4: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制度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用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线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转灵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来管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用电设备和实际负荷相匹配。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接零或接零吧保护。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2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铜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用不小于1.5mm2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三、机具安全使用措施

1、电焊机

(1)有可能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吧保护。

(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四、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矩设专职防火负责人。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3、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篇5:某某机械部车辆运输安全规定措施

一、严禁驾驶员带病、车辆“带病”运输作业。驾驶员长途运输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两个司机不得超过12小时,确保运输安全。

二、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禁止饮酒,杜绝疲劳驾驶,在行驶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对拌合站的分解部件,超高、超长、超宽、超重部分装运时要求再次分解,对确实无法分解的要办理有关手续,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装运。

四、在装运现场及运输途中要及时瞭望、规避空中的障碍物,如:电线、通讯电缆、绳索、桥涵、门楼及广告牌等。

五、在行驶中对不明路段、路况(如:乡村路段、山区弯道路段、河床临时路段、塌方后临时修建的路段及进出现场临时修建的路段)驾驶员要下车观察,必要时要有一人在前引导通过。

六、在行驶途中要对车辆及所拉货物的捆绑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如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报警求助。

七、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事故视情节对驾驶员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八、谁让驾驶员违规拉运,如造成事故谁承担责任并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九、为了确保设备及所有车辆转场的安全,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年终进行安全评比,未发生大小事故者,板车司机奖励3000元,卡车司机奖励2000元,其他车辆司机奖励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