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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安全制度

2024-03-09 阅读 1594

工程部安全制度

管理制度:

1时刻牢记“安全第一、文明生产”之原则。

2认真执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部门经理及专业主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4发放的安全保护用品要定期进行检查;按规定使用,不能忽视使用或人为破坏。

5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制定的“消防制度”,不得损坏和非火情时挪动使用消防设施。

6如发生火情时应按火情类型使用相应灭火器械,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7下班前,当班人员要检查负责区域内的用电设备、照明等设施,非运行设备要拉闸断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岗。

8凡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人应持有相关操作证,操作现场必须有现场安全负责人并配有必要的消防器械。工作完毕后,彻底清理现场,灭绝火种,消除隐患,30分钟后方可离开现场。

9高空动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作业面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做好设备、设施的必要保护。

10室外作业时,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使用电气焊。

11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好防护措施,作业面下方不得站人,严禁高空抛接物。

12使用电气焊作业时:首先清理施工现场,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氧气罐与乙炔罐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相距10米以上);穿戴好防护用具再行作业;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查无任何火灾隐患及30分钟后,方可离开。施工中注意用电安全。

13使用2米(含)以上梯子工作时应有人扶梯和监护。

14确保工作场地安全,做到防塌、防滑、防触电、防爆炸、防水淹和防止碰、砸、刺、扎伤等。

15正确使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前先检查是否完好,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必须接地良好并戴好绝缘手套,脚下采取绝缘措施。

17下污水井(池)要先将其内通风,不准使用明火,系戴好安全带、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18带电操作时要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检查所使用工具绝缘性能,确定各项绝缘性能良好后并有专人监护方可操作。

19带电设备拉闸维修时,验电后必须挂好明显标志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

20高压设备维修时,要穿戴好绝缘用具,严格按照操作票及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21遇有蒸汽漏汽、热水跑水、水高压喷射、地面大面积积水过高等情况时,要先看清情况,做好必要的防护,防止烫伤、触电、撞击等伤害发生。

22蒸汽系统操作维修时,要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和安全疏散通道。拆卸部件前要确认无压无余汽,严禁带气带压拆卸部件并做好防烫保护。

23遇有化学物品等腐蚀性较强对接触人体皮肤有损害工作时,要穿戴好橡胶手套、口罩、眼镜、工服、鞋等防护用品。

24设备维修后要确保各连接件牢靠,防护装置安装完毕,绝缘性能良好,人与设备离开一定安全距离后方可通电试运转。

2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和方法存放,不得在此周边地方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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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场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商场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LH商厦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LH商厦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商场安保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商场安保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LH商厦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商场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H商厦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制度

一、公司承运危险货物货物车辆,其车况必须达到一级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设置危险品运输标志。其消防设施、安全生产工具配套齐全有效。剧毒品运输必须用箱式货车。

二、承运车辆必须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方可参加营运。驾驶员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资格证并配备具有资质的押运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入户及年审必须办理保险,各项险种必须按规定保足保全。其中:第三责任险5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按承运的不同品种标准投保。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定期检测、保养并确保年审合格。

五、危险货物运输槽罐车车辆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持有年检记录、罐检报告及厂家生产图纸。

篇4: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篇5:营运船舶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船舶安全检查员实际配备情况、需求量,以及工作发展情况,积极向各单位征求培训意见;

第三条建立船舶安全检查员后备人员储备库,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应纳入储备库;

第四条进入船舶安全检查员储备库的人员,将按人事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参加交通部海事局、长江海事局组织的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班学习,以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五条已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的安检员,应按照有关安排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再培训和实习锻炼,以便取得高一级别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意见,配合局办人教部门做好培训计划、方案的制订准备工作,并于每年十二月份完成翌年培训计划;

第七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以及各单位应在局、处(站)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学习,以便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