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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人员配置规定

2024-03-09 阅读 1346

安全人员配置规定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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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行车安全带配置规定

1、安全带是怎样诞生的;1885年,安全带首次出现并使用在马车上,目的是防止乘客从马车上摔下去。1902年,一位美国工程师在参加一次汽车竞赛时,在他驾驶的汽车座位上钉上了一根带子套在身上以防不测。此后,瑞典人尼尔斯·波林发明了三点式安全带。20世纪40年代,通用汽车公司率先在别克轿车上将安全带列为标准配置。1968年,美国将安装和使用安全带确定为强制性的法规,由此开始了安全带的大规模普及。1986年,通用汽车在美国第一个宣布为汽车后排座椅配置安全带。三点式安全带日前已被德国专利发明注册处评选为跨世纪8大发明之一。

2、经常检查座椅安全带的技术状态,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3、正确系戴安全带,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系得尽可能低些,系在髋部,不要系在腰部;肩部安全带不要放在胳膊下面,应斜挎胸前;一副安全带只能一个人使用,严禁双人共用;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不能给儿童使用成人的安全带,而应使用特别安装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4、不能让安全带压在坚硬的或易碎的物体上,比如,衣服里的眼镜、钢笔和钥匙等;不能让安全带和锋利的刀刃摩擦,以免损伤安全带;不能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确地伸长和收卷。

5、座椅上无人时,要将安全带送回卷收器中,将扣舌置于收藏位置,以免在紧急制动时扣舌撞击到其他物体上。

六、车辆定期维护

1、确保运输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运输车辆应符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对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新购的运输设备,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一级保养:车辆每行驶500-3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内容是:

a.清洗化油器、空气、汽油滤清器,更换机油。

b.按规定部位润滑脂,检查变速器、转向器,后桥的润滑油面高度,不足时添加。

c.检查转向紧固情况,离合器自由行程,制动器磨擦片间隙和各部件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

d.检查灯光、分电器触点的工作情况,以及电池液液面高度。

3、二级保养:车辆每行驶8000-12000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二级保养是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内容外,调整、检查发动机和底盘各部件工作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内容是:

a.清洗化油器、空气、燃油、机油粗滤清器、更换机油细滤清器,换机油。

b.检查调整气门间隙,紧固发动机螺栓,并检查发动机有无漏水、漏油情况,拆检发电机、起动机、清洗整流子和炭刷,润滑轴承。

c.检查分电器技术状况,调整间隙。检查电路、灯光、喇叭、雨刮工作情况。检查调整离合器与压板的间隙及踏板的自由行程。检查转向器横直拉杆,转向节主肖套、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并调整前束。

d.拆检转动轴万向节和轴承磨损情况,紧固变速器二轴和主减速器螺帽有无松动。调整间隙,油制动检查分原皮蜿有无咬死漏油,气制动换分原膜片,气管,调整制动踏板自由行程。

e.查变速器,减速器各部件的轴向间隙磨损程度和工作情况。

按规定润滑各润滑点,检查轮胎气压和磨损情况,进行轮胎换位。

更换安全配件时,一定要购买正品配件,要注意配件的使用条件,如轮胎的负荷、速度等级及尺寸等。

篇3:学院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预算标准

职业学院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预算标准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标准,保障履行职能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36号)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等相关规定,参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财行〔2011〕78号)和《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预算编制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校内各单位配置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是指满足学校履行日常职能需要的一般性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家具,不含履行特殊职能需要的设施、设备等,范围包括:办公准所称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是指学校常用办公设备及家具,不久

(一)办公家具,具体分为:

办公桌椅、文件(书)柜、沙发、茶几等由办公室、会议室和其他房间配置等使用的各类家具。

(二)办公自动化设备,具体分为: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传真机、会议室扩音系统、投影机、摄影照相设备和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十大类电子电器设备。

(三)空调设备,具体分为:中央空调和分体式空调。

第四条配置遵循的原则:科学合理、经济适配、有效利用、厉行节约、节能环保。

第五条各类设备配置的具体预算编制标准

(一)办公家具

1.办公室家具

本标准所称办公室家具包括:办公桌椅、沙发(含茶几)、茶水柜、书柜、文件柜、保密柜、衣柜以及小型会议桌椅等。

①厅级(含副职)标准为每人13000元。

②处级(含副职)标准为每人9000元。

③处级以下标准为每人4000元。

2.会议室家具

本标准所称会议室包括:一般会议室、接待室、党组(委)会议室等。

①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不超过450元的标准配置各类家具;

②面积41-10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的标准配置各类家具;

③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不超过350元的标准配置各类家具。

3.其他房间家具

除办公室和会议室以外其他房间、部位安置的家具,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二)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

①台式计算机:包括一般办公和特定目的的工作需要配备的台式计算机,总数按编制人数(以下简称编制人数)确定上限,单价不超过6000元;因工作特殊需要,可适当增加台式计算机数量。

②便携式计算机,总数按编制人数的20%确定上限,单价不超过8000元。

单位外勤岗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2.打印机

提倡有局域网的单位使用网络打印,打印机总数按编制人数的20%确定上限,其中A3幅面打印机不超过打印机总数的50%;未使用局域网的单位打印机总数按编制人数的60%确定上限,其中A3幅面打印机不超过打印机总数的30%。

A3幅面每台不超过15000元,A4幅面每台不超过3000元。

3.复印机

数量按编制人数的5%确定上限,每台不超过20000元。

4.速印机

每单位仅限文印室配置1台。因部门业务职能和工作性质有特殊要求的可增配1-3台,每台不超过40000元。

5.扫描仪

数量按编制人数的5%确定上限,每台不超过2000元。

6.传真机

数量按编制人数的20%确定上限,每台不超过2000元。

7.会议室扩音系统

会议室扩音系统包括调音台、功放、音箱、话筒等基本设备,按会议室面积确定相应标准。

会议室扩音系统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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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际,做到网络共用、平台共享和优先投用。

3.3全覆盖、无盲区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应达到生产区域全面覆盖,重大作业全程跟踪,关键部位全角摄录,监控扫描不留盲区等功能。

3.4分步实施、重点优先原则。

3.4.1各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和专业公司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际,合理确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并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监控对象优先投用。

3.4.2在当前视频监控系统尚未完全覆盖的情况下,应重视发挥单体录像设施的作用,确保重点场所、大型机组、关键部位和高风险作业随时处于监控状态。

4监控范围

4.1以下范围均应列为视频监控对象,并做到全过程、不间断监控。

4.1.1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和起重作业等高风险施工作业现场。

4.1.2钻井作业、井下(试油气)作业、测井作业等野外油气专业施工,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现场。

4.1.3炼化企业工厂围墙以内生产运行、施工作业、日常巡检、停产检修等生产活动。

4.1.4销售企业油库围墙以内正常运行、施工作业和日常巡检等活动;加油加气站正常营业区域。

4.1.5高含硫化氢气田所辖全部生产区域;油田企业各类油气集输场站,以及油气生产井井场等。

4.1.6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库房(库区),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库房(库区)。

4.1.7海洋钻井作业平台,海(水)上油气生产、作业平台。

4.2汽车吊、桥(梁)式吊、龙门吊、塔式吊等起重设备均应安装单体录像设施,全过程、不间断监控起重作业。

4.3各类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和危化品专用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大型特种运输(施工)车辆,以及各类运输(施工)船舶均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设施。

5监控技术要求

5.1企业应建立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应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效联接。

5.2摄录点布置应综合考虑生产区域、机组、岗位、部位、人员和环境等风险因素确定,做到优先重点、兼顾全面。以下3类风险部位应优先安装:

5.2.1关键区域、关键机组、关键设施、关键物品和关键岗位。

5.2.2操作频繁区、风险叠加区、故障易发区和事故多发区。

5.2.3无人值守区、人员禁入区、人员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

5.3视频监控设施和单体录像设备应能满足场所本质安全需要,避免因此而增加(大)事故隐患或风险程度。

5.3.1防火防爆场所应选用防爆型视频监控设施和录像设备。

5.3.2海(水)上平台视频监控设施应具有异地备份(存贮)图像记录的功能。

5.3.3视频监控设施设计与安装应满足防雷接地要求。

5.4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选用云台摄像机,确保实现多角度摄录和自动归位;摄像机应安装在最佳观察位置,以有效发挥实时监控功能。

5.5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套图像存储设备,以存贮各台摄像机图像记录。

5.5.1图像记录应能显示摄像机编号、摄录日期与摄录时间,并具有防篡改功能。

5.5.2一般图像记录应能保存7×24小时,关键部位(岗位)图像记录应能保存30×24小时。

5.6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主动监视方式,并与气体、火灾、周界(入侵)等报警系统联动。即一旦发生异常状态,报警系统可自动调动摄像机摄录,并在相关监视器中自动弹出报警区域图像。

5.7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像跟踪、越界报警等智能化功能。

6其他要求

6.1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场所应向事故调查小组提交事故现场录像。

6.2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使用情况,由安全部门纳入定期考核。监控系统凡逾期未建成者,或监控范围达不到“无盲区、全覆盖”要求者,或管理存在较大问题者,一律在安全管理考核中严格兑现。

篇5: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厂长负责组织成立厂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厂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员组成。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且掌握安全管理工作,熟悉事故、事件的调查技术)

2、安全科(安全标准化创建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文件任命安全科长和相应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践经验,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4、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并重新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