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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方案安全评估工作细则

2024-03-09 阅读 9165

爆破方案安全评估工作细则

一、总则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要求》(GA991-2012)及《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等法规、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贵州省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工作规范》,本着确保安全、为民服务的原则,制定本细则。二、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基本程序1、评估单位应在公开场合和工作场所公布有关评估所需的申请资料和工作流程;2、申请单位向评估单位咨询有关程序,提出评估申请。提交评估资料。申请单位一般应为项目业主,也可由业主委托施工单位提出申请;3、评估单位在收到申请单位评估资料后,应当面检查确认所提交的评估资料的完整性,并在资料清单(附件)上标注,一次性书面告知所缺资料清单;4、若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完整有效,应向申请单位出具接受函(附件);5、从接收之日起,评估单位应按下表所限时间内组织专家到现场踏勘,并对方案书面提出审查修改意见;(方案审查修改意见书格式见附件)爆破等级现场踏勘和提出意见时限出具评估意见时限D级(含简易评估)1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简易评估1个工作日)C、B级爆破工程2个工作日A级爆破工程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注:特殊情况或特别重大工程项目可不受此时间限定。6、在收到申请单位修改方案后,评估单位应按上表所限时间内,出具评估意见。若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重新修改,直至达到要求为止。三、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应提交申请评估资料1、立项批文(复印件);2、申请评估项目的有效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需审验原件);3、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审验原件);4、单位爆破资质证书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需审验原件);5、《××爆破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爆破方案实施责任书(加盖公章,放入爆破施工方案);7、公共安全处置明细表(加盖公章,放入爆破施工方案);8、警戒设置意见书及警戒图(加盖公章,放入爆破施工方案);9、方案设计、审核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复印件(需审验原件);10、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爆破领导人、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及上岗证书复印件(需审验原件);11、其他涉爆从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件复印件(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设库项目需2人以上])(需审验原件);12、所有非本施工单位人员均需施工单位的聘书(加盖单位公章,受聘人员签名);13、安全协议(须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复印件(需审验原件);14、如加盖项目部公章,需有该项目部所属的法人资格单位出具的该项目部成立的文件及印鉴启用证明(原件)。四、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单位及人员资格要求1、评估单位必须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电话和办公人员;2、评估单位必须拥有多名取得公安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爆破人员,其中中级至少2名,高级至少1名;3、评估人员须持有与所评估项目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公安部颁发的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针对评估工程的难易程度,也可邀请其他评估单位与本工程相同类别、等级的且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4、项目评估人员的数量应不少于以下要求的人数:爆破等级评估人员数其中高级专家最少占有数A级32B、C级21D级11现场简易评估11特别重要或复杂的项目,评估专家人数及名单由评估单位与公安部门商定。5、本单位的评估人员不得参与本单位设计的爆破方案的评估工作;6、评估专家参与评估的酬金按以下标准计付:高级1000元/评估日,中级500元/评估日。五、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应审查确认的内容1、确认设计、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符合有关规定;2、确认评估所依据的技术规范或行政规范有效,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符合国家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和本细则要求;3、确认设计所选择的爆破方案可行,计算方法选择、计算结果与取值正确合理,选择参数可靠;4、确认起爆网路的准爆性;5、确认对存在的爆破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公共安全范围论述充分;6、确认对保证工程环境安全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安全可靠;7、确认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对策和抢救措施适当;8、确认将提供实施公共安全监管的《爆破方案实施责任书》、《公共安全处置明细表》、《警戒设置意见书》等三项材料与评估确认的设计方案吻合,与申请单位实际管理责任人和单位管理能力相符;9、评估意见使用《贵州省爆破爆破安全评估报告》(见附件),在评估结论栏明确标注各项评估内容的评估结果,评估意见栏记载其它建议性或必须做到的一些意见;10、确认爆破设计方案可行的,在《公共安全处置明细表》、《警戒设置意见书》、《爆破方案实施责任书》的评估意见栏内记载评估意见。六、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基本规则1、评估单位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贵州省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工作规范》,始终抱有便民、利民、和服务的信念;2、评估单位应按规定组织评估人员对规定的评估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必须确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提出有利于该工程的意见和建议;3、对于资料不全、方案不合理、设计参数不正确、网路不可靠、安全分析不详、安全措施不得当等问题,评估单位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方案审查修改意见书),并由申请单位联系人在留底联上签名;4、申请单位针对评估中提出的不宜实施方案意见,可以补充材料、调整设计方案,评估单位应继续受理,再次提出评估意见;5、对规模小、周期短、成本低但必须评估的小型、零星工程爆破可实施现场简易评估。由评估单位现场审查确认爆破条件、方式、药量、公共安全范围等要素,向业主或施工单位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七、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机构权限爆破评估单位应根据企业资质范围,承担相应类别不同等级的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八、评估收费标准评估收费依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根据工程量大小、爆破类别、难易程度、爆破重复次数等因素综合确定累计收费。工程量(万元)收费比例%拆除爆破一般环境土石方爆破复杂环境及特种爆破<10(基数)0.5~1.0万元0.3~0.8万元0.5~1.0万元10~100+3%+1.5~2.0%+2.0~3.0%100~500+1%+0.5~0.8%+0.8~1.0%500~1000+0.3~0.4%+0.4~0.5%1000~5000+0.1~0.2%+0.1~0.2%>5000+0.1%+0.1%特别重要、特别复杂的评估项目,因为要邀请较多著名专家参与评审,各项开支会明显增加,收费可另行协商。简易评估项目主要体现公司的服务职能,可只收成本费或不收费。特别是农村房基开挖、修机耕路、扶贫项目等应免费服务。九、附则1、本细则由黔西南州安评中心负责解释。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实施。黔西南州安评中心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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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本市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在重庆市范围内的爆破作业项目。

2?爆破作业项目分类

2.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作业项目分为硐室爆破、露天深孔爆破、地下深孔爆破、水下深孔爆破、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城镇浅孔爆破等。

2.2?硐室爆破、大型深孔爆破(包括露天深孔爆破、地下深孔爆破、水下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复杂环境岩土爆破作业项目,应实行分级管理。

2.2.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各类爆破作业项目分级为A级、B级、C级、D级以及一般岩土爆破、矿山常规爆破等。

2.2.1.1?A级、B级、C级、D级爆破项目应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能进行爆破作业,未经审批不能开工。该类项目应按相应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2.2.1.2?一般岩土爆破、矿山常规爆破应经施工单位领导人批准,并将经批准的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向作业地区县公安机关备案后即可爆破作业。该类项目无需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3?爆破作业项目许可

3.1?爆破作业项目设计

3.1.1?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A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承担A级、B级、C级、D级设计施工的单位应符合表1中所列条件。

表1?承担A级、B级、C级、D级爆破项目设计施工单位条件

项目等级?设计施工单位条件?

单位?单位内人员?

A?一级资质?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持相应A级证者不少于一人?

B?一级、二级资质?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持相应B级证者不少于一人?

C?一级、二级、三级资质?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持相应C级证者不少于一人?

D?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持相应D级证者不少于一人?

3.1.2?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对象和爆破区域周围环境、建(构)筑物及设施进行调查。

3.1.3?爆破设计分为可行性研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其各阶段设计工作深度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论证爆破方案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在安全上的可靠性。通过与其他施工方案比较论证爆破方案的优越性,通过二个以上不同爆破方案的比较分析,推荐初最优的爆破方案;

--技术设计是提交审核与安全评估的重要文件,在技术设计阶段应将推荐方案充分展开,做到可以按设计文件开始施工的深度;

--施工图设计应为施工的正常进行提供详实图纸和安全技术要求,对硐室爆破还应在装要前根据硐室开挖过程中揭示的地质情况和开挖工程验收资料,提出每条导硐装药、填塞、网路敷设的施工分解图。

3.1.4?A级爆破工程和B级硐室爆破工程,应按3个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文件;其他B级爆破工程、C级硐室爆破工程,允许将可行性研究与技术设计合并,分两个阶段编制设计文件;其他属于分级管理的爆破工程允许一次完成施工设计。

矿山深孔爆破和其他重复性爆破的设计,允许采用标准设计。

3.1.5?设计文件编制应包含以下内容,不同类别的爆破可适当增删;不同设计阶段的具体深度和内容编排,由设计单位决定。

3.1.5.1?说明书

--工程概况、环境与技术要求;

--爆破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被爆体结构、材料及爆破工程量计算;

--设计方案选择;

--爆破参数选择与装药量计算;

--药室及导铜布置,钻孔设计;

--装药、填塞和起爆网路设计;

--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施工机具、仪表及器材表;

--爆破施工组织;

--工程投资概算;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1.5.2?图纸

--爆破环境平面图;

--爆破区地形、地质图或被爆体结构图;

--药包布置平面和剖面图;

--药室和导酮平面图、断面图;

--装药和填塞结构图;

--起爆网路敷设图;

--爆破安全范围及岗哨布置图;

--防护工程设计图。

3.1.6?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C级、D级爆破工程,可以一次完成施工图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般爆破工程的爆破设计书、爆破说明书也宜参照以上设计要求编写,内容简单扼要。

--工程概况及施工方法、设备、机具概述;

--施工准备;

--钻孔工程或酮室、导碉开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组织;

--装药及填塞组织;

--起爆网路敷设及起爆站;

--安全警戒与撤离区域及信号标志;

--主要设施与设备的安全防护;

--预防事故的措施;

--爆破指挥部的组织;

--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加工、使用的安全制度;

--工程进度表。

3.2爆破作业项目安全评估

3.2.1?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完成设计后,在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爆破设计施工单位与安全评估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

3.2.2?对爆破作业项目实施安全评估的爆破作业单位,由爆破设计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项目委托方自主选择。爆破设计施工难度大或对公共安全影响大的爆破作业项目,应由市公安局主管部门组织安全评估。

3.3.3?安全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

--设计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完整;

--设计方法、设计参数是否合理;

--起爆网路是否可靠;

--设计选择方案是否可行;

--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全面;

--提出爆破效应监测项目;

--保证工程环境安全的措施是否可行;

--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适当。

3.2.5?经安全评估审批通过的爆破设计,施工时不得任意更改。经安全评估否定的爆破设计,应重新设计,重新评估。施工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提交的资料不符,并对安全有较大影响时,应补充必要的爆破对象和环境的勘察及测绘工作,及时修改原设计,重大修改部分应重新上报评估。

3.2.6?经安全评估发现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规定的,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或范围超过了爆破作业单位作业等级或范围的,安全评估单位应主动向爆破作业项目委托方及作业地区县公安机关或市公安局主管部门报告,接报告后,区县公安机关或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应组织安全评估单位、爆破作业项目委托方商议,经商议采信安全评估单位评审意见的,区县公安机关应告知爆破作业单位停止进行该爆破作业项目,如爆破作业单位坚持提交爆破作业申请的,审批公安机关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2.7?安全评估单位应符合下述规定:

3.2.7.1?根据GA990规定,一级、二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可以按照其资质等级对应开展爆破作业项目安全评估。

3.2.7.2?A级、B级硐室爆破工程和其他A级爆破工程的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单位至少应有两名具有相应“作业范围和作业级别”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3.2.7.3?其他B级、C级和D级爆破工程的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单位至少应有一名有相应“作业范围和作业级别”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3.2.8?安全评估单位接受爆破作业单位委托后,应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综合情况,编制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

3.3?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监理

3.3.1?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完成设计后,在提交申请前,应委托符合GA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监理。爆破设计施工单位与安全监理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安全监理单位不能为本单位安全评估的项目进行监理。

3.3.2?对爆破作业项目实施安全监理的爆破作业单位,由爆破设计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项目委托方自主选择。

3.3.3?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应编制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方案,并按爆破工程进度和实施要求编制爆破工程安全监理细则,按照细则进行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在爆破工程的各主要阶段竣工完成后,签署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意见。

3.3.4?安全监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

--监测爆破地震引起的振动振速、空气冲击波等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参数内;

--审验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监督爆破作业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爆破作业项目委托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

3.3.5?A级、B级硐室爆破、其他A级爆破以及可能引起纠纷的爆破,应进行爆破效应监测,但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前已与相关利害关系人就爆破可能引起的损失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补偿、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爆破效应监测。距爆区200M范围内无任何保护对象的爆破作业项目无需进行爆破地震振动效应监测。监测项目应由安全评估单位提出。

3.3.6?安全监理单位使用本单位满足国家计量法规要求的测试系统、仪器进行爆破效应监测时,可以作为监理项目的仲裁性监测方。

3.3.7?安全监理单位对监理项目进行爆破效应监测后,应编制监测报告备查,报告内容包括:监测目的和方法、测点布置、测试系统的标定结果、实测波形图级其处理方法、各种实测数据、判定标准和判定结论。

3.3.8?安全监理单位受委托进行安全监理,至少应派遣一名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作业现场监理负责人,主持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并作为监理项目的联络人。实施监理期间,监理项目负责人不能再负责其他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

3.3.9?安全监理单位受委托进行安全监理,除爆破作业项目委托方要求聘请保安人员负责现场治安防范的,其他情形下无需聘请保安人员派驻到作业现场。

3.4?爆破作业项目申请与受理

3.4.1?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设计施工单位爆破设计书经安全评估后,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见附录1)及下列材料,但作业项目被评审为岩土爆破C级及以上的、拆除爆破D级及以上的,以及爆破设计施工难度大或对公共安全影响大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则应向市公安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项目申请材料:

--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

--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3.4.2?爆破作业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应将相关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同步通过系统提出爆破作业项目申请。

3.4.3?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接到爆破作业项目申请后,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爆破作业项目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

--爆破作业项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填写是否正确。

3.4.4?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爆破作业项目申请,经初步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爆破作业项目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口头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人要求书面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爆破作业项目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捺指印确认;

--爆破作业项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爆破作业项目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爆破作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

3.4.5?公安机关受理爆破作业项目申请的,应当出具《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如不予受理申请人爆破作业项目申请,则应出具《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5?爆破作业项目审查与审批

3.5.1?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爆破作业项目的督导检查,区县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爆破作业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3.5.2?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受理爆破作业项目后,可委托项目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初审,自接受委托之日起10日内,项目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应完成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送市局主管部门。

3.6?爆破作业项目施工

3.6.1?施工公告

3.6.1.1爆破作业单位应在施工前3天发布施工公告。

3.6.1.2?施工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爆破作业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施工单位;

--安全评估单位;

--安全监理单位;

--爆破作业时限。

3.6.2?爆破公告

3.6.2.1?爆破作业单位应在爆破前1天发布爆破公告。

3.6.2.2?爆破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爆破地点;

--每次爆破时间;

--安全警戒范围;

--警戒标志;

--起爆信号。

3.6.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

3.6.3.1?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施工单位应至少派遣一名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现场爆破技术管理工作。

3.6.3.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受委托下井为合法的煤矿、有色金属矿进行爆破作业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至少派遣一名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现场爆破技术管理工作。

3.6.3.3?爆破作业期间,负责施工现场爆破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不能再再负责其他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

4?爆破作业项目执法监督

4.1?市公安局爆破作业主管部门、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应加强对区县公安机关爆破作业项目受理、审批的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及时纠正受理、审批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2?各级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爆破作业项目审批的投诉电话或者信箱。

4.3?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爆破作业项目审查的专管民警、批准领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视情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

--参与经营爆破作业项目的;

--因利益关系指定有关爆破作业单位进行爆破作业、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

--一年内受到二次以上投诉,且投诉属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爆破作业项目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超越法定条件范围,增设爆破作业项目行政许可条件,提高爆破作业项目许可门槛的;

--其他违法违纪情形。

4.4?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爆破作业项目审查的专管民警、批准领导在审批爆破作业项目工作中有执法过错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管理要求

5.1爆破作业项目备案

5.1.1?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接收委托实施爆破作业,应事先与委托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在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后3日内,将爆破作业合同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备案。

5.1.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对其承接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或外省市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应在爆破作业项目批准后3日内将批准的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安全监理合同等情况向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备案。

5.1.3?持有经市公安局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对其承接的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应在实施爆破作业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经爆破作业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确认的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情况,向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见附录2)。

5.2?降级及撤销

5.2.1?爆破作业项目施工单位(营业性)在爆破作业活动中发生较大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签发公安机关应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对其资质等级予以降级,并根据降级情况重新核定从业范围。

5.2.2?爆破作业项目施工单位(营业性)在爆破作业活动中被检查发现有下列行为的,撤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未按照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

--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

5.2.3?爆破作业项目安全评估单位在爆破作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对其资质等级予以降级,直至撤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造成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认真踏勘爆破作业现场,审核爆破作业有关参数,致评审爆破作业项目等级有偏差的;

--受爆破作业项目委托方指使、要求或因利益关系,故意降低或拔高评审爆破作业项目等级的;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GA991的规定实施安全评估的。

5.2.4?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监理单位在爆破作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对其资质等级予以降级,直至撤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造成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爆破作业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爆破作业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GA991的规定实施安全监理的。

5.2.5?被降低资质等级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

5.3?爆破作业项目价格

根据《合同法》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平等互利的原则,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价格由爆破作业项目委托方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单位自行协商;爆破作业项目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价格分别由爆破作业项目委托方或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单位与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自行协商。建议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执行行业自律有关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