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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2024-03-09 阅读 7209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组织发包,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指定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现承包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发包时应当提出合理的造价和工期要求,不得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拖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费用和工程款,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予以论证,并采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措施,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

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送原审图机构审查。

五、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应当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七、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和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并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及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档案,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处理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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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和急救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8、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9、建立健全车间干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值班制度。

总经理(签字):车间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篇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和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如企业内实行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篇4:仓库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成品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入设备、配件和入库成品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成品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

篇5:技术总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6、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