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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销售部工作程序及要求

2024-03-09 阅读 9517

酒店销售部工作程序及要求

酒店销售部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商务市场工作程序

1.销售计划:上周做好下周销售工作计划表,每日预约第二天所拜访的客

2.拜访客户:首先打电话预订,准备好资料、名片,检查个人仪容仪表。访问客户做好谈话记录,销售报告,公司资料卡(见本章末附表)

3.经常与新、老客户以拜访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保持密切来往。

4.接受预订:

1)填写预订单(见本章末附表)

2)下发给预定部和财务部。然后按到店日期存档。

3)以传真、电话形式进行确认。

4)更改、取消预订。当日填写更改取消预订单(表格与"团队变更取消表"一样),将所有材料合订一起存档。

5.跟踪服务,征求意见。

客人离店后销售人员要及时与预订人联系,首先感谢对方使用我店,询问客人对酒店的反映,征求客户意见,进行详细记录,在销售会议上报告客户的反映。

6.在接会议、大型活动时注意协调好各部门共同完成好接待工作。

(二)团队市场工作程序

1.与国内外旅行社建立联系。

经常拜访旅行社,保持与新、老客户的联系,了解旅行社的团队预测情况,寻求合作对象,积极推广酒店,向旅行社提供酒店资料、图片、报价单。(后附报价单)

2.签订合作协议

由市场总监拟定合作协议书标准文本(参见订房合同),文本内容包括:

1)在一年间,旅行社能预订客房的数量,及大致时间。

2)酒店对旅行社提供客房种类和优惠价格。

3)客房价格所包含及不含的项目、服务、标准。

4)对免费房及全陪、地陪、领队的优惠水平。

5)用餐标准及方式。

6)联系方法、订金制度及通知确认方法。

7)结帐方式及时间要求。

8)违约责任及赔偿。

9)不可抗力因素。

3.接受旅行社预订

1)预订:由旅行社发来订房传真(见本章末附表)

写明团队人数、国籍、用房数、抵离日期、房价、付款方式、用房种类、航班号、陪同人数、姓名以及特殊服务。

2)确认:

查阅预订部电脑预订情况,证实确有房间时,填写"团队订房确认单"传真给旅行社(见本章末附表)。

3)填写"团队预订单",并将"团队预订单"与旅行社订房传真(复印件)下发给预定部、财务部,并由接单人签字(见本章末附表)。

4)登记存档:

"团队预订单"登记在--月团队订房统计表(见本章末附表)然后按进店日期存档。

5)更改:

在团队抵店之前3天,再次与旅行社确认,如有更改,收到更改预订的传真后,找出原始预订单立刻进行更改。然后填写《变更预订单》(见本章末附表)下发预订部、前厅部、财务部,并给旅行社发传真再次予以确认。

4.取消预订

1)接到旅行社发来的取消预订传真后,当日填写"取消预订单"(见本章末附表)下发预订部、前厅部、财务部。

2)将旅行社传单及所有预订单、合订一起存档,通报销售部经理。

3)在--月团队订房统计表中划掉此团的登记。

5.接团、送团

1)检查当日到店团队接待准备工作。

对照"团队预定单"与电脑仔细对照检查,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团队名称、旅行社、电脑编码、抵离日期及航班、房间价格等有无差错。

?房间准备情况、包括团队房间数及人数是否有误。

?各团队有特殊要求,对有重要客人和需特别照顾的客人的团队,应与管家部和餐饮部联络,检查是否已做好各项特殊安排。

?准备好自己的名片并记住领队姓名,以便于交流与做好协调工作。

2)团队到店时,亲自到前台与旅行社陪同进行联系,帮助办理团队入住手续落实团队的早餐,及特殊要求。

3)接待重要团队时,应提前检查客房,备好登记入住单及钥匙。团队到达前10分钟通知销售总监,销售部经理及有关人员到场欢迎。

4)在每个团队办理结帐手续前15分钟到前台协助结帐,并确保团队客人已结清私帐,同时与各位客人道别。

(三)写字间、长包房工作程序及要求

1.预告

销售员在同客人洽谈签约后,就客人入住日期、房号等事项向前厅、财务和管家部发出书面预告,各部门做好相应准备。

2.押金

1)销售员携"租赁协议"复印件和由销售部经理签发的"入住通知单"(一式四份),陪客人到财务部门交付"协议"规定的预付房费(一般为90天预付金)和200元人民币钥匙押金。

2)财务收存"协议"复印件建档,并对"协议"中有关租期、付款、押金、批准人等进行审核,发现与酒店规定不符之处,有权质询或拒签"入住通知单"。

3)如无不妥,财务应即刻办妥收款手续,开出"预付金收据"和"钥匙押金收据",并在"入住通知单"上签字。

3.登记

1)由销售员陪客人携其有效证件、"房费预付金收据"、"钥匙押金收据"和"入住通知单"到前台接待办入住登记,若以上项目不齐全或有疑问,前台经办人员有权质询或拒办。

2)持有市场营销总监或总经理批示者,按批示办理。

3)前台接待应建立相应的档案。

4)办妥手续后,前台经办接待员按登记的入住日期开通电话,并在"入住通知单"上签字。

4.开房

1)由销售员陪同客人到所租房间,将"入住通知单"和"钥匙押金收据"交楼层服务员验票,服务员开启房门,办理钥匙和室内物品移交手续,并在"入住通知单"上签字。

2)"入住通知单"由销售、财务、前厅各存一份。

3)楼层服务员通知管家部派送鲜花并敬茶水以示欢迎。

5.服务

有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服务。

6.收账

1)财务部于每月初五天内向客户发出上月房杂费账单(如杂费超过6000元应即行发出账单),客户在收到账单后的7天内付款,逾期不付则加收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欠付总数×3%×欠付天数。

2)结账汇率按付款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算。

3)欠款累

计接近"协议"规定的预付金数额,财务应即书面通知客人;欠款累计超过预付金,财务再次书面通知客人并告知在欠付情况下根据"协议"规定,酒店拥有单方面无条件中止协议的权力。若催告无效,财务部会同销售部报告市场营销总监,经市场营销总监同意后可实施中断电话,停止签单等措施。

7.退房

1)对协议即将到期的客户,销售部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了解客人意向,如客人无意续租,销售员应在协议终止前一周书面通知财务、前厅、客房做好结账,收房准备。

2)退房者如无欠付款等未决事宜,销售部应告知其在办理退房手续前应迁出私有物品,恢复其租前状态,以便顺利办理退房手续。

3)退房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A、销售员持销售部经理签发的"离店通知单"(一式二份),通知客房、前厅人员到场检查房间家俱和电话设施,收齐钥匙,如无异议,检查部门即在"离店通知单"签字,客人交出钥匙后,一般不得滞留房内,若有少量物品不能及时迁走,可由管家部代为寄存(贵重、易燃、易爆、易破损、易变质物品除外)。

B、退房者到前台办理结账、交回房卡、房费算到交回钥匙的日期(如实际住用日期超过合同规定日期,延期部份的房费按当时酒店写字间门市价格计算)。

C、前台结账经办人及时通知总机中止此房全部电话服务。

D、退还应退押金。销售和客户在"离店通知单"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8.续租

1)销售部对将要到期的客人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通知,了解其意图,客人如有续租之意向,应在协议终止前与销售部进行具体谈判并签约,新协议起租日须与旧协议终止日相衔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旧协议终止日期前签约,双方草拟备忘录或在新协议中追认:从旧协议终止日起第二天房价即按新协议价收取。

2)续租客人须办理以下变更手续:

A、销售员将新协议复印一份送财务部并持本部经理签发的"续租通知单"(一式四份),带客人办理续租手续。

B、财务审核续租协议,若原有押金低于应交押金数,客人应即补齐押金,何时补齐,财务何时签署"续租单"。

C、到前台接待办理续租登记,变更房卡和电脑记录后,经办员签署"续租单"。

D、持"续租单"交楼层服务员确认签字。

E、"续租单"由销售、财务、前厅各执一份。

9.变更

1)在协议期内,客人如变动或增加持卡人,需书面申请,销售部经理签发"房卡申办单"由客户持此单到前台办理有关手续,此单一式二份,前厅、销售各持一份。

2)如客户在协议期内变更用房,则按以下程序办理:

A、销售部与客户洽谈,如租用期、房价、押金不变,可用备忘录方式说明;如租期延长或房价不同,则重新签署协议,并注明从新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失效。

B、销售员将备忘录或新协议复印件送财务部并持销售部经理签发的"换房通知单"(一式三份)带客人办理换房手续。

C、财务审核备忘录或新协议,若原有押金低于应交押金数,客人应补足押金,客人补足押金时,财务签转"换房通知单"。。

D、到前台办理换房手续:变更房卡和电脑记录后,开通新房电话,中止旧房电话,经办人员签转"换房通知单"。

E、持"换房通知单"交原住楼层服务员,楼层服务员查验原住房内店方物品无缺损并收回钥匙后签字;客人持"换房通知单"到将要入住的楼层开启房门,领取钥匙并进行搬迁。

F、"换房通知单"由销售、财务、前厅各执一份。 编辑:www.qiquhA.com.com

篇2:销售部门安全责任制

1、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

2、加强对危化品贮存的管理,根据产品特点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严格执行企业《危化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3、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一种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

4、加强危化品的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按要求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篇3:供应销售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企业管理职能的分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供销部长具体负责原辅材料、公司内物资的供应、产品销售等项工作,其安全职责是: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根据公司统一规划,在本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管理好企业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制订严格的领用和发放制度。按照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的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加强对原料、产品罐区的管理,确保罐区安全。

三、按计划及时组织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如消防灭火器材、应急救援器材、环保设备等。

四、按照国家劳保用品的标准,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五、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企业要求。

六、对销售的产品,出现安全问题,应及时代表供方参与处理。同时,加强对供销人员长途旅行的安全教育,做到高高兴兴出差,平平安安回家。

七、要与质量、检验部门配合,加强对供应商产品、材料质量安全指标的检测检验。对安全指标严格的原料,要对供方安全质量进行认证。负责向供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产品送达用户,副本送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签约,不得购进。

八、负责处理供、销业务中出现的纠纷问题。供应方面,多与供货商联系、走访,力争尽量减少物资材料损失;销售方面:热情接待来人来访者,认真答复电、函等,必要时,到用户单位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九、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十、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参与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改善本部门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同时,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篇4: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1,主持销售部日常工作,沟通上下级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2,坚持"顾客至上,科学管理"的宗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创造良好的销售环境,充分调动各员工的积极性,并保持团结协作,优质高效的工作气氛.

3,根据总经理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预测,拟订销售推广计划,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核.

4,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楼盘信息,并努力同新老客户保持良好关系,建立客户档案,以便于工作从老客户处寻找新客户.

5,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总结交流营销经验,加强业务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篇5: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程序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

(一)危化品企业可组织专家或自主选择评审单位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咨询服务,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诊断,确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素,编制诊断报告(见附件2),提出诊断问题、隐患和建议。危化品企业应对专家组诊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相关建议。

(二)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一段时间后,主要负责人应组建自评工作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评审标准》的符合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工作组应至少有1名自评员。

(三)危化品企业自评结果符合《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的,方可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申请。

二、申请: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评审的危化品企业,应分别向一级、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申请。

(二)危化品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见附件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见附件4)。

三、受理与评审:

(一)评审组织单位收到危化品企业的达标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企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及时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危化品企业的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选定评审单位并向其转交危化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选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二)评审单位应在接到评审组织单位的通知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危化品企业的评审。评审完成后,评审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见附件5)。

(三)评审单位应根据危化品企业规模及化工工艺成立评审工作组,指定评审组组长。评审工作组至少由2名评审人员组成,也可聘请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撑。评审工作组成员应按照评审计划和任务分工实施评审。评审单位应当如实记录评审工作并形成记录文件;评审内容应覆盖专家组确定的要素及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场所,评审记录应详实、证据充分。

(四)评审工作组完成评审后,应编写评审报告。参加评审的评审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注明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编号。评审报告经评审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存档,并提交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工作组应将否决项与扣分项清单和整改要求提交给企业,并报企业所在地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

(五)评审计分方法:1.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个A级要素的评审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见附件6),然后相加得到评审得分。评审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总分值;

-权重系数;

i-各A级要素得分值;

n-A级要素的数量(1≤n≤12)。

2.当企业不涉及相关B级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A级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A级要素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3.每个B级要素分值扣完为止。

4.《评审标准》第12个要素(本地区要求)满分为100分,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5.按照《评审标准》评审,一级、二级、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均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评审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六)评审单位应将评审资料存档,包括技术服务合同、评审通知、诊断报告、评审计划、评审记录、否决项与扣分项清单、评审报告、企业申请资料等。

(七)初次评审未达到危化品企业申请等级(申请三级除外)的,评审单位应提出申请企业实际达到等级的建议,将建议和评审报告一并提交给评审组织单位。初次评审未达到三级企业标准的,经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四、审核与发证:

(一)评审组织单位应在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对初次评审未达到申请等级的企业,评审单位可提出达标等级建议,经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将审核结果和评审报告转交提出申请的危化品企业。

(二)公告单位应定期公告安全标准化企业名单。在公告安全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企业名单前,公告单位应分别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市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三)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的有效期为3年,自评审组织单位审核通过之日起算。

五、监督管理: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3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1.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一级达标企业含承包商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2.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并有有效记录。

3.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或者评审单位监督检查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4.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5.每年至少进行1次自评。

(二)评审组织单位每年应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达标危化品企业进行抽查,3年内对每个达标危化品企业至少抽查一次。

抽查内容应覆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所有要素,且覆盖企业半数以上的管理部门和生产现场。

(三)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危化品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危化品企业应将自评报告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查,对发现问题的危化品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应到现场核查。

(四)危化品企业抽查或核查不达标,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被撤销安全许可证的,由原公告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并进行公告。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被撤销后,应在1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可提出三级达标评审申请。

(五)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被撤销的,由原发证单位收回证书、牌匾。

(六)评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培训合格证书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并公告:

1.隐瞒真实情况,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报告。

2.未按规定办理换证。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开展评审工作或参与标准化工作诊断等咨询服务。

4.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5.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牟取不正当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七)评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资格由授权单位撤销并公告:

1.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报告。

2.因对评审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3.未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无法保证评审工作质量。

4.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5.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其评审的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不到《评审标准》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六、附则:

(一)本办法印发前已经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危化品企业,应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诊断,并按照《评审标准》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待原有达标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重新提出达标评审申请。原已取得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的危化品企业,可直接申请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

(二)本办法印发前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证书或考评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于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填写再培训换证申请表,经再培训考试合格,换发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评审实施细则。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同时废止。

有关说明

一、评审组织单位承担以下工作:

1.受理危化品企业提交的达标评审申请,审查危化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

2.选定评审单位,将危化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转交评审单位。

3.对评审单位的评审结论进行审核,并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审核结果。

4.对安全监管部门公告的危化品企业发放达标证书和牌匾。

5.对评审单位评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二、评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本单位承担评审工作的人员中取得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少于10名,且有不少于5名具有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知识或化工生产实际经验的人员。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三、评审单位承担以下工作:

1.对本地区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施评审。

2.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

3.每年至少一次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内部审核,每年1月15日前和7月15日前分别对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本单位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报送内部审核报告和工作总结。

四、承担评审工作的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化学、化工或安全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危险化学品或化工行业安全相关的技术或管理等工作经历3年以上。

3.经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考核取得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专门培训。

2.具有至少10年从事化工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专业或安全管理的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经历。

六、自评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化学、化工或安全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至少3年从事与危险化学品或化工行业安全相关的技术或管理等工作经历。

3.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单位组织的自评员培训,取得自评员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