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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员俱乐部章程

2024-03-09 阅读 4255

公司会员俱乐部章程

涂料公司会员俱乐部章程(试行)

一、俱乐部简介

z会员俱乐部由z涂料发起成立的自发性民间组织。其目的在于通过会员组织让更多会员享受到实惠,通过会员之间的沟通,提高我们集团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更多的顾客服务。

1.为规范俱乐部日常管理、活动开展、各方面具体工作,加强俱乐部对外联系以及对内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2.本俱乐部全称为“z俱乐部”,以下简称为“俱乐部”,论坛网址:

3.本俱乐部宗旨为引导健康建筑涂料,促进健康,提高生活品质,扩大交往,充实自己。

4.本俱乐部由z涂料公司俱乐部服务部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

二、俱乐部规则

1、会员填写申请表,即表示本人同意并遵守“z俱乐部”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动和补充。因z公司有义务对会员资料和积分保密,并保证决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2、俱乐部有权对现有积分标准进行修改,或对部分合作不给予积分或赠送额外积分。

3、俱乐部会员通讯资料发生变更后应及时通知本俱乐部,俱乐部将按照会员提供的新地址寄送资料和馈赠,对因地址不正确带来的遗失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4、z涂料对本俱乐部有完全的管理权,有权对各项规则进行增补、删减和修改,通知之责,即便这种更动会影响会员的积分和奖励。

5、参加本俱乐部活动和积分的会员均被认为已接受各条款和本规则。

6、本俱乐部规则和本手册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在z涂料,如发生争议,仲裁地为南宁,并使用中国相关法规。

三、会员资格

1、入会资格

个人会员:凡是书面申请,并遵守俱乐部规则,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个人,均可免费申请z俱乐部的个人会员。

2、申请办法

书面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一份《z俱乐部会员申请表》即可注册,使用前请您携带卡和购物合同单到会员中心进行激活就可以。

会员可在z中国各地z专卖店各个会员中心查询、了解信息。本计划不受理同一人多次申请。

3、个人会员级别评定标准

因“z俱乐部”的个人会员按照消费金额的不同分为普通卡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钻石卡会员(钻石卡又称为贵宾卡),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优惠待遇。会员在z每消费1元钱就积一分(会员卡里的积分只作为界定会员等级用,直接兑换z家饰中心的礼品)会员在享受会员优惠政策的同时还享受z卖场的其他促销活动。

普通卡会员:提交会员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成为普通卡会员。普通卡里有公司赠送的100分中心礼品兑换积分,卡激活后(当会员在z产生第一笔消费时会员卡就自动被激活)赠送积分即可在z中心挑选礼品。

银卡会员:会员在z消费累积积分达20000分以上,即可升为银卡会员

金卡会员:会员在z消费累积积分达60000分以上,即可升为金卡会员

钻石卡会员:会员在z消费累积积分达100000分以上,即可升为钻石卡会员

4、会员卡使用

会员卡是您作为会员的标志,但不采用实名制,可以多人使用。消费累积积分将存入同一个会员卡里。

四、会员享有待遇

1、可享受到z公司提供的实物奖励(500-2000),

2、可凭借会员资格参加俱乐部每季度的一次抽奖活动,

3、生日、节假日免费获得z提供的礼物一份,

4、获邀参加z公司的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

5、可享受与z签定会员联盟协议的品牌商家的折上折活动。

6、每月可享受公司推出的特价商品会员独享的活动。

7、可享受公司基金补体和困难支助。

8、个人会员积分达到60000分以上公司免费支助开店一个,享受开店待遇。

贵宾卡会员除了享受以上所有待遇之外,还有:

1、每一年度z公司额外奖励50分的积分,

2、可享受年度国内免费旅游一次。

五、会员义务

遵守俱乐部规则,维护俱乐部的形象,不做有损俱乐部正常利益的事。

六、积分规则及奖励

因“z俱乐部”的个人会员按照消费金额的不同分为普通卡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钻石卡会员(钻石卡又称为贵宾卡),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优惠待遇。会员在z每消费1元钱就积一分(会员卡里的积分只作为界定会员等级用,不能用会员卡的消费累积积分直接兑换z中心的礼品,当会员达到一定等级后,额外赠送的礼品兑换积分在各地客服中心兑换成机打小票之后方可在中心兑换礼品。)会员在享受会员优惠政策的同时还享受z卖场的其他促销活动。

普通卡会员:提交会员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成为普通卡会员。普通卡里有公司赠送的100分中心礼品兑换积分,卡激活后(当会员在z产生第一笔消费时会员卡就自动被激活),赠送的100分积分即可在z中心使用。

银卡会员:会员在z消费累积积分达20000分以上,即可升为银卡会员,同时z集团额外赠送中心礼品兑换积分100分,赠送积分即可在z家饰中心挑选礼品。

金卡会员:会员在消费累积积分达60000分以上,即可升为金卡会员,同时z集团额外赠送中心礼品兑换积分200分,赠送积分即可在z中心挑选礼品。

钻石卡会员:会员在z消费累积积分达100000分以上,即可升为钻石卡会员,同时z集团额外赠送中心礼品兑换积分300分,赠送积分即可在z家饰中心挑选礼品。

七、会员管理

每个季度将举行会员大会,解决会员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积分进行奖励和抽奖等活动。

八、会员卡使用

会员卡是您作为会员的标志,但不采用实名制,可以多人使用。消费累积积分将存入同一个会员卡里。

会员须知

*会员卡可在z家各地中心店以及z指定的会员单位(z商城内部各加盟厂商)及特约商户(z商城以外的合作单位)使用。

*请您在办理会员卡时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以保障您的会员权益,个人资料有变更时,请及时与俱乐部联系,以防由于错误信息给

您带来不便和损失。

*请您在购物后到服务台为合同盖章时出示会员卡,如您的会员卡丢失或其它原因不能出示,请您配合工作人员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经工作人员核实您的会员身份无误,您可以享受您的会员待遇。

*您的会员卡丢失,请及时到服务台或拨打会员服务热线予以挂失,挂失前产生的积分损失请您个人承担。补卡另需支付20元工本费。

*会员退货时,应将会员卡交给工作人员扣减相应积分或退还礼(奖)品后方可退货。若积分已被使用,且卡中剩余不足以支付时,需以相应现金补齐。

附则

1.z俱乐部对本章程拥有解释权和修改权。

2.z俱乐部章程于2010年4月1起试行。 制度大全-www.Qiquha.com.com

篇2:酒店行业协会章程

L市酒店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酒店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BinHaiHotel&LodgingAssociation(简称BH&L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县内的酒店、饭店、宾馆、酒楼和等相关单位,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的全县酒店行业性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代表和维护**县酒店行业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酒店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社团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接受**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县。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县东坎镇。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为行业和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根据需要从事下列活动:

(一)组织酒店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酒店专业刊物,开展酒店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开展国内相关考察交流活动;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三)代表酒店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相关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酒店行业企业参与相应的国际应诉活动;

(四)接受与酒店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酒店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依法开展行业发牌认证、评优评奖,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八)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旅游业和酒店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业务,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和社团单位,本会接纳团体会员,不接纳个人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三)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四)由会长单位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当遇到重大困难时,有请求本协会提供帮助(如涉及调解、诉讼等)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不组织、不参与有损本协会和其他会员的一切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五)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将由本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九条本会设会长单位一家,副会长若干。会长单位为本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本会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二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单位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本会副会长单位在会长单位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助会长单位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会员单位开展工作;

(四)处理

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协会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的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2010年月日筹备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第一任会长单位。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3:车队私家车协会章程

某车队私家车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私家车协会是群众性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以本单位职工非营运性私家车车主和合法驾驶人为主体自愿组成的联合体,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服务于会员。

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指导为本大队安全管理部门,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本单位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五条协会的服务内容

(一)积极配合大队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会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事故预防知识、车辆维护和使用知识,以及城市管理、社会公德的宣传和教育。

(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帮助、指导会员反映的问题,为会员排忧解难,协调会员车辆纠纷,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建立协会会员档案台帐,对会员进行安全管理、信息交流。

(四)组织会员参加文化娱乐、驾驶技能、技术交流等各种活动。

(五)为会员提供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咨询。

(六)指导和协助会员办理车辆和驾驶员证件、车辆检测、检审及保险等业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在本市居住,拥有非营运性私人机动车辆的本单位职工和持有合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本单位职工,均可以以个人会员申请入会。

第七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自主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拥护本协会章程,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四)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热心为会员服务。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会员可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四)会员有权对协会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批评和提议罢免,建议辞退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五)会员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通过的各项公约和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关心本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按照本协会的规定要求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在安全行车方面接受协会监督管理;

(五)若发生交通事故如需协助,应及时报告本协会;

(六)会员之间团结合作,联谊互助,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共创文明。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和终止事宜

(三)决定其他重大工作事宜。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筹备、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提名副秘书长;

(三)主管协会日常工作;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对外关系及公共关系的开展。

二○**年**月

篇4: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学院(校)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全校师生共同参加的卫生救护社团组织,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的各项基本原则,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本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搞好学校健康教育以及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的助手,红十字知识是奉献与博爱的教育内容之一。

第三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是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普及卫生急救知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为宗旨。

第四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使用中国红十字会统一的会员证、白底红十字标志、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会会徽。

第一章任务

第五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救护知识培训,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增进师生身心健康,努力搞好学校卫生、个人卫生。

(三)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和积极分子结合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投入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热心为同学、为学校、为社会服务。

(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救护、救灾、支援贫困地区及尊老敬师、爱幼助残等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

(五)开展一些适合高职学生身心健康特点的活动。

(六)学习和宣传初级卫生知识,协助做好献血的宣传动员,倡导无偿献血。

(七)组织红十字会青年会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务。

(八)学生红十字会与校内各兄弟社团的联系,建立友好互助关系。

(九)依照国际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和上级红十字会布置的有关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红十字会全校会员代表大会。全校会员代表大会由校红十字会和各分会推选的会员代表组成。

(一)制定修改《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二)选举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成员。

第七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下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校红十字会设服务部和宣传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八条服务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联络实施情况,组织会员进行技能、知识培训,以及各种护理的组建工作,开展按摩、救护活动。海报书写、张贴,会员档案的整理保存;会员证的填发;与宣传部合作书写各类板报内容。管理财物,主持各项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写开会通知,各项活动结束时清点人数。

第九条宣传部的职能是:会刊的编辑与出版;各类宣传板报的内容写作与设计;与校内、外宣传媒体的联系;开展各种有意义的咨询服务。加强与各级红十字组织、各高校红十字会的联系与交流;促进与校内各社团、组织的交流;接待来访者。

第四章会员

第十四条承认本章程,热心红十字会事业并缴纳会费的,自愿为群众服务的学生均可加入红十字会。

第十五条参加红十字会必须由本人报名,经校红十字会批准,并登记入册,缴纳会费,发给会员证后,即确认其为正式会员。

第十六条为保证红十字会的群众性,对自愿参加者人数不限,并有退会自由。

第十七条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遵守《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二)按期缴纳会费;

(三)有参加红十字会举办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五)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六)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八条对红十字会工作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的专(兼)职干部、有模范事迹的会员,校红十字会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和颁发荣誉证书、证章或申报上级红十字会组织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五章经费

第十九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的经费主要来源:

(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第二十条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

第二十一条红十字会接受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款物。第二十二条红十字会对接受校内外捐赠的款物和会员缴纳的会费,应专项立帐,建立审查监督制度。

第二十三条红十字会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采取报销制度。由各部提交申请书,经校团委批准后,凭票报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报南通市红十字会和学校备案。

档案管理制度

篇5:学院后勤服务公司章程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章程(三)

(本章程已由02年2月28日总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饶师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的行为,使公司各项重要活动有章可循,确保公司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等上级部门有关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以及《上饶师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后勤服务总公司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建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后勤服务总公司是以学院后勤保障为纽带,以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为宗旨,以服务收费为特征的学院后勤服务性实体。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后勤服务总公司隶属于上饶师范学院,是具有二级法人资格的后勤服务机构。总公司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五条后勤服务总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3名。总经理由学院任命或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学院同意后由学院任命或聘任。

第六条后勤服务总公司下设办公室、生活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水电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等内设机构。根据学院发展和自身发展的需要,经学院批准后,总公司可调整和新设内部机构。

第七条各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主任面向全校公平、公正、公开竞聘产生,由总经理聘任,聘期为两年。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经总公司考察后,报请学院认定,由总经理聘任,聘期两年。办公室设主任1名,经学院认定后,由总经理聘任,聘期两年。主任、副主任的续聘、解聘根据本人表现和综合考核情况由总经理决定。

第八条各服务中心接受后勤服务总公司的统一领导和具体工作,维护后勤服务总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全局利益,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后勤服务总公司接受学院后勤管理处的谈判、签约、督查、协调。对涉及全校教职工利益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通过后勤管理处报学院批准。

第三章人事、用工、工资

第十条后勤服务总公司在人事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做法,原属学院事业编制的人员其一切关系在学院保留,退休前除工资、奖金等人头费用外,其余均与学院同类人员一样。其他人员与转制后新招聘进入总公司的人员,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学院没有人事关系。

第十一条后勤服务总公司在用工上实行按需设岗、按岗定酬、竞聘上岗的办法,打破身份和部门所有界限,全方位流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为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对职工可依法实行待岗、试岗、转岗、失业等用工制度。

第十二条后勤服务总公司实行内部工资制度,采取“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为主的工资形式,同时还可实行年薪制等工资形式。员工的工资额依据其劳动态度、劳动技能、劳动岗位、经济效益、实际贡献等方面确定。

第四章财务和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后勤服务总公司设立学院的二级财务,实行“统一财务,分户(中心)核算”的财务模式,各中心不设财务。实行事业运行费的中心帐目,按月报表报送院计财办,接受其指导和督查。

第十四条后勤服务总公司使用和经营的学院资产,根据使用范围和功能,明确相应的保值和增值目标。后勤服务总公司新增资产应努力实现增值。

第五章重大经济活动

第十五条后勤服务总公司及下属各中心的重大经济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新设和新投资项目,应由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大、中型发包工程、项目(5万元以上)由总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决定。

三、大宗采购项目(5万元以上),应进行招投标。

第六章党、团、工会组织

第十六条后勤服务总公司设立后勤第二党支部,隶属后勤党总支,负责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及工会组织的设置由学院根据需要决定。推举产生总公司职工代表,重要决策、文件的出台和修改须经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七章文化建设

第十七条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的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素质,建立一支爱岗、敬业、奉献的干部、职工队伍。

第十八条在院党委、行政、工会、共青团和后勤党总支、工会的领导、组织下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为后勤社会化改革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和变更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