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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型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章

2024-03-09 阅读 5372

成型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章

一:成型车间工作人员必须把糖粉好、准备好,如误点每人罚款2-10元。粉糖时要注意安全,讲究卫生,分糖室的卫生必须打扫干净。如不打扫或打扫不干净每人罚款2-10元。

二:配料工必须按时配料打浆;在配料过程中必须按配料单上的材料、重量精确计量,绝对不允许出现漏项或计量不准。如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打浆时必须要搅拌均匀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如出现因配料或打浆出现的质量问题一次罚款10-100元,在工作过程中要和打面工紧密配合好,在下班前必须要把打浆机、配料用的器具和配料室的卫生打扫干净,要保持配料室的原料排放整齐,地面清洁,如卫生打扫不干净不彻底发现一次罚款2-10元。

三:单班生产时,和面工必须保证7.00点之前把面和好,保证7.00点准时进面,双班生产接班后准时进面,如因打面误点视情况每次罚款5-20元,在打面过程中要保持面袋子不沾浆,用完的袋子无原料,如发现袋子有浆或原料没倒干净发现一个罚款2元,一定要保持打面的质量,如因打面出现的质量问题一次罚款10-100元。要随时保持与配料工和机头人员的配和,有权监督配合比,随时帮助机头人员调整机器,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下班前必须打扫好和面机及周围的卫生,用完的袋子不准乱堆乱放,要排叠整齐送入仓库,卫生没打扫好发现一处罚款5元。

四:单班生产时,机头人员必须在7;00钟之前把机头和模具调好,7;00钟准时进面,双班生产时,接班后准时进面,如误点每人罚款5-10元;进面时必须通只喷油工,如不通知造成后果罚款10-50元,在工作时必须注意安全,讲究卫生,随时检起掉在地下的面和不合格的面坯,上料工不准撒料太多,不准断面,下班前必须打扫好机头和周围卫生,如打扫不干净发现一处罚款2-10元。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离岗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嘻戏打闹,如发现一例罚款2-10元。

六:在工作中必须讲究卫生,工作服要穿带整齐,保持清洁,必须注意安全,要爱护公共财产,各人要把自己使用的机械工具定期定时进行检查保养并掌握其性能。不穿工作服不准进车间,否则一次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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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对本班组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在车间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或决定,并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2、根据班组特点,不断修改完善班组安全管理细则,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3、按照规定,组织班组职工抓好班前5分钟、安全活动日、反“三违”、“查隐患”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教育职工熟悉掌握岗位作业指导书,提高危害因素辨识能力,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上级和厂部的要求,组织职工参与“特殊时期”、“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安全生产活动。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总结安全生产过程中经验与教训。

篇3:车载设备车间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结合段安电办〔2009〕28号《安康电务段汽车管理办法》,为加强车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汽车管理,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车间主任为车间交通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车间交通安全工作,日常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车间要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健交通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隐患整治、人员培训考核、设备维修保养和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要分析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2、车间教员要按照段年度教育计划,结合实际制定驾驶员培训、学习计划,要坚持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局段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3、车间指定车间安全员为车管人员,负责车辆管理,按要求规范车辆使用,做好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西安铁路局物资处《汽车管理办法》、西铁安〔2005〕72号《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安电段〔2005〕89号《安康电务段汽车管理办法》。

2、车辆的日常养护应符合GB/T18344-20**《汽车维护、检修、诊断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车辆由车间值班调度统一指挥调动,了解车辆状况,明确各类用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准出车,远途派车时要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按照派车单指定时间、地点、路线,不准擅自改变地点、路线用车;返回后驾驶员要向值班调度汇报运行安全和任务完成情况。

4、要严格执行下班后和节假日车辆回库的规定,未经车间主任批准,车辆不准在外过夜。

5、恶劣天气,非因公特殊情况下,原则上必须封存车辆。必须使用时,需经车间主任批准,并采取保安措施后方可使用。

6、驾驶员应对机动车辆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以备使用。

7、车辆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时,需送委外修理时,驾驶员应向车间车管人员说明具体情况,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及“车辆维修项目报价表”报段主管部门批准然后送定点修理厂修理。

8、各类车辆用油由车间车管人员填写用料单,一式二份,并加盖车间公章及科目负责人章,由驾驶员持一联到局定点加油站加油,另一联由车管人员留作备存。

三、驾驶员管理:

1、未经正规培训办理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不准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非专职司机,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2、驾驶员日常必须保证充分休息,保持精神状态良好。车间不得安排驾驶员超时、超劳驾驶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保证在精力充沛的状况下行车,严禁疲劳驾驶。

3、驾驶员岗位职责:

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开好安全车。

⑵积极钻研业务技术,熟练掌握车辆的性能、构造、工作原理、维修知识和技术状况,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经常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内外的卫生。

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⑷坚守工作岗位,确保用车时随叫随到,不得贻误工作。值班时,要按时到位,确保应急工作用车。

⑸保管好车辆及随车工具附件。

⑹服从调派,听从指挥,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驾驶员作业标准:

⑴出车前应认真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发动机及各部总成,符合规定和技术标准。方向机、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有无异常。照明、喇叭、雨刷器、转向信号和刹车信号及各仪表显示正常。制动器、手制动器、效能试验作用良好。机械备品、工具备品是否齐全。

⑵行驶中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随时注意各部声响和各种仪表显示。不超载、不超速行驶。

⑶收车后,应将车辆手制动器拉紧,停稳车辆。检查油、水、电、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清洁车辆内外卫生、车窗门锁关闭良好。

5、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上岗证、汽车定编证。

⑵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⑶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⑷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⑸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⑹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⑺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⑻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⑼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⑽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

⑾机动车辆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⑿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⒀不准在机动车辆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员视线的物品。

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

⒂车辆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时及时汇报,能自行修复的要及时维修养护;需送委外修理时,应按照段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委外修理。

⒃各类车辆用油由车间车管人员填写用料单并盖章,然后由驾驶员持用料单到局定点加油站加油。

四、车辆行驶:

1、车辆行驶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在高速公路行驶执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2、车辆严禁运输各类危险品。

五、监督检查:

1、车间车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要按照管理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需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解决,不断规范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推行持“双证”(即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路局考核合格后颁发的驾驶员上岗证)上岗制度。严格驾驶员日常管理,车间要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考试,不断强化和规范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3、推行车辆“安全监督岗”制度,副驾驶座为指定安全监督员岗位,应在车辆指定位置揭挂安全监督岗标识,并确保标识清晰牢固。凡乘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人员,应自觉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单人乘车者应主动担任安全监督职责;多人乘车时,应由为主的申请用车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发生违章驾驶、肇事后,也要对安全监督员实行问责。

“安全监督岗”职责:

⑴负责提醒司机遵守交通法规,照章行驶。

⑵在危险路段,帮助司机瞭望,必要时下车查看路况,引导行车。

⑶在视线较差的地段倒车时,帮助司机查看车后状况。

4、车间车管人员每月必须对车辆按标准全面对标检查,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机动车带病上路。

5、车间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大力整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以及驾驶中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强超抢行等违章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其中,车间安全员每旬检查不少于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交通事故报告、处理:

1、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向车间和段汇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向段报送有关材料。

2、凡违反本规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将纳入“安质效”进行考核。

七、应急预案:

1、按照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把预防作为应对事故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不断完善预案和工作机制。

2、车间成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车间主任任组长,组员由车间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当地公安、医疗急救等部门,实施救治。同时,立即通知车间主任和值班调度及车管人员,并由车间调度向段汇报。

4、车间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场,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人员,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配合地方有关部门抢救伤员、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发生事故后,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车间要针对问题组织相关责任人召开专题分析会,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形成分析报告报段。

八、奖惩考核:

1、对于爱护车辆、安全驾驶、无违章违纪行为、年度无任何事故者,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2、凡有下列情况,纳入“安质效”系统进行考核,造成影响和后果,视情况给予下岗和报段处理。

⑴不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值班脱岗。

⑵不服从派车人员指挥,私自出车、消极怠工或因服务态度恶劣有不良反映。

⑶当班期间饮酒、酒后驾车。

⑷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段外过夜。

⑸违反交通规章驾车并肇事者,视情节轻重处理。

⑹未按规定养护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处理。

九、相关附则:

1、本制度自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起执行。

2、未尽事宜按段安电办〔2009〕28号《安康电务段汽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中涉及的内容见附件。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参考目录

附件2:车辆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

附件3:汽车派车单

附件4:车载设备车间生产用汽车配备情况登记

附件5:车载设备车间生产用汽车用油和维修程序

附件6:安康电务段汽车修理申请表

车载设备车间

二〇**年二月五日

篇4:4S店车间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篇5:车间内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区内新增机动车辆需要有关部门注册备案,办理好使用证件及有关手续,保证新增车辆的各种附件、仪表、灯光、音响装置及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条使用单位负责区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车辆状况不符合规定,安全监察人员有权禁止行车。

第三条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礼貌行车,文明待人。并组织好“学、查、议、定”活动。

第四条机动车辆大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要确保车辆安全附件齐全良好,报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职能部门备案。

第五条驾驶员要做到“八禁四一样”,即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熄火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装开车;严禁超标(高、长、重)装载行车;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开车。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一样遵章守法;好天气、坏天气都要一样谨慎驾驶;路上情况多少都要一样重视;人多人少都要一样小心。

第六条各单位要严格管理区内车辆,对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