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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公司安全检查奖励与处罚考核程序文件

2024-03-09 阅读 9775

实业公司安全检查奖励与处罚考核程序文件

某实业公司安全检查考核程序文件:奖励与处罚

1安全奖励与处罚原则

第一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三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六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八条经济处罚依据*矿司[20**]6号关于下发《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奖惩规定》的通知和*矿司[2005]65号关于印发《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九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另行制订)。

第十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十一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十二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十四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开"带病车",.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十七条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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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矿井“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加大反“三违”、反事故的力度,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行为,制定《“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标准

1.无规程措施施工、事故隐患未处理冒险作业的;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或喝酒后下井、上岗的;

3.瞒报、谎报事故(人身或非人身事故)的;

4.严重空顶作业、违章进入采空区的;

5.爆破拉线距离不够的;

6.掘进工作面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套打残炮眼的;

7.违章进入耙装机工作时耙斗运行区间内的;

8.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

9.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10.强行送电、约时停送电的;

11.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12.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13.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骑刮板输送机的;

14.上下山行车时行人的;

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不带电放飞车、多挂车、不使用安全设施的;

16.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17.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

18.使用刮板输送机或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的;

19.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

20.甩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

21.无措施进入无风区域的;

22.放明炮、放糊炮、违章处理拒爆的;

23.不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不站岗的;

24.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的;

25.在一个采掘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

26.井巷煤尘堆积超过规定的。

(二)一般“三违”标准

除上述行为外的其他“三违”属于一般性“三违”。

(三)被上级领导查处的“三违”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矿安全办公会议决定进行处罚。

“三违”处罚

(一)一般“三违”

井下“三违”给予100元罚款,地面“三违”给予50元罚款,并在本单位接受一般“三违”人员过“三关”帮教。

(二)严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200元的罚款,并根据集团公司〔2006〕74号文、矿〔2006〕13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及电视和大屏幕公示、亲情教育、区队帮教、喊话警示、安全培训、安监处谈话监督“过六关”。

(三)“三违”人员必须在5日内到“三违”罚款收缴处现金交纳罚款,逾期不缴的月底加倍进行扣罚。

区队安全管理考核

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包括“安全活动”、“技术课”和一般“三违”人员过“三关”。

(一)安全活动

1.活动时间

安全活动定于每周的周一12时30分至13时,时间30分钟。

2.主要内容

(1)认真传达近期矿、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

(2)进行矿及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的教育;

(3)认真总结本区队上一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一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4)剖析近期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

(5)部署下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6)根据矿有关安排,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讲座或宣传片。

3.有关要求

(1)必须由区长或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并签字。

(2)安全包挂人员必须到包挂单位参加该区队的安全活动,向职工传达矿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通报本矿及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讲话的内容必须写在领导讲话栏内。

(3)三班班长必须亲自填写本班实际出勤人数并在班长栏内签上自己的名字,安排工作时必须向职工详细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

(4)区队安全活动的主持人应在安全活动内容栏内做好活动记录。

(二)技术课

1.技术课时间

技术课定于每周的周二12时30分至13时,时间30分钟。

2.技术课主要内容

(1)认真传达近期矿、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规定措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认真总结本区队上一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执行规程措施方面的情况,提出下一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执行的规程措施;

(3)从技术方面剖析近期本区队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

(4)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煤矿综合安全技术应知应会知识,并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试等。

(5)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技术措施等工作。

(6)根据矿有关安排,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讲座或宣传片。

3.有关要求

(1)每周二的安全技术活动必须由区长或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并签字。

(2)技术课必须由本区队的主管技术员上课,课前技术员应做好备课记录。

(3)技术课的授课人应在技术活动内容栏内做好活动记录。

(三)“三违”人员过“三关”

“三违”人员过“三关”是对“三违”人员帮教的有效方法,各单位必须由区长、党支部书记或安全副区长认真组织。

1.区队分析关。组织人要帮助“三违”人员深刻分析发生“三违”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一般“三违”分析记录。

2.区队谈话关。谈话人要和“三违”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摆事实,论危害,真正使“三违”人员接受教育,保证按章作业。并填写帮教记录。

3.班组检查关。由区队主要负责人或值班人员主持,让“三违”人员在班前会上现身说法作检查,讲原因、谈认识、论危害、教育自己、警示他人。

4.防范措施。区队领导要帮助“三违”人员制定出严防“三违”行为出现的具体措施。

5.“三违”人员要写出检查或保证书,深刻分析自己“三违”的原因,接受的教训和今后的措施,内容不得少于200字。

篇3:连锁酒店质量管理处罚制度考核细则

连锁酒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处罚制度

第四节处罚制度

一、如有以下情况可对部门直接扣分:

①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复问题。

②在检查中发现按《东方巴黎连锁酒店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

③各部门固定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如工作月度报告等的完成情况,由总经办直接进行扣分。

④投诉:根据每日值班经理、高值及总经理意见箱接到的投诉,根据投诉的内容,查明属实进行扣分。

⑤工作指示单完成情况,根据酒店总经理所签发的工作指示单的完成情况进行扣分。

二、扣分标准

①由于各酒店总体结构不尽一致,需按相应比例扣分。

扣分标准分为A、B、C、D类:A类情况算1次;B类情况算2次;C类情况算3次;D类情况算4次。

②每次周检完毕后,保安部、早餐厅、员工宿舍、员工餐厅、大厅、前台、PA部有关于卫生问题各按1间客房的扣分标准来计算。

③对各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每一个楼层同样问题出现3次(含3次)以上5次(含5次)以下扣3分,6次(含6次)以上10次(含10次)以下扣6分,10次以上扣20分。

三、扣分原则:

①每次不同形式的检查所发现的卫生问题以每月检查次数的总和按以下卫生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②每月所公布的各酒店督察表上面的扣分为每月2次检查的总扣分。

③质检组的检查以《BS连锁酒店员工手册》、《BS连锁酒店质量管理方案》、各酒店各部门所制定的制度及酒店不定时颁发的最新制度通知为标准。

四、公示原则:

每月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扣分记录将在次月进行公示。如扣分有误的,需分店总经理签字后交质检专员,予以更正。

五、补充原则:

①各酒店所有员工都可对质检组进行监督,如投诉确认属实,将对其进行从重处罚;

②质检组有权对各管理人员的一切工作进行检查;

③分店涉及月度周检次数的部门按次数比例进行扣分;

④根据周检发现的问题,各酒店最高负责人自身无法决定必须请示由事业部总经理或董事总经理进行裁决,必须写书面报告或电话请示并将此情况告知;

⑤质检组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只对分店各部门直接负责人及最高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各酒店区域责任人划分(人事变更或人事调整时责任人会相应调整)

酒店/区域/部门责任人

事业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工程部…

营销部…

bl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客房前厅部…

保安部、员工宿舍、员工食堂…

客房及楼层公共区域…

餐饮部…

厨房…

BS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酒店后勤部门总管…

客房及楼层公共区域…

前厅部…

JS国际旅游度假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N国际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七、各部门卫生问题扣分比例:(举例说明)

1、客房扣分比例

4间客房:2-3次之间扣2分

4-6次之间扣4分

6-8次之间扣6分

2次以下不扣分,8次以上扣10分

8间客房:5-7次之间扣2分

8-12次之间扣4分

13-17次之间扣6分

5次以下不扣分,17次以上扣10分

11间客房:6-10次之间扣2分

11-17次之间扣4分

17-24次之间扣6分

6次以下不扣分,24次以上扣10分

12间客房:7-11次之间扣2分

12-18次之间扣4分

19-26次之间扣6分

7次以下不扣分,26次以上扣10分

13间客房:8-12次之间扣2分

13-20次之间扣4分

21-28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28次以上扣10分

14间客房:8-13次之间扣2分

4-22次之间扣4分

23-30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30次以上扣10分

15间客房:9-14次之间扣2分

15-23次之间扣4分

24-32次之间扣6分

9次以下不扣分,32次以上扣10分

16间客房:10-15次之间扣2分

16-25次之间扣4分

26-35次之间扣6分

10次以下不扣分,35次以上扣10分

以上扣分比例以16间客房的扣分比例为基数来计算!

2、KTV扣分比例

3间KTV:3-6次之间扣2分

7-11次之间扣4分

12-18次之间扣6分

3次以下不扣分,18次以上扣10分

4间KTV:4-8次之间扣2分

10-14次之间扣4分

15次扣3分

16-24次之间扣6分

4次以下不扣分,24次以上扣10分

5间KTV:5-10次之间扣2分

11次扣3分

12-17次之间扣4分

18-19次之间扣5分

20-30次之间扣6分

5次以下不扣分,30次以上扣10分

8间KTV:8-16次之间扣2分

17-19次之间扣3分

20-28次之间扣4分

29-31次之间扣5分

32-48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48次以上扣10分

9间KTV:9-18次之间扣2分

19-21次之间扣3分

22-31次之间扣4分

32-35次之间扣5分

36-54次之间扣6分

9次以下不扣分,54次以上扣

10分

10间KTV:10-20次之间扣2分

21-24次之间扣3分

25-35次之间扣4分

40-60次之间扣6分

10次以下不扣分,60次以上扣10分

11间KTV:11-22次之间扣2分

23-26次之间扣3分

27-38次之间扣4分

39-43次之间扣5分

44-66次之间扣6分

11次以下不扣分,66次以上扣10分

12间KTV:12-24次之间扣2分

25-29次之间扣3分

30-42次之间扣4分

43-47次之间扣5分

48-72次之间扣6分

12次以下不扣分,72次以上扣10分

以上扣分比例以2间KTV的扣分比例为基数来计算!

第五节处罚权划分

1、各分店总经理,对酒店各店部门最高负责人有直接处罚权。

2、店内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对所辖区域员工有直接处罚权。

3、酒店部门负责人只可以对所辖区域人员进行垂直检查,并处罚,但不准横向交叉管理、检查,更不准行使处罚权。

第六节附则

1、本细则自20//年08月起试行。

2、本细则由DT集团BS连锁酒店事业部解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