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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助理岗位职责

2024-04-20 阅读 9458

生物助理岗位职责

生物助理研究员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凌科药业,凌科岗位职责:

1.负责或协助完成创新药项目的筛选、立项、评估;

2.负责或协助生物研发团队新靶点发现及验证,建立相应体内体外生物测试方法,解决开发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3.负责对生物研究中的PK/PD,动物药效,体内体外毒理等研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4.负责规划相关药物研发项目在生物领域进度,并推进项目进展;;

任职要求:

1.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生物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归背景经验优先;

2.熟悉化合物在多种靶点的酶水平和细胞水平上的评价,能够独立建立化合物的体外筛选平台;熟悉细胞操作和酶的各种操作。最好熟悉药物研发流程,并在国内外大药企从事过药物研发;筛选

3.专业能力强,理论体系健全,熟练掌握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技术方法;

4.责任心强,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务实的职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全面了解行业最新技术发展动态,能够把握行业业务发展方向;

6.具备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岗位安全职责

一、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经总经理授权后,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全权领导责任,对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负有组织和监控联络的责任,同时拥有监督检查督办权、报告反映权和相应的决策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组织和监督检查责任。

三、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目标规划,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竞赛、安全整顿、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活动,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情况。

四、对安全实施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

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和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六、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加特大事故苗头及重大以上事故调、分析、处理,查清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提出须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安全工作议题。

八、主持安全日常事务工作,签发安全文件,抓安全典型,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九、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及相应的决策权,准确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

篇3:某科技公司商务助理岗位说明书

科技公司商务助理岗位说明书

表单编号:

岗位名称:商务助理

所属部门:商务部

直接上级:商务部经理

直接管辖范围:

工作目的:

具体工作职责

1.IT、电信类代理、OEM产品技术选型、商务谈判、采购签约;

2.大宗采购商务谈判、合同跟踪执行;

3.监督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跟踪到货、验收及付款情况;

4.负责公司产品进出口事宜;

5.协调与公司内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工程部门、开发部门接口事宜。

关键决策与责任:商务合作厂家的选择和初步确定

商务合同的初步确定

资格要求:学历要求:大本

专业知识要求:电信专业知识、商务知识、财务知识、进出口知识、法律知识

技术资格要求:无

专业背景要求:国际金融、外贸、理工科,邮电类院校,有硬件开发经验优先考虑

年龄/性别要求:35以下

个性要求:工作细心、认真、踏实、有责任心

篇4:医院医疗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一、检验科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实验室设计建造、合理配置设备、正确使用装备,严格日常工作管理,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二、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管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制定、危害风险评估、操作人员配备及检查监督工作。

三、检验科所有参加实验操作的相关人员都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质。

四、检验科应在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标准操作程序,实验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五、检验科必须使用符合相应生物防护水平等级的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

六、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设备设施、工作环境、污染状态的消毒操作,并做好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七、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置系统,制订针对意外暴露和事故等状况的应急预案。

篇5: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防范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防范制度

一、工作人员方面

1.工作时必须穿工作衣,采集标本时须戴口罩。接触传染性疾病患者、特种化学药品或从事微生物学检验操作时须加戴口罩或橡胶手套。

2.工作衣袋内不可放入食品以及其它个人物品,工作中使用的笔、记事簿等用品不得与工作帽、口罩放在同一工作衣袋内。

3.穿着工作服时不上街和进入食堂、宿舍、会场、托儿所等公共场所。

4.工作室内不可吸烟,工作时不可饮食,不佩带戒指、手镯等饰物;工作时不可用手指直接擦眼、挖扒耳鼻、剔齿,防止交叉感染。

5.凡遇下列情况时,双手应按规定时间浸泡消毒剂,再用洗手液、流水洗刷干净:

(1)工作告一段落时;

(2)被标本污染时;

(3)离开传染区或采集传染病标本后;

(4)下班之前。下班脱卸工作衣帽后,双手应按上法再次消毒、洗涤方可离开。

6.进入隔离病区或采集烈性传染病人的标本时,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隔离防护。

7.工作时不慎受标本或其它传染物质污染,应立即消毒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报告科、组负责人进行处置。

8.检验人员平时应注意个人卫生,定时接受预防接种与体格检查。

二、检验用具

1.各种标本的收集、送检,要用相应的容器盛放,避免外溢,以免污染。

2.已检的一般标本,必须先消毒、灭菌或相应处理后,方可弃去或焚烧。

3.细菌培养后的废标本、已使用的培养基等须经消毒或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

4.耳垂或指尖部位采血,按常规进行局部消毒,并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和采血管。

5.静脉采血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垫,避免病人交叉感染。

6.大、小便标本留取时,均使用一次性塑料杯。

7.所使用的一次性针筒、纸、杯、传染病测定反应板,应焚烧处理。

8.肝功能、微生物、肝炎标志物等报告单须经消毒后方可发出。

9.专用检验器材以及科室办公用品,未经消毒处理的,不可随意携出。

三、环境消毒和污物处理

1.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定人定时进行包干,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发现蟑螂等害虫应立即扑杀并消毒。

2.实验室、值班室等室内空气要保持流通,定时进行紫外线消毒,门、窗、墙、地、桌、椅等物品表面,恒温箱、离心机、试管架以及空调设备等均应分别有指定人员定时清洁、消毒,门把手要定时消毒,踏脚垫用消毒剂保持湿润。

3.一切检验剩余标本,使用过的棉签、棉球,以及各种检验污水,均须妥善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和弃去。弃去物由科室工勤人员送至医院统一进行处理,消毒方法按有关规定进行。

4.冰箱内只允许存放试剂、质控品、标准品等与实验室相关的材料,严禁放食品饮料以及其他私人物品;冰箱应经常消毒清洁,防止霉菌生长。

5.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应有防止扩散措施,不可污染环境。剩余毒物、强酸、强碱、腐蚀性试剂等,均须遵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或者由院部统一进行处置,不得任意遗弃或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