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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专员岗位职责

2024-04-20 阅读 5083

产品安全专员岗位职责

1、与各相关农产品主管负责人对接,监督其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并负责编写、统计农林渔牧业各相关部门的生产记录、投入品采购记录、销售记录、农残检测记录等;

2、配合相关负责人完成政府检查对接工作;

3、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可配合完成政府项目对接和新型技术的试验、推广及应用。

4、有一年及以上农业领域独立操作实践经验、农业类相关专业毕业(园艺等设施、水厂、果树等优先)

5、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6、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7、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聘用;

8、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9、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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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事故调查专员安全职责

1.主持矿山事故调查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部务会,组织制定矿山事故调查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度。

2.负责矿山事故调查的报告和文件资料及事故文件的批复及结案资料的审查工作。负责拟写组织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核、批复结案、整理归档和事故罚款的收取工作。指导协调公司属各矿山安全监察科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在部长领导下,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矿山救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证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或组织矿山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工作。

4.组织事故的调查部理、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矿山救护队资质认证落实情况的专项监察。

5.负责做好矿山安全群众举报调查工作。

6.负责组织做好矿山职业危害工作和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的统计、批复和分析等工作

组织完成本部承办的有关文件、资料的草拟。

7.负责矿山职业危害防治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负责组织矿山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职业危害监察、调查和矿山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8.拟写事故调查的综合情况总结和搞好综合统计汇总及本职工作范围内文件和材料。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3:科技装备专员安全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并定期分析全市矿山企业在安全技术装备方面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程及标准的执行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矿山企业安全技术装备的建议和意见。

2.负责与国家、市级业务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

3.负责组织研究、并承办矿用安全产品的专项安全监察和工作计划,指导并监督各矿山安全监察员贯彻实施;公司属单位基本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对矿山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管理的安全产品、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公司矿山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编制和申报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6.主抓全公司矿山安全科技规划、科技进步和对外安全技术交流工作,矿山安全生产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山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矿山安全协会的工作。

7.会同有关部室,参与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和事故调查。

8.会同有关部室,承办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的有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室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活动的分析和研究,提出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10.负责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公文拟写、上级来文承办、公司领导讲话起草及专业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业务档案的承办和管理。

11.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新建、改、扩建增划资源的审查和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安全专篇、竣工验收的审查备案、批复及资料归档工作。

12.负责本人职责范围内统计、大事记和信息工作的经办,报送及日常管理.。

13.负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4: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专员安全岗位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组织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公司关于矿山安全、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规章、规定、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2.负责牵头公司法制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一道研究拟定公司及所属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实施依法行政的依据及评议考核办法并承担协调管理。

3.牵头做好公司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矿山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协调。

4.受理和组织矿山执法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等工作。

5.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开好季度执法分析会。

6、做好全公司政策法规和矿山安全监察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并协调《矿山安全监察》组稿和编审。

7.对公司机关规范性文件、规章类文稿、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重要文函进行会审或会签;公司对外门户网站主要内容、各部室(部门)对外投稿等适用政策、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的会审或会签;公司发《公告》类文稿的会审或会签。

8.做好全公司宣传教育和新闻工作,协调公司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衔接,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定期或适时发布矿山事故、职业危害等矿山安全生产信息。

9.会同有关部室(部门),协调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的有关工作。

10.做好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11.做好全公司政策法规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和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管理资格证和特殊工种培训。

12.负责组织部门报刊、杂志工具类、专业类书籍的征订的会审。

13.负责与国家、省区、市级业务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做好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的公文拟写、上级来文承办、部门领导讲话的起草等工作。

14.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的文明办公和业务保安工作。

16.完成上级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5: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隐患举报调查专员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实施办法和制定矿山安全监察计划、定期监察、重点监察、专项监察、集中监察执法、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受理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矿山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对停产整顿矿山恢复生产验收的审核工作,对矿山违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和未按规定程序复产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矿山安全监控系统监察和本部业务范围内监察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联系煤炭科研院所、市经委、市安监公司。

4.负责矿山一通三防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违章举报调查

5.负责矿山工伤保险、安全风险保证金和矿山安全专项经费的监察工作。

6.负责瓦斯等级鉴定分类和瓦斯治理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8.负责矿山安全监察举报和有关安全监察信访的调查部理工作。

9.拟写本职工作范围内有关文件和材料。

10.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