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瓜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四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超过壹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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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双基”指的是“基层、基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促进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二)“双基”建设主要内容

1.强化班组自身建设

1)健全完善班组岗位责任制

充分调动每个岗位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个岗位都能认真履行职责,一丝不苟,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2)健全学习制度,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思想,以建立学习型班组为目标,建立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政策,努力提高各岗位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抓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及危险源监控工作,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发生。

4)强化技术基础工作

2.抓基层单位建设

1)抓好四个网络系统的健全完善

①安全管理网络

②安全检查网络

③安全技术网络

④安全教育网络

2)健全和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要逐步完善好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设施竣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要采取一切积极的手段和措施,强化领导责任、规范员工行为,逐步把对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上来。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要进一步抓好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板报、广播、电视、安全教育展室、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发展安全生产文化,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

4)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

篇3:某某大厦基建维修防火制度

某大厦基建维修防火制度

一、属基建大、中、小型工程的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由大厦保安部配合。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项目、工程量、场地、工期等各方面情况在开工前研究出消防保卫工作方案,报经大厦工程和保安部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签消防安全协议书。

二、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主要行政领导为现场防火负责人,并实行逐级责任制。

三、要明确任务,健全施工人员岗位责任制,现场要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品和材料,保持清洁消除隐患。

四、施工现场、材料场、仓库等处,要严禁随意使用各种名火和大功率照明工具,严格执行大厦制定的关于限制吸烟的管理规定。

五、施工现场一切用火(如熬烤、烘烤、电气焊、喷灯等)的安装、移动、增设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保安部办理动用名火许可证。

六、氧气瓶、乙炔罐严禁进楼,电气焊设备超过沿时,要设立籍电站,并设挂牌专人管理。

七、电器设备的安装、移动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并要充分考虑到防火要求。

八、现场不准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部门必须用的要经保安部登记,用后及时送出,不准在现场过夜。

九、严禁在现场支搭各种易燃建筑,必须支搭时要向保安部申请批准后方可支搭。

十、施工单位的领导有责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安全教育,使之能严格执行各种防火管理制度,遵守各顶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现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必须能够使用和保养,不得乱扔乱放。

十二、由于施工、改建、装修等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施工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有关负责人将视其情节,由有关方面进行处理。

篇4:医院基建办工作制度(2)

医院基建办工作制度(二)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必须变更时,应征求设计单位同意才能进行设计变更。

2、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的要求施工。

3、及时做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做到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基建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验收,各专业人员必须按设计图纸和规范全面检查,认可予以签字验收,工程不合格,基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6、工程竣工后监督施工单位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的汇编工作,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篇5:医院基建管理制度(3)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三)

1总则:

1.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建设程序管理:

2.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2.5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2.6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

2.7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筹集建设资金,即可组织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建设项目设计管理: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店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私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计划投资额。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筛选,以求得最佳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3.4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5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基本建设前期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5招投标管理:

5.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2凡甲方负责的项目(不论设计、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

5.3招投标工作在萧山区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下进行。

5.4招投标按萧财预〔2006〕207号和萧招管办〔2006〕14号执行。

5.5执行中央七部委新颁发的条例,结合工程实际,遵循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

6工程合同管理:

6.1根据各行的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6.2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6.3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7概(预)算、决算管理:

7.1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木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7.2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7.3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

7.4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8工程施工管理:

8.1施工管理中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

8.2组建施工管理班子。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期长短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明确分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9工程质量管理:

9.1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

、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技术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9.2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坚持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配件使用前的检验制度,监督检查每道工序、工种的质量。

9.3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熟悉施工图纸和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和主要建筑结构,并按施工图纸和评定标准分段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参加给排水、暖通、电气和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

10建设工期管理

10.1努力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要把工程规模的大小、难易程度,同当地的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及定额规定的工期情况结合起来考虑,经过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征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合同工期。

10.2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计划进度表。审查施工单位在人力、物力的投人及组织管理上的措施是否能保证工期。建设单位应协助和监督日、周、月度工程计划的按期实现。

11工程价款管理:

11.1控制和掌握工程款的拨付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预算、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期等因素和有关规定办理。

11.2工程价款的结算可采取按实结算和总包投资包干两种方式。但无论采取哪种结算方式,工程价款的拨付,应按工程迸度分阶段结算付款。

11.3坚持“先审后付”的原则。在付款之前,必须对施工队伍所报工程迸度产值进行审核,扣除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款后,余款拨付施工单位。防止拨付过头款,造成竣工结算被动。

12工程材料管理:做好所供建筑材料、器材设备、装饰装磺材料及委托加工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加工、运输、保管、出库、核销工作。严格各项手续,做出人库材料数量、外形和质量的验收把关,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损失、浪费。

13竣工验收:

13.1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范围: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艾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所建成的建筑产品,达到合同要求,符合验收标准,应及时组织验收。

13.2验收程序:

a初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部门就工程内容对照验收规范进行初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部件提出修整意见,并协助、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完成各自负责的竣工图及有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并报送质监部门校核,确定正式验收日期;

b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单位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凡施工中有设计变更的要及时修改或补充。

13.3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经质监部门校核、审定、签认合格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办理竣工验收证书,并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和部门签字盖章。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返修直至保证结构安全,不影响使用功能。经设计和质监部门签证同意交付使用的方可办理竣工手续,否则,不准交付使用。

13.4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力量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结算。按规定留足工程质量保修金。

14工程档案管理: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14.1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交付使用后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应自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起,即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4.2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及批文;征地批文;投资计划批文;工程地质勘测;水文报告;设计任务书;规划、方案、施工图;建设投资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招投标文件;开工报告;原材料、构件及设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质鉴书等;隐蔽工程及变更记录;设备试验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全部竣工图;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工程质量评审材料;竣工验收证书,以及其它有留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14.3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般编制四套,于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送城建档案馆一套,使用单位一套,质量监督管理站一套,施工单位一套,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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