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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工程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4-26 阅读 6232

调试工程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调试工程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测试台架控制系统软件优化;

测试台架方案和流程优化;

测试台架相关设备及零部件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为销售提供技术支持。

任职资格:

熟悉美国NI公司的CompactRIO或PXI硬件系统;

熟悉Labview开发软件,能够熟练调试Labview软件编写的程序;

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以及AutoCAD等专业设计软件;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与内部团队及客户进行有效的技术沟通

有上进心,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

有测试设备设计开发经验者优先;

本科或以上,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职位描述

技能要求:

labview

岗位职责:

测试台架控制系统软件优化;

测试台架方案和流程优化;

测试台架相关设备及零部件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为销售提供技术支持。

任职资格:

熟悉美国NI公司的CompactRIO或PXI硬件系统;

熟悉Labview开发软件,能够熟练调试Labview软件编写的程序;

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以及AutoCAD等专业设计软件;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与内部团队及客户进行有效的技术沟通

有上进心,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

有测试设备设计开发经验者优先;

本科或以上,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调试工程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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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机组调试整体工程验收规定

1、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的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范》(1996版)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

2、监理工程师按启动验收规程中的要求进行如下工作:

2.1监理工程师在机组调试前必须仔细查对调试大纲及有关调试措施。参加审查调试大纲及各专业调试措施。

2.2参加各单机分部试运前静态检查,提出监理意见。

2.3参加检查整套启动前应具备的条件,提出监理意见。

2.4参加整套启动,了解试运情况,参加分析、讨论试运中出现的问题。

2.5监理工程师督促做好工程整套启动验收有关工作,参加整体工程验收。

3、调试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重要项目调试方案及措施,调试方案报审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3.1汽机专业

3.1.1汽轮机组及周围蒸汽管道吹洗措施。

3.1.2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启动调试方案。

3.1.3高压加热器试运措施。

3.1.4除氧器试运措施。

3.1.5循环水系统试运措施。

3.1.6工业水系统试运措施。

3.1.7开式冷却水系统试运措施。

3.1.8闭式冷却水试运措施。

3.1.9凝结水系统试运措施(300MW及以上机组)。

3.1.10真空泵及其系统试运措施(300MW及以上机组)。

3.1.11汽轮机润滑油及调节保安系统调整试验措施。

3.1.12发电机密封油系统调试措施。

3.1.13发电机氢系统吹洗、调试及充氢措施。

3.1.14汽轮机旁路系统调试措施。

3.1.15汽轮发电机组振动等在线监测措施(300MW及以上机组)。

3.1.16各保护、联锁。检查试验项目一览表。

3.1.17汽轮机整套启动方案。

3.1.18甩负荷试验(汽轮发电机组调速系统动态特性试验)方案。

3.1.19汽轮发电机组负荷变动试验措施。

3.1.20胶球清洗及油净化装置调试措施。

3.1.21配合化学专业制定炉前给水系统酸洗或碱洗方案。

3.2锅炉专业

3.2.1锅炉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及措施。

3.2.2锅炉过热器、再热器系统及蒸汽管路吹洗措施。

3.2.3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措施。

3.2.4制粉系统试运方案。

3.2.5除灰渣、除尘系统启动方案。

3.2.6锅炉主要辅机分系统调试方案。

3.2.7锅炉冷态通风试验措施。

3.2.8燃烧调整试验方案。

3.2.9锅炉低负荷断油稳燃措施。

3.3电气专业

3.3.1电气调试大纲及整套启动电气试验方案和措施。

3.3.2升压站受电方案。

3.3.3厂用高、低压系统受电方案。

3.3.4柴油发电机组或直流逆变机组的调试方案。

3.3.5主机励磁装置及系统调试方案。

3.3.6主变压器倒送及厂用高压工作变系统带电方案。

3.3.7发一变组继电保护静态调试方案。

3.3.8500KVGIS微机监控系统调试方案。

3.4热工专业

3.4.1协调控制系统调试方案。

3.4.2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调试方案。

3.4.3汽机监视、保护系统调试方案。

3.4.4旁路控制系统调试方案。

3.4.5顺序控制系统调试方案。

3.4.6汽机电液控制系统调试方案。

3.4.7小汽机电液控制系统调试方案。

3.4.8模拟量控制系统调试方案。

3.4.9计算机监视系统调试方案。

3.4.10分散控制系统受电及软件恢复调试方案。

3.4.11辅机联锁和保护试验方案。

3.4.12主要基地调节系统调试方案。

3.5化学专业

3.5.1锅炉和热力系统化学清洗方案。

3.5.2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调试方案。

3.5.3加氯系统调试方案。

3.5.4凝结水处理系统调试方案。

3.5.5制氢系统调试方案。

3.5.6废水处理系统调试方案。

3.5.7蒸汽管吹洗阶段水汽质量监督方案。

3.5.8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试方案。

3.5.9汽水取样系统调试方案。

3.5.10水汽质量监督方案及改善水汽品质的措施。

3.5.11原水予处理设备的调试方案。

4、监理部参加由启动验收委员会主持的整体工程验收。

4.1根据机组运行情况,提出对机组整体验收意见。

4.2提出工程遗留问题。

篇3:输变电工程启动调试安全规定

1?一般规定

1.1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明确现场总指挥。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整套启动、系统调试、投运的指挥工作。

1.2各参与启动调试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方案要求,加强工作协调,服从统一指挥,严禁出现多头指挥现象,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地启动投运。

1.3参与工程启动调试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第5.6项、《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集团公司《新建变电站投运前安全监察规定》(鲁电安[1998]177号)、《变电站扩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鲁电集团安[2000]178号)等有关规定,熟悉相关安全运行知识。

1.4加强工程启动调试期间的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持胸卡证进入现场,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进入主控室、保护室工作时,要认真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凭“工作许可证”入内,值班人员做好登记手续。保护室内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设备。

1.5工作人员进入运行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服从现场安监人员的管理,酒后人员严禁进入运行现场。

1.6做好启动调试期间安全危险点的分析、预测,查找事故隐患,制定保障措施并监督落实。

1.7变电站扩建工程二次设备安装及过渡送电前,项目法人单位或工程管理处应组织施工、生产、监理单位召开“二次设备安装及过渡送电安全措施”审查会,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工作现场设专人监护安全。

1.8扩建工程启动调试期间,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变电站扩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鲁电集团安[2000]178号)和生产单位有关安全运行规定,按规定办理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

1.9设备启动调试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研究调试单位分别承担的调试项目,应分别出任工作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消缺工作,消缺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担任,特殊情况可与生产单位、研究调试单位另行商定。工作票签发人由生产单位担任。

2输电线路投运安全规定

2.1线路投运前

2.1.1必须对线路通道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房屋等障碍物及时予以清除。

2.1.2检查塔体主材、附件等是否完好,如发现有被盗现象应进行修补。

2.1.3施工过程中所作的临时接地线、联络线等临时设施应拆除清理完毕。

2.2线路投运过程中

2.2.1在线路进行冲击试验时,参加试验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启委会汇报解决。

2.2.2需要登塔检查、作业时,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相关工作票后方可进行,消缺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

3变电站启动调试期间安全规定

3.1消缺工作

3.1.1在待投运的设备上进行消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到生产单位办理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并在开工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内容。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向运行人员写好工作交代。

3.1.2消缺工作必须制定防设备损坏和防高空坠落等安全保障措施,现场交底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必要时由生产单位派专人监护。

3.1.3在已运行的设备附近进行消缺工作时,必须挂好接地线,并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

3.1.4进入控制室和保护室内进行消缺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盘柜内的接线原理、调试方法等相关电气知识,运行的盘柜用红布帘进行隔离,且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当消缺人员为外用工时,监护人应为正式职工。

3.1.5消缺人员在消缺过程中,禁止随意触摸与消缺工作无关的其它电气设备、设备控制开关或按钮。

3.1.6消缺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并确认工作无误后方可离开。

3.1.7扩建工程消缺工作必须认真遵守集团公司《变电站扩建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鲁电集团安[2000]178号)。

3.2防触电

3.2.1运行设备周围应拉设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非运行人员不得入内。

3.2.2严格电源管理,不得随意私接电源。

3.2.3二次回路通电检查试验时,为防止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将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保险或断开刀闸,挂好接地线。

3.2.4操作中严防串电、联电。

3.2.5与运行设备有关的试验,必须停电后进行。

3.2.6电气设备必须做好可靠接地。

3.2.7设备需停电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对停电设备充分放电,并挂好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3.2.8二次消缺工作在影响设备运行时,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继电保护措施票,经批准后方可开始工作。

3.2.9在同一屏上或同一单元内有两路及以上控制保护回路且其中有运行的回路时,在不运行的回路上进行工作前,必须将运行回路用红布遮挡,且明确标出屏前、屏后的相对位置。

3.3防火灾

3.3.1现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且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3.2主变消防系统和烟温报警系统必须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始终处于备用状态。除紧急情况外不要随意动用正式消防系统。

3.3.3严禁在油区、库区和主变附近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设专人监护。

3.4文明施工

3.4.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运行纪律,现场严禁吸烟。

3.4.2运行现场保持干净、整洁,现场不利于送电的障碍物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各种安全标志牌、安全设施齐全。

3.4.3生活区域与运行区域设置安全围栏进行有效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