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交底要求: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3.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须分级进行。
1)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会同现场经理向有关施工人员和劳务队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
2)劳务队伍技术负责人要对所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3)项目责任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劳务队伍的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并对其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
4)责任工程师要对劳务承包方的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
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用。
篇2:建筑工程电工施工安全交底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是位于自治区党委院内,由**新疆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进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工程建筑层数为三层,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2972.6m2 。
二、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必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热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有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三、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⑴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锁或挂标示牌。
⑵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⑶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做短路接地。
⑷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戴绝缘防护用品。
⑸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少于25mm2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
⑹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夜间照明应设专用照明线路,线路应设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应低于4m,应设接地、接零保护。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零线。
篇3:现场临时低压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