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

  一、为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全体员工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包括劳务工及分包协作方人员。

  三、办公室是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各部门配合办公室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质部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四、项目部各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在每年11月中旬向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注明培训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等要求。办公室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各部门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项目部员工下一年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五、需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上级或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继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继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培训,并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相关安全继续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新进场员工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再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

  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形式:

  三级安全教育

  ⑴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办公室组织,工程、设物、安质部门配合进行(本部三级安全教育由人力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⑵项目“三级安全教育”指项目部、作业队和班组级教育。

  ①项目部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a.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b.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c.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及文件;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d. 本项目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e.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f.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典型事故及事故应吸取的教训;

  g.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②作业队级安全教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a.本项目工程概况,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b.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c. 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 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器安全基础知识;

  e.本项目工程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f.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的基本使用知识。

  ③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主要内容是:

  a. 本班组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b.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d.本岗位易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e.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⑴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指电力、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爆破、金属焊接(气割)、瓦斯检验、机动车驾驶、建筑登高架设、调车、土方机械(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装载机等)、电瓶车等作业人员。

  ⑵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⑶在岗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到期前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复试,对需要进行复试的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单位应在操作资格证书到期前一个月上报公司人力部,以便安排培训。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培训:

  ⑴工人变换工种,先进行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变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工人,按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要求进行管理。

  ⑵班组对变换工种的工人,结合其从事岗位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制度进行安全教育。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⑴季节性教育,项目部根据季节性特点,结合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冬季、夏季、雨雪天、台汛期等施工和生活方面的安全教育。

  ⑵节假日安全教育,项目部要根据节假日特点,结合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教育。

  ⑶待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待岗、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再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采用“四新”技术的安全培训:

  ⑴采用“四新”技术施工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四新”技术特点,对新技术、新工艺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新设备的安全缺陷、新材料的有害因素,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采用新技术需持证的员工,按照持证要求进行管理。

  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

  ⑴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继续教育。

  ⑵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继续教育。

  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施工项目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知识和严谨工作作风,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继续教育。

  “周一”安全活动开展,各项目开展以职能部门、作业班组为活动单位的每“周一”的安全活动,通过“周一” 安全活动及时了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近期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做到有记录、有内容,防止走过场,每周一安全活动的内容是:

  ⑴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⑵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⑶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⑷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⑸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日常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⑴项目部每月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学习新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精神。分析项目当前的安全形势,对下个月施工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重大风险和危险源进行排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⑵组织员工对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⑶作业班组要严格执行“三工制”制度,做好班前讲话及记录,“三工制”的主要内容是:

  ①岗前讲话:交代当天的作业环境(包括存在的安全隐患)、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要求,检查上岗人员个体防护佩戴、使用以及人员的协作配合等。

  ②班中检查:检查每个岗位周围环境是否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班后总结:对当班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

  七、安全培训学时要求:

  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进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公司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新进场员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5学时(项目教育15学时、班组教育20学时)。

  八、安全培训记录、资料的管理,人力部和项目部办公室,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资料,包括培训资料、培训人员台帐、考试试卷及成绩归档保存。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二)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 如下:

  一、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 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教师 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 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专题报告会。邀请铁路、交警、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㈠团委工作职责

  利用广播、橱窗、板报、学生会、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www.qiquha.com)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㈡保卫处职责

  配合团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加强子女安全监护的教育。

  对在校外租住学生和骑自行车学生每月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并建立档案。

  重点对违纪学生进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㈢总务处职责

  每周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训安全技能。

  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教育学生买饭、打水要排队,以免烫伤。

  ㈣教务处职责

  有计划 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㈤班主任 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㈥教职工职责

  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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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主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救助制度 救护制度 教务处制度

  教务制度 教学制度 教导处制度

篇3:请销假制度(附表)范本

  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资,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

  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总经理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三、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四、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总经理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五、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 附:

  1、年休假待遇表

  2、探亲假待遇表

  3、婚丧假待遇表 年休假待遇表 项目 内容 文件依据 适用范围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加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含合同制工人的年休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电[1991]2号 省委、省政府鲁发电[1991]42号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按原法定的寒暑假待遇执行,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休假待遇。 休假期限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等。 休假期间 待遇 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对待。 休假方式 工作人员休假时间要注意合理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其他事项 工作人员当前在其他单位已享受寒假、暑假和休假待遇的,本年度内均不得再享受休假待遇。 各地各部门可恢复离休干部健康休养制度,休养时间和经费开支标准等,仍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字1983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精神,自行确定。 注: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的,经领导指导,同休假可合并使用。 探亲假待遇表 项目 内容 文件依据 适用范围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国发 [1981] 36号 劳总检字[81]12号 国发 [1986] 77号 职工与父母亲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或母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望规定的待遇。 休假 期间 待遇 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方一次,假期30天。 国发 [1981] 36号 未婚职工 探望父母 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给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已婚职工 探望父母 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实行休假 制度的 职工探亲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 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①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②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③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④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人薪发 [1994]11号 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未纳入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探亲期间照发;未纳入的奖金部分是否发放,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根据有关规定特殊行业及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高的津贴部分不作为探亲假的计算基数。 婚丧假待遇表 范围和条件 假期 假期待遇 文件依据 婚丧假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 一至 三天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职工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80]劳总薪字29号 鲁政发 [1998] 112号 其 中 男女双方按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要求结婚的,增加婚假两周,增加的假期,视为出勤。 增加 两周 路程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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