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12:00 下午13:30-18:00

  上、下班时间均需打卡(一天四次)

  上午上班允许5分钟保留时间,8;36分开始算迟到

  12:00至12:29分打上午下班卡(12:30以后打的下班卡被默认为下午的下班卡)

  加班时间从18:30开始,加班通宵算12个小时

二、管理办法

  1.公司设季度全勤奖,每人每季度全勤奖100元。除病假、事假不计入全勤范围外,其它特殊事项如:加班调休、因公外出都正常计考勤。

【日常考勤】

  2. 日常考勤由行政部统一监督管理。

  3. 员工上班时间应佩戴工牌,请假、外出等申请,公司实行“先申请、后执行”原则,如果不能在执行前提交有效申请审批单至行政部备案,其实际执行行为将视为无效。

  4. 员工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1元。月迟到3次以上,按双倍罚款执行。迟到、早退30分钟(含)以上小于3小时,按半天旷工处理;3小时以上,按一天旷工处理。(注:早上8:36算迟到)

  5.员工的各类请假、加班、外出申请凭证事先在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及时交由行政部存档(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如发现部门负责人包庇、监管不严等问题,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处以300元一次的罚款,取消优秀部门评选资格。

  6. 编辑部员工外出采访,在公司时按指纹考勤统计;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并在每天17:30至凌晨2:30的规定时间内在OA系统填写外出工作日志。

  7. 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员工调休、请假表》见附表1)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交到行政部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8. 行政部根据头天各科室提交的请假、外出、调休等申请单,于每天上午10:00在亚太后勤群内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公布,因此请各部门务必按“先申请、后执行”原则上交申请单。

  9.员工如因公外出,填写《外出审批单》(见附表3)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可以次日补签,审批单应即时交行政部备案(注:外出人员返回,应及时到行政部登记返回时间并出示外出资料,如所示资料证明不了外出,则按旷工处理;财务报销差旅费时,行政部应先核实外出属实并证明,才可报销);忘记签到/签退者,次日出具书面证明由部门主管签名方可有效,每月不能超过3次,3次以上每次扣除50元。无故不签到或签退者,以旷工处理。10. 签到后外出办私事,不请假私自离开工作岗位都视为旷工,每天双倍扣除当日工资;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集团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1. 上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开心网、看电影、看无关的网页、玩游戏等非工作原因登陆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一经发现,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加班】

  12.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不鼓励在工作量未饱和的情况下加班,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为了减化程序,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加班事项进行审核,公司实行调休管理。

  13. 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加班人员下班在本办公室打纸卡(518有指纹考勤机的除外),作为员工调休的依据。工作日加班纸卡考勤只打晚上下班时间,周末加班须打上、下班时间。

  14. 公司实行当月加班当月调休原则,每月15日之前的加班须在当月内调休,15日之后的加班须在次月15日前(含15日)调休,申请调休前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15. 每月调休累计不能超过三天每次调休以半天(4小时)为起点,严禁累积加班后补休长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加班时间减去每月可调休时间3天。

  16. 由于加班已有调休制度,取消加班餐费补助。

  【旷工】

  1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旷工:

  1)未按集团规定获得书面请假批准的或无故缺勤的;

  2)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或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无故不签到或签退者;

  4)伪造事实、提供不实证明、涂改证明获取相关假期的;

  5)从事与假期性质不相符的活动的;

  6)其它可视为旷工的情形。

  7)不能随便上随便找电影网: 上看电影

  18. 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位者以旷工论处;

  19. 员工旷工,扣除当日工资;

  20.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事假】

  21. 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2. 员工事假扣当日工资,一月不得超过两天;

  23. 事假为无薪假期,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4. 无故缺勤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提供证明。

  【病假】

  25. 员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6. 申请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7.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8. 每月有2天的有薪病假,但需提供当时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历。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值班】

  29. 集团后勤每位员工义务为公司值班1-2天/年(参见行政部发放的值班表);

  【休假】

  30. 员工每年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31. 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32. 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集团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广东省内按3天,路程远的按7天),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33.1 产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人须在假期结束后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出生证明。男员工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33.2 产假工资统一按其本人的月基本工资(三个月)计提,产假休完上岗后,15天内一次性补发。女员工产假休完后,不一定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班(因休产假后,其工作岗位空缺,必须补充人员,所以产假结束后其工作岗位可能会有变动)。

  34. 事假:员工事假扣工资,一月不得超过两天;无故缺勤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提供证明。

  35.1 年假:在集团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5.2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5.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集团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5.4 集团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休。如有个别员工想在非春节期间休年假,应在休假之日前30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待工作交接清楚后,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休假。如员工已在非春节期间休假,集团统一的春节年休假期间则不休息。

  35.5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5.6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集团按照该员工日基本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离职/辞退】

  3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37.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或屡犯不改者。

  38. 屡次换岗仍不能胜任者。

  39. 由于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名誉和严重经济损失的。

  40. 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情况。

  【备注】

  41. 在本集团工作的女员工,且在法定年龄结婚和计划内生育的女员工,才可享受此待遇。产假结束后继续休假者,续假期间无工资。

  42. 申请婚假(须结婚证)、丧假(须死亡证明)、产假(须准生证及出生证明)的员工须在假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假期。

  43. 为不影响正常工作,请假期间要保持开机状态。

  【请假审批程序】

  44. 一般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二天由总经理签署意见且审批。

  45. 获批的请假单一律及时送行政部备案,否则视为无效假单。

  46. 所有假单将纳入相应季度、年度考核的扣分项,作为考核依据。

三、使用注意事项

  47. 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48. 考勤机设定由行政部指定管-理-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经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机器出现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49. 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50. 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51. 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四、附则

  5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运行。

  53. 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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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x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xx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临沂大学岗位考勤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是教职工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评先树优、工资发放、绩效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在职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四条全院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息制度,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因事、因病等不能到岗上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

(一)教师岗位人员不实行坐班制,应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他人代课,应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

参加者(请假除外)作旷工处理。

(二)管理岗位(含兼职)、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等人员均实行坐班制,应遵守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三)一年内迟到或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者,由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达10次及以上者,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五条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包括学校及所在单位安排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进行考勤;公休假内学校、学院有重要公务活动安排的应正常考勤。

第三章请假审批权限

第六条审批权限:

(一)中层正副职人员请假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人员7天以内请假。教师岗位:1天以内,系主任→分管院长→院长;2-7天以内,系主任→分管院长→院长→党委书记。辅导员岗位:1天以内,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7天以内,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科级及以下管理(含兼职)及教辅岗位:1天以内,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三办主任:分管负责人→党委书记);2-7天以内,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党委书记。

(三)其他人员超过7天请假由学院集体研究审批;15天以上病、事假由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第七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短期外出开会、学习等的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学校有专项管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审批。

第四章请销假手续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写明请假理由、期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审批权限报批。

第九条请假期满上班后,本人应及时销假。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应在期满前2天提出,并按审批权限获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十条请病假须持医院的诊断休息证明,填写请假单后按审批权限审批。恢复上班后3个月内病情复发又需请病假者,前后的病假合并计算。

第十一条请婚假、产假者,应持校工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产假通知书》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请探亲假者,由本人填写探亲申请书,注明探望对象、时间和地点等,由党委书记审批。探亲结束后,及时持探亲申请书到人事处办理路费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达3个工作日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

第十四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短期外出开会、学习等,按正常出勤享受工资等待遇。学术休假或在职攻读学位等,按学校规定执行工资等待遇。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五条考勤实行月报制,每月公布1次考勤情况。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党委书记审签上报人事处。

第六章相关待遇及处理规定

第十六条请假类别

主要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

第十七条请假期间待遇

(一)事假

1.事假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或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公务活动。事假应严格控制,事假半天以上应予累计,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超过30天。

2.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当月事假累计10天以内的,按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次性事假超过1个月的(30天,含节假日),自请假之日起,停发工资。

(二)病假

1.病假是指因病需治疗、休养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请假期限一般以医生建议为准,须出具由医院(三级甲等以上)医生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公章的病假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病假,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请假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请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

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请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涉及上述情况的教职工,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相应工资。

(三)婚假

教职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

教职工因双方不在一地而必须到外地结婚者(不包括旅行结婚),可按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学校提倡教职工婚假安排在寒暑假或公休节假日。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常发放。

(四)产假

女教职工生育,给予产假98天。生育如遇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如遇寒暑假,可顺延。

符合法律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根据医院证明,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岗位工作业绩情况发放。

(五)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去世的,可申请丧假,假期为3天。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按实际需要另给路程假。

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途中交通费、住宿费由教职工自理。

(六)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探望居住在异地的配偶或父母(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均安排在寒、暑假内。利用工作时间探亲,一律按事假办理对待。

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探亲路费报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伤假

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为工伤后,可休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八)有关说明

1.以上各类假期计算时间均包括公休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2.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者,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第十八条旷工及相关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工作,或不参加学校、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

2.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未经组织批准自行调整岗位;

4.擅自停课、调课或找人代替上课;

5.上班迟到或早退在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对待;迟到或早退累计满4小时,按旷工一天对待。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课2节,按旷工半天对待;

6.教职工进修访学、攻读学位、博士后进站、出国(出境),以及离岗创业等逾期不归;

7.经查实,请假理由及依据弄虚作假。

(二)旷工处理

1.旷工由考勤单位认定。当事人对认定有异议的,向人事处提出复议。

2.旷工1-3个工作日,停发当月绩效工资;旷工4-14个工作日,停发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解聘。

3.有旷工行为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达到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5个工作日者,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条其他情况

1.经学校批准因私和因公出国(境)者(90天及以上),从出国(境)下月起停发岗位奖励工资。

2.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学习、访学、攻读学位、合作研究等,在离岗期间停发岗位奖励,从离岗下月起执行。

3.经学校批准的离岗创业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抄袭、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技术成果,谎报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等违反师德、职业道德的,视情节轻重停发1年及以上基础绩效工资和岗位奖励工资,同时扣回已发虚报贡献绩效工资。

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绩效按照50%发放。

6.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结案,根据其补定的考核档次发放。

7.对于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或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有直接领导责任者,根据学校处理意见扣发其基础绩效工资和岗位奖励工资。

8.公务活动。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学院将严格考勤,并根据考勤情况进行奖罚(出勤一次给予50元考勤费,事假一次年终津贴扣100元,请假次数超过5次以上者,每次扣200元)。旷会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xx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xx学院专任教师请假审批单》

附件二:《xx学院团学人员请假审批单》

附件三:《xx学院科级及以下管理及教辅人员请假审批单》

篇3:电网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和维持公司良好的生产秩序和劳动纪律,树立员工严谨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依据。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在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纪律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考勤纪律的总体统计、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各部室和分公司是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考勤管理,按要求逐日做好考勤记录,并交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三章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六条公司领导请假由办公室按市公司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七条公司中干请假程序。部室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请假,须先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休假前须明确其请假期间的部门或分公司临时负责人;部门副职负责人请假,须先向部室或分公司正职负责人请假,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一般员工请假程序。一天以内的,由班组长批准;两天以内的,由部室、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三天及以上的,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公司中干和一般员工办理上述请假程序时,须本人亲自办理并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本人确实不便办理手续的,必须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第十条员工假期期满后,须按管理权限,向批准该假期的相关部门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员工作息时间和加班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根据工作岗位分为标准工时制和非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作息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作息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节。

第十二条每个岗位具体实行的作息时间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如遇公司作息时间调整,则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再次明确岗位作息时间。

第十三条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部门,应事先提交《加班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人力资源部将据此进行加班工资造发,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加班手续的均视为无效加班。

第十四条节日值班人员以公司办公室有关值班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员工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的加班一律不支付加班工资,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安排补休;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发生的加(值)班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章假别及假期待遇

第十六条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离岗办理,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事假超过半天者,停发休假期间的工资。当月请事假累计达4个工作日的,每个工作日计扣月绩效奖金的10%;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停发当月绩效奖金;季度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计扣当年10%的年终奖。

第十七条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员工患病需停工治疗或休息的,应凭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和休息证明,并按请假程序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第十八条病假待遇。员工当月内请病假累计3-5天者计扣当月绩效奖奖金的10%;累计6-10天者计扣30%;10天以上者停发当月绩效奖金。

员工患病停工治疗休息在六个月以内的,其医疗期病假月工资为: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75%发放;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85%发放;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95%发放;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月基薪的100%发放。

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在上款规定的基础上再降低20%,并且停止享受企业年金。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或曾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九条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含职业病)需要停工治疗或休息者,应凭劳动局的工伤证明、医院证明,按停工留薪期相关规定休假。

停工留薪期满或工伤治疗终结时,根据医院原始资料及相关的劳动能力鉴**论,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复工手续。

工伤员工在停工期内工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公司各类绩效奖不予享受。本规定前发生的工伤,按原相关协议履行。

第二十条婚假。婚假假期为5个工作日,如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再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再婚婚假为5个工作日。婚假从员工领到结婚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婚假期间不计扣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生育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丧假。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在填写请假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给假5天,丧假期间不计扣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年休假。公司在岗员工,连续工龄满1年及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具体标准为:

(1)员工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3)工作满20年的,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4)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包括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者),不论参加工作年限长短,均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第二十四条年休假申请程序和要求。每年年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员工当年年休假天数的核定并通知各部门和分公司,由各部门和分公司负责人在确保不影响工作和生产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门和分公司员工年休假计划。

年休假实行公司安排和员工自愿申请两种形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间歇期或工程间歇期安排员工休假。如本人不同意在安排的休假时间内休息,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年休假。

员工申请年休假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审批表》,完善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考勤情况监督年休假计划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申请事假或病假时,应先用当年未休完的年休假进行抵消,请假天数不够抵消的,再按事假或病假相关规定办理。员工年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薪酬待遇不变。

第六章违纪处理

第二十六条员工违纪分为严重违纪和一般违纪。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严重违纪: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离岗和其它违纪累计超过3次的;

(2)旷工3天及以上的;

(3)在办公或工作区域内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

(4)以暴力或凶器威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

(5)带头滋事或煽动他人滋事,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秩序的;

(6)因违反公司纪律,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1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7)作为考勤纪律的监督者、记录者或执行者,对考勤弄虚作假,一年内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的;

(8)触犯刑法的。

第二十七条对严重违纪的处罚。员工出现一次严重违纪的,将计扣员工3个月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除计扣3个月绩效奖金外,还将计扣当年全部年终奖;情节特别严重或影响特别恶劣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八条一般违纪及处罚。未构成严重违纪的为一般违纪,包括迟到、早退、离岗、旷工和其它违纪等,对一般违纪的处罚如下:

(1)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离岗或其它违纪的,按50元/次予以考核;

(2)员工旷工1天的,计扣半月绩效奖金;

(3)员工旷工2天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计扣一个月绩效奖金;

(4)作为考勤纪律的监督者、记录者或执行者,对考勤弄虚作假,出现一次计扣1个月绩效奖金。

第二十九条迟到、早退的时间界定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的项目生产人员由各分公司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章其他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或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篇4: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1、负责考勤的班组长、队长必须按部门规定的班前会时间,提前两分钟把劳保穿戴齐全,并到达会议室,否则视为迟到,职工有权监督并上报。负责考勤的班组长,队长,不认真考勤,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做免职处理。

2、每月最后一天最后一班考勤后,由队长把考勤表连同请假单送给部门核算室。送表不及时的罚款100元。

3、各种法定假日按照劳人部有关文件执行。

4、各车间的时钟要及时校正,误差不得大于2分钟,考勤均以各车间时钟为准。

第二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细则

1、员工上班时按规定时间到达班前会会议室并把劳保穿戴齐全并,否则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当月第一次迟到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包括)以上为恶意迟到,免发当月奖金。

2、旷工:(即未按照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在工作日时间缺勤三十分钟以上),旷工半天扣50分,旷工1天扣100分免发当月全部奖金。连续旷工2天由部门酌情处理;连续旷工2天以上者,报劳人部处理。

3、班中脱岗:发生脱岗三十分钟及以内并未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扣5分;发生脱岗三十分钟以上,并未造成事故者,罚款100-200元,脱岗并造成致人轻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停产、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由部门开会作出处理意见。造成重伤及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者,由劳人部按规定处理。

4、班中睡觉:年内第一次发生并未造成事故者,罚款500-1000元,扣10-20分;年内第一次发生并造成致人轻伤事故或造成停产造成经济损失的,按集团公司《生产事故监督管理规定》(潞矿安字【2006】3号)文件考核,情节较严重,由部门组织会议作出处理意见;年内第一次发生并造成致人重伤的人身事故或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情节更为严重者,交劳人部处理。

5、班前,班中饮酒:年内第一次班前饮酒,罚款200-500元,扣50分;年内第一次发生班中饮酒或年内第二次班前饮酒,罚款500-1000元,下岗1-2月;年内第三次班前饮酒,送交劳人部处理。

6、班中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玩手机上网、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100元;年内第二次发生罚款200元;年内累计发生三次者,作下岗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班中睡觉相应条款处理。

7、班中玩牌、下棋、赌博: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500-1000元,扣50分;年内第二发生,罚款1000-2000元,扣100分;年内第三次发生,下岗6个月或报劳动人事部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班中睡觉相应条款处理。

8、不服从调动指挥: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服从指挥,每发生一次罚款200-500元,扣20分,情节严重者,罚款500-1000元并下岗;造成致人轻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停产事故的,由部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决定处理意见;造成致人重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交上级公司处理。

9、不服从工作分配作下岗处理或交公司劳动人事部处理。

10、打架斗殴:打架斗殴情节较轻并且未造成伤害的,主要责任者,第一次罚500-1000元,扣100分;第二次的主要责任者或虽属初犯,但情节恶劣且负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2000,扣200分;对于情节较恶劣的,作下岗处理。

11、考勤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200-500元,扣20分;年内第二次发生,罚款500-1000元,扣50分;队长、班组长发生一次即做免职处理;同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2、班中利用公司设备及材料干私活。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百元以内的罚款五百元;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百零一至三百元的,罚款500-1000元,扣5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三百零一至六百的,罚款1000-2000元,扣10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六百零一至一千元者,罚款3000-5000元,扣20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千元以上者,下岗或上交劳动人事部。

13、队长、班组长班前饮酒一次,做免职处理(包括夜班),扣100分,同时按公司规定做相应处罚。

14、职工班中带小孩,班中脱岗,班中睡觉,班中饮酒,班中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班中玩牌、下棋,班中赌博等各种违纪行为,班长、队长未予处理,被部门或劳资部门查出对当班班长,按违纪员工50%的罚款额度进行罚款,对本车间队长按20%进行罚款。

15、本车间对员工自行查出的员工违纪行为,厂部不对队长和班长进行考核,但罚款要上交厂部。

16、除免发奖金的处罚外,所有罚款都以现金的形式上缴厂部,罚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厂部,对于超出规定时间拒交罚款者做下岗处理。下岗1天并免发当月全部奖金。

17、所有上岗职工,在上岗前(利用班前会时间)必须由班长,队长检查是否饮酒,对饮酒职工,严禁上岗。对于未检查或弄虚作假的班长、队长等同本人饮酒给予处理。

18、员工因违纪停职检查或待岗期间发放生活费。

19、部门和车间分别建立职工违纪台账,车间台帐存放在交接班室内或队长办公室,部门台帐由事务保管,各车间要将职工违纪情况上报部门,并做好记录。

20、聚众闹事,组织越级*,参加*组织等非法活动,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1、对于不按时完成工作,做事拖拉,敷衍任务的给予100-500元罚款,扣10分。

22、对于因工作不认真,对设备、生产造成影响的,情节不严重的,给予100-500元罚款,扣分10-20分;情节严重的以设备事故给予处罚。

第三条: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形式

1、员工因同一行为发生两种以上违纪,或员工适于两条以上处理规定,应按较重的处理规定处理。

2、人身设备事故,生产事故,侵犯公司财物,分别依据安全、设备、调度,保卫等部门所作出的结论进行处理。

3、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被判刑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4、员工违纪,其他员工在场未给予制止者,给予过失提醒并做罚款处理。

5、管理人员、检查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做免职处理,并做相应处罚。

6、本规定自即日起实施,若与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为准。

篇5:环境保洁部考勤规定办法

保洁部考勤规定

一、日常考勤:

1、严格执行部门作息时间表,现行为: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2、员工上下班按规定签到、打卡,须提前10分钟到部门列队、点名出席班前、后例会。

3、员工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及擅自涂改情况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罚。

4、员工按规定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早退将均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请假(包括病、事、婚、伤、丧、产假等)均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6、员工应服从上级安排的加班否则视为旷工。

二、公休:

1、员工采用轮休制,每周工作六天,日期当月固定。

2、员工休息日有所属部门主管按月安排。

3、部门主管在月底前将下月排休表以书面的形式报物管处及行政人事部,并出表示众。

4、员工须换休时可在指定范围内自找对象,并提前填写换休单,由双方签名后上交部门,待批准后方可换休。

5、未经部门批准,不可以加班或攒公休,自愿加班按尽义务考虑。

三、班次:

1、员工的班次采用轮换制。

2、员工的换班原则与换休做法相同。

四、节假日:

1、逢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时,原则上赶上工休的可以休息;未赶上工休的补休,但以能否排开工作为准。

2、节假日补休审批手续要提前填写书面补休申请,由部门审批。

3、其他休假手续均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方案

我们将以ISO9000为基础,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以“高质量、高频度”的环境卫生维护,让业主和我们共同参与环境卫生管理与监督,建设好我们共同的家园,管理处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垃圾分流

垃圾实行袋装化:住户的生活垃圾的收集,统一采用管理处提供的垃圾袋进行收集,清洁工按照垃圾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污染环境,收集的垃圾统一交给环卫部门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2、卫生保洁程序(如图所示)

图例说明:

(1)管理处专门负责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管理区域内的卫生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卫生情况和卫生工情况进行抽查。

(2)发现存在清洁问题,分析存在的大致原因(如果是保洁员偷懒要严肃批评)。如果有其他因素要求保洁员以后一定要及时注意。

(3)找来当班保洁员,到现场进行整改,整改过后进行复查并记录。

3、环境绿化管理

物业绿化是为使业主(使用人)创造清新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加强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人们共识和追求,反映到物业工作上来就是要做好物业绿化管理工作。根据所管物业类型、规模和绿化管理要求合理组织人力,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责任落实,管理到位,保证绿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物业环境绿意盎然。

(1)管理处安排的绿化负责人每天对所管的绿化的浇水、施肥、锄草、修剪、防寒除虫等进行检查。

(2)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记录在案,对各个环节提出修整方案,该浇水的浇水、该施肥的施肥、该锄草的锄草、该修剪的修剪、该防寒除虫的进行除虫害等。

(3)由管理处绿化组进行人员的安排,对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4)负责人对整改过后的绿化环境进行复查,已经达到要求后填写《绿化管理统计表》存档。

4、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管理的质量要求和考核标准

(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项目工作要求及标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室外20分小区道路清洁无尘土、纸屑、积水、杂物符合4分,发现1处扣1.5分

房屋明沟无淤泥、污垢、积水、杂物、不堵塞符合4分,发现1处扣1.5分

宣传栏、扶手栏、导向牌洁净无灰尘、无污迹符合4分,发现1处扣0.5分

盆景花木保持鲜活。花坛无杂草、枯枝等符合4分,基本符合3分

垃圾池垃圾日常日清,垃圾实行袋装化。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

露天阳台清洁无杂物符合2分,发现1处扣0.5分

室内25分门厅、大堂地面、墙面光亮整洁楼内无乱涂乱画现象符合3分,发现1处扣0.5分

消防楼梯踏步无尘土、杂物、扶手无灰尘符合3分,发现1处扣0.5分

公用门窗、墙、玻璃、消防箱、消防管、信箱无灰尘符合5分,发现1处扣1.5分

垃圾筒无异味、无污水、外表清洁符合4分,发现1处扣1.5分

电梯门、轿厢地面无杂物痰迹、烟蒂,壁面无污垢符合4分,发现1处扣1.5分

大厦内地面必须保持清洁光亮、小区保持清洁符合3分,发现1处扣1分

地下室保持干燥,清洁,无乱堆杂物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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